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一更
. “什么意思?”以前两三年才回来一次, 正常来讲, 下次回来应该是两三年之后才对。
学校门口到处都是人, 林成家也不想让这事儿被旁人听了去,“路上再说。”
再说什么呀,林成珠其实心里头已经有了猜测, 就目前看来大哥应该是重生的,而且已经是打定了主意要跟简宁离婚, 不过简宁还想着未来当将军夫人呢, 肯定是不想离, 所以大哥这一趟应该是白回来了,想要离婚的话, 最近还得再回来一趟。
果然等到了偏僻的街道以后, 林成家便压低了声音道, “大哥要跟大嫂离婚, 那什么文件都签了, 不过得上级领导同意才行, 所以要办手续的话还得再回来一趟。”
要说大哥这婚结得可一点儿都不值,拿出去6oo块钱的彩礼钱,结果娶回家一个闲人, 整天白吃白喝白住,好不容易勤快了一个月, 如今又打回原形了。
不过这也算是花钱买教训了, 最起码以后他娶媳妇, 可不能这么随随便便, 敢狮子大开口的人家,女儿未必就有多优秀,不过是心大、心黑罢了。
林成珠挑了挑眉,“大嫂同意了?没哭没闹?”这不太像女主的性格啊,要知道小说里的女主几乎是在老家‘忍辱负重’,讨到了大部分人的欢心,最后才去随军的,这才哪到哪儿。
“谁知道这个,反正我是没看见大嫂哭闹,不过比以前更懒了,除了饭点儿以外,要么是在屋里待着,要么是出去转悠,整个就一破罐破摔的架势,咱妈几乎天天骂,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林成家很是不能够理解,大嫂就那样了,再说她跟大哥两个人都要离婚了,妈再管人家干嘛,又管不住,还不够自己生气的呢。
“离了好,也省得整天吵吵闹闹的。”平心而论,简宁重生以前跟这个家几乎是格格不入,家里的每个人关系都不怎么样,至于重生以后,若是按照小说里写的,那肯定是一个好媳妇、好儿媳,但是现在大哥疑似重生了,简宁也就没了重头再来的机会。
不过这都是简宁自己作的,正所谓‘前世因,后世果’,哪怕重生了,过往的一切也并非是烟消云散了。
“离呗,反正跟咱们没什么关系。”林成家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对他来说谁当大嫂都一样,反正等他结了婚以后,肯定会分家的,到时候各过各的谁还管得上谁呀。
到了邮局,林成家熟门熟路的找到地方把车子停下,“我在外头等你,你自己去吧。”他已经知道小妹到这里来是过来投稿了,不过这都一个多月了,也没见着回头钱,光往里填邮费了。
妈就是偏心眼儿,林成珠光是这一个月的邮费和邮票钱加起来都得有十块钱了,他呢,挺大的一个小伙子,兜里两毛钱都没有。
林成珠对这里就更是熟门熟路了,熟练的找人,熟练的掏钱,小钱包越来越瘪,真的就快要见底了,她又不好意思问林母要钱,只能寄希望于这次稿子投对了地方,下次收到的不再是退稿信而是稿费。
“你要是觉得手里的钱多,没必要全都花在邮局,你三哥我还穷着呢。”回家的路上,林成家忍不住埋怨道,大哥给他带了一套合身的绿军装,但是还缺一双皮鞋来配,这要是能有一双皮鞋的话,那得有多精神。
“我自己的钱,你管我是花在哪儿,我都没问你要钱,你可是当哥哥的,而且还比我大五岁。”林成珠不甘示弱,高了她两头的人,还好意思敲她的竹杠。
林成家可没有当哥哥的意识,“我这整天来回接送你,还得送你去邮局投稿,你还不得给我点辛苦费。”
“行,一次一分钱,什么时候攒够一块钱,我再付给你钱。”林成珠揶揄道。
一次一分钱,十次一毛钱,要凑够一块钱的话那得一百次,这个帐林成家还是会算的,就是算的慢了点儿。
三分钟之后,林成家才算清楚,“行,那咱们可说好了,谁骗人谁就是小狗。”本来是半分钱都赚不着的,现在有一分算一分,送完初中送高中,他就不信攒不到1oo次。
“好,我要是骗你我就是小狗。”林成珠满满的无奈,上辈子她穿书过来的时候是18岁,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多,就算是按两年算,那她的心理年龄加起来也就是2o岁而已,跟林成家差不多大。
但是林成家真的比她要幼稚很多,心智也就相当于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谁骗人谁就是小狗’这话真不太适合二十岁的大小伙子说。
兄妹俩的相处模式,更像是姐弟,不过有人接她上学放学,有人跟她斗嘴,有人从她口袋里抠钱,这种感觉是上辈子从来没有过的。
上辈子的时候她虽然不是独生女,但是跟独生女也差不多,至于跟她相差年龄很大的亲弟弟,两个人更像是往来不多的亲戚,别说打打闹闹了,单独坐在一起的时候甚至会感觉拘谨。
两个人回到家的时候,林母正在院子里骂的起劲,至于对象自然是简宁。
林母骂人可以说是粗俗的很,骂人爹妈,骂人祖宗,更粗鄙一点儿再带上□□官。
不过见着自己闺女,林母就立马停住了口,不再骂骂咧咧的,甚至喜笑颜开,“妈给你熬了绿豆汤,还在锅里温着呢,自己去舀一碗,降降暑。”
“妈你真好。”林成珠露出两颗小虎牙,虽然语气平淡,一点儿撒娇的样子都没有,不过这小模样还是看的林母心里舒服。
这才是读书人的样子,干净自在,哪里像简宁,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学到,做事情世故,做人又懒散不孝顺,那6oo块钱真是白花了。
正是因为林母心心念念当年给简家的那6oo块钱,所以才会看简宁越不顺眼,白白养了一个人两年,还搭进去6oo块钱,更重要的是她儿子还成了二婚头,换谁谁也受不了这个。
更何况简宁还不是个安分的,在村里头串串门聊聊天也就算了,还想跟着人家的马车去镇上,也不知道是打了什么坏主意,得亏是她看见了,连拽带骂把人给拉了回来,不然的话,这人肯定就跟着去镇上了,万一是想着去找什么下家,那可就是给她儿子带绿帽子了。
“赶紧趁热喝一碗,别看现在天热,绿豆汤也不能喝凉的,不然容易拉肚子。”林母嘱咐道,越看自个儿的闺女就越觉得好看,也就是她了,能养出这么乖巧漂亮的闺女来。
林成家虽然直接被他妈给无视了,不过却是第一个扎进厨房里喝绿豆汤的人,这玩意儿比凉白开好喝,又能解暑气,他干嘛放着好东西不喝。
不光林成家是这么想的,简宁也是这么想的,在屋里头听见婆婆跟小姑子说话,这才知道厨房还温着绿豆汤呢,也不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立马就打开门往厨房走去。
一碗绿豆汤,简宁还不至于放在眼里,不过能让婆婆她们心里头不舒服的事情,她都喜欢做。
绿豆这玩意儿稀罕的很,因为产量不高,这边浇水又不方便,所以村里都没有种绿豆的,要想吃绿豆只能去供销社买,既得拿钱又得拿票。
所以就算熬绿豆汤,林母也没往锅里放多少绿豆,当然水也没放多少,满打满算也就是三碗半。
林成家最先舀去了一碗,林成珠刚刚给自己盛,扭头就看见简宁也进到厨房里来了。
“三哥,你把这两碗给爸妈送过去,再回来端自己的。”林成珠一只手把绿豆汤递过去,一只手紧握着勺子不放,身子还站在灶台跟前,寸步不离。
林成家会意,双手稳稳地端着碗,迈开大长腿,几步就进了堂屋,直接把碗放桌子上,“爸妈你们喝。”
锅里最后剩下的一碗半,一半进了林成珠的肚子,一半进了林成家的肚子。
至于简宁,自然是空手而归,不过人家可没回自己屋,反而进了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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