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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三连败,谁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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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杏遥捏着手里的钥匙,刚才她没有看送钥匙人的脸,甚至都没多打量一眼那托着钥匙的手,因为没时间,她的整个人,整颗心都在思念,思念自己的丈夫。

  这座岛都是他的,一枚钥匙又怎么能是别人的?

  可是,听到辉少的声音,她还是不可抑止的浑身发抖,如坠冰窟。这种感觉不是怕,也不是不怕,很奇怪的感觉。

  微微昂起头,背对着辉少:“除了他,还有谁能如此细致周到?你知道的太少了。”

  “除了他还有我,我知道的不少,是做的少。”辉少答。

  良久的沉默之后,牧杏遥捏着钥匙上楼,楼梯回荡着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音,平底鞋踏步出铿锵的足音,只有轻轻的哒哒声。

  这是独栋,从一楼到三楼而已,打开自己熟悉的老式房门,里面的一切都再熟悉不过了,而这些曾经熟悉的一切,足以说明了君少卿那颗爱她的心,细致的帮她构建了一处天堂,挡住外面一切的光怪陆离,期望她能在这里得到一如当初的快乐,简单、安逸。

  坐在沙发上,牧杏遥诧异,这沙发是有些硬的,老式的旧沙发,已经早就没得买到了吧。

  手抚摸着沙发上已经退了色的布料,就那么突兀的想到了一句话---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打开自己和甜甜的房间,上下铺依然在,扶着门眼前都是过去的那些回忆。

  第一次君少卿跑来送早点的记忆是那么清晰,而当初的自己全然不知这个男人会突然闯进来,还赖在床上呢。

  嘴角浅笑,回忆那么简单美好,可当时自己的心情却根本就是愤怒,还有那么一点点儿害怕。

  走过去,躺在床上,拉过来被子把自己裹紧,缓缓的闭上眼睛。

  可是无论她怎么去回忆,君少卿那天的样子却想不起来了,原来,即便是最重要的人,也会在记忆里慢慢变淡,所以,相爱的人害怕分离,长久的分离会让思念都显得孱弱无力。

  有脚步声,很轻,还有关门的声音。

  牧杏遥没有睁开眼睛,她知道是谁,不相见何必见?莫不如眼不见为净。

  “这是你曾经的家?”辉少问。

  牧杏遥没回答,像是没听到一样。

  摇头,轻叹:“你还真是倔的可以。”

  牧杏遥心一横,反正辉少这样的人不会做龌龊的事情,退一万步,即便是做了,这个时候的她也不想挣扎,因为这个岛经不起任何风波,自己的一丁点儿细微的事情都会扰乱了君少卿的心。

  她不要。

  辉少坐在书桌旁边的椅子上,木质的椅子,上面只放着一个薄薄的垫子,随手拿过来书架上的一本书,静静的看着。

  房间里,只有书页被偶尔翻动的声音,余下就是静默。

  过了许久,牧杏遥觉得自己快睡着了一样,心越来越安宁。这种感觉一旦被发现,她就在心里鄙视自己,房间里还有一头狼,自己却安静下来了。

  坐起来,看着辉少的背影,黑衣,黑发,脖子上露出来黑色的衬衫领。

  “曾经,我有一个主人。”牧杏遥说。

  翻书的动作停下了,辉少摸了摸唇角:“你的主人?”

  “是,我以为它是一条土狗,结果少卿告诉我是一匹狼,而且它的名字叫夜狼。”牧杏遥说这句话的时候,挑衅似地看着辉少。

  她知道,辉少的佣兵团叫夜狼。

  辉少浅笑:“哦,原来我送给他的小狼崽已经长大了。”

  “它很听话,我在山脚下,它一个人上山去捕猎,我想它更像土狗,温驯极了,不会伤害我。”牧杏遥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发现辉少把书合上了,并且放回了书架,转过身。

  重瞳里带着几分玩味儿,看着牧杏遥一字一顿的说:“那是因为狼也是有灵性和喜好的,它喜欢你就不会伤害你,不但如此,还会保护你。”

  牧杏遥点头,抬头看着辉少的重瞳,问:“那人呢?人有没有狼这些优点?”

  “当然。”辉少耸肩,接下来话锋一转:“不过,人不但有狼的优点,也有狼的狼性,那就是一旦认定是自己的猎物,就会不达目的不罢休。”

  牧杏遥沉默了,第一局,败。

  “你看过草原上的狼群吗?”辉少像是极有耐心的和她在闲聊,而这对于辉少来说是很反常的,他知道自己想安慰她,这个倔女人的伤心都是如此倔强,跑来这里一个人默默思念,该有多难熬?

  牧杏遥摇头。

  辉少起身,挺拔的身体挡住了窗外的阳光,牧杏遥抬头看着他,他只是笑了笑便走出去房间,片刻拿着两罐饮料进来,放在牧杏遥的手边一罐。

  “草原上的狼懂得合作的重要性,它们会成群结队的把野马圈到冰河里,冻死它们,在上去分食。这就是狼性,狼是很执着的物种,忠诚起来很像狗,但是毕竟是狼,狼要吃肉的。”

  牧杏遥觉得有些冷,伸手抓住了饮料,然而几次都没打开。

  辉少过来从她手里那过去,一声轻响之后,递到她手里。

  微微用力,手指关节有些发白,牧杏遥低着头看着手里的饮料,问:“那你呢?”

  辉少挑眉:“我?更像狼,因为人比狼要可怕多了。”

  第二局,牧杏遥、败。

  心里有些乱了,大口的喝了一口饮料,有些呛住了,低低略压抑的咳嗽。

  辉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看着她因为不敢大声咳嗽而憋红了的小脸,眼里的盈盈的水光。

  “我是个很固执的人,比野马聪明,不会踏入冰河。”牧杏遥说。

  辉少点头,这一点他不怀疑,如果她水性杨花,自己会弃之如敝履。

  “其实,喜欢和爱是不同的,我喜欢那匹像极了土狗的狼,但是许多年不见之后,我极少想起它。”

  辉少错愕,他聪明,所以理解这句话,因为在牧杏遥的心里,自己似乎和那小狼崽有得一比了。

  “做主人。”辉少口吻沉静,只说了三个字。

  啪!牧杏遥手里的饮料罐掉在了地上,里面的液体从饮料罐里咕嘟咕嘟的流出来,二氧化碳的作用,那些液体还冒着泡沫。

  “你,做我的主人怎么样?”辉少又说。

  牧杏遥想,三连败了这是,她完全不知道辉少是什么路数。

  辉少却知道,真正输了的人是自己。

  “我要回家。”

  “我送你。”

  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琼江路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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