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30章
正是下午放学时间,小学校门口人潮拥挤,摊贩们争相吆喝,扎着红领巾的小朋友叽叽喳喳。
羊角辫的小姑娘背着书包冲出校门,像一只小海鸟,一头扎进她外婆的怀中。
老妇虽然衣着朴素拮据,却仍然将白发染得乌黑,然后严谨地将长发盘起来,梳成一个精致的髻,整个人看上去端庄美丽。
岁月和生活在她风华绝代的容颜里刻上痕迹,纵使辛劳困苦,也不吝啬对孙女的宠爱,掏出身上仅有的几毛钱,给孙女买一两张贴画。
小姑娘开心得围着外婆转圈,水灵灵的眼睛弯成小月牙。
人群的角落,一辆黑色轿车停泊了很久。
一个西装得体的苍老男人站在门外,遥遥地望着这一老一小。
虽然年近七十,却看上去依旧精神抖擞,儒雅挺拔。
等婆孙走远,却见他忽然佝偻下背脊,握着拐棍的手抓紧,整个人微微颤抖。
司机开门欲查看状况,车后座的小少爷这个时候开口了。
“让爷爷自己待会。”
司机点头。
容貌混血的英俊少年望向窗外,深棕色的眸子里沉下一些思索。
爷爷梁京润后来便经常带着梁简世来探望这位故人。
每看一次,就要红一次眼眶。
曾经无论何时都伟岸从容的爷爷,在此情此景面前,竟老泪纵横,神色凄然。
梁简世终于有一天忍不住问了,“爷爷为什么不去跟她讲话?”
梁京润带着他行走在梧桐叶洒满的街道上,讲起他从前的往事,以及这位他不敢打扰的故人。
他们相遇在儿时,一个动荡、封建、落后年代的末尾。
李秀染的家族本也风光一时,可惜后来落魄了。
梁家是富甲一方的商贾,曾经也蒙受过李家恩情,李秀染来到梁家也未受过什么苛待,与梁家的孩子们同吃同住,读书写字,青梅竹马,感情深厚。
可惜后来梁家出国避难,在国外已经给梁京润寻了一门亲事,李秀染纵使落魄了,但官宦小姐骨子里的尊严,不允许她因为一时被爱情冲昏头脑,在梁京润身边不清不楚,没名没分。
至此梁京润出国,李秀染留在国内。
一个另娶,一个他嫁。
可梁京润的心里却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位儿时的初恋,现任妻子声色犬马,贪图享乐,情人众多,夫妻不像夫妻,更像是知己好友,她甚至鼓励过梁京润多次,回国弥补遗憾。
梁京润心中愧疚难安,曾经是自己始乱终弃,怎敢去打扰李秀染。
直到五十余年后,梁京润才终于迈出了这一步。
但他屡屡只是远远看着,从不上前与她说一句话。
“她是个十分独立的女性,饱读诗书,思想进步,纵使我有与她再续前缘的心,却也不愿辱没她的尊严。如今我能活多久,就默默守护多久,有生之年还能找到她,我已经很满足了。”
梁简世从前不觉得自己的家庭奇怪,后来读了不少书,发现自己家其实有些异类。
爷爷与奶奶的结合是一场生意。
爷爷心中有爱的人,奶奶更有许多许多爱的人,他们互不打扰,甚至是很好的朋友,他曾问过奶奶,是否爱着爷爷,奶奶说她爱爷爷,但也不止爱爷爷一个,但爷爷只拿奶奶当好友,对此奶奶并不介意。
这个观念影响到了他父母,父母也是这样的模式。
梁简世始终不赞同,他觉得一个人心中不应该住下很多人,可混乱的关系整日包围着他,荒唐的观念以谈笑风生的方式想要渗透他。
长辈日日贪图享乐,家中派对一个接着一个,彻夜不眠不休,他透不过气,感到窒息,慢慢开始讨厌这个家。
这份厌恶在爷爷生病去世后彻底爆发了出来。
梁简世八岁那年,买了机票离家出走。
不知不觉,梁简世来到了沂城,这个爷爷在生命末尾常常带他来的地方。
梁简世好奇国内的小学是什么样子,便绕着建筑外墙看。
正值盛夏,树影斑驳,在头顶懒懒地晃着。
忽然一束刺眼阳光,随着小姑娘向他俯冲而来。
“啊啊啊啊——!”
眼看齐澜就要砸到梁简世,幸亏梁简世灵活一闪,齐澜吧唧一下砸在了柔软的草丛里。
她哼哼唧唧地吃痛,灰头土脸地从草地抬起头。
“你没事吧?”
听见声音,她回头一瞧,是那个她刚刚差点砸到的小哥哥。
“没事没事,我没伤到你吧?”
齐澜笑嘻嘻地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梁简世还没来得及说话,后面响起一阵刺耳的口哨声,是教导处抓人来了。
齐澜吓得拉起梁简世的手狂奔起来。
“快跑——!”
他们穿过奔流不息的马路,人潮涌动的集市,烟雾缭绕的小吃街……最后跑到了一片森林高地。
睡在草坪斜坡上,恰能望到群山环抱间的沂城。
望着蓝天白云,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
“我讨厌我的家人,我想离开他们。”
大概已经见过齐澜多次,虽没说过话,在他这里已然相识,于是梁简世脱口而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烦恼。
齐澜望着身边的小哥哥,他中文听起来似乎很不流利。
“我也很郁闷,我讨厌去学校。”
因为她穿得不好,家里穷买不起资料,交不起午餐费,在老师同学心目中像一个老赖,什么事都要挖苦她一句,嘲讽她一句。
齐澜打也打过,骂也骂过,最后赔礼道歉的是辛苦操劳的外婆。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梁简世问着齐澜,想要从她这里借鉴一些想法。
齐澜便掏出小本子,“我早就想好了,我没钱买房子,但这个森林经常没人来,我悄悄在这里建一个木屋,以后就住在这里,吃森林里的蘑菇和野菜,过自己的日子,不去上学了。”
梁简世荒唐地接过齐澜的本子,里面歪歪扭扭像蚯蚓一样的文字,记录着她的荒野求生心得体会。
梁简世那时觉得齐澜的想法很独到,“你真是个天才。真的,我很少赞赏别人。”他认真地说。
齐澜开心地望着梁简世,“你要加入吗?”
梁简世点头,“我想要和你一起在这里生活,以后就再也不回去了。”
后来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天真得没边呀,做出这个决定以后,他们竟然真的在设想以后在林子里当野人的美好生活。
“我们可以训练几个猴子当护卫队,抓几只下蛋的母鸡,把城市里所有的流浪猫救回来,开垦土地栽种蔬菜水果,甚至以后可以骑着龙打猎。”
梁简世蹙眉:“哪里有龙?”
齐澜高深莫测地说:“在森林里的最深处,有很多小小的龙蛋,我们找到了以后就可以孵化出来,有了龙以后,我们就能打开新世界,新世界里有精灵,人鱼,小矮人。”
梁简世竟然没有觉得离谱,“那龙蛋谁来孵?孵出来以后我们是不是就是它们的爸爸妈妈了?”
齐澜:“对哈,那到时候我们怎么奶宝宝呢?”
这要是放在从前,梁简世或许不会相信,他曾经最是鄙夷那些神经兮兮,一口一个魔法的同学,但现在他不这么觉得,毕竟书上说神秘的东方,什么都有。
实在是比较双标。
他们当真在林子里住了三天。
这三天是梁简世人生中最快乐的三天。
他们在树洞里搭建屋子,用泥巴和树藤,编制雨棚,堆砌小门,在外面建造小火炉,找到了吃食就放在上面烤,大多时候吃的都是土豆和红薯还有面包。
没带镜子,他们就互相帮对方擦脸,擦着擦着总是情不自禁地笑,渐渐从害羞到习惯。
有次一起爬树掏鸟蛋,梁简世不得要领下不来了,齐澜本想救他,结果两人一起掉了下去,在野花丛中滚了又滚,停在一个大石头下,蝴蝶纷飞。
齐澜担心地捧着梁简世的脸晃。
梁简世被晃晕了头,才终于不装了,睁开眼睛笑起来。
齐澜跟着破涕而笑,但还是惩罚性地使劲捏他的脸。
“你以后不要吓我了!”
“好。”
日子虽短暂,但过得很充实,按照齐澜本本里的233件小事,他们总过做了30件。
一起去森林里找画册上的小鸟,一起识别不同味道的浆果,收集五种小蘑菇晒成干儿,找到蝴蝶的坟墓,跟着藏宝图找卖场的宝贝……
以及看日出和日落。
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梁简世每一天都很早起床,然后使劲地摇齐澜,齐澜每次都气得冲他脸上胡乱地打,但最后还是醒过来了。
齐澜不明白为什么梁简世比她还积极,也不明白为什么梁简世要看这么多次日出日落。
最后一次看日落的时候,齐澜认真地看着梁简世说,“你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孩子了,你是怎么长得这么好看的?你是天使么?”
她好奇地凑近他,凝望梁简世的眼睛。
梁简世有些惶然,睁圆的眼睛不停眨动,心脏猛烈撞着胸膛,他听见自己慢吞吞地声音,“你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孩子。”
这天晚上,梁简世忽然肚子剧痛。
齐澜没有办法,只好把他送到了山下的医院。
忙活半天,回到病房里的时候,梁简世已经不见了。
果然是天使么,是特地从天上下来,让她再次开心起来的吧。
梁简世是家人从医院带走的,那时候他还在熟睡中,醒来已经在飞机上了,从此家里人就限制了他的行动。
后来家里来了一个小女孩,是临家的孩子,名叫临安菀。
跟以往围绕着梁简世的孩子们一样,都是奶奶后宫的后代们。
梁简世当然对临安菀没什么好感,但看着同样有着东方相貌的临安菀,梁简世就会想起在中国只有三日友谊的女孩,他每每都会被一种归心似箭的心情煎熬。
过了很多年,梁简世的父母放下心,他终于又可以悄悄回到中国。
爷爷临终的时候,什么也没交代过梁简世。
梁简世知道爷爷有一支钢笔,李秀染那里也有一支,这是他们的定情信物,每一次爷爷去看完李秀染,手中都会握着它。
梁简世这次回国,也将钢笔带在了身上。
在确定了要帮爷爷继续守护齐澜和李秀染后,他开始变得和爷爷一样犹豫。
他该要以何种身份出现在她的面前?
爷爷的话始终回荡在耳畔,“阿世,千万不要去打扰她们平静的生活。”
梁简世会前往齐澜初中,在围墙外,看她在运动会上奔跑的样子,在她心情低落的时候,让店员以奶茶店活动抽奖为由,给她送上一杯热腾腾的芋泥波波。
齐澜受考差了,躲在公园里哭的时候,旁边的小广播里会为她播放舒心的音乐,或是相声和笑话,路过的小朋友会为她送上一朵向日葵,上面贴一张便签,写一条心灵鸡汤。
偶然间,齐澜和朋友经过街角,她兴致勃勃地炫耀自己的经历:“我感觉我最近运气超级好,开心死了。世上还是好人多呀。”
等她过了马路,站在花店前的梁简世才转过了身去。
当年虎头虎脑的小女生,如今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他也长高了,声音也变了,也在努力练习中文,现在可以说得十分流利了。
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他。
高二下学期的某日,齐澜上学快迟到了,冲刺到校门口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磨破了膝盖。
那时梁简世第一次毫不犹豫地要走向她。
可惜有男生先他一步,是齐澜认识的同学,他们一起去了学校医务室。
梁简世心里不甘。
沂城下了一场大雨,齐澜在草丛中发现了一只不足月的小猫咪,她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
梁简世撑着伞来到她的身边,“赶紧带去医院,不然它会冷死的。”
齐澜回头看向雨幕中的少年,她透过花掉的眼镜片,隐约看到他混血的模样,漂亮得令人恍惚。
她失神地点头,“哦、好的。”
齐澜原本想要踏进草丛,不想那少年将雨伞塞到了齐澜的手中,自己则只身前去,不过多时就将小猫抱了出来,放在了自己毛茸茸的围巾里。
“要跟我去医院吗?”
齐澜看了看时间,“一模考试……”但目光始终不舍地看着小猫。
梁简世:“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齐澜连忙点头,“好的,下午不见不散。”
她说着转身,梁简世在背后叫住她。
齐澜茫然地等着梁简世的回答。
梁简世过了一会,轻轻微笑,“好好考。”
齐澜绽放出明媚的笑容,“嗯!”
少女元气满满地跑起来,雨水在她脚边跳舞,高高的马尾俏皮晃动。
可是第二天下午,齐澜没有见到梁简世,也没有见到那只小猫。
梁简世家中出了事。
没了爷爷的公司,在无能的父亲手中很快就陷入了危机,梁简世开启了漫长的搏杀岁月。
他日夜与虎狼周旋,再也没有力气去见齐澜。
齐澜的存在,是梁简世心中一个重要的秘密,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
因为年轻气盛,行事不讲规矩,只求立竿见影的结果,得罪了很多同行,招来许多憎恶。
那时他声名狼藉,怎么传他的都有,毫无下限。
在梁简世身上仍然还挂着“暴君”、“变态”、“魔鬼”等等可怕标签的时候,时隔三年,他迫不及待地回到沂城找她了。
这一次,命运让他们有了羁绊。
齐澜显然不知道那支钢笔的意义,她拿来随意涂写,终于有一天,这支钢笔不小心掉了。
梁简世原本可以当时就叫住她,可他没有。
他捡起她的钢笔,久久地站在原地。
原本后来他也可以当面还给她,可是他又贪心地后退了一步,至此他们有了互通书信的两年。
他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从海外寄来的书信。
齐澜不知何时,成了梁简世一轮故乡的月亮。
每次他感到疲惫的时候,就会想起她,幻想着重新见到她时的场面、他们的对话的各种情形、她的一颦一笑……
千疮百孔的心灵便在此刻慢慢得到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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