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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对峙


  人到伤心时眼泪才会流,但到生死处只管拼一拼。

  我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把手中很有质感沉甸甸的防暴手电便使劲向着那怪物的脑袋戳将过去。

  你欺骗我的感情也就罢了,你竟然还要捏爆我的卵。蛋!

  你这纯粹是欺负人!

  你这样欺负人,你让被欺负的人作何感受?

  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不可忍!

  自己最差不过没留住根蛋爆人亡,而也要让它头破血流眼爆涕流!就在我一咬牙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准备保不齐就来了同归于尽视死如归。用力将手中的防爆手电狠命向它捣过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它竟然突然收回了自己的无敌抓蛋手,疾速将双手捂向了自己的脑袋。

  什么情况?我有些错愕。

  难道这货也知道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

  那它为什么要护住自己的脸?

  莫非它觉得自己很帅?害怕被我自此给破相?

  天哪,它怎么会有这样的错觉!

  难道它已经愚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不太像,它显然懂得扮猪吃老虎的真谛。

  那会是什么情况?难道是上帝?

  上帝?!

  这是上帝他老人家显灵了吗?不会吧,我从来都不信上帝的!那难道是佛祖降世了?不可能,我也不怎么相信佛祖的。是玉皇大帝吗?那还不如说是佛祖老大来了的好。

  如果真有神的存在,那么必将是森严冷酷漠然无情的,它会在意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吗?除非它吃饱了撑着了。

  大道至简,天道无情。

  如果只是如果,如果就是没果。所谓信则有不信则无正就是这么个道理,相信了那么就可能会有,不相信就不可能有。说来说去还是信仰的问题。

  问题就来了——我是个无信的人,我只信自己。

  要想活的好,应该有信,信自己。

  相信自己。

  那么说是神灵保佑的话是不是太过扯淡?

  我宁可相信它是尿急,也不相信有神救急!

  我哪怕相信它也懂得看脸,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不会看脸!

  难道是被我的狠唳气息和威武神姿给震慑住了?虽然我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甚至优异,但是这货它懂得欣赏吗?它知道什么叫帅哥吗?它明白什么是英俊潇洒气度不凡吗?它懂得美学价值观吗?

  答案几乎是肯定的——它不懂。

  从它的穿衣打扮和蓬头垢面就可以做出准确判断,这并不需要多高的智商的。

  虽然先圣说不能以貌取人,礼不可废,好像我有些歧视它了,但它是人吗?这浑蛋!

  思绪如飞,念头急转,手里却并不慢,我的手电已先它一步戳到了它的脑袋上!

  嘭!

  在寂静阴森的地下世界里,一点细微的声音听起来都很响。但没有我想像和期盼中的爆头的巨响,我幻想里的嘭声并不曾出现。我暗骂自己愚蠢,这又不是穿越战线狙击日寇。

  扑哧!

  这么响了一下,我感觉手中的电筒戳中了它的脑袋,有一种踢爆足球的感觉。几乎是瞬间我就明白过来,从触感上看,这是插到了它的眼睛上,八成眼球已经报废了。

  吼!

  一声惨烈至极的嘶吼传来,仿佛能把墓室都给震塌。我的脑袋紧跟着产生了一种眩晕感,觉得有些天旋地转的,耳膜差点也给震破了,肾上腺素急速分泌,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里既感到骇异又感到兴奋莫名。迅雷不及掩耳,我怕自己的手被它给抓住或者是咬伤,一击得手,便急忙将手臂连同手电一同给收了回来。而这时,它的双爪方才掩到它的怪脸上。

  惨白的光柱下,它捂着自己大长脸的爪缝中渗出殷红的血水来,看地方正是其右眼的位置。它惨叫不己,看来是伤的不轻。

  先前它准备要咬断我的喉咙,在极度惊吓之下并未曾看清它的面目,但此时细看之下我才察觉出了一些背后的真相。

  是的,它的背后有真相,我看见它背后竟露出了一小截毛茸茸人东西,就像是动物身上所常有的尾巴。这个细节极易被人忽略,不知是这货故意伪装将其掩藏,还是它的尾巴就像兔子人尾巴一样不长,只是摆设,但那分明就是尾巴没错。

  我这才意识到之前只顾着嘲笑它的智商,其实自己的智商也不高……这真是个令人沮丧的发现啊。

  我用后空翻大显神威的时候确实是踢中了它,但那并不是它的怪脸,而可能是它的手臂或者是身体的某个部位。当时我还欣喜若狂着窃喜自己也打了一回别人的脸。虽然这个人看起来有些磕碜和寒酸,但那也是脸好吧?现在想来,是我判断错了。

  当时我嘲讽它的形象不堪入目,窃喜于自己的果敢打脸,更鄙视它的智商堪忧智力过低……现在想起来是我自以为是了。

  它捂脸惨叫看上去好像被我踢中了面目,其实只是为了掩饰接下来的那一手抓蛋手而已。当然,还有它非那样做不可的理由——它怕光。

  没错,它确实怕光,这就是为什么我以为要完蛋或者至少是爆蛋的时候它及时收手赶忙护脸的原因。它可能不怕打脸却要护脸,这看上去很不符合它引以为傲的简单粗烛暴作风,它是在害怕某样事物。

  它在害怕什么呢?当时我情急之下手电筒下扬直捣怪脑,而强光也一同照射向它的脑袋。刺目的光线让其大脑空白惊慌失措,出于本能它收手掩护双目。本能这个东西就是这样,本性的能力能制约或促使一个人的发展和成就,在这里它制约了此怪手爪的伸展。若不是出于本能或者它处乱不惊的话,那么它很有可能会闭上双眼不理不视,非礼勿视下我的下场肯定会比它更惨。它对光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吗?可能这这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人所带的强光手电的光线实在是太强了。我暗自庆幸那几百块钱花的物超所值。事实上,它的反应和应对都没有问题。

  但是很可惜,苍蝇曾经陪伴着我左右,不离不弃,让我生气,于是我痛下杀。手不留余手,最终将其驱逐左右歼击无右。我的手臂似乎也变得有些迅捷敏锐,迅如闪电。

  差一点儿,就差一点儿,它就成功了。

  遗憾的是,它遇到的是我。我能说抱歉吗?显然不能,就算我真说了它能听得懂吗?它会原谅我吗?肯定不会。而我也不会说,对于敌人我一向采取的措施就是攻而击之厌而远之。前者一般弱小,后者一般强大,你看,我就是这么现实。

  因为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不现实迟早被现实给完蛋!

  想通此节我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先前还以为打它的脸了。

  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热。

  这货不简单呀,先前我还把它和土豪所崇拜的藏獒归为一类,认为它顶多就比藏獒稍稍强那么一点点,因此小视,非常鄙视,但不料这货却是故意掩饰没有预示,让我丢人不说还差点丢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还真就是这么个道理,古人何时欺骗于我?这种领悟并不痛心,但很不好受。

  我不好受,我也不让你好受!

  我是这样心胸狭隘的人吗?

  怎么可能!

  应该是这样的:你不让我好受,我也不让你好受。

  嗯,这样才对嘛。

  见它伤取它命!

  趁它病要它命!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要再次验证古人的名言教诲:一鼓作气势如虎,停停罢罢衰而败。没想到我没能势如虎它却已经势如虎了。

  我正要飞奔过去来个大猛踹看能不能将其彻底放倒的时候,它嘶吼着抛开掩面的枯手,朝我呲牙咧嘴的恫吓我。强光下它那一只眼眶血水流淌不止,黑白之物混杂,黑咕隆咚的既恐怖又吓人,而另一只眼眯缝着尽力偏斜向光柱照不到的地方,看起来杀机涌动令人胆寒。

  我心道不好,看来这货要发狂了,狂性一起我能制服得了它吗?我们这次所携带的最强力的武器就是一杆老掉牙的土制黑火药驱动的钢珠枪,声音挺大威力很小,打兔子没问题打,死人却够悬。最主要的是胖子向来对枪极度热爱,是个忠实的枪。迷,那杆土炮和他一起不见了踪影,自然是指望不上。我亚根就没想到刚一进来就出问题,所以大意之下有此疏忽,将工兵铲丢在了不远处,破开墓墙的斜洞边上距离这里并不远,我想要去取就必须得绕过它,就就样赤手空拳的话还真不好说,可能半斤八两旗鼓相当,有点够呛,很是棘手。思来想去,愁眉不展,我不由得将手中的电筒紧了紧,为自己打气,嘀咕着说虽没有强势武器但也有几十公分长的一个金属手电筒在手,一寸长一寸强,总比那货两手空空没有一物的强。

  墓中静寂异常,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场面出现了短暂的平静,我和它就这样对峙着,我明显感觉到它那只半眯着躲避光线的独眼里的杀机越来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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