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蠢物
呲溜!
油脂落在篝火中,荡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烟,但香味更加浓郁,绕着鼻梁直至口舌生津。
滋!
李欢将烤肉从火堆上拿下来,放在早就准备好的树叶上,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短刀,等待热气稍微冷却。
单手握着短刀,在肉上划出十字印痕,灵巧而又飞快。
他又拿出小瓷瓶,往肉上洒下佐料,过一过火苗,金黄香脆的烤肉,摆在他面前。
白熊掐着点,飞快的爬过来,嘴里叼着一大块肉,像是马的后腿。
我的坐骑,被这货吃了...
李欢喃喃自语一句,双眼紧紧盯着白熊,蠢物体格健硕,耐力相当可以,尤其是一身白毛,冬天靠着会很暖和,观其凶蛮的样子,有相当的爆发力,只是速度不快,无法当做坐骑。
李欢挥刀将肉斩成两半,扔给白熊一块,他算是看出来,这头白熊的一系列举动,就是想吃熟肉而已。
这蠢物很不寻常,它居然不怕火,坐的离火堆很近,两只爪子捧着香喷喷的烤肉,也不品其中味道,三两口就将其吃完。
黑曜石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李欢,毛茸茸的爪子,有样学样的,将马腿踢到火堆里。
“这样不行,不把皮筋剔出来,烤出来不好吃。”
我去...我的坐骑。
李欢将手中的肉,再次分成两半,以免遭到熊惦记,他先将手里的肉吃掉,然后将剩下的肉,扔到白熊爪下。
白熊的学习能力很强,或者是看到李欢手中没肉,竟也细嚼慢咽起来。
饶是如此,那块肉也填不饱它的肚量,舔食掉手上的油脂,“可怜巴巴”盯着李欢。
天生的劳碌命啊!
李欢将肉收拾好,放在火堆上,任由其被火苗吞噬。
也不知这里是何地,是否偏移我行进的路线,离暮雪谷还有多远?
道路泥泞路途不方便,又失去坐骑,当真是出师不利。
李欢站起来,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柴充当火把,往四周探去,试图找到出路。
夏侯燕坐在屋檐下,光洁如玉的脸颊,攀附着干涸的血液。
手里捏着五把飞刀,细长的刀子,在朝阳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折射到夏侯艳的手指,如同饮血玫瑰。
寇匪们跪在院子里,泥水早失却本来的颜色,红若九月石榴,冲击着寇匪们的膝盖。
“是哪个山头的?”
穷书生眼珠子乱转,两只手掌刚有动静,一柄飞刀直射过来,削下他一根手指。
这家伙倒也硬气,居然没有叫出来,紧紧的咬着牙,脸上憋着绿豆般的汗水。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即使你们驰风城有上万兵卒,也架不住我们众山寨联合攻打。”
夏侯燕粲然一笑,腾的站起来,清澈明亮的眸子中,堆叠着无尽的嘲讽。
“联合?你们果真能联合的话,也不会被我等,打得狼狈逃窜。
最开始的那个老家伙,就是你们的头头吧,看着苍头白须,心里狠厉着呢,若非老娘动作快,还真着了你们的道。
而你这家伙有点脑子,是所谓的二当家,大胡子莽撞冒失,又有两分用力,是老三的合适人选,这是山寨的标配。
到底是做山贼的啊,却沦落到没饭吃的地步,我都替你们臊得慌。”
穷书生面色一变,捂着断手道:“阁下也是道上的人?不知在何处高就?”
“你别套我的话,老娘刚开始就讲的很清楚,只有我抢别人的份。
你们在这一带做买卖,多少有些根基,这附近的百姓有多少,你们藏有多少青壮,如实的告诉我。
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我让你后悔来到这世上。”
穷书生冷笑一声,居然想从地上站起来,他身后的兵卒,对着他的腿弯处猛踹一脚。
“老实点,我家将军问你话呢,赶快回答!”
穷书生面露狰狞,舔着干裂的嘴唇,两眼散着狠毒。
“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告诉你们,有本事就把我杀死!”
夏侯燕用锤子,缓慢的敲断他的手指,然后是脚趾。
终于,穷书生绷不住,不停地讨饶。
“我说...这方圆百里共有...”
“晚了!”
铮!
夏侯燕拽出部下的腰刀,斩下穷书生的头颅,圆滚滚的头砸进泥水中,发黄的面皮,贴着泥泞的土地。
“从未听过如此厚颜无耻的要求。”
夏侯燕将刀甩给部下,两眼轻蔑的扫视一众寇匪。
“你们谁还想死,赶快提!”
络腮胡子惊恐的咬破嘴唇,两只眼睛流露出一丝犹豫,随后怯懦道:“我告诉你们,附近的人口数,但是得饶我一命。”
夏侯燕凶蛮的说道:“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提条件?
趁我没有改变主意之前,最好将你所知道的全盘托出,否则你的下场比他惨十倍。”
对上夏侯燕冷冽的眼神,络腮胡子感到遍体生寒,哪还有顽抗之意,竹筒倒豆子般,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夏侯燕。
“两万人...生民十存一,该死的胡寇!”
“将他们放开,想活命的滚吧!”
二十多名寇匪,似是没有听明白夏侯燕的意思,仍然跪在地上,没一个人动。
叮!
寒芒飞刀,钉在络腮胡子面前。
“给你们活命的机会,还不滚吗?”
吓破胆的寇匪,慌忙从地上爬起来,作鸟兽散。
夏侯燕扶着额头,眺望着远方道:“我给你们活命的机会,上苍可不会给,能逃脱挨饿的命运吗?”
络腮胡子咬咬牙,目光中满是挣扎。
他所在的山寨,规模不算太大,仅有八九百人马,除去山寨中留守的五百人。
这次出动的人马,约有三百余人,他们本来的目标,是要到驰风城外捡漏,至于攻打城池,他们不敢有这种想法。
最强的山贼头子张守燕,连一块城砖都没摸到,就被城里的人,打的抱头鼠窜。
城里的人很强势啊...
络腮胡子虽然看着野蛮,但其实有一颗软乎的心,没当山贼之前,是老实本分的山民,侍弄着自家的十余亩荒地,闲的时候到山里打猎、采药,日子过得倒也红火。
可该死的胡寇,如蝗虫般袭来,将所有的美好摧毁,他拼死护着婆娘,以及八岁大的孩子,逃过胡寇之劫,却逃不脱挨饿的命运。
没法子,只好落草为寇,即使当上山贼,也吃不饱饭,因为挨抢的对象,也是穷困的燕州百姓,哪里有食物。
能吃饱肚子,没事再饮两盅浊酒,婆娘孩子热炕头,那是神仙也不换的日子,鬼才想当山贼!
络腮胡子心里发狠,有了决断,猛一叩头道:“我之前猪油蒙心,妄图跟女将军作对,实在是罪该万死。
请女将军给我戴罪立功的机会,我愿星夜前往山寨,说服众人前来投奔女将军。”
“也对哈,老大、老二死掉,你就是山寨的头头,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能完成的话,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听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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