第106章风驰电掣
暑气未消,大地已被暮色笼罩。在道路旁,依稀有个黑影在飞奔。
在决定了去参加论经会以后,第普就立刻行动。他小心翼翼地摸到了路边,找了个无人处把衣服全部扒光,接着召唤水球把身子粗粗地冲洗了一遍,换上新衣,之后向着格伦威尔城就飞奔而去。
由于已经是太阳落山,这里离格伦威尔城也有二十几里路,所以第普就要抓紧时间,起码也要在论经会结束之前,进入到侯爵府中。
今天的战斗,使得第普的魔力也只剩下了二、三成。而且几次激烈的碰撞,尤其是击碎土傀儡手臂的那一次,让他多少有些伤了筋骨。所以刚开始跑的时候,第普的动作总有些不自然。
可是跑着跑着,第普似乎感觉到自己融入到了自然中。他的心也逐渐地宁静了下来,并且逐渐进入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这个境界相当玄妙,让第普体内的魔力也有旋律地运转了起来。今天的生死搏杀,第普的几番绞尽脑汁,其实都是对他心灵的一种锤锻,能把杂质剔除,让其变得刚硬坚毅。
而且物我两忘的境界也是魔法师和剑士梦寐以求的境界,它其实已经摸到了自然法则的一丝门径,有助于更快地踏上大道。而大道的追索肯定是充满了艰难险阻,没有一颗坚强的心,又哪里会成功呢?
这也就是为什么,魔法师和剑士在寻求突破的时候,往往会去战斗、会去冒险,就是要锤锻自己的意志。百炼成钢,大道没有捷径。
第普确实有着万中无一的魔法修炼资质,而且是比较优秀的那种;他又服用了罕见的龙精丸;还有着最优秀正统的魔法师门;修炼的资源也比较丰富,看起来应该是运气极好、一帆风顺。
可实际上,第普的魔法修炼道路却极其坎坷。想想看,长达四年多没解决的魔法释放问题,换做一般人,可能早就心灰意冷了。可他依然抱有一种对魔法的狂热。
而这种狂热,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我喜欢!
当发现魔法释放问题后,第普依然苦修不止,根本不管积蓄了那么多的魔力以后,其实根本不能正常释放。就是因为“我喜欢”;
当老师娜塔莎也已经放弃,改作让第普学习做一名魔法助手,甚至是剑士护卫,第普照样是认真学习,就是为了能留在老师娜塔莎的身边,能继续研究魔法。也是因为“我喜欢”;
当龙精丸发挥了药效,使得第普的武技实力远远超过了魔法,可第普照样以修炼魔法为主,专心研究魔法,以魔法师自居,根本不管其武技有多高。还是因为“我喜欢”。
所以这种狂热根本不是那种自暴自弃后的疯狂,更不是那种执迷不悟般的执拗,而是很清醒的狂热。而第普的性格也一直保持着开朗、幽默、顽强,甚至还有种小人物特有的狡黠,根本没什么改变。所以在此前,他的心境其实已经接受了千锤百炼。
而出了师门,来到黑眼城堡,就这么短短的半个月不到,第普就在战斗和修炼中,在生死场上来回滚了四、五回。
而每次生死关头,第普都靠着自己的坚持、自己的努力,咬牙闯了过去。而且从未退缩过一步,也未有过哪怕是一丝的放弃。于是他的心境更是锤炼得坚硬无比。
而现在,虽然第普是被威尔森的话给误导,可他依然保持着大无畏,迎面直击所遇的危险。想直接到丽莎的论经会上去寻找答案。
而这一举动,终于使得第普的心境就宛如水滴石穿,量变到质变,得到了最后的升华。要知道,像物我两忘这样的境界,往往是要到魔导士级别以上时,才可能偶尔得到。是非常难得的。
……
第普现在处在一种难以言表的状态中,相当微妙,舒畅无比、快意无比,也沉迷其中、陶醉其中。他那奔跑的节奏、魔力运行的节奏,已经形成一种让人惬意的韵律。就宛如偎依在母亲的怀抱中,听着母亲的心跳一样。
而在一丝丝的魔力支持下,第普的奔跑也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速度。如果有旁人在观看,他肯定会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会惊讶的目瞪口呆。因为这样的奔跑简直是太非人了。
微风吹过,天地间似乎只有第普存在。由于第普并不想让路人看到自己,所以他并没有在道路上奔跑,而是沿着道路几十步的地方,进行着一种叹为观止的“障碍跑”。
只见第普飞快穿过一片麦田,紧接着双腿一弹,如同一只矫健的麋鹿般跃过一道沟渠。面对着前面的土墙,他速度丝毫未减,宛如平地里的奔跑一样,双腿屈伸,“噔噔噔”窜到了墙头。
就在临近墙头的时候,他右手顺势一搭,一个漂亮的空翻,整个人就飞掠了过去。落地的时候,第普丝毫未受影响,顷刻间就恢复了极速奔跑。
跑到道路的转弯处,第普突然腾空横起,双脚横踏在一棵大树上,屈身弯膝后猛然一蹬,整个人如同满弓射出的箭般窜了出去,转眼间,就跑出了上百步。直到此时,那棵大树才在“咯吱”声中缓缓躺倒……
第普一直维持的冲刺的速度,或者说,比常人冲刺的速度还要快得多。可这样的速度,他一直就没慢下来。似乎没有疲劳感,简直超过了人类身体的极限。
可第普自己却感到相当的轻松。除了感觉到魔力在一丝丝的消耗以外,一次次的变向、一次次跳跃、一次次腾挪,似乎都是场轻松的游戏。
第普的身形也已经变成了幻影。田地、河流、山坡、树林……全都被他甩在了身后。而第普的脑子也清晰了起来。他感受着这种奔跑,努力练习着这种节奏。而正在学习的龙族步法也给予他借鉴。他开始练习起了一种崭新的步法。
到了最后,连曾经看到过的萨瑞斯的身法也揉合了进来。第普开始增加难度,故意踏着地上不规则的石块跑,快速地穿行过荆棘树丛,像狸猫一般无声地奔跑……,那身形更加变幻莫测,给人以一种目眩神摇般的美妙感觉。
在不知不觉之中,第普就已经跑到了格伦威尔城的城墙下。此时的他似乎还意犹未尽,不过也只能停住了脚步。而二十几里路的障碍跑,他也只用了一刻左右的时间。
格伦威尔城的城门肯定已经关闭,所以第普根本就没想过要去叫门。看了看那高耸的城墙,第普就找了个灯火灰暗的地方。他给自己加了一个敏捷术,依然使用着那奔跑的节奏,接着手脚并用,宛如猿猴般,利用城砖的接缝,几下就窜到了城头。
在城墙上巡夜的士兵也不知道到哪里偷懒去了。第普正好也少了些麻烦。他观察了一下城墙上的示警魔法阵,接着几下就破坏了一个,跃过魔法阵以后,又几下恢复了原样……
进入到城里以后,第普看了看自己那被汗水浸透的衣服,笑着摇头想道:“还真是费衣服,还好储物戒里还有套礼服。先找家旅馆洗把澡,再去侯爵府吧!这种步法,就叫幻影千里吧!不过……跑的真是开心啊!”
……
在微笑着与身边寒暄了几句以后,丽莎又偷瞥了一眼客厅大门,依然没发现第普的身影。小姑娘的心里就有些微微生气了。她还未完全学会隐藏住自己的心情,于是粉嫩的小嘴唇也微微地撅了起来。
“哦!可爱的丽莎,谁又惹你生气了?告诉我,我来帮你出气。”一个声音在丽莎的耳边响起。一听这声音,丽莎就知道是自己的大哥艾伦。
“没有!嗯……约了第普先生,他还没有来。”丽莎先是想隐瞒,不过艾伦倒也一直挺照顾丽莎,所以她最后也不好意思去撒谎。
“噢?是尊敬的黑眼领领主阁下吗?”不知为什么,对“抢了”秋敏的第普,艾伦一直没什么好感,所以他的语调也怪模怪样了起来,“听说第普阁下今天可是大涨威风,竟然动手殴打西城门的士兵。啧啧!是亲手殴打喔!”
艾伦故意把话说的很响,使得周围的人都能听到。而那些人听了以后,也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对于贵族殴打平民士兵,这些人倒也没什么看法,阶层的差异本来就是不可逾越的。
可是一名贵族竟然会亲自动手殴打?那简直太丢身份了。可以让自己的随从打,甚至可以让平民自打耳光,哪有亲自下场的?那还要不要贵族的优雅啦?
而听了艾伦的话,丽莎也稍稍有些脸红。这件事她也在回城的时候听说了,是觉得第普有些……不妥。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其他人都是在嘲笑第普的粗鲁,可丽莎却怎么也不愿意用“粗鲁”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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