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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分错学院的第N天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转移到1971年,我的好弟弟詹姆斯也到了入学的年龄了。

        我在对角巷里一勺勺挖着冰激凌,顺便还挑衅般点了份大号冰激凌,对面的詹姆斯痛苦的望着我,显然非常不满: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竟然以此方法伤害你幼小弟弟的心!”

        “点这么多,你也吃不完——”

        “为什么,你不直接带我去买书——”

        “谁叫某人前两天吃了整整八份冰激凌闹肚子呢,老妈可是严令不让你去吃的。”我笑嘻嘻的回复他:“我就喜欢这么慢慢吃,谁说我吃不完了?”

        望着手下的葡萄干红酒味冰激凌,好吧,好像是有点吃不完,谁能想到这个搭配这么刺激人的味蕾呢?

        但眼下詹姆斯在这里,我撑死也要把他干完,在哪丢脸都可以,绝对不能在弟弟面前丢。我发誓。

        望着弟弟乐观积极的笑容,我表示非常担忧,就问自家弟弟越来越往熊孩子方向发展了,上能揭瓦,下能炸厨房,骚扰邻居,骑着飞天扫帚到麻瓜地区,也不知道未来有哪个小姑娘能受得了他,我一定要给她颁奖。

        在我磨完这份超大号并且没有任何融化迹象的冰激凌后,我们便开始了对角巷之行。

        在奥利凡德魔杖店和魁地奇商店面前,詹姆斯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魁地奇,“魔杖很重要,但总会有的。但扫帚会很快卖完的!那就见不到了!”

        他重重强调。

        我忍俊不禁,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玩扫帚,买得起光轮1001的更是少数人。

        当年我进入对角巷,第一件事就是买魔杖,对我而言,那是力量和巫师的象征。虽然很喜欢魁地奇,但它远远不如魔法带来的巨大吸引力。

        去年为了魁地奇选拔,我斥巨资购买了新出的光轮1000,最后不负所有人期待的成为了斯莱特林球队的击球手替补,是的,没错击球手,小爷我终于成为击球手了!最妙的是,蒙太去年毕业了!我现在成了正选!

        哈哈哈翻身农奴把歌唱。

        听说了这件事时詹姆斯嫉妒的嘴脸,毫无疑问成为了我练习时的最佳动力。

        “我明年一定会成为追球手的,你就看着吧!”詹姆斯握紧拳头,立下誓言。

        “我一定要将斯莱特林打得落花流水!”

        “亲爱的,你确定你会成为格兰芬多吗?”我笑眯眯的回复他,据我所知,咱们家可一直可是有斯莱特林的遗传哦。”我又摸了摸他的脑袋。

        詹姆斯要是害怕了就不是詹姆斯了,果不其然,他将手抬高,像是举起了一把无形的宝剑,“我将化身为剑圣,成为历史上最为勇敢的格兰芬多!”

        “我将化身为毒蛇,成为咬死历史上最为勇敢的格兰芬多剑圣,从此名垂青史:咬死了一位自大狂。”我木然。

        ……

        “姐姐~求你了~”果不其然。只见詹姆斯眨巴眨巴眼睛,“姐,你是我我最爱的人……”

        “我要吐了。”

        “就一把扫帚而已……”

        “绝对不能,你才一年级,除非你真想让你的格兰芬多成为真正的格兰’分’多。”都这么大了,我想他总不还会——

        詹姆斯波特总是擅长打破我对他美好的期待。

        他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抓住了我的大腿。

        “放——手———”

        “早上好,莉莉安,需要帮助吗?”一道熟悉的男声响起,嘿嘿帮手来了。

        “来得正好,拉巴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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