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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公子世无双


  今夜过后,一座笼门客栈便不复存在。

  少年吐出一口浊气,低头望去,掌心已经满是血迹,以一境修为强行使剑,其实不是多么明智的做法。

  识海内的灵力,也在最后关头消耗殆尽。

  客栈三人,自己赌上三张符箓,只杀了那胖厨子一人,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一场豪赌,赢则活,输则死。

  但只要算的够精细,看得够长远,落子处处在人前,算计处处在人后,那么看似是一步险棋,其实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嘶···”

  握剑的左手有一股撕裂感袭来,少年换了一只手握剑,缓缓走出客栈。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

  雨停了。

  笼门客栈周围忽有风沙起。

  细雨刚停,风沙又起,他只好一手遮挡住风沙,缓慢前行,视线模糊不已,隐约中看见远处一粒黑点,正在慢慢朝自己的方向移动。

  与少年相隔百丈,在另一头有一位女子赤裸着身子,浑身带伤,朝他缓缓走来,她嘴角溢血,却面带微笑。

  “公子。”

  “你怎么样?”

  来不及回答,只是用尽力气走到自家公子身前,她便力竭倒下,昏迷过去。

  ————

  李子衿坐在篝火旁,闭目养神,左手虎口撕裂,他只是简单地包扎了一下,比起婢女昨夜所受的伤,便是小巫见大巫了。

  把她一路背到这里,着实将少年郎累惨了,昨夜在那笼门客栈,又没有吃东西,此刻李子衿只觉得又累又困,又冷又饿,浑身跟散架了似的,好像他只要随意一动,全身骨头就会发出清脆的响声。

  识海内的灵力倒是在这一夜里慢慢恢复,一场恶战之后,却谈不上如何增长修为,毕竟这场恶战,他自始至终都不是靠着境界,也根本没有境界修为可靠,全凭着料敌于先,多一步算计,尤其是两次置之死地而后生,一次等那店小二的长枪刺过来,一次迎着那黑店板娘的掌心而上。

  稍有差池,便会死于非命,还会死得异常可笑,因为就没有人会这样“找死”。

  身旁有细微响动,少年头也不回,“你醒了。”

  苏斛靠着一棵树,慢慢爬起来,看了眼周围,“我们走出沙漠了?”

  李子衿摇摇头,“想得挺美,这是绿洲。”

  听着熟悉的怪话,苏斛微微一笑,自家公子别的本事没有,阴阳怪气这门功夫倒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活了三百多年,她见过的人没有十万也有百万,可怪话说得像他一样不错的,还真没有几个。

  她看了眼自己身上,正穿着他的衣裳,有些挤了,便埋怨道:“公子的衣裳实在不好穿。”

  少年扭过头,一本正经道:“那别穿了?”

  “好啊。”她伸手就做出要脱下衣裳的动作,被他冷冷地瞥了一眼,只好作罢。

  当天边泛起一抹鱼肚白,李子衿弄灭篝火,将翠蕖剑还给她,看了眼天色说道:“咱们该上路了。”

  苏斛接过翠蕖剑,将其收纳入那件曾经装有李怀仁,内有洞天的法宝当中,冷不丁的冒了一句“韩翦死了。”

  李子衿毫不在意,已经起身,朝远处走去,扔下一句:“我又没问。”

  苏斛看着少年背影,跟了上去,凑到自家公子身前,微笑道:“但我想说。”

  她注意到李子衿左手手掌有伤,不知怎么就满脸欢喜起来,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样,好像自己在一场大战中失去两根尾巴,与这件事相比也不是多么难过的事情了。

  李子衿加快脚步,想要赶在今天日落之前走出北漠,见她笑得合不拢嘴,便问道:“你笑什么?”

  穿着一身极不合身的少年衣衫,女子答非所问道:“你用了那门调动识海灵力的吐纳功夫对吧。”

  李子衿一怔,不明白这件事有什么好笑的,能让她高兴这么久,后来细想过后,才发觉原来女子心思竟如此奇怪,在“算账”一事之上,跟男子权衡利弊、计较得失的方式,完全不同。

  女子可以因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生半天的闷气,也可以轻描淡写之间放弃他人眼中重之又重的大事,只为成全。

  可以因一些人的无心之举大喜大悲,又会对一些人的掏心掏肺视若无物。

  前者,多半是她们喜欢之人,后者,也许是喜欢她们之人。

  少年觉得,世间女子好像是天底下最难以捉摸,最奇怪的存在了,教人无法以常理揣度。

  苏斛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想法,只是与自家公子并肩而行,眼角余光时不时地瞥一下他,嘴角挂着微笑,想着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忽然想起一事,李子衿好奇问道:“我听人说过,同境之内,剑修最强,其次是武夫,再往后才是妖,普通炼气士则最弱,韩翦是八境武夫,你是元婴妖修,为何能杀了他?”

  苏斛反问道:“公子不也以一境实力杀了三名二境修士?”

  李子衿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便没有再刨根问底,千种大道,万般修行,世间修士,谁还没有几门压箱底的功夫了?

  他李子衿不也有一门剑诀还未修行吗?只是一想到那位前辈说务必要跻身洞府境之后才能修习那门剑诀,少年就头疼不已,如今的他,境界低下,遇上强敌只能拼命算计,才能从厮杀中讨得那么一星半点的好处来,而成千上万的一星半点儿,才能成就一场厮杀的胜利,如此行事实在太累了。

  少年也想像女子剑仙唐吟那般,无须算计,纵有千难万难,出剑即平。

  只是少年郎哪里知道,世事复杂,最难的地方,不是境界卑微时,不能快意出剑,而大多是境界高深之后,出剑更无法随心所欲,高境界修士的掣肘,比之低境界修士可要多得多。

  正如此前女子剑仙唐吟,身为燕国境内云霞宗宗主,在进入大煊王朝地界之后,便不方便御剑于云霄之中一般,也如坐镇大煊天幕的那位儒家圣人,通天修为在身,却必须遵规循矩,事有可为,可不为,只是到了后面,那些“可为可不为”最终都变成了一个“不可为”,教人烦闷,却又无可奈何。

  李子衿想起剑术,便联想到女子剑仙唐吟,想到唐吟,便联想到云霞山,想到云霞山,便联想到······

  不知云霞山如今如何了。

  ————

  三个月前,在唐吟亲口说出“我唐吟一力承担,决不连累云霞宗”之后,其实那位祖师堂座椅极为靠前的白发老妪便心里有数,不再咄咄逼人,点头离开,只是两人都深知,暴风雨来之前也许平静大过喧闹。

  那些动静极大,总嚷嚷着要如何如何的人,其实就像一些吠叫不停的狗,让人觉得除了聒噪之外便无其他威胁了。

  反而另外一种狗,不喊不闹,只是那么站在原地,冷冷地盯着人,然后找准机会,关键时候扑过来,狠狠地将人咬上一口,直中要害,如此才让人防不胜防。

  咬人的狗,通常是不会提前叫唤的。

  大煊王朝在她眼里,也如咬人的狗一般。

  唐吟猜到大煊会派人前来问罪,只是没有想到这场问罪会来得会这么快,大煊没有派出缉凶司,或是镇国寺的人,而是不知以何种手段找了一位燕国人代替他们出面,代替大煊王朝所来之人,竟然是一位老熟人。

  粉衣候,常思思。

  燕国权力最大的一位侯爷,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这位粉衣候是否在“一人之下”,其实都很难说,因为燕国国事,多数时候都无须那位燕王出面,只要粉衣候常思思点头,那么就已经是十拿九稳。

  常思思在燕国,无论是与山上仙宗,还是江湖中人其实都有着相当不错的关系,更别提凭借他侯爷的身份,本身就在庙堂之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话语权,燕王甚至一度让他代为掌权,在那位燕王不上朝时,燕国庙堂甚至可以算是粉衣候的一言堂了。

  无论事情大小,常思思皆可一言断之,放眼整个燕国,活人之中,无人敢有异议。

  燕国无国师,然而扶摇天下人人心知肚明的一件事,便是这位被称为粉衣候的常思思,其实既是侯爷,又是国师,甚至还有一项不足为外人道的身份在其中,民间有不少稗官野史,便提到这位粉衣候常思思,其实是燕王的···枕中客。

  若作此想,那么燕国许多看似不合理的决策,其实也就想得通了。

  在常思思去往云霞山之前,其实已经派人飞剑传信,提前告知了整座云霞山,这是面子上的功夫,云霞山知不知道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教大煊王朝安插在燕国境内的谍子知道。

  唐吟亲自在云霞山山门处迎接粉衣候,并非出于对权力的屈服,只是这位女子剑仙,对那位粉衣候,观感一直不错,觉得常思思为人行事,光明磊落,哪怕是对待仇敌,也是奉行阳谋,使的手段,都是上得了台面的,从不在暗处伤人。

  一驾马车停在云霞山山门,从中走出一位容颜绝美的男子,一双桃花眼,鼻梁高挺,唇薄如蝉翼,脸若粉雕玉琢,下巴精致小巧,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生得一张女子看了也要艳羡七分的脸,微笑道:“吟吟,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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