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清朝少年杀人案1
在古代,对于少年杀人案也是常有争议的。
尽管从唐律开始,7岁以上少年杀人便可判死刑。
但司法“程序”也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判死刑就判了。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断案者本人的态度和性格。
毕竟在古代,法治不健全,“人治”的性质比较突出。
清朝这起少年杀人案发生在乾隆51年。
也就是1786年三月。
湖北黄州府蕲州。
这天。
两个少年一块在河边挖野菜。
大的叫徐桂儿13岁,小的叫曹受儿才10岁。
俩人正挖呢,看见走过来一个小孩,他手拿糖果,一边走一边吃。
徐桂儿和曹受儿看到对方吃糖,直流口水,于是上前要糖吃。
那个小孩同他俩都认识,自己也并不小气,就给了他们一人一颗糖。
可徐桂儿和曹受儿吃完之后,觉得不过瘾,还想要。
那个小孩就不答应了:“不给,就是不给!”
于是徐桂儿就说,“我买还不行吗?不过今天没带钱,改天给你钱!”
那小孩还是不同意。
徐桂儿就来气了,冲对方大吼:“你给不给?老子今天吃定你了!”
那个拿糖的小孩叫李大生。
年龄更小,才9岁。
但面对13岁的徐桂儿竟然丝毫不怵。
他护着自己的糖果,就是不给对方。
李大生虽小,但他家庭比较富有。
长得比较壮,个头也不小,有心理优势。
这下逼急了徐桂儿。
于是就拉同伴曹受儿过来,仗着人多,要来抢李大生的糖果了。
嗨,还想明抢不是?
李大生不干了,挥拳就向徐桂儿打去!
徐桂儿躲过了李大生一拳。
可李大生不依不饶,又顺势推了对方一把,瘦弱的徐桂儿居然被推倒在地。
让比自己小的孩子弄翻,脸上实在不好看。
徐桂儿爬起来,作势要打。
而在一边的曹受儿看见自己的哥们儿吃亏了,便也前来助阵。
两个大孩对付一个小孩,李大生如何是对手?
情急之下他捡起一个石头就朝曹受儿打去。
石头正打中曹受儿的耳朵,鲜血直流。
曹受儿便哇哇大哭起来。
见此情景,徐桂儿也自害怕起来,直接撒丫子窜了。
李大生见状,便得意起来。
对曹受儿威胁说:“谁让你们抢我的糖?
活该!
等会我回家对你爹说,你抢我的糖,看你老爹咋收拾你!”
李大生很聪明,知道曹受儿家教比较严,很怕他爹。
把这事抖出来,曹受儿肯定吃不清兜着走。
果然,曹受儿也不哭了,他真的怕老爹揍他,于是央求李大生别告状。
可李大生得理不让人:“我就说,咋地?”
然后,拿着糖果趾高气扬地走了。
这时徐桂儿又跑了过来。
他年龄大,心眼多,加上对李大生怀恨在心。
于是就鼓动曹受儿说:“李大生那小子太坏了,他回去肯定给你爹说!”
“那咋办?”
“就一个办法!”
徐桂儿咬咬牙说:“要想不让他告状,就一个办法——弄死这个小屁孩!”
听说要杀人,曹受儿开始也害怕,但经不起徐桂儿的挑唆。
一方面他确实害怕李大生回去告状。
一方面也是想报对方打破自己耳朵的一箭之仇,于是就答应了。
两人去追李大生。
很快便追上了。
徐桂儿进行偷袭,一石头拍在李大生的后脑上,李大生噗通倒地。
然后他用膝盖顶住李大生后腰,把他双手反剪到背后。
李大生一时动不了了。
徐桂儿示意让曹受儿解下李大生腰间的布条,勒死对方。
曹受儿照办。可他毕竟年龄小,没力气,心里也害怕,勒了几下,根本不起作用。
于是徐桂儿一不做二不休,用脚踩着李大生的后背,帮助曹受儿使劲拉布条。
不一会儿,李大生便一动不动了。
看看李大生死了,徐桂儿两人才住手,然后扔下李大生就要逃跑。
可徐桂儿想,这事若败露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就同曹受儿商议,要把李大生毁尸灭迹。
曹受儿害怕,但在徐桂儿的威胁下,二人还是返回杀人现场。
徐、曹二人把他的衣服扒下来挖坑埋了。
然后用石头把李大生的脸部砸得血肉模糊。
彻底分辨不出其面目之后,把尸体扔进了河里,顺水漂流。
那天天黑之后,李大生还没有回家,家人就急了。
于是他的父亲李荣禄就出去找。
可找了一夜都没找到。
第二天,李父又带了亲戚朋友一块出去找儿子。
正好他碰到出来玩耍的徐桂儿,他知道儿子也跟徐桂儿一起玩过,于是就问他昨天见过李大生没有?
毕竟是小孩,徐桂儿也是做贼心虚,回答支支吾吾的,神色不定。
于是李荣禄就起了疑心,连哄带吓,让徐桂儿说出了“实情”:李大生被杀了。
徐桂儿说是说了,但耍了个心眼,把责任全推给了曹受儿,说他自己只是看到了杀人这事。
李荣禄十分震怒,立即去找了地保李家福,然后把曹受儿扭送官府。
在官府,曹受儿很快认罪,而且还挺义气,没有供出徐桂儿。
说杀李大生是自己一人干的,并将掩埋李大生衣物的地点和抛尸的事情都交代了。
官差开始行动,但李大生的尸体早被河水冲走了。
一直找了7天,才在下游20多里处找到面目全非的已经泡胀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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