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吉尔伽美什的敬意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珀耳修斯’,如果第四届圣杯战争中的rider在这里的话,一定会二话不说开启大招就跟archer拼命的。
没错,珀耳修斯就是在神话中杀掉了美杜莎的那个英雄。而第四届圣杯战争中的rider真名正是那个悲催的美杜莎,还好珀耳修斯当时没被召唤出来,要不然那届战争肯定会变得很有趣了。
珀耳修斯之盾
类型:结界宝具
等级:A+
最大捕捉:1人
说明:珀耳修斯是众神之王宙斯与阿戈斯国公主的儿子,是一个半神。珀耳修斯从雅典娜的手中继承了这面神奇的盾牌,这位传奇的英雄趁着美杜莎在熟睡之时,利用盾牌的反光走近美杜莎,将其头颅砍了下来,放在了水仙的皮袋中。
效果:虽然在传说中这面盾牌的效果只是免疫了美杜莎的石化,但其实际效果是可以反射一切A+级宝具以下(包括A+)的攻击。
珍宝箭壶是A++级的宝具是因为它可以生产出三支威力强大的箭矢供黄忠使用,最主要的一点是生产箭矢不消耗魔力,所以达到了很高的级别,而生产出来的珍宝箭实际上却只有A级的威力。当然了,由于珍宝箭的特殊效果,其实际作用很多情况下都超过了A级,但很遗憾的是,珀耳修斯之盾的判定是针对珍宝箭本身的,而不是发挥出来的效果如何,因此黄忠只能自认倒霉了。
注:不要吐槽为什么珀耳修斯也是宙斯的儿子,宙斯在神话中是真正的种!马!,他布种天下的行为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他也常常被天后赫拉给打的鼻青脸肿……
黄忠身为珍宝箭的主人,居然被自己的宝具给背叛了,这可真是打脸的行为!然而纵然他是宝具的主人,他也无法在将箭只射出去之后再用意念去控制它,正所谓泼出去的水是没法收回来的。
看着面前遮天蔽日的箭雨,这茫茫多的数量真是让黄忠感到头皮发麻,应了那句老话,搬石砸脚了。
“看别人被这一招打的时候心情是很舒爽的,现在轮到自己了,感觉真是有些棘手啊……逃也逃不掉,难道只能用最后的这支箭了吗?”黄忠嘴上很是不情愿,身体却是很老实,他迅速的拔出了最后一支珍宝箭,搭在了画雀弓上。
完全不需要瞄准,因为目光所到之处都是目标,黄忠就这么随意的将最后一支珍宝箭给射了出去,之前的珍宝箭属性是贯穿和增殖,那么剩下的这支自然就是爆炸了。
黄忠在以往的战斗中很少使用爆炸属性的珍宝箭,因为这支箭射出去就代表没有回头路了,这支箭的威力是真正意义上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个自损八百的意思不是说黄忠会被自己的箭给伤到,而是说爆炸箭需要消耗黄忠大部分的魔力,这也是唯一一支需要他主动耗费魔力的珍宝箭。
“嗖!”黄忠果断的松开了手,让最后的这支珍宝箭射向了那铺天盖地的箭雨。这支珍宝箭与黄忠的本体是相连的,在它爆炸的那一刻就会消耗掉黄忠体内七成左右的魔力。
黄忠怒喝一声:“爆!”
只闻得轰隆一声巨响,那支珍宝箭就爆炸了开来。其猛烈的程度简直如同核弹头一般,这威力估计与解放了真名的Excalibur差不多了。巨大的爆炸在天空中形成了一片奇异的火海,火海不断的吞噬着每一支射过来的箭矢,不仅如此,它还如同猛兽一样扑向了站在那里看戏的archer。
Archer可没料到会有如此的发展,本来他还以为可以妥妥的干掉黄忠了,哪知道对方居然还藏了一手?不过,没关系,这点小事他堂堂英雄王能放在眼里吗?
“狮子座战铠啊,保护汝之主人吧。”很多人都忽视了archer身上的这套战铠,以为这纯粹是吉尔伽美什摆POSE,瞎炫耀才穿的这么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这可冤枉了archer了,好歹他是个英灵,怎么会做出那种纯粹是为了炫耀才做的事?
好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为了炫耀他的土豪气质。他这个人性格很扭曲,从里到外都是土豪金颜色的,所以远坂凛才会吐槽他叫金皮卡(金闪闪)。
吐槽归吐槽,之前也提到过,archer身上的这套铠甲是狮子座的铠甲,小吉尔身上的那套是处!女座(当时被和谐了,我也是无语了)的铠甲。黄道十二宫的铠甲岂能只是穿出来看的?当然有其实际作用啦!
狮子座的铠甲,解放真名后赋予持有者百兽之王的能力,极大的增强持有者的生命力,防御力,哪怕是断手断脚都可以在一段时间重新再生出来,至于面前的爆炸,哼哼,可以无伤接下来啊!(我就不详细介绍了,要不然有凑字的嫌疑……)
巨大的爆炸吞没了archer所处的地方,然后archer根本就是不为所动,他的鉴赏宝具能力可以清楚的知道敌人使出的宝具威力有多强,他也明白如何使用最低限度的魔力消耗来应对危机,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样的一个敌人,不可谓不可怕。
黄忠摸了一下自己空空如也的珍宝箭壶,不禁无奈的叹了口气。本来他这次被召唤出来还兴致冲冲的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却没想到被教皇给强制控制着做了很多他自己不情愿去做的事情。这次对付反抗军的任务他是主动请缨的,因为他已经厌倦了被控制,所以他期待着这次的行动可以让他得偿所愿,圆满的回归到英灵殿去。
“真是的,虽说老夫是有回归英灵殿的愿望,但是这次却败的如此灰头土脸,真是颜面无光啊,我又有何面目去面对同样遭遇现状的子龙将军呢?”同为五虎上将的黄忠与赵云是一对儿好朋友,虽然俩人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但是那时候同在主公帐下谋事,自然是以兄弟相称了。黄忠这次来到现世,唯一一件快事就是遇到了生前的好友赵云,俩人当时那可是一起痛饮了无数美酒,骂了不少教皇的坏话。
一想到自己不仅没能打败任何一个敌人,还把自己也给交代在了这里,黄忠就不能忍了,这事情传到了赵云的耳朵里还不被他给嘲笑个三天三夜?!黄忠越想越不舒服,他气的胡子都颤抖起来,在三国时期,数他最不服老,大家一说起老当益壮,首先想到的就是他黄忠,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哼,老夫就不信这个邪,管他是什么最强的英灵,我就是要将他斩于刀下!”吹胡子瞪眼睛的黄忠将画雀弓背在了身后,右手在虚空中这么一握,竟是拿出了一把将近等身长的大刀来!
这把刀的造型与青龙偃月刀甚是相像,在刀体上刻有卷云一般的花纹,威武异常,世人只知黄忠善于骑射,却很少提到这把长刀。其实仔细想想,就知道黄忠身为武将,不可能只用一种兵器,尤其是弓箭,在战场上只是锦绣添花的武器而已,毕竟俩个武将阵前交战,总不能就拿一把弓箭出来乱射吧?每一个武将都必定会有一把属于自己的近战兵刃,多数都是使用大长刀,长枪之类的。而属于黄忠的,正是这把叫做‘卷云刀’的武器。
卷云刀
类型:对人宝具
等级:C+
最大捕捉:1-3人
说明:卷云刀是黄忠最爱使用的近战武器之一,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等身长的卷云刀挥舞起来大开大合,但也有很多不便之处。
效果:被卷云刀砍到的伤口将不会愈合,会持续流血到敌方身亡为止,唯一的阻止办法就是持有者死亡。
失血过多而死,就是这把刀的唯一特性了,所以等级也不是很高,只有C+而已。况且由于卷云刀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其实战性也就一般了。
并不是说卷云刀不好使,要不然黄忠岂能爱用它?而是黄忠所在的地方实在是有些蛋疼,卷云刀这么长,肯定是需要一个空旷的战场的,而这里是密林,真是再糟糕不过了。好在archer身边已经被他给清空了,还算宽敞,要不然黄忠真心不想拿出来这把刀。
另外一点,与黄忠的作战习惯有关。人家黄忠在古代战场上是善于‘骑射’,他的战术一般来说就是骑马上阵,与敌方武将对打那么几个回合,如果对方打不过他,他就一刀把人家砍死,如果他打不过人家,他就佯装败退,然后回头射出致命一箭,取敌性命。这一切的一切,有个前提基础,那就是黄忠得是骑在马背上的,他才有那个空间挥动卷云刀,但是现在……
着实蛋疼的一点就是黄忠的马虽然也算做宝具了,但英灵殿对他有一个非常无语的限制,那就是只有黄忠被当做rider职阶召唤出来时才可以带上那匹完全不出名的马……看来知名度太低是黄忠一辈子的伤啊!
黄忠等着面前的爆炸余波消散,灰尘落下,看到了仍旧是毫发无损,金光闪闪的archer,他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在地上,握紧了手中的卷云刀,大喊一声:“纳命来!”
Archer惊愕的看着须发皆白的老将黄忠如同猛虎一般倒拖着大长刀就冲刺了过来,这哪里像是个老人家?明明是一头雄狮啊!
明白了对方这是背水一战,殊死一搏,archer的脸上露出了赞赏的表情,他非常敬重这种战到最后一刻的英雄,而他也不想以草率的方式了结了对方,如果他这会儿使用宝具雨,黄忠无疑会被射成刺猬,然而这样一来,就太无趣了不是吗?
“好吧。愚民,本王就如你所愿,痛痛快快的陪你战一场!”archer掏出了一把光华璀璨的西洋大剑,仔细看来,竟是与圣剑Excalibur有些许相像。
掌握着绝对优势的archer竟然放弃了胜机,毫不理智的手持大剑迎上了孤注一掷的老将黄忠。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archer都是疯掉了,但是archer和黄忠的心里都明白,这就叫做英雄相惜,这也是archer所能给予对方最大的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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