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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人与“狗”


  小尤山到勇乡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孙老爷赶路的速度也并不快。

  从他少年起,他便经常到这座小山上去玩耍,所以他有十足的把握,可在约定的时间之前赶到山上。

  他一步一步地,走在因寒冷天气而枯死的杂草上,把杂草裸露于土地之上的部分踩得弯曲、破裂,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他好像充耳不闻。

  他的躯干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挺直,一扫过去、尤其是近些年的消沉,仿若回到了三十年前的少年时代那样。

  他的眼睛里也满是坚定的神采。

  如果说他先前在见到任舟和刘佩琼时,是一种衰老、破败的模样,那么现在,他无疑是改头换面了。

  他整个人就如同他腰间的刀那样,重又焕发出了生机。

  这把刀自从被他束之高阁以来,七年里从未出鞘。

  但是,宝刀毕竟是宝刀,哪怕搁置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百年,只要像他今天一样,除掉其上的锈迹,便仍可发出森然的寒意,仍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但他的人呢?

  他是否能抵御岁月的侵蚀?

  又有谁能替他擦去身上的“锈迹”?

  没有人。孙夫人不行,孙老爷自己也不行。

  所以他虽然努力地装出了一副胸有成竹、器宇轩昂的样子,可他这一路上的粗重喘息声早已把他的底细完全出卖了。

  所以,他也并不能对从脚下传上来的声音置之不理。

  恰恰相反,这种连绵不断的声响在他听来格外刺耳,甚至令他胡思乱想起来。

  自己的儿子是否已如这些杂草一样,被人给踏得支离破碎?

  自己呢?这片片碎裂的草芥,是否也预示着自己此行的命运?

  勇乡呢?是否在自己死后,也将如同这些杂草一样,唯独留下些不全的残骸?

  他忍不住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腰间的宝刀,就像抚摸着自己的情人那样,想以此来获得一些宽慰。

  可是入手处,却是一片冰凉。

  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此时的他看来,仿佛也是一种致命的预言。

  眼见小尤山已近在眼前,他的心思却越来越乱。

  高手相争,胜负从来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容不得半点恍惚,一招乃至半招之差,便可能左右胜败。

  所以孙老爷不得不停下脚步,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他的方法很古老,也往往很有效,那就是深呼吸。

  可惜,这个法子今天却不那么奏效。无论他怎样尝试,还是忍不住想到此刻在对方手上、说不定已饱受折磨的全忠,想到他曾经是怎样一刀把自己亲生儿子的小拇指削下来的。

  与这次相同,七年前,也是因为赌债欠得狠了,赌场的人一路追到了村子里,将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孙全忠放在了孙老爷的面前。

  “孙老英雄,我们敬您是一方好汉,所以没多为难令公子。人我们是整整齐齐给您带来了,现在您划个道,看这事怎么解决?”

  孙老爷清晰地记得,当时赌场来了三个人,说话的是个体格健壮的中年人,左眼上还有条疤痕,为他本就不善的面相更添了几分狠毒。

  其时,一旁的孙夫人瞧见亲生骨肉如此狼狈,早已忍不住留出了几滴眼泪,可碍于对方的声势,又不敢上前,只懂得在后头轻轻地拽着孙老爷的袖子,目光里尽是恳求。

  孙全仁也是紧皱着眉头,就等孙老爷的一声号令,便要同着在场的乡亲们一齐把这些人赶走,救出自己的胞弟。

  连躺在地上的孙全忠也努力地扬起了头,看向了孙老爷。

  孙老爷也同样记得自己是怎样回答的。

  “他……欠了你们多少钱?”

  “不多不少,整是四百二十两。不过来之前我们老板特意关照过,看在孙老英雄的面子,去个零头,仅要四百两就成。”

  一中年人的脸上泛起一些笑意来。凭他的经验,孙老爷但凡问出了这句话,也就离掏钱不远了——无非是在多少上矫情些,但总归能交差。

  孙老爷闻言,紧拧着双眉,看向了孙全忠。

  孙全忠却识相地低下了头,不敢与他对视。

  听到了这个数目,在场的乡亲均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孙全仁在惊诧之余,忍不住握紧了腰间的刀。

  不过,孙全仁却没等到号令,而是先看见了一道光芒。

  刀光。

  紧随其后的是一声惨呼。

  这声惨呼是由他的胞弟、孙全忠发出来的。

  这下,所有人都明明白白地看到了,孙老爷一刀把自己亲生骨肉的两个小拇指削下来了。

  没有人敢说话,连喘气也刻意地压低了声音。

  除了痛呼不止的孙全忠以外,连带着孙夫人、孙全仁以及赌场的人在内,所有人都呆住了,不知该如何是好。

  只有孙老爷行动如常。他虽然面色不太好看,可行动仍然从容得很。

  慢慢走到孙全忠身旁之后,他弯腰拾起来地上的两截断指,又把断指送到了那个中年人的眼前。

  “孙……孙老英雄,您这是什么意思?”

  中年人的面色怪异,像是吃惊,又像是害怕,可还要拼命地扯出点笑容来。

  他并非没有见过剁人手指的——这种事情他自己也干过。

  可是像孙老爷这样、眼睛不眨地就削下自己亲生儿子的两根手指,他还是第一次见。

  “抵债。”

  这两个字,孙老爷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说完之后,还生怕自己的话不够明确,孙老爷又补了一句:“我孙家人的手指头,一根抵二百两,应该不算是过分了。”

  中年人瞧了瞧孙老爷那柄已收归了腰间的刀,又瞧了瞧面前的两根手指,只好面色苍白地点了点头,拿着指头仓皇而去。

  做完这一切之后,孙老爷便背过了身,向孙全仁使了个眼色,才佝偻着身体,独自回了房间。

  再往后的事情,孙老爷也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自打那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孙全忠的半点笑意。孙全忠甚至连勇乡都不怎么回了,就算是偶尔回去,也整日地呆在自己的房中,绝少和孙老爷打照面。

  不过,万幸的是,从那时起,到前些天之前,再没有赌场的人上门讨过债。

  这些年来,在孙老爷为了前者而懊悔时,也唯有后者能给他一点点安慰。

  他并非没有钱——四百两银子他虽然一时拿不出来,可靠着朋友和亲戚筹措一番,还是能凑齐的。他之所以不肯出钱,更多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长个教训。

  他已见过无数人,无分老少,把一条命捐在了赌桌上。

  他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成为下一个。

  所以在苦劝多次,均告无效之后,他也只好壮士断腕。

  直到这次的事情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做法取得了成果。

  所以,在他听说孙全忠重蹈覆辙以后,内心的痛苦、纠结可想而知。

  不过,他并不像当年那样生气了。

  人在青年甚至中年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被热血冲昏了头脑,做出一些令自己感到后悔的事情。

  他已老了,热血已冷了,也尝足了后悔的滋味。

  他决心这次要用一种温和的方式,好好地和儿子谈一谈,把儿子当做一个大人,将自己当年的想法、顾虑以及这些年的懊悔说清楚,以求让儿子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

  想到此处,他忽然觉得平静了不少,也坚定了不少。

  正当他准备上山的时候,忽然瞧见从山上走过来了两团黑影。

  是一个人在牵着一条狗。

  人走在前,狗随在后。

  等到黑影走得再近些,孙老爷发现那个人头戴着斗笠,一身青衣,腰间还挂着一把长剑;同时,他也看见了那个叫一根铁链拴住、趴在地上四足前行的并非是一条狗,而是一个披散着头发、浑身褴褛的人。

  孙老爷原本平静下来的心猛然跳了跳,因为他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黑影一直来到孙老爷面前四丈远的地方才停下。

  青衣人停步的时候,趴在地上的人还想继续往前爬,所以青衣人用力地拽了一下铁链。

  趴在地上的人脖子受力,几乎要倒翻过去,还好最终稳住了,一点声音也没出,乖乖地退了几步,趴在了青衣人的脚边,把脸埋在的地上。

  倒真像是一条忠犬。

  不过就在刚才那人抬头的一瞬间,孙老爷认出了这个人,也证实了他的预感。

  他的心慢慢地凉下去了,可浑身的血却热了起来。

  他紧盯着青衣人,几乎已忍不住要立刻动手了。

  “嘿嘿嘿。”瞧着目眦欲裂的孙老爷,青衣人露出了一种奸谋得逞的笑容,“孙老英雄,久闻大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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