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北京大兴灭门案3
客观的说,李磊的生意就像李汉朝夫妇评价的“不正经”、“不靠谱”。
但在李磊眼中,父母否定的态度让他觉得家里一点温暖也没有,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在案发前一年便开始想杀人了。
2008年10月。
李磊购买了一把刀,用毛巾裹着,放进了手提包里。
除了觉得家人看不起他,不支持他的生意。
落网后,在李磊自述的动机中,还有与妻子情感上的矛盾。
他回忆说,结婚头两年,自己与妻子的关系还挺好的。
但后来两人就开始互相提防,让他觉得很没劲。
大兴灭门案发后,李磊多位朋友的叙述,勾勒出了一个贪图享受、虚荣、好面子的人。
李磊的朋友们说李磊“爱抽烟、喝茶、吃肉,也喜欢旅游”。
没钱时,李磊抽便宜的烟,有钱了就抽好烟。
除此之外,李磊也颇虚荣。
李磊老家的村民回忆,在李磊与王美玲经营理发店期间,经常能看到衣着朴素的李汉朝,追着满身名牌的李磊絮絮叨叨,然后李磊不耐烦地离开。
除此之外,李磊也经常为小舅子王军购买名牌衣物。
据王军回忆,李磊曾对他说,出门在外就要穿名牌,不能被人看低了。
李磊是这样的性格,那王美玲呢?
作为普通农村家庭的长女。
王美玲小小年纪便辍学打工,补贴家用,是一家人的支柱,要考虑整个家的生计问题。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她责任心重、能干肯吃苦、同时非常节俭。
李汉朝夫妇因此很喜欢这个儿媳妇。
但不难想象,李磊与王美玲间必然存在许多矛盾冲突。
而这些矛盾冲突,或许也在李磊与同样节俭的父母间发生过。
除此之外,落网后,李磊抱怨,妻子经常对他管这管那,规定他每晚必须几点回家。
但王美玲的约束有其理由,据李磊朋友透露,李磊与某足浴中心的一名工作者长期维持性关系。
2009年5月。
李磊家终于拆迁了。
怕李磊把家产挥霍一空,李汉朝夫妇将拆迁补偿款全部用来买房了。
李家一共购买了6套房子,其中只有一套属于李磊的妹妹李璨,剩下5套都是李磊的名字。
案发后,按照李磊的说法,他虽然想杀人,但并没有真的计划杀人。
他只想着离开家,再也不要回去。
11月初。
他本约了朋友一起去南方考察生意,计划11月21日走。
但临出发前,父亲非要他在22日送家人参加亲戚婚礼。
李磊于是只能把票改签到11月23日。
22日婚礼结束后,他本就因父亲对他大呼小叫而闷闷不乐。
23日晚。
妻子又打了好几个电话催他回家,这让他更烦。
李磊大约是在晚上11点左右到家。
当他到家时,妹妹在玩电脑,父母与两个儿子已经睡了。
回家后,妻子与他发生了争吵。
李磊说,王美玲当晚向他索要5万元弥补销售额,两人因此事发生了口角。
熄灯后,他忍了十多分钟,一下没忍住,起身掏出手提包里的刀,杀死了妻子。
杀死妻子后,他在房间愣坐了一会,抽了会烟。
随后,他起身到了妹妹房间,从背后杀死了正在玩电脑的妹妹,接着又回自己房间坐着。
对于杀死妹妹,李磊的解释是,妹妹平时在家也老是挤兑他。
不久后,父亲敲起了他的房门,边敲边喊他的名字。
他于是起身开门杀死了父亲。
之后,李磊杀死了从主卧走向客厅的母亲。
杀死4个亲人后,他坐在阳台哭了好几个小时,抽了很久的烟,脑子里一片混乱。
后来想到两个孩子以后无人照顾,活着也是遭罪。
李磊走进主卧,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2010年8月12日。
北京大兴灭门案开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李磊提起公诉。
李磊当庭认罪,初步交代了杀妻灭子原因源于长期家庭积怨所致,并求“速死”。
庭审上,李磊没为自己辩护,他只说“请求法官判我速死”。
他希望“一切早点结束”。
2010年10月15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属,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李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磊附带赔偿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
宣判后,李磊以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2011年9月8日。
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的死刑。
2011年9月16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李磊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李磊被执行死刑,其身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尘埃落定。
此案历经4年审理。
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李家遗产共计800多万元。
李磊的奶奶继承437万余元。
姥姥继承266万余元。
岳父母继承10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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