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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鹤短凫长【中】


刘睿影并不想介入平南王域世家与王府之间的矛盾,但多听听总是有好处。

典故之说并不是指这其中真的有什么典故,“一剑”对此也心知肚明,刘睿影只是想从他嘴里多听听这些纠葛罢了。

“一剑”不是个笨蛋,当说的说,不当说的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所以他对着刘睿影轻轻一笑,便算是敷衍过去。

“哪里有什么典故,无非是看下危城比王城热闹,急眼了。”

刘睿影听罢只能陪着干笑两声。

他未曾去过平南王城,但也知道王城肯定是不如这里热闹。

“方才前辈说过会儿这河两岸便会摩肩接踵?”

刘睿影很是识趣的换了个话题问道。

“不错!下危城的河堤夜市极为出名,而且通宵达旦,直到破晓才缓缓散去。”

“一剑”点头说道。

四人从成衣铺出来后沿着河堤走了好一会儿,看似漫无目的,实则另有安排。

河岸走完了大半,眼瞅着就要从灯火通明之处走进黑灯瞎火之地,“一剑”才停住了脚步,朝右便一指。

“刘典狱应当还未用过晚饭吧?今晚就在这里给刘典狱接风洗尘!”

“一剑”说道。

“欧家主太客气了!多谢前辈!”

在酒肆门口,刘睿影和“一剑”互相推让一番,肩并肩走进迈过门槛,走了进去。

这家酒肆并无什么出人意料之处,反而极为平常普通。

以前的经历告诉刘睿影,越是这样普通的地方,越是要小心谨慎。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从何处就会冒出足以毙命的杀招。

整个酒肆中一个人也没有,大厅显得十分安静。

正中间摆着一张孤零零的桌子,比一般的方桌要打出去不少。可无论多么大的方桌,终究也只能坐下四个人。“一剑”,“连弓子”,还有刘睿影以及“一剑”的徒弟。

放桌上只摆了碗筷。

四个座头上,每人却是有三个碗,两个碟子,两双筷子,一个酒杯。

即便是一个饭碗一个汤碗,却是也用不到第三个碗。

刘睿影也从未见过一个人吃饭却是能用这么多餐具。

即便是王爷,也只是菜色多些,手里始终只有一个碗。

“一剑”当仁不让的坐在主位,他的徒弟张毅坐在对面,刘睿影和“连弓子”在他左右。

刚一落座,就有伙计端着酒壶从后厨中走出。

足足有四个伙计,每人手上都端着一个酒壶。

刘睿影盯着这四名伙计看了很久,自他们从后厨中出来时,一直到在自己身后站定为止。

他看的并不是伙计手中的酒壶。

虽然这酒壶有平日里的三倍大小。

可相比于酒壶而言,这家店的伙计更是独一无二。

因为这里的伙计全都是女子。

起码端着酒壶,从后厨中出来的这四人都是女子,还是一等一的美女。

她们的身形几乎一致,年龄相仿,就连面庞的轮廓都有些相似。

这样的女子若是梳洗停当再打扮一番,走出门去定然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但现在她们却是穿着一身精干的短打装扮,头发高高束起,用一根剑状的簪子固定在头顶,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不过对于美女而言,无论她们怎样打扮,终究是好看的,刘睿影也不能否认。

四名美女伙计分别在四人身后站定,目光看向“一剑”,等他吩咐。

唯有“连弓子”转过身去,睁大了双眼,一动不动的看着身后的美女伙计。

        那双眼变得呆直,往常锐利的视线朦胧不清。

“连弓子大人有什么吩咐?”

伙计轻言轻语的问道。

“新人?”

刘睿影见“连弓子”在嘴里咕哝了好一阵,终于是挤出了两个字来。

旁人看“连弓子”说话觉得费劲,殊不知听的人更累……

那伙计听到“连弓子”这样问,顿时怯的满脸通红,秀丽的面容都拧成了一个疙瘩,让刘睿影都觉得有些不忍……

但一看“连弓子”。

他却是要比这伙计更加不好意思……

一张圆润的脸庞从头发稍红到了耳朵尖,耿直的脖子也低垂下去,  恨不得钻进自己胸前的衣襟里,哪里还有刚才在河岸时那般意气风发的模样?

        二人一个通红,一个羞红,两个红碰在一起,活像刚见面的小情人,彼此心绪万千,脑子里百转千回的都是对方的面孔。

        埋在心间,却说不出口。

        这种晦涩青春的情感,在浑浊的世间极为罕见。

        让所见之人无不等同心境,羡慕不已,都回忆起自己曾经年少时,那般单纯傻呆的样子。

“一剑”看出刘睿影的惊讶,却是将右手食指比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还晃了晃脑袋,朝他丢过眼色。

刘睿影不知道这眼色到底是何含义,但那禁声的手势他却是看懂了。于是对着“一剑”点了点头,将目光移向别出。

这些小动作哪里逃得开“连弓子”的眼睛?

射箭之人的眼力最是惊人,悬挂在一丈外的跳蚤,在连弓子眼中也有磨盘般大小。

他故作平静的看了一眼刘睿影,随后又狠狠的瞪了一眼“一剑”,接着便起身离开座位,径直钻到了后厨中。

再出来时,他左手上拿着三头大蒜,右手拎着一个醋瓶。

大蒜放在了自己面前,醋瓶则递给了“一剑”。

“我俩酒量都不太好……听家主说,刘典狱可是海量,所以只能出此下策,舍命陪君子。要是还不能让刘典狱尽兴的话,还请多多包涵!”

“一剑”朝着刘睿影拱了拱手说道。

“欧家主谬赞了……在下的酒量恐怕不及前辈的十分之一。”

刘睿影摇头苦笑。

他不知怎的给欧雅明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也可能是在博古楼时,也可能是在太上河中。

算起来,他与欧雅明的确是喝过两三次酒,但却是没有一次喝的圆满。还未到酒酣时,便被各种各样的事端所打断,却是没能再添酒回灯重开宴。

        哪里像其他会喝酒的,喝上一夜也不停歇,他这样的半吊子,只能算得上能喝酒罢了,要说会喝,喝的多而精,还要看那些老酒鬼。

        那些人身上常年窜着一股酒气,却闻不出是哪种,大多都是杂七杂八的混合,高堂上和小酒馆他们都钻,只要有酒,什么地方都不是事。

想到这里,刘睿影机警的看了看门外。

人流已经多了起来,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大晚上来河堤夜市上闲逛的人,基本都是外地客商。本地人是不屑于凑这个热闹的,他们满心里想的都是怎么从这些外地商客身上赚取更多的银钱。

还有几人见这酒肆空空荡荡的,想要进来一观,但却被伙计客气的挡在了门外。

若不是刘睿影的目光一直看向门外,伙计早就将门关上,挂上个“打烊”的告示牌。

“在下愿意是不惊动任何人,没想到什么都瞒不过欧家的眼睛。”

刘睿影收回目光,对着“一剑”说道。

“连弓子”不善言谈,只顾着低头剥蒜,在座的四个人里,他那徒弟自是不敢多说话,剩下的就只有刘睿影和“一剑”。

“刘典狱与家主是好友,自然就是整个欧家的朋友,我不过是虚长几岁,比不上刘睿影英姿勃勃,算起来,以前的事都是老黄历了。”

“一剑”不但十分健谈,而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收不住的势头。刘睿影不得不想起来那位胡家的五小姐,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这些世家中人惯有的毛病。

        罗里吧嗦,能一句讲完的,他们一定要讲个三五句才算结束。

“大部分人这酒量是跟着年纪变大而衰退,但我们俩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喝过。刘典狱是不是好奇这一壶粗和三头大蒜如何算上是下策?”

“一剑”笑问道。

刘睿影当然不知。

但他从“一剑”的言谈举止里,却是知道他为何会在欧家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他的语气以及说话时的神情都像极了欧雅明,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人很容易对和自己相似的人产生信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共鸣,无关乎其他。

“难道是某种解酒的偏方?”

刘睿影说道。

即便不知道,他还是客气的猜了一句。

刚才沿着河堤走路时,他看到有许多商贩售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解酒丸。只是个头有大有小,最大的足有半个拳头,最小的却是如同米粒。颜色也五花八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姑娘用的颜值,染坊用的染料。

“刘典狱果然厉害,一语中的!”

“一剑”说道。

刘睿影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胡说的一句竟是说对了!

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醋和大蒜如何能解酒。

关于这点,“一剑”却是没再解释。

抬手一招,站在身后的伙计便走上前来,在每人面前的三个空碗里,都倒满了酒。

漠南的酒刘睿影在中都城时就有所领教,几乎无色无味,喝入口中毫无知觉,等感觉到酒劲时,就像有人从后用棒子朝着后脑勺上狠狠一击,立马就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好酒之人,大多喜欢酒劲慢慢腾起,脑子渐渐混沌之感。但这里的酒,直接越过了此种过程,让人猝不及防。

即便是酒经沙场的老酒鬼,也根本拿捏不住这酒的对于自己的斤两。索性便不在权衡,放开了胆子喝。

别处喝酒,一众人看着喝醉的朋友嬉笑怒骂,着实是一种热闹。可在这里,喝酒时比拼的无非是谁晕厥的晚一些。

身后站着的活计除了倒酒之外,还随时防备着有人晕厥过去,从椅子上滑下,摔倒在地。

下危城以前并无土地可以耕种,这里介乎于沙漠和戈壁滩之间。城外有许多陷落处,那里的土地沙化严重,更有数不清的老鼠和狐狸在其中打动穿梭。

行人稍有不慎,便会掉进洞中,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餐。

在世家还未抽出人力物力修路之前,往来的行人都会在背上横绑着一块木板。这样就能在不慎踩中陷落处时,背后的木板就能横在洞口,将人架住,不至于整个身子都掉落进去。

后来这些土地被平整出来,但也依旧荒芜着。酿酒需要粮食,而下危城中的酒全是用长在沙漠中的一种果子酿造的。

沙棘耐旱、抗风沙,所以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内分部广泛。这里的人们把它叫做“黄酸刺”。这是根据树木的行装和果实颜色而得名。

树干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棘刺,嫩枝为褐绿色,不如秋季则变成了灰黑,在风沙中部分彼此,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欧家胡家这样的世家虽然一直生活在这里,可世世代代也被这里恶劣的气候所烦扰。沙棘书灌丛茂密,根系发达,成林后可以很好的阻断风沙的侵袭。

沙棘结出的果实酸涩,并不好吃,但用来酿酒却是独一无二的珍品。

刘睿影不清楚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将沙棘果的黄色过滤去,酿出来的酒如水般平顺。但这个法子,最早是胡家人发现的,后来不知怎的就传扬开来。即便如此,其他世家或酒坊酿出来的沙棘酒,还是比不上胡家,这也是胡家的就之所以久经不衰的根本所在。

三大碗酒摆在刘睿影面前,他吸了吸鼻子,没有闻到丝毫酒香。

“连弓子”身后的伙计已经换了一人,依旧还是容貌出众的女子。

她在“连弓子”面前的三个碗里各摆放了一把银勺,而后又在“一剑”的酒碗旁放了根银质的细长管子。

刘睿影看的奇怪,却也没有多问。

想必这也是“一剑”所说“下策”中的一部分。

“刘典狱,请!”

“一剑”端起酒碗,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沿。

他的徒弟把那根银质的细长管子放进酒碗里,“一剑”低头含住,吸海垂虹般,只嘬了一口,这碗酒便顷刻间一滴不剩。

刘睿影看的出神,竟忘记了举起酒碗来。

而“连弓子”却是饮酒如喝粥……他拿起酒碗里的勺子,一勺一勺舀起酒,在长大了嘴巴,一口含住整个勺子,几乎连勺柄都要吞了进去。再拿出来时,勺中的就已经吞下肚去。

这两人喝酒,一人用管子吸,一人用勺子舀,唯有刘睿影和“一剑”的徒弟规规矩矩的端起酒碗,仰脖喝尽。

这碗喝罢,“一剑”却是又端起一碗。

朝着刘睿影示意后,又是一吸,碗中见底。

在下危城中,与人接风或送行,三碗为一敬。

刘睿影先前还在揣测这三只碗的用途,没想到却都是用来喝酒的。

三碗喝罢,刘睿影谨慎的感应了一番,觉得自己还未有反应,这才轻松了几分,抬头看向“一剑”,等他言语。

谁料“一剑”脸色突变!

举起右手对着桌子猛地拍下。

“张毅,你给我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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