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文学网 > 重生八零被冒认,首长亲爹找疯了 > 第214章 和谈鹤鸣天生犯冲?

第214章 和谈鹤鸣天生犯冲?


心里还想着。

果然。

和沈璐能够在一起的男主角,就天生跟她犯冲!

“哎呀!谈鹤鸣!你干什么!”被一头冲的脸埋在了被子上的谈炎也不高兴了。

扭头气闷的瞪着人。

“小炎哥,你不要这么凶嘛。”谈鹤鸣瘪嘴,脸颊上的酒窝又深陷了下去,显得整个人都委屈巴巴的。

说完他是视线又落在了已经裹着被子,离他们一米远,缩在墙角的乔荞身上。

眼睛发着光,惊叫连连:“哇,这个妹妹好白好漂亮啊!”

谈家都是小麦色的肌肤,哪怕是去了城里这么些年,谈茜和谈炎也没有养白。

所以同样是祖传小麦色肌肤的谈鹤鸣,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乔荞那白的发光的皮肤。

“是吧,这是我家的妹妹,是我妈妈玩的最好的龙阿姨生的妹妹,四舍五入,也就是我妹妹啦!”

谈炎其实对龙倚君没什么印象。

毕竟龙倚君还在京都的时候,他才五岁多点,根本没有多少记忆。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臭屁。

毕竟这么漂亮的妹妹可不多见。

妈妈说了,以后乔荞妹妹就是他们家的了,相当于是她的亲生女儿了,他们都要爱护她,保护她!

想到这儿,谈炎又记起了自己过来的目的,朝着缩在被子里,躲着他们的乔荞喊。

“妹妹别怕,过来这里,小炎哥哥给你穿衣服好不好。”

“我跟你说,妈妈今天早上做了好吃的红糖红枣发糕,这个很好吃的!”

乔荞闻言,还没来得及做反应,外面正在给乔荞烘烤衣服的谈茜,听到声音,提着她里面的两件烘烤暖和了的毛线衣走了进来。

她先是拍了谈鹤鸣的脑袋一下,说道:“小鸣,三婶婶在叫你去学校了,赶紧过去。”

谈鹤鸣有点不想走,他有两年没见着谈炎这个堂哥了。

而且这个特别漂亮的妹妹,也让他很喜欢,还想多看一会。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妹妹的时候,他会觉得心口的位置有点难受。

不是很明显,却能让他注意到。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胸口的位置。

有些不舍的离开了。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他不能迟到。

“小炎,你也出去,看着妹妹的衣服,现在放在火箱上烤着,别让火点着了,也注意别让衣领的毛毛烤黄了。”

乔荞昨晚穿的那一身衣服,最外面的披风狐裘已经湿了,还脏了,但窦玉凤没给洗。

因为武市的天气比较湿,又冷又湿,洗了就算不成冰坨子,但是绝对干不了,还极有可能会起霉,坏了衣服的好面料。

所以窦玉凤天没亮就去村长家借了几个煤蜂窝,生火起来后给烘烤着。

现在已经烘烤的差不多了。

谈炎不敢和自家姐姐叫板,只能三步一回头的走了。

而乔荞也在谈茜的柔哄下爬了过来。

看着认真给自己穿衣服的谈茜,乔荞仔细观察着她的脸,还是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真奇怪。

乔荞挠了挠自己的小脑瓜子。

明明前一世就活了九年多,也没见几个人,怎么就老是觉得别人眼熟。

直到谈茜给她穿好了衣服,又穿上了鞋子袜子,乔荞都还没想起来。

她被谈茜牵着走到外面的时候。

看到堂屋里,自己那件披风被昨晚上那个孕妇阿姨拿在了手里。

“啧啧,这什么料子啊,怎么这么暖和,颜色还这么漂亮。”林春霞爱不释手的摸着手里的披风,边喃喃自语。

边上站着的谈炎有些不高兴的要去抢。

但是他人不够高,林春霞又挺着一个大肚子,他去抢的时候她就举起了手,他就不敢再动手了,怕撞了她那个肚子。

只能气呼呼的瞪着人:“二婶婶,那是妹妹的衣服!你还给我!”

“妹妹……小炎啊,你妈昨天带回来的那个丫头,过几天真的就会送走吗?”

林春霞问这个的时候,还特意压低了声音,往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显然不想被厨房里正在忙活的窦玉凤听到。

“是的吧。”经过昨晚上窦玉凤和乔荞的相认之后,谈炎也不太确定了。

而见他这个不确定的语气,就让林春霞的心陡然提了起来。

她再次压低了声音,和谈炎说:“那小炎你可不能依着你妈妈胡来!”

谈炎一脸疑惑的看着她。

“你想啊,那丫头又不是你妈妈亲生的,如果留在你家里,那不等于留了一个吃白饭的,那多吃亏啊,是不是?”

“才不是吃亏呢,妈妈说了,妹妹以后就跟她亲生的一样,我们都很喜欢妹妹!都要保护妹妹!”

一听这话,谈炎就不干了,连忙反驳。

妹妹多好啊,白白胖胖的,漂漂亮亮的,他就喜欢家里养这样的漂亮妹妹,而不是黑黢黢的揍人姐姐。

而林春霞听到这里,也急了。

伸手拍了抬起头瞪着她的谈炎脑门一下。

语气嗔怪:“你这孩子,你傻不傻啊。”

“你要喜欢妹妹,你可以接你来娣妹妹回家啊,你来娣妹妹和你才是血亲兄妹,有血缘关系的,那不比外头那些野丫头强啊?!”

林春霞其实一直就有将二女儿送出去的打算。

但是家里谈老爷子曾经给她家当家的,下过死命令,若是丢了哪个丫头,她也不用在谈家待着了,直接走人。

林春霞不敢直面硬刚谈老爷子,哪怕有那个心思,也不敢做。

可这次窦玉凤从外面带回来一个丫头,就让她起了再次将二女儿送出去的心思。

正好等年一过,她又要生儿子了,是要上户口的。

她想的是,将二女儿的户口迁到二房,而人让窦玉凤领走。

反正那窦玉凤喜欢孩子,平常逢年过节也没少给她家两个丫头买东西,既然这么喜欢养,那就直接带回去养多好。

自家的丫头,总比养外面那些野丫头要好吧?

林春霞想到这里,摸着手下衣服布料的手,又是一阵不舒服。

觉得窦玉凤不但抢了属于自家的好日子,还不知道珍惜。

简直是脑子有病。

怎么给外头的丫头也买这么好的衣裳,她敢肯定,这衣服绝对不便宜,肯定不止几块钱,只怕要十多二十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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