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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美国文学之父的传世佳作


(译序)

        刘荣跃

        1

        关于美国文学的历史,严格说不过约两百年,和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相比,它历时最短但发展最快。在欧洲大陆上,对美国文学作品不屑一顾的不乏其人,原因之一是它缺乏悠久传统。不过,在19世纪初期,美国文学作品便开始赢得英国与欧洲大陆有识之士的承认。

        华盛顿·欧文(1783-1859)是美国散文家和短篇小说家。他一生曾三度赴欧,在英、法、德、西等国度过十七年。在这期间,他访问名胜古迹,了解风土人情,收集民间传说,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从1819年起,他陆续发表许多散文、随笔和故事。1820年汇集成《见闻札记》,在英国出版引起轰动,流传甚广,使他成为第一个获得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司各特和拜伦等人成为他的知交,萨克雷称其为“新世界文坛送往旧世界的第一位使节”。本书被誉为美国富有想象力的第一部真正杰作,“组成了它所属的那个民族文学的新时代”。作品的艺术水平,超过了他的其他任何一部作品。它以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浪漫主义奇想与日常生活场景的真实描写、幽默和抒情结合在一起。不少篇章富有传奇色彩,情真意切,引人启迪,动人心魄。欧文其他杰出的作品尚有:《纽约外史》、《一个旅行者的故事》、《哥伦布传》、《大草原游记》、《阿尔罕伯拉宫》、《征服格拉纳达》和《布雷斯布里奇庄园》等,其中《纽约外史》是他早期的一部成名作。

        这里,我们不妨从美国作家查尔斯·达德利·沃纳著的《欧文传记》中,看看其代表作《见闻札记》当年受到欢迎的情况,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或许可以对于我们认识本书的影响有所帮助:“它仍然赢得了公众,给我带来名声,因为一本具有独创性的书在美国是有些非凡出众、不同寻常的。我被人注目,让人拥抱,一段时间因自己获得的名气而受到抬举。我发现自己待在纽约觉得不自在,于是出去旅游了一次。不管我走到哪里都大受关注。我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生机,与我现在截然不同,我为早年品尝到深受公众喜爱的滋味兴奋不已。”可以说本书充分体现了“欧文散文”的特色,在世界名家散文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魅力与风格,堪称是世界文学中一颗不可多得的灿烂明珠。

        本书原名为《杰弗里·克雷恩绅士见闻札记》,亦即欧文当初用笔名“杰弗里·克雷恩”出版了此书,正如他用笔名“迪德里希·尼克博克”出版了《纽约外史》一样,以便出于某些考虑一时起到隐身的作用。

        2

        这部作品大致包括故事、散文和文学评价三类,彼此既有一定连贯性,又可单独成篇。就欧文的故事和散文而言,也只是一个大致划分,并无明确界线。有的以故事叙述为主,但也不乏抒情色彩;有的以抒情描写为主,但也包含引人的故事。所以小说和散文自然天成地融为一体。

        抒情味浓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妻子》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故事。男人有一位美满妻子的确非常幸运,他会觉得生活充满欢乐和阳光。好妻子能和丈夫同甘共苦,尤其在“共苦”上最能体现其伟大之处,因为不少人是同甘容易共苦难。人在遭受重大打击时,精神比较脆弱,这时如果能得到心爱人的安慰和帮助,便会重振生活勇气,创造新的美好人生。可见爱人的理解和支持非常可贵。《妻子》正是讲述的这样一个极其感人的故事。但故事并非平铺直叙,而是饱含浓浓情意。请看如下散文似的描写,多么形象生动:

        蔓藤优美的叶儿一直将橡树缠绕,并被树身高高举向

        阳光;当雷电劈开强壮的树干,它仍然会用其爱抚的卷须,

        紧紧将橡树环抱,同时紧贴碎裂的树枝。同样,上帝绝妙

        的安排是,在丈夫幸福时刻,女人仅为附于其上的装饰;

        但在丈夫突然灾难临头时,则成为他的支柱,给他慰藉,

        巧妙分担其内心深处的痛苦,轻轻扶起他低垂的头颅,抱

        紧其破碎的心。

        《破碎的心》也是一篇抒情味很浓的爱情故事,写一个女子因为失去心爱的人而心灵破碎,直至悲哀地死去。女人的最大幸福恐怕是得到美满的爱情和婚姻,其次才是取得事业上的成就,而男人一般说来是事业第一爱情第二的,虽然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女人也希望男人事业有成)。这种看法已为很多人认同(尽管也有其偏见)。所以女人的感情特别丰富。能得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丈夫,她便会感到极大满足,生活快乐;但假如爱情婚姻不幸,她的生活会是多么阴郁沉重啊!爱情的确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读《破碎的心》,我们深深同情女主人公悲惨的命运,并祝愿天下女子都能找到自己幸福的爱情。小说情节简单,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抒发情感,所以真难以单纯把它归入小说或散文。

        《乡村葬礼》同样抒发着作者浓浓的情感。这里又触及一个人生的重大主题。人生是短暂的,在大千世界里不过几十年时间。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力求生活快乐,有意义。但人终有一死,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于是就有了各种风俗习惯的葬礼,尤其是如果死者生前深为人们所爱,葬礼就更加讲究。是啊,所爱的人离开了世间,但他却给活着的人留下许多美好回忆,怎不令人怀念呢!而各种庄严的葬礼正表达了对死者深切的哀思。这也是《乡村葬礼》所表达的东西。

        总之,阅读和翻译本书,我总感到一股浓浓的抒情味贯穿始终,使我为之心动。这也是我喜爱这些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学作品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以情动人,缺乏感情的作品绝算不上好作品。

        追求古朴是作品的第二个特色,也反映了作者的个性。欧文对于古老的风俗习惯、历史遗迹崇尚之至。关于“圣诞”的那几篇作品,他真是描写得津津有味,细致入微:教堂里传来悦耳的乐声,家人们快乐地团聚在一起,亲友们互赠礼物,常绿树分布于房屋和教堂各处,街头乐团尽情地欢歌……在《伦敦古迹》中作者直言不讳地说:“我略爱探古寻旧,喜欢考察伦敦,寻访古迹,它们多见于城市的幽深之处,深藏于荒凉的砖块和泥灰之中,几乎难得一见;不过它们倒从周围平淡无奇的世界里,给人富有诗意和浪漫的情趣。”但作者对于古朴典雅的追求,有时甚至让人产生过分之感。窃认为任何事情都应一分为二,不可太绝对。古代的东西有其纯朴之美,但新生的事物也有其清新之美。而社会要发展,还得有不断的变革和改良。我们不能老是抱住过去的东西不放,否则即变成守旧和古板——这毫不可取。欧文的“思古幽情”是比较突出的。

        作品的第三个特色是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我与此非常相投相通,很能感悟作者在优美的大自然中那种极其畅快的心情。说到大自然我便心旷神怡,充满喜悦。那清新的空气,宁静的美景,雄伟的高山,明净的流水……时刻令我向往,只要一有机会我便急不可待投入大自然的怀抱!热爱大自然恐怕是每个人的天性吧,只是有的人表现得尤为强烈。《航程》使我们仿佛看到一片辽阔的海洋,它时而汹涌澎湃,时而风平浪静,呈现出各种神奇美妙的东西。《英国的乡村生活》让我们看到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感受到人们生活的纯朴和恬静。那美丽的园林,宽阔的草坪,高耸的大树,成群的鹿子,蜿蜒的小溪,等等,确实令人陶醉!此外,《伦敦的礼拜天》、《作者自述》、《艾冯河畔的斯特拉特福镇》等均流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第四个特色是富有传奇色彩。这集中体现在《瑞普·凡·温克尔》、《睡谷的传说》和《幽灵新郎》上,前两篇常被选为欧文的代表作之一,可见传奇作品在欧文创作中的重要地位。三篇作品都构思奇特,耐人寻味。《瑞普·凡·温克尔》叙述温克尔为避开性格凶悍的老婆藏身在卡茨基尔山区,沉睡二十年后醒来发现妻子已故,住屋成为废墟,世间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作品深刻揭露了温克尔懒惰无能、不求上进、落后时代的不良品性,颇有揶揄味道。《睡谷的传说》通过环境描写和气氛烘托,展现了一个着魔般的偏僻山村的生活情景和人物性格。在这个神奇的山谷里有各种各样神奇的传说,如无头幽灵黑森,伊卡博德·克兰传奇的冒险经历等等,使山谷笼罩着浓厚的魔幻气氛。《幽灵新郎》构思巧妙,扣人心弦,亦颇有妙趣。男爵要把美丽的女儿嫁给一位未曾见面的新郎,可是新郎在赴婚途中不幸被强盗杀害。一路的朋友前去告诉这个可悲消息,但却和新娘一见钟情,无法吐露实情。不久他忽然离开,令大家迷惑不解。随后他又像幽灵一样悄然返回,带走了新娘。最后真相大白,经过一番曲折经历他们终于结为相爱的夫妻。由此读者不难感受到故事所笼罩的传奇色彩。

        关于文学评价,本书主要有《罗斯科》、《英国作家论美国》、《文学的易变性》和《撰书术》等。《罗斯科》评介英国18至19世纪的一位作家及诗人。他成就卓著,品格优良,令作者倾慕。他的那种不畏艰难、勇于进取的精神确值得学习。《英国作家论美国》一文,评述英国人对美国的歧视和偏狭。美国是一个新兴国家,不像英国那样具有古老悠久的历史;但它堪称后起之秀,发展迅猛,不可低估。事实也证明它已成为世界强国。过去英国等欧洲国家对美国的歧视局面已不复存在。《文学的易变性》指出,无论曾经怎样辉煌过的作家和作品,都终会衰败下去。这是历史的规律,自然的规律,是新陈代谢,我们不必为之悲哀。文学如此,其他事物不也同样如此?《撰书术》反映作者见到的在撰书上的一种“盗窃”倾向。作家们充分利用他人著作,大量摘取,据为己有,这当然不对。但这又是一个“度”的问题。“借鉴”他人的知识,灌输新的东西,应该得到肯定,因为知识彼此连贯,互相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文学评价这样严肃的主题,作者也写得有声有色,形象活泼,妙趣横生,因而说服力强,颇值玩味。在《撰书术》中作者这样写道:“这里是陈腐文献一个隐僻的水池,现代作家们却时常光顾,提取满满一桶桶古典学问,或‘不受污染的纯洁英语’,使其肤浅的思想小溪得以充盈。”《文学的易变性》构思奇特,通过作者与小四开本书的对话,生动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文学思想,读来毫不枯燥乏味。在谈到罗斯科自强不息的精神时作者写道:大自然“把天才的种子撒向风中,虽然有的死于石头狭缝,有的丧生于荆棘丛里,但有的却能扎下根,勇敢拚搏向上,享受阳光沐浴,使原本贫瘠的土地长出美丽的奇花异草。”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欧文的语言十分典雅细腻。“诗文并茂”也是该书的一大特色。每篇作品开头多引一首小诗,暗示作者要表达的主题。文中也时时引用诗歌。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大量运用,耐人寻味。

        3

        就小说、散文、诗歌的翻译而言,它们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绝不可等同视之——这是我后来接触这本以散文为主体的翻译后,产生的深切体会。近二十年前,我读到英文版的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的这本传世佳作时,即十分喜爱。尽管原文深奥古雅,阅读有一定难度——这是业内人士所认同的——但我仍然能为之心动,兴奋不已。我决定把它译成中文,享受“再创作”的欢乐。于是,我怀着一股热情,带着一股冲劲,竟然把不少人认为“难译”的该作译成中文。然而不得不承认,由于缺乏经验,我的初稿并不成功,最大毛病是忽略了散文翻译的特殊要求——文采。散文又有“美文”之称,所以特别讲求文采二字。除本身要有丰富的内涵外,其语言应力求“美”,给人以艺术享受。它不像小说,能够以情节取胜,以情节动人。相对而言它的情节较淡,大多无甚情节。因此,散文是以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取胜,以文采动人。能欣赏散文、诗歌的人,比只能欣赏小说的人,从文化修养上说大概高一个档次。我们翻译的散文,面对的是前一类读者,如果毫无文采,怎能给人以美感?于是我的初稿便出现“太直”、“平淡”、“口语化”、“不精炼”等问题。唉,原文既能打动我,为什么译出来就黯然失色呢!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握散文翻译的规律,没有意识到欧文的风格文采问题。

        于是,为了把握散文翻译的规律,更好地译出散文的韵味,笔者又沉下心来,专门研读了不少散文作品,包括翻译的和原创的。读的时候我细心体会,力求从优秀的散文中去“悟”出散文语言的特色和规律,以便运用到自己的翻译上。有了这样的准备后,我确实感悟到了散文所具有的一些特有东西,比如语言简练,富有文采等。有很多知识,都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悟的,一旦心有所悟必然就会取得一些收获。在翻译上也是如此。

        有了这样的准备工作后,在有关老师的帮助、指点下,我把近二十万字的初稿推翻,重新一句句修改,几乎是重译了一遍。虽然花费不少心血,但十分值得,收获不小,让我永生难忘。修订后的稿子尽管仍然有应完善之处,但比起初译稿已颇有改进,尤其在风格文采上,至少有点散文的“味”了,比较接近欧文的文笔文采了。现举例如下,予以说明。

        在《作者自述》一文里,欧文以优美的文笔抒发了他的喜好:

        “i  was  always  fond  of  visiting  new  scenes  and  observing  strange  characters  and  mannerseven  when  a  mere  child  i  began  my  travels  and  made  tours  of  discovery  into  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s  of  my  native  city;to  the  frequent  alarm  of  my  parents  and  the  emolument  of  the  town  cryeras  i  grew  into  boyhood  i  extended  the  range  of  my  observationsmy  holyday  afternoons  were  spent  in  rambles  about  the  surrounding  countryi  made  myself  familiar  with  all  its  places  famous  in  history  or  fablei  knew  every  spot  where  a  murder  or  robbery  had  been  mitted  or  a  ghost  seeni  visited  the  neighbouring  villages  and  added  greatly  to  bsp;of  knowledge,by  noting  their  habits  and  custoversing  with  their  sages  and  great  meni  even  journeyed  one  long  summer’s  day  to  the  summit  of  the  most  distant  hill,frobsp;i  stretched  my  eye  over  many  a  mile  of  terra  incognita,and  was  astonished  to  find  how  vast  a  globe  i  inhabited  ”

        这段文字还算不上深奥。我初译如下:

        “我总喜欢游览新奇景色,观察奇特的人物和风俗。我还是个小孩就开始了旅行,经常到我出生城市的不同地方,不为人知的地点去探索,常常令我父母惊恐,不过小贩们倒是得到了好处的。进入少年时代,我观察的范围也更加广泛。放假时,我下午便漫游于周围地区,熟悉了所有历史上或寓言中著名之地。凡发生过凶杀抢劫或出现过鬼魂的场所,我无所不知。我参观邻近的村庄,观察其风俗习惯,与哲人和大人物交谈,从中积累了许多知识。我甚至在一个漫长的夏日,徒步旅行,爬上一座十分遥远的山顶,从那儿举目遥望数英里远鲜为人知的地方,惊奇地发现我所居住的地球多么辽阔。”

        译文虽较通顺,但就是缺乏“散文味”,谈不上美感。下面是我修订后的译文:

        “我总喜爱游览新奇美景,观赏奇风异俗。幼年之时,我便四处漫游,走过不少地方,深入故土的异域他乡,作一番探索。为此,父母常感惊恐,不过公告传报员[  公告传报员,旧时受雇在市镇街头宣读公告的传报员。]却受益不少。及至少年,观察范围更趋广泛。每逢假日下午,我便畅游四周。由此,历史上或传说中的著名地方,我无不知晓。哪里有过凶杀抢劫,哪里出现过幽灵,我均能一一告知。我去邻近的村庄,观察其风俗习惯,与贤明之士和不凡人物交谈,从而知识大增。在一个漫长的夏日,我甚至远走他乡,爬上一座高山,极目远眺,凝视尚未去过的陌生地带。目睹我所居住的地球广阔无垠,我惊叹不已。”

        修订后的文稿,多年前得到有关著名刊物认可并予以发表。这是我文学翻译生涯中,一段难忘的经历。我深知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关于散文译文,我颇读过一些。夏济安先生的译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的译笔确实富有文采,堪称佳译。可若干年前我对照原文阅读时,还以为不“忠实”,“过左”,怀疑是否可取——那是我浅薄无知的表现。我们从事的是“文学翻译”而非“文字翻译”,讲求整体效果,即“神韵”。表面“忠实”的译文实则不忠。如果说,严复的“信、达、雅”标准,因“雅”字而不尽完美,窃以为就散文翻译而言,是极为完美的。美文不雅何以叫美文?散文失去了文采,便失去了自身的价值,读来索然无味。译文要有文采,译者必须有较深的外文功底。散文语言一般比小说语言难度大,若外文功底不足,便无法对原文“深有所悟”。其次是要有较深的中文功底和文学修养,这是不言而喻的。再就是要把握散文翻译的特殊规律,注重文采,给人以美感,以高雅的艺术享受。就翻译而论,不同的体裁需要有不同的翻译手法,从而体现出不无个性的风格特征。散文翻译有其特殊的规律和要求,它与小说翻译必然是有区别的。不少小说可以通过情节取胜,但散文大多没什么情节,很多情况下靠文采取胜。所以散文又有美文之称。笔者认为,翻译散文一定要尽量表现出它特有的“韵味”,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除了对此要有所意识外,译者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文学翻译不仅仅是译文与原文在字面上的忠实,更重要的还在于神韵上的忠实,而在散文与诗歌的翻译方面大概尤其如此。如果不注意这一点,不力求在神韵上下功夫,翻译出来的散文就会显得太直,平淡无味,缺乏文采,也就是缺乏散文的那种“韵味”,那种美感,让读者少了一种阅读散文的艺术享受。为了说明笔者强调的这种散文韵味,这里不妨举两个实例,读者或许能更清楚地了解到笔者的翻译手法。如下一段译自《作者自述》一文,曾多次被读者和研究者引用,受到肯定:

        “美国有辽阔的湖水,如海洋般银波闪闪;有巍峨的群山,色彩鲜明;有富饶的山谷,植物茂密,鸟兽众多;有巨大的瀑布,在幽静的山中隆隆作响;有广袤的平原,草木青葱起伏,天然而成;有深广的河流,庄严肃穆地流向海洋;有人迹罕至的森林,宏伟壮观;有蓝蓝的天空,夏日彩云飞舞,阳光灿烂,魅力无穷。不,美国人若欲观赏壮丽美景,美国已绰绰有余,无需他求了。”有评论者认为“译者以对等的排比句译之,八个含有动宾结构的排比句一贯到底,犹如后浪推前浪,一浪接一浪,声势夺人,较之原文,毫不逊色。”[  引自《英语长句的理解与翻译》,相关链接://doc88/p-089411178736html。]

        4

        由于原文古雅,因此阅读有较大难度——这或许是在今天名著重译普遍的情况下,仍不多见本书中译本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之所以毅然决定不畏艰难完成此项工作,也主要是基于对作品的喜爱——否则绝对翻译不好的。我能深切感悟到作者的心声,感悟到他心灵的震颤。为尽量保证质量,我曾反复研读原著,每天翻译进度缓慢,反复修改。而此次出版,笔者又专门抽出时间再次认真作了全面修订,从而使拙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全译本”,完整反映出了原著的本来面目。最重要的是全部译出了近两万字的欧文“原注”和“附言”之类的说明文字,这对于读者全面深入地理解和研究作品不无益处。拙译2003年首次出版时,曾略去《修订版序》、《罗斯科》、《约翰·布尔》和《波卡罗克特的菲利普》这些篇章,2008年第一次修订再版时将其全部译出。此次第二次修订再版,又将所有原注等译出(未标明原注的均为译者注),同时对个别地方的用词进一步作了规范和调整,对有疑点的地方对照原文进行了核实和完善。在译诗的押韵上,也力求体现原文的韵律,以便尽量表现出原诗的韵味,同时让读者对西诗的押韵方式有所了解。

        重新阅读、修订,仍然使我感到十分愉悦,这除了因为作品本身的魅力外,也是对自己辛勤劳动的认可。此译本如基本能体现作者的主题思想和创作风格,我将十分欣慰;但我明白拙译中的不足在所难免,诚恳希望专家同行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正,我深表谢意,并将努力使之完善,以无愧于美国文学之父的这部传世佳作。

        本书根据1978年haskell  springer编,twayne  publishers出版的《华盛顿·欧文全集》翻译。

        2003年5月一稿

        2008年2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10月第二次修订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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