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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佛缘


知道很可能98K就在前面,杨易他们也并不停留,他们向着目的地走去,他们真的要去塔銮寺和玉佛寺。杨易说了,既然答应为船家祈福,那么就必须去。
  他们这个无心之举,却避开了西德古堡的第一批杀手,但是该来的,总归还是会来的。
  在他们离开渡口后的一天,渡口又来了三个客人,两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是外国人。过河后,其中一个亚裔男子付了船资,1美元。
  “老丈,你最近见过一个小男孩和一个老太太过河么?那个小男孩大约13岁,有一对招风耳。他们还带着一条奇怪的狗。如果你有消息,我给你50美元!”说话间还拿出了一张杨易的相片。
  老汉仔细看了相片,贪婪地看着那几张绿纸,最后还是艰难地摇了摇头。
  已经到了12月,但是老挝正午的天气仍然非常的炎热,热浪蒸煮着大地,好像要将人油给蒸腾出来。
  杨易一行在一个路边的茶摊歇脚,达旺忠实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给一家子安顿下来。杨易拿起一碗茶,虽然是粗瓷大碗,不过茶汤清亮,茶叶碧绿,入口回甘,芳香扑鼻,真是好茶啊。
  杨易一家用的是法语,还有哑巴孙女以及不说话的仆人。老挝也被法国殖民很久,会法语不稀奇。
  “好茶啊!”杨易不禁叹道。
  “帕帕,我们能够跟店家买点这样的茶叶么?”杨易问达旺。
  达旺宠溺地拍了拍女儿的头,走向了茶摊的柜台。
  就在此时,茶摊来了一个新的客人,是一位身穿棕红色僧袍的比丘,也就是和尚,他赤着脚,托着一个银光闪闪的钵。杨易心中暗自赞叹,好俊俏的和尚啊,看过赵文卓演的法海么,这个和尚跟电影中的法海有九分形似。
  他的到来,让喧嚣的小店为之一静。缇达上前一步,跪了下来。杨易明白,这是一位上部佛教的比丘,他正在化缘。
  老挝的主要民族是佬族,跟华夏的傣族是同一个民族,他们在泰国,柬埔寨也叫泰族。这个民族信奉古老的上部座佛教,流传于东南亚和云南,是一种小乘佛教,主要是通过自身的修行解脱世间之苦,了解生命和世界的本源,最高的目的是成为一个“阿罗汉”,那是一个超脱了六道轮回的存在。
  杨易也跟小店中的大多数人一样,跪了下来,合十给比丘行礼。
  这个比丘一一接受信众的布施。上传部佛教的和尚,信众布施什么,他就吃什么,并不守斋戒,如果收到钱财,则需要上交给寺庙,作为寺庙的修缮和运营的费用。
  比丘来到了缇达面前,缇达手心里面捧着两颗金箔包装的巧克力。她将最心爱的食物布施了。比丘微微一笑,拿着钵接下了,合十感谢。
  比丘来到杨易面前,杨易则拿着一块他的专属武器布施了,那是一块重达2公斤的金砖,不过杨易用粗布包了起来。
  比丘感到手中的钵一沉,这才抬头看了看这个少女,微微一笑,合十还礼,继续向下一位跪在地上的信众走去。
  这一幕是老挝常见的情景,比丘走后,大家继续喝茶小憩。
  过了中午阳光最毒的时候,杨易一行继续赶路。
  走了大约一里地,杨易眼角突然晃入了一束白光。他转过头去,看到一个身影在远处的一个山岗上,是那个托钵僧人,正拿着那个银光闪闪的钵,对他照射呢。
  杨易叫停了大家,让大家在路边的大树下歇息,自己独自一人向着那个山岗走去。
  “大师叫我?”杨易用本来的声音用法语说道。
  “檀越有礼了。”比丘双手合十躬身,用的是梵语,这是解读佛经最原始的语言。
  “大师有礼。”杨易还了一礼,说的是中文,用的却是道家的礼节,是遇见长辈高人时候用的礼仪。
  “啊,原来是位道友。阿弥陀佛。”比丘也切换成中文。
  “道友请!”比丘指了指不远处一棵树下的两个石头,石头上面已经放置了两个蒲团。
  杨易和比丘坐下,再一次见礼。杨易得知,这个和尚法号雨净,来自杭州,云游世界,入乡随俗,来了老挝,就在一个小寺庙修行。大陆的寺庙大多数是大乘佛教的,主旨普度众生,立地成佛,来修行小乘佛教的僧人真心不多,而这个年代,佛教在大陆更加式微。
  雨净也知道了杨易此行首先是去塔銮寺和玉佛寺祈福,知道了杨易的大致来历和回去大陆寻根的最终目的。
  “阿弥陀佛,佛道虽然不是一途,却可同归一处,小易道友是否认可?”雨净问道。
  “大师,小子跟随师傅数年,未曾勘破,不敢断言。”杨易老老实实地回答。
  “无妨,道友若一心向善,救众生苦,便是同道之人。小易道友,你我有缘,小僧想赠道友一个小礼物,你是否愿意接受?”
  “能得到大师馈赠,小易感恩。”杨易活了60多年,不敢说一眼就将人看透,但是对这个非常英俊的和尚很有好感。

  “请小易道友放松,合上眼睛。”雨净说。
  杨易依言,盘腿坐下,进入打坐冥想的状态。
  雨净也盘腿坐在蒲团上,慢慢抬手,在钵的底部摸了一下,然后用右手的大拇指点在杨易的印堂上。
  杨易浑身一震,感觉头脑进入一片清明,正好像雨后天空中的那种洁净的感觉。他知道,雨净和尚给他加持了一个佛印。
  这个佛印会有什么用途,杨易不知道,但是他却知道,对自己的修为会大有裨益。
  过了一会,杨易睁开眼,雨净和尚已经不见了,蒲团上却放了一张贝叶,用一块小石头压着。
  这是一张贝叶经,使用的应该是傣族的文字。杨易并不懂。
  贝叶经是贝多罗树的叶子,经过裁剪,蒸煮,烘干,然后用特殊的铁笔将经文写在上面,然后再用油墨涂黑,再经过上金漆等过程制作的一种特殊的经书,可以保存数百年。
  杨易取过这一页经文,细心收好。
  杨易一行来到了塔銮寺,为船夫祈福,也为自己祈福。
  塔銮寺的佛塔金碧辉煌,相传这里供奉有佛祖的舍利。
  这里有塞塔提腊国王像,横刀南望,仿佛在提醒老挝人,南面有大量的领土被泰国占据。
  “妈妈,我闻到香。”缇达悄悄对杨易说。
  杨易也已经闻到了,是那个被他干掉的那个淡金色美女的同款香水,香水的味道来自一个带着白色头巾的西方女人。这个女人跟另外一个男的也在礼佛,但是他们只是跟随其他人的动作,心思并不在那上面。
  这个时候的老挝,西方人已经比较难见到了,他们两个成为了显眼包。
  为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呢?这个女人大概率跟那个夺走杨易初吻的女人是一伙的,如果他们发现了杨易的踪迹,不是应该立即痛下杀手么?怎么还会来这里礼佛?
  “苏珊,你为什么不去找威利,却第一时间来这里礼佛呢?”一个灰白发男子问。
  “这里据说供奉着释迦摩尼的舍利,是佛教圣地啊。”那个叫苏珊的淡金色头发的女人说道。
  显然这并不是主要的理由,男子也不好再问。
  “我们一直没有爱莲的消息,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男子说。
  “呵呵,西蒙,你总是想着你的爱莲,放心吧,她那么聪明,会保护好自己的。”女人说。
  杨易装成在将贡品摆放整齐,靠近了他们一点,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实锤了,这个西蒙很可能就是那个死去的金发女人的未婚夫,她应该叫爱莲。那个苏珊的样子跟她又有七八分相似,但是没有那个叫爱莲的美,不过身材更加火爆,很有可能是爱莲的姐姐。
  “哎,西蒙,你不是知道么?我们的女巫说过,爱莲不适合遇到小孩,她会死在一个小孩手里,我这不是为她担心么?我在为她祈祷呢。我来这里,也是那个女巫要求的,她说,来了万象,就必须来这。”苏珊慢慢地说道。杨易眼力惊人,竟然看到在她的嘴角挂起了一丝的笑意。
  “女巫?”杨易心中暗暗说道。
  “那我们也可以先去找爱莲他们啊!”西蒙显然心思都在那个爱莲身上。
  “怎么找?他们的无线电静默了,我们去哪里找,说不定他们也来这里呢?要去找,我们等大部队过来也不迟啊。放心吧,那个小村庄的尸体里面没有爱莲。”苏珊拿起了一朵火红的四季樱草别在了鬓角,俨然一笑,人比花更俏。
  但是这些小动作显然是瞎子点蜡烛,白瞎了,西蒙愁眉不展,显然心思都不在苏珊的那张俏脸上。
  突然,西蒙的眼光被一个西方人吸引了,那是一个健壮的西方男子,应该有185,肌肉极其发达,看样子是西班牙裔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的麻质衬衣,正将一捧兰花供奉到佛龛前面,并不跪拜,只是双手合十,鞠了一躬。
  杨易也被他吸引了,西方人在这边就是显眼包啊。
  “竟然是他?!”杨易心中一动,这个人杨易前世在算认识,他就是着名的掮客,名叫托德.莫菲,代号是狐狸,下里屯的毒品换美金贸易中,他是关键的一环。杨易让黑蛇继续与他合作,毒品生意虽然邪恶,但是确实来钱快啊,杨易也没有啥不毒害美利坚民众的想法。漂亮国的毒品买卖看似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贩毒集团手里,但是其中最大的大佬,除了CIA更有各个利益集团。要不然大麻怎么合法化了?托德大约30多岁,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黑褐色的眼睛,是个挺英俊的男人。
  托德身边有一个亚洲人,秃顶,大约50多岁,是个本地人的打扮。
  托德感觉到有人看他,对视了过去,见到一对年轻的西方男女,便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他又合十躬身,拜了一拜,转身就走了。
  这在这个地方,见到的西方人,大多数是斯拉夫人。因为现在老挝内战,南部是苏联支持的左派,北面是鹰酱支持的老国王那派,打了好多年了,还要继续打下去,这是一场典型的代理人战争。

  托德走了,西蒙和苏珊对望了一眼,也前后脚跟了出去。
  杨易并没有跟过去,他们照常礼佛,过了40分钟,才向着玉佛寺的方向走去。不过,这三拨人走的都是一条路,都是往南通往万象城市的道路。
  那两拨人都叫了摩托三轮车,一下就没影了。
  “小易,这么说,那个女人是跟追杀我们的人是一伙的?”婆婆问。
  “是的,那个西裔男子叫托德,是个掮客,据说什么买卖都能够撮合。”杨易他们不紧不慢地走着,过一阵还停下来喝个水啥的,跟一般的老挝穷百姓毫无二致。
  但是杨易现在的追踪能力,已经又有了进步,那个雨净和尚的一指,让他不需要进入冥想,也能够感知万物。他正在享受这种全方位掌握动态的感觉,杨易能够感到过去了一个小时的细微的香水味,比杰米的鼻子还好使,追踪托德更简单,他身上的味儿有点重。
  道路渐渐宽阔了,他们进入了万象市区。万象现在人口不少,但是绝大多数的人生活极为贫困,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万象的街道狭小,旁边就是民房,商店也没有几家。
  杨易他们下榻的客栈,就只有大通铺,一家人堆在通铺的一角,有瓦遮头,这就算不错的了。
  杨易选择在这里落脚,是因为他们已经越过了那个苏珊居还有托德住的金象酒店,就在离开这个小客栈不够500米的地方。那个酒店应该算是老挝最好的酒店之一了,还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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