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台阶上的女鬼
这两年,我父亲在外面包工赚了些钱,再加上老妈担心我哪天又被他人勾了魂,所以在张天和死后的第二年,我们家就搬到了县城,只在每年清明节和春节的时候才回一趟乡下。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天除了读书写作业外,更多的时间都用在了《煞术》上,当我将里面的东西都熟记于心并且掌握后,便按照张天和临终时的要求,将这本书丢进了火炉子。
张天和说过,我现在是一个失魂人,一旦他种在我体内的法阵消散,我就将魂飞魄散,可我不知道我的那一魂一魄去了哪儿,或许也是因为我经历过死亡,也见过了太多的鬼魂,所以对于死并没有太多的恐惧,只需想着如何正常的过着眼前的生活。
时间飞逝如流水,转眼便是十年。
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这一点,谁又能猜测得到呢?
在这个看着黑白电视的年代里,谁能理解电脑的用处?在买上一台摩托车村里人都要放鞭炮祝贺的日子里,谁也难以想象日后的车如流水?在大多数哥哥姐姐读完初中就去打工的记忆里,爸妈也没料到我竟然考上了大学。本想着让我念经济学的他们,同时也没想到,我所填写的第一志愿竟然是H市医学院。
在我爸妈看来,我从小拜张天和为师,已经算得上半个道士,土木工程系之类的或许更适合我,至少在他们概念里能跟那风水搭得上边,实在不济也能当个包工头,可在学医方面,我除了不怕鬼平日里医院进得多外,似乎并没有多少的优势。
可不管如何,我最后还是拿到了H市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暑假过完后,我便带上行李,拿上学费,在爸妈的千叮万嘱中踏上了去H市的火车。我的大学生活,也在这个时候正式开始。
医学院建立在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因为没有得到开发,所以周围的生活设施很少,能够供学生娱乐的,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网吧、溜冰场、KTV,哦对了,还有一个情侣宾馆,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些小饭馆或者水果摊,如果想去市中心,最近的公交车也需要一个小时。
学校分为新校区和老校区两个部分。
老校区位于学校南边,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虽然已经老树刷新漆,进行了一番现代化的装修与改装,可依然难掩来自上个世纪的厚重年代味道。
新校区所处位置原本是一处乱葬岗,很多地方都有将学校建立在乱葬岗上的习惯,在合理利用了土地资源的同时,年轻气盛血性旺的学生也可以镇压住来自坟场的阴气,不至于让这坟场的阴魂坏了这一方风水。
我是八月二十号来学校的,当时,学校还没有正式开学,也没有所谓的课程或者新生军训,老师为我们安排好了宿舍,剩下的时间便让我们自行安排。
在医学院,我首先认识的几个为数不多的同学,便是我的室友。
男生的交情建立起来很简单,坐在一起抽根烟,去馆子里吃个饭,喝上两箱子啤酒,顺便分析分析岛国爱情动作片里的几个钟爱的女主角,当都喝得烂醉如泥互相搀扶着再回到宿舍时,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
我们宿舍总共六个人,其中,跟我最合得来的,是一个叫陈涛的东北汉子。
当我们喝完酒从宿舍回来时,除了我之外,宿舍里清醒着的只剩下了陈涛,其他四个不是躺在床上说着醉话,就是趴在卫生间里睡着了。
只不过,张涛是真的很能喝,一个人喝完一整箱啤酒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而我本着道家思想滴酒未沾,只是把肚子填饱后就放下了筷子。
把这几个醉酒的兄弟安置好后,我一个人闲坐在椅子上看起了书,陈涛从编织袋里翻出了一颗自家带的生洋葱,拿抹布擦了擦,直接塞进了嘴里。
“喂,哥们,去不去打球?”
吃完了洋葱,陈涛打了个青春气息浓郁的饱嗝,朝我说道。
我把书收了起来,正觉得有些无聊,便点头答应了。
随后,我们俩就走出了宿舍,来到了学校的操场上。
新校区建成只有一两年,还有很多的地方没有修建完善,操场也没来得及打上柏油,还是一片生着杂草的土坪,在大雨的冲刷下,一些人的骨头经常从土里冒出来,有个医学院的学霸甚至能够根据那些露出来的骨头横截面和形状,分析出这些骨骼是属于人体的哪个部位,让我不禁怀疑他这人活着究竟有多无聊。
此时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多,操场上的人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人正在路灯光下拍着个篮球玩闹着,我和陈涛很快就加入了其中。
从小到大,在很多人的眼里,我都是一个不太合群的人,当身边的人在说着或者做着某些事情的时候,我则选择当一个看客,在一旁安静地看着或听着。
连着输掉好几个球后,我以太累为由退出了场,随后朝操场旁边,靠近一片小树林的台阶走去。
昏暗的路灯光打在操场里,有一个留着齐肩短发的女孩正坐在台阶上,安静地看着正打着篮球的人们。
路灯下女孩的脸庞很恬静,即便没有任何化妆品的修饰,也给人一种清纯怡人的感觉,可美中不足的,是她那身明显过时了的米黄色连衣裙,以及衣服下已经掩盖不住的隆起的腹部。
可不管如何,我还是深深地被这个女孩所吸引,我来到了她的身边,在离她不过十公分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微微侧着头,看着这个近在咫尺的女孩,而女孩清澈的眸子也凝视着我,目光里流露出一丝讶异,可紧接着,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迷人的笑容。
她仰着头,看着夜空里的繁星,她说:“在这学校里,你是第一个注意到我的人。”
“漂亮的女生都很容易吸引男生的注意,哪怕她已经怀孕。”我扯着地上长出的一根狗尾巴草,声音里有些暧昧。
“那么接下来,你想对我做什么呢?”
女孩歪着头看着我,口吻似乎是挑逗,又似乎在警惕。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去旁边的那片小树林,到时候不管我们在做什么,也不会有人注意。”
我回头看了眼身后,小树林里显得很寂静,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对男女相拥在其中,贪婪地享受着来自彼此身体的快感——这是一个恋爱男女私会偷情的好地方。
女孩笑了,笑声如铃,在嘴角映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一阵风从我们的眼前吹过,撩起了她的裙子,可我还没来得及看到脑海里臆想的那一抹动人春色,却让他人煞了风景。
“余启明,你一个人坐在这自言自语什么呢,休息好了赶紧过来打球!”
陈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丢给了我一瓶矿泉水,身上洋溢着洋葱与臭汗混合在一起的奇怪味道。
我看向陈涛,女孩也看着陈涛,可陈涛看着我,没有留意坐我身旁的这个怀孕的姑娘,也不曾在意自己现在所扮演的电灯泡角色。
“我说你怎么就这么点出息,坐在这里看别的男女偷情可带劲?”
陈涛也留意到了我身后的那片小树林,随后大声地吹了个口哨,立即引来里面一连串恋人的骂娘声。
女孩这个时候站了起来,她的白帆布鞋子踩在草尖上,却并没有完全落地,她走到了陈涛近前,调皮地朝他的耳朵吹了口气。
“唉妈呀,这哪里来的阴风?”
陈涛忽然浑身一个哆嗦,眼看着一片片的鸡皮疙瘩从他的身上冒起,他啐了一口,却并没有发现与他近在咫尺的那个女孩。
“你继续打球,我等会再来。”我给那女孩使了个眼色,随后对陈涛说道。
“这地方忽然变得阴森森的……算了,你想在这呆着就呆着吧,我不管了!”
陈涛有些发毛地嘟囔了一声,仿佛沾了鬼似的,连忙脚底抹油似的抛跑开了。
“原来,你的名字叫余启明。”
女孩坐回了我的身旁,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仿佛了解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你现在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出于礼貌,你也应该说出你的名字。”
女孩说道:“我叫白露。”
“白天的露珠?”
“呵呵,真巧,我跟我男朋友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是这么说的。”
与之前不同,女孩这一次说话的时候脸上并没有那种甜美的笑容,相反却多了一丝惆怅。
可我不去在意这些细节,我慢慢贴近了她的脸,在离她的粉唇不过一公分距离的时候,我指了指身后的树林,小声说:“既然这么有缘,那么现在,我们该不该去做些该做的事情了呢?”
白露没有介意我跟她过分亲密的距离,她面色从容地摇了摇头,“这恐怕不行哦,我现在还在等我男朋友,在没等到他之前,我不想跟你离开。”
“那么,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听到了白露的拒绝,我一下子没了兴趣,我坐直了身子,问道。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可他说他还会回来,所以我想一直在这里等他。”白露认真的说着,目光里惆怅的颜色再一次闪烁着。
“你等了他多少年了?”我问。
白露掰起了手指头,“我刚怀有他孩子的时候是八五年,现在算起来,已经等了他二十年了。”
今年是2005年,可白露却说她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怀孕,然后一直等她的男朋友到现在。如果是其他人,肯定会觉得她的脑子出了毛病。
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鬼,一个在这里徘徊了二十多年的阳间鬼魂!
一般的阴魂,在肉身死后,最多只能在人间残留四十九天,可白露却在这儿游荡了整整二十年,她已经不是阴魂,她是一个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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