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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雨夜屠夫案2


5月29日凌晨6点。
  已准备收工的林过云,车子在佐敦道一个街口被陈洁云拦了下来。
  汽车开到中途,林过云停车进入后座,拔出刀子恐吓陈洁云,取出手铐锁住她的双手,用电线将她勒死。
  随后将尸体套两个麻袋,带回家中藏好。
  次日复制了杀害第一个受害者的程序。
  拍裸体照,肢解装入塑料袋,于夜间运到港岛大坑道,抛进丛林里。
  在这次的肢解中。
  林过云使用了不同的工具。
  肢解的凶器从电锯变成了手术刀,而且他还将过程录了像,并将录像带取名为“严肃的秘密”。
  第三名受害者是29岁的梁秀云,在一家夜总会担任服务员。
  6月17日凌晨的4点下班后。
  在滂沱大雨中拦下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
  在路上,林过云将车子停在路边,用电线勒死了梁秀云。
  接着把尸体带回家拍照、录影,并将这卷录像带命名为“雨夜行动”。
  第四名受害者是17岁的学生梁惠心。
  她于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
  据林过云描述,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也是他这辈子唯一有过深入交流的人。
  在他杀死对方之前,先逼她戴上手铐,然后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5个小时之久。
  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问了她的身世,也谈了自己的情况。
  但林过云还是将其勒死,并带回家肢解、录像,取名为“第四次的行动”。
  唯一不同的是,他对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奸了尸。
  从第一个受害者遇害的2月3日、5月29日、6月17日、到最后一个受害者遇害的7月2日。
  林过云每次作案方式与过程都大同小异。
  据他供称,每一次肢解被害人后,都利用出租车的便利,载着被肢解的尸体,边开车边寻找合适的弃尸地点。
  除了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
  后面的三具尸体,都被林过云在凌晨时分,丢弃于人迹罕至的铜锣湾大坑道。
  事后,林过云被押解回到现场,警方也在这个陡峭的山坡上,又密又长的草丛里,寻获三名受害者的尸体。
  同时,警方将搜获的部分照片给受害者家属辨认,认出了四名受害者。
  等待林过云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这里有必要先讲一下林过云的成长经历。
  案发时的林过云27岁。
  他原名林国裕,于1955年5月22日在香港出生。
  因林父的工作原因,所以没有与林国裕和林母住在一起。
  在林国裕两岁的时候,林母带着他去寻找林父。
  这才发现林父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怀孕的女人,但林母还是忍气吞声选择留下来。
  对于林母的突然到来,林父非常不满,于是将怒火全撒在了年幼的林国裕身上。
  在之后的几年。
  林父的女友生下2儿3女,林母也又生了2个女儿。
  林国裕更加遭到林父的偏心与冷落,与其他家人的关系也不好。
  在警察调查中还得知。
  1970年。
  15岁的林国裕偷窥两个妹妹洗澡,林父怒不可遏,对林国裕就是一顿毒打。
  1973年。
  18岁的林国裕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
  不过医生指其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102天治疗后获准出院。
  这次事件后,林国裕将名字改成了林友强,但对女人的兴趣仍然不减。
  于是他不再找活人了,把对象转为色情杂志上的裸女。
  之后又热衷于摄影,尤其喜欢拍摄裸体,每月会花钱找裸体模特进行拍摄,但价格昂贵,负担不起。
  直到1978年。
  林友强取得出租车牌,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
  在畸形的成长经历下,林过云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为后来的犯案埋下了伏笔。
  在被警方审讯时,林过云主动向警方供认了两个作案动机。
  第一个是他认为自己是开膛手杰克在替天行道。
  林过云对于1888年出没于英国伦敦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有着兴趣浓厚。
  案发前,他曾经写过一篇数万字的长文。
  洋洋洒洒地叙述、推理了谁是专门杀害妓女的开膛手杰克。
  没想到,这篇标题为《雾夜杀手真面目》投到报社后,却被拒绝了。
  深受打击的林过云为了证实自己的理论。
  于是他将自己带入了连环杀手的角色,模仿开膛手杰克的行为来吸取眼球、得到关注。
  第二个犯案的理由是他认为自己是上帝的使者。
  林过云曾经对同学说,“上帝”通过特别渠道与他联系。
  表示选了他作为“使者”,以便在适当的时机“替天行道”。

  林供称,根据上帝的旨意,欢场女子该杀。
  而割去她们的乳房和性器官也是上帝的指令,这样她们下辈子即便再生为人,也是身残,便不能重操旧业。
  从以上两点作案动机中不难看出,林过云的逻辑非常矛盾,他杀害的4名女子当中,有舞女,有收银员,有服务员,还有学生。
  在庭审时,林过云也叙述了自己杀人时的心态。
  杀害第一个受害者是因为愤怒,他认为对方是个妓女,而他只是替天行道。
  第二、三是因为“上了瘾”。
  第四个时,他已感到厌倦,只是为了不让事迹败露而灭口。
  对此,有五名精神科医生对林过云做了多项心理、智商、记忆等测验。
  在详细地评估了这些测验结果后,有三名认为林的心智精神状况正常,而犯案只是为了满足他不正常的需求。
  也就是说,他之前说的两个杀人动机根本是子虚乌有的。
  从他自己描述杀人时的心态就可以看出,林过云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根本不需要动机。
  最终,林过云被判死刑。
  但在1983年5月5日,林过云通过法律援助提出上诉,却在两个多月后又自动撤销,同时向港督申请赦免死刑。
  1984年8月29日港督赦免了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入狱后的林过云,仍然没有被媒体遗忘,2009年就有媒体刊登了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林过云要在监狱里终其一生偿还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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