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粮库三人密室凶杀案1
某日早晨。
该地治保队长韩某接到一个老妇的报案,说自己的儿唐某晚上被人叫出去,一晚没回来。
昨晚。
唐某家里被人扔进一个小纸条,说有大箱的烤酒卖。
那个时候粮食稀缺,能有酒喝的人都很少。
何况要用上五种粮食陈酿而成,号称小五粮液的烤酒?
对方可能在本地没有销路,一旦低价接手过来,一倒手就能翻两倍以上。
治保队长带了那老妇和另一个人队员。
把约见的草棚附近找遍了,没发现丝毫踪迹。
找了一会儿,韩姓队长他们又转到附近一处比较偏僻荒废的仓库里。
这仓库以前打仗时被炸了,半边成了危房,所以一直废弃。
但是里面有几间屋子还是好的。
有些农村人灾害时出来要饭,在里面住过。
进去后,韩队长发现有间屋子的门扣上,被人用大铁丝紧紧的缠住。
他猛烈地敲门,大声呼喊,不久后里面果然是有人回应。
于是他们费了不少劲把铁丝扭开,打开了门放里面的人出来。
失踪的唐某果然在里面,完好无伤。
另外出来的还有另一个在大队小学当老师的赵某。
然而韩队长一进屋子看,里面竟然还有一个死人!
是被人用地上的砖头砸破脑袋死的!
后经查实是工厂的一个干事段某。
幸存的唐某和赵某一开始并未意识到那个人死了。
只是以为他还没睡醒。
是韩队长先发现死人后他们才知道人已经死了。
然后,唐某和赵某竟然互相指责是对方杀了人。
后来经过公安调查,三个人都是被人以卖烤酒的名义骗了出来。
到了草棚附近后,突然就被人用氯仿一类的东西强行迷晕。
醒来后就发现和另外俩人关在一个密室内。
这个屋子以前是该仓库的资料保管室,所以只有大门一个地方可以进出。
屋内有一些叫花子生火做饭留下的砖块。
一些桔梗和破布烂衫。
门对面靠墙处有两座被拆得乱七八糟的放资料的木架。
凶器就是地上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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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在醒来后互相交流了下,三人都是互不相识的。
似乎也没得罪过什么人,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弄晕关到了这鬼地方。
起初大家心里都很恐惧。
到处找出口,黑黢黢的摸了半天摸到了门,才发现门是被人从外面上了锁死了。
仓库的门虽然是木的,但很厚重,根本出不去。
大喊大叫也没人听得到。
所以挣扎到半夜,由于药物还有余威,只好各自先睡下。
韩队长当时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既然门是从外面被人用铁丝箍死的,那么也就是说死去的段干事,完全可能是被外人悄悄开门进来杀死的。
唐某和赵某为何互相死咬是对方杀人呢?
原因在于,仓库是清末就建的老式建筑,那道门是一道老式的上闩门。
他们在黑暗中找到了门后,因为害怕后面睡着后,会有人悄悄开门进来害他们。
所以段某又从那座资料架上拆了一根木棍,插到了内门栓上。
这样,即使外人强行撞门进来,也会发出明显的响动,把他们惊醒。
所以,这案子其实就发生在一个双重密室内。
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直到第二天早上韩队长他们发现了情况,说明身份,唐某才将里面的门闩撤去。
后来为了证实外面的人不能在门内上锁的情况下开门,用了同一个木棍让专家做了很多次实验,都没法开门。
那木门是单开而不是双开的。
门边与门框之间有一个错位,不能直接用细铁丝之类的东西插进去。
所以情况就非常复杂了。
第一,三个人之外,有第四人将他们骗出去,迷晕关到了这屋子内,然后锁门。
这第四人和段某的被杀有没有关系?
如果有关系,他是怎么开门进去的?
如果没有关系,他又为什么搞这一套?
第二,屋子内的三个人经查确实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不是屋外第四人杀人,那么必然是活着的两人中的某一个人杀人。
但他动机何在?
那个年代乡下不乏抢劫斗殴杀人,但这种案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公社上报地区调了专家来组成破案组。
专家提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查看两名幸存者身上的血迹喷溅情况。
但两人身上的血迹都差不多,都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推测,可能是一人趁段干事与另一人熟睡之机,用砖头一下子砸死了人。
因为都靠的比较近,所以两人身上的血迹难以分辨。
如果按照现在的技术和经验,也许能分个明白。
第二个法子是查杀人砖头上的指纹,但是上面都有两人的指纹。
两人确认,为了自保,他们在睡前确实在地上摸了些砖头过来,以备万一。
有一个高校的老师见识比较多,给专家们寄来一封信,说这可能是被禁闭的人出了心理问题。
在极度恐慌之下,神志错乱,激情杀人。
当时一度被采信,但因为没法分清楚到底是哪个人出了问题,这种思路也被不了了之。
我爷爷也提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这个段干事半夜起来撒尿,然后回去睡觉时滑倒在地,太阳穴刚好撞到了砖头棱角上,自己意外死亡?
然而经勘验还是否定了这种推测,因为死者头颅侧面至少有两处伤痕。
又有人提出,是不是这三人中,有屋外第四个人的同伙?
他悄悄打开了内门栓,让屋外第四人进来。
可是这种假设没什么意义。
如果屋内的同伙这么做,他实际上是自己置自己于杀人嫌疑当中。
后来又掉头去查那弄晕他们的案发现场第四人,但是所谓的纸条都已经不见了。
查不到笔迹,再查谁有办法弄到氯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案件似乎到了死胡同了,而且对两个幸存者的处理很难办。
要定他们罪,没确凿证据,那时公安们都发了狠,动了手,熬了鹰,都是死咬对方。
放他们出来,群众和领导们都有意见,说杀人凶手就在里面,你把他们放出来继续干坏事?
于是只能一直关在看守所里。
后来那个大学老师又来了一封信。
建议把两个当事人重新带到现场去,再度关门。
把他们留在里面,复原现场,看看他们能不能想起什么来。
这招果然是有用,两个人确实回忆起一些细节。
其中一点是,那个被杀的段干事似乎比他们俩情绪更激动,更恐慌。
一直是在嘶着嗓子大吼大叫,说有人要害他。
还有唐某说,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脚,但已经分不清是在做梦还是真实的了。
但是还是没有得出突破性的线索。
这案子又拖了两个月,虽然凶杀手法算不上很凶残,但是因为案件细节特别离奇,难以解释,所以引起了舆论极大的兴趣。
当时办案人员和舆论的意见,基本排除了是屋外第四人杀人,都认为两个幸存者必有一个凶手。
案子捅到了省里,据说还专门召开了一些学术讨论会议,研究如何处置这种作案机会完全均等的两个凶嫌。
两人一个是工人,一个是老师,人品,社会关系,身体心理诊疗,都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换了好几拨有经验的审讯专家,还有人学国外编写了一些心理测试题,也都察不出破绽,都是咬死了对方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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