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沙克村的少年 1
这是牛头人族一个很普通的小村落,名叫沙克。
沙克村毗邻着肥沃的科斯沃尔大草原,距离牛头人一族的王城寒城,约摸有三百里的路程。
尽管时已春至,仍有种簌簌的冷意,隆基山脉挡住了山那头吹拂过来的暖风,也顺带着将点点春意阻挡在山的那边,只剩下遗自寒冬的阵阵森冷,在天地间不住蔓延。
四周是如此的静,偶尔有巨大的鸟影掠过天空,衬映着绯红色的晚霞,像胭落美人腮,搓揉着片片的嫣红,一直延伸到高而远的天空,勾勒出一片寂寥。
夕阳斜斜的照射在少年瘦削的身上,在地上勾画出一条长长的影线,蚯蚓一般蜿蜒着。
“噗!”
兰德斯高扬起锄头,借着惯劲朝地上刨去,终究自身的气力太小,在枯硬的土上只磕出道深约寸许的印痕。兰德斯气恼地将木柄扯开,直接两手握住石镰朝着地上的黄土块胡乱地刨着。
兰德斯自小体弱,类似他这种瘦削的体格竟在牛头人这样的强力种族中出现可是很难想象的。再加上前些日子又受过一场大病,就连村东头的巫医都摇着头叹气,表示无能为力。
但是兰德斯年迈的祖母凯拉却倔了起来,不眠不休在战神像前虔诚地祈祷了两天两夜,为她唯一的孙子祈福,仿佛冥冥之中,真是战神感应到了她的诚意,就在那个太阳微露的早上,兰德斯,醒了。
即使兰德斯从此变得沉默寡言,有些神经兮兮,但他确实是醒了,甚至身子还一天比一天地壮实了起来。
这一切,都足以让年迈的祖母兴奋,乃至更虔诚地赞美着战神,感谢神的垂怜救活了她最疼爱的孙子。而凯拉不知道的是,他孙子的体内,已经悄悄换了一个名叫“刘斌”的全新灵魂。
已经无法形容那个月是如何一步一步煎熬过来的了。
突然的某一天醒来,发现镜子里不再是从前那副熟悉的容颜,那种举止惊慌失措的困惑,那种撕心裂肺的彷徨,那种四面无故的彷徨和寂寥,还有两世记忆情感的纠结,又岂是这三言两语所能说明的?
不过还好,刘斌上辈子只是个小乞儿,无亲无故,就是朋友也都一只手可以数的过来。15年的记忆中除了充盈耳目的谩骂和蔑视外,就剩下对生存最基本的渴望。
当最初的恐惧过去,刘斌便也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对他这种何处都可为家的小乞丐而言,就当是换个新的生存环境重新生活,而这些恰恰是他十五年记忆中最常做的事情。
“呼”,兰德斯仰起头,望着天边的晚霞,落寞和沧桑刻印在他尚显稚嫩的脸上,却又是显得那么怪异。今日是祖母诞辰,但兰德斯也不知道究竟出于什么心态,竟然一大清早就偷溜了出来。事实上,他正在为昨晚祖母的一句话而烦恼着。
“明天就到十七号,是阿姆诞辰日,你父亲都特意赶回来哦!”
父亲,父亲是什么样的呢?
兰德斯捡起小锄头,默默的坐到一块突起的小土丘上,瘦小的胳膊支在大腿上,眼神中有着迷茫。
“父亲”,这个词对他而言实在是太过陌生了些,无论是前世,还是已经渐渐容纳进的今生,都是一个有些距离,甚至下意识想去拒绝的称呼。
曾经很羡慕同龄的孩子,哪怕已经二十多几,跟兰德斯差不多大小了,却依旧可以无忧无虑的胡闹,做错事了,总归有把名叫“父亲”的大伞撑着,挡住那片刺眼的天,像护着地里绿油油的瓜果一般,一直护佑着它直至瓜熟蒂落。
被护佑着的幸福,是兰德斯一直深深渴望,却又从来只能隔着窗户去凝视的奢求。但是,当突然某一天,很突兀地冒出来一个名分上的“父亲”,兰德斯却反而感觉慌了,发自内心的感到慌张和颤栗,再怎么说,他总归是很不道德的占据了人家儿子的躯体,现在,“他”的父亲要回来了……
“呼。”兰德斯长长地呼出口气,像是要借此将胸中的烦闷吐尽一般,脑中却飞速回忆着,仔细回想起有关他这个名义上的“父亲”的一些资料。
说起伊姆什骑士,哪怕在整个牛头人部落也是鼎鼎有名的强者,不仅仅因为他是有“格乌什之矛”美称的“黄金巨斧骑士团”大队长,也更是因为他那些颇具传奇的故事。据说,当他还只有16岁的时候,便率领沙克村一群年轻的勇士们围杀了一只从隆基山脉流窜出来的“六足骨刺沙蜥”,这是一只中阶土系巨兽,能吞吐飞沙,拥有极高的攻防,一只沙蜥足以将一个百人的村落抹平。
正如一般小说中某些狗血桥段那样,伊姆什在与巨兽的搏斗中身受重伤,幸亏一位途经的圣堂骑士援手相救,感叹他如此年纪就能有这般勇武,便将伊姆什收做为徒带在身边一起游历冒险。而后仅仅用了6年时间,伊姆什便突破自身壁垒,成为又一位能够将斗气外放的武道强者,并在第二次“拉加战役”中大放异彩,被牛头人一族的王“迈凯恩”破格提拔为“黄金巨斧骑士团”五位大队长之一,之后随着迈凯恩东征西讨,立下赫赫战功。便是全大陆所有兽人的共主、兽人王国的国王萨姆尔陛下,也曾听闻伊姆什的忠勇,在王宫殿上设宴款待过。
但是,这一切对兰德斯而言都太过陌生了。仅仅从祖母,从阿翰,从叨叨不休的村长他们那儿听闻到的传闻,他这才知道,这个不起眼甚至是显得太过懦弱的“兰德斯”,竟然还有这么一位名声显赫的父亲。
而现在,这个父亲便要回来了。
哎!兰德斯忍不住又重重的叹了口气,仿佛要将他这个年纪所能叹的气在今天一天通通叹个遍。
回来就回来吧,就算这个父亲打架猛了点,说不定也会凶些,但总归也是个父亲,不会是什么别的玩意吧。兰德斯低声咕哝了两句,放开心抛却掉那些不快,站起来抖抖粘在裤子上的灰土,笑着转身,将屁股和无奈通通留给身后的大地。
祖母的喉咙有些不舒服,从昨日晚间到现在老是咳嗽个不停,老人捂着嘴在昏黄油灯下干咳的身影分外让兰德斯心疼。依稀从前世的某些记忆中得知,红薯粥有化痰润肺的功效,这才不得不放下平日一贯“卖呆”的工作,特地跑来为祖母刨点红薯,好回去给她熬粥喝……对他而言,总算给自己找了一个正当理由来逃避跟父亲的见面。虽然兰德斯拒绝承认这一点。
前世是孤儿,兰德斯吃百家饭长大,从小就得学着看人眼色揣摩别人心思生活。所以,刘斌才格外的珍惜这位上天恩赐给他的老人!凯拉的爱是不掺杂任何怜悯、最发乎于心的关切爱护。
其实这样也好,兰德斯自嘲的笑笑,总归是有了家,有了亲人了……想到这儿,那副笑颜又涌上心头,一阵被紧揪着般的痛。
静,不见了我,你会不会有那么一刻的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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