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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风雨不归人(上)


  无定河边,无名碑旁,青衫少年,身后斜背翠蕖剑,腰间挎着个酒葫芦,是谢于锋临走时故意留在竹屋内的。

  李子衿便自作主张,将那只酒葫芦带上了。

  他没有穿当初跟苏斛从无定城中逃出来时,在那惊阳府供奉身上剥下的一袭鎏金长袍,还是喜欢青衫。

  酒葫芦里没有酒,他便从无定河里,舀了一葫芦河水,绕着那座无名碑转了一圈,无定河水洒了一地。

  以河水代酒水祭拜完陈思远以及一众无定宗弟子后,李子衿离开了无定山。

  一路向北。

  沿着无定河行山淌水,无定河从南往北,是一路向下,故而李子衿这一路,其实走得相当轻松。

  这天夜里,少年没从河里捉到鱼,差点以为自己得饿着肚子过夜了,没想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愣是从灌木丛中,给他发现一只野兔。

  好家伙,那只野兔可不是一般肥,如今已是二境剑修的李子衿,提着那只野兔都觉得沉甸甸的,光是捉着它两只耳朵,从灌木丛提到不远处的山洞里,就给少年累得手酸疼不已,磨蹭了好半天,才一剑给它封了喉,之后便是极其耗时的剥皮。

  要将一只野兔给弄成烤兔并不容易,李子衿也没怎么尝试过,唯独是在从太平郡逃往大煊京城的山水路途中,亲眼看着武夫宋景山这么折腾过几次。

  那时候,陆知行和李怀仁身上其实还是有不少银子的,只是几人除了通往大煊京城的必经之地会走官路,其他时候宋景山大多数时候都是拣选一些山间小道,出于安全起见,为了避人耳目。

  所以就导致那时的四人,是真正的有钱没处花,没少饿肚子。

  野兔、野鸡、野猪这类山珍,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经过每一座山都能让人碰得见,即便是碰见了,想要捉住它们,那也得下一番功夫,宋景山早年还不是武夫之时,曾跟一位常年居住在山林中的老人学习过巡山打猎的技巧,对于布置一些简单的陷阱,例如绳网、倒刺这类捕捉山珍的物件儿,还是比较熟稔。另外就是学了一手以静制动,武夫称这个叫做守株待兔,重在观察野兔的脚印、出没的地点,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

  而捉到一只野兔之后,还不能直接上架开烤,得仔细处理一番。

  当时宋景山斩兔头,剥兔皮的时候,李怀仁说太血腥了他接受不了,打死他都不吃那只可怜的兔子。

  结果最后一只手拿着一只烤兔腿,还加了不少枯茗,吃得津津有味,半点不记得之前说过什么话了。

  山洞里,堆满了少年在捉好野兔之前,早早准备好的柴火,李子衿将它们架在一起,动手架起了篝火。

  扶摇天下如今是秋季,夜里其实很冷,少年便将两只手搭在篝火上空,烤火取暖。世间炼气士,肉身本就弱于武夫,哪怕是剑修,其实单论体魄也不比寻常修士强上多少,剑修毕竟只是炼气士当中的一门分支。

  要想真正达到肉身不惧严寒,不畏酷暑的程度,至少需要修成金丹境,能够以识海内的灵力,覆盖在皮肉之上,充当一层灵力棉被,亦或是冰凉解暑的贴身玉裳。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从八境元婴,连续跌了两境变成六境炼神境的苏斛,在那燕国北漠之中,昼夜温差极大的情况下,必须跟李子衿相拥取暖的原因所在。

  六境炼神,依然不能抵御严寒酷暑。

  李子衿直至将那只可怜的野兔烤到有一点点焦味了,才肯把它拿下来开啃,两只兔腿无需多说,腿上肉既嫩又方便啃食,少年打算先从两只兔腿这里下嘴。

  从前四人一起逃亡的路上,大家总是会把两只兔腿都让给郡守少爷李怀仁吃,哪怕是那个同样出身书香门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陆家小姐陆知行,在这一点上也没有李怀仁那么矫情。

  “兔腿果然滋味最佳。”李子衿一口下去,鲜嫩焦香,一丁点焦香味不会让人感到油腻,反而有些加分,火候控制得极好,若是再晚一刻,兔肉便老了,再早一些,又烤不熟。

  山洞外下起了倾盆大雨,又为无定山添上了几分寒意,李子衿朝山洞里边儿靠了靠,可惜挪不进去了,背后就是岩壁,这一处的山洞其实相当小,至多能让两人躲雨。

  一只兔腿刚刚啃完,就在少年打算拿起另一只兔腿大快朵颐之时,一位不速之客出现在山洞外。

  是一位少女。

  她面容惨白,毫无血色,一身鲜红长裙,手中抱有一枚彩冠,奇怪的是,却没有被雨水打湿。

  少女冷不丁地开口询问,声音有些飘忽不定,“我可以进来么?”

  李子衿先是吓了一跳,觉得自己莫不是撞鬼了?毕竟这个少女,怎么看,怎么不符合常理。

  犹豫了片刻,他还是轻轻点头,嗯了一声,让那一袭红色长裙的少女走进山洞。

  少女坐在李子衿对面,视线望向熊熊燃烧的火焰。

  从李子衿这个角度看过去,便认为少女是在看他手中的另一只兔腿,他轻轻举起兔腿,试探性地问道:“你要吃吗?”

  那少女摇了摇头。

  夜色下,其实少年很难看清楚对方的容貌,但是好像那个少女离篝火越近,便容颜更加模糊了,这很奇怪。

  还是留了个心眼,他将身后的翠蕖剑取下,不动声色地放在自己双膝上。

  李子衿盘腿而坐,那个少女却是跪坐在地上,彩冠被她放在身旁的岩壁凸起上面,她似乎很在意这个。

  她看着篝火,他看着她,都不说话,就这么沉默了许久。最终李子衿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笑问道:“姑娘是哪里人,怎会出现在这里,又······”

  她笑了,有些渗人,帮少年说出他没说出口的话,“是不是想说,又穿得如此奇怪?”

  李子衿摇摇头,指了指那只彩冠,颇为惋惜道:“我是想说,姑娘衣裳这么好看,这里这么脏,怪可惜的。”

  火变小了,她没来由地来了句:“可不可以请你再去捡两根柴火来?我很久没跟人说过话了,想多聊聊。”

  李子衿愣了愣,没有听懂那红衣少女的言外之意,只是点了点头,随手将兔腿放在脚下一片芭蕉叶上,起身离开山洞,去为那个红衣少女捡几根柴火回来,走的时候没忘记带上翠蕖剑。

  雨越下越大,他不敢跑远了,就只能在山洞周围捡柴,过了一会,当李子衿怀中抱着一大捆柴火回到山洞时,篝火都快熄了,他看见那个红衣少女,缩成一团,躲在角落,死死地抱住那只彩冠,她的身体看起来有些僵硬。

  也许是太冷了吧,少年如此想。

  怕那少女着凉,李子衿动作很快,三下五除二就给山洞里的篝火填好了柴,火又旺了起来。

  她笑了,这一次,李子衿看清楚了她的容貌。

  好美的少女。

  不过他旋即摇了摇头,觉得眼前这个红衣少女再美,到底还是不如另一名少女的。在少年心里,天底下的姑娘加起来,也没有那个姑娘美。

  好像暖和起来,她便有力气说话了。

  红衣少女始终目不斜视,眼睛直勾勾地望着那篝火,微笑道:“你刚才问我,我是哪里人,又为何会在这里。”

  李子衿点点头,一屁股坐回原位,跟她始终保持着安全距离。

  “那我就给你讲讲。可是你自己想听的啊,不是我一定要说的!”红衣少女眉眼带笑,就好像能够跟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郎,对坐在山洞之中,哪怕只是他听着自己讲一个故事,都让她觉得极为有趣。

  少年摸不着头脑,将翠蕖剑随手放在地上,“好,是我想听,你说吧。”

  她便朝篝火处稍稍挪了挪。

  “其实我也不想一直待在这么个山洞。以前我走过好多个山山水水,整个仓庚州,我都陪他走遍了。”她看起来开心极了,妆容被火光映照得有了些血色,不再如刚步入山洞时那样惨白。

  李子衿问道:“你说的他是指?”

  红衣少女想了想,没能从脑海中找到答案,反而问道:“你们人类之间,男女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算什么?”

  这可把少年给问倒了,难道红衣少女口中的他是指她的夫君?看起来她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也不像是活了几十年啊,难道她是一位地仙境界修士,所以才能容颜不改,常葆青春?

  那既然如此,她的那位夫君,或者说是道侣,又为何不在娇妻身边呢?

  李子衿说道:“算夫妻吧,或者道侣。”

  那少女也不反驳,只是点了点头道:“知道了。”

  她继续说道:“陪我那位···道侣,走遍了仓庚州的山水,这个山洞便是我陪他走过的最后一个地方。已经数不清多少年了啊······”

  李子衿猛地向后一缩,撞在身后岩壁上,脑袋触到墙壁,吃痛不已。

  红衣少女掩嘴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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