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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宾利,我喜欢


  送走了王成华,李春觉得这个开局很好,三侠办事有分寸,小雪处理得也妥当。而且,三侠把第一个目标定在王成华身上,肯定也是为了向他有个交代。


  从金凤阁回来之后,王成华就象换了个人,精神上的包袱彻底掀掉了,但是,那两瓶神仙酒,就一直在他的家里供奉着,作为一个念想,也作为一个人生阶段的标志。后来,王成华成了李春最为倚重的人之一,成了春风大员,这是后话。


  宾利系列葡萄酒,拿到了李春的代言之后,迅速窜红。


  灵凤和宾利回到酒庄之后,就把李春代言的视频和图像播发出去。开始时,也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只是有人打过联络来,说这事靠谱吗,偌大一个李春不会为别人做广告吧。也有人质疑宾利酒,这是款什么酒哇,没听说过,不会有什么质量问题吧,怎么想起来假扮李春来推销了?


  本来,葡萄酒在酒类中,就不是什么大路货,酒类中销量最大的应该是啤酒,爱喝酒能喝酒的人,多喜欢白酒,喝着来劲,过瘾。葡萄酒一是价格高,二是介于白酒和啤酒之间,既不过瘾,也不解渴,只在一些十分典雅的场合,用大个的酒杯装那么少半杯,用手焐热着,一摇一摇地显身份玩儿。所以是个比较小众的东西,大众不太接受。至于说到喝葡萄酒的好处,就没人听了,喝什么都有好处,也免不了有坏处。


  自从多财酒庄开始大批量地生产葡萄酒以来,也在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饮酒结构,葡萄酒越来越多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来。可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总的形势是供过于求,大量优质的葡萄酒积压在万里酒窖里,市面上销售的那么一点,也被多家酒庄分了蛋糕。人们还是认牌子,罗巴分区的传统酿酒业,依然引领着葡萄酒业的龙头,倚仗千年酿酒史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观念,牢固地占据着葡萄酒业的制高点。


  多财酒庄的葡萄酒销售并不是很好,特别是宾利创出的新口感酒,初入口中有种怪怪的感觉,不像是在喝葡萄酒,倒像是喝市面上通行的碳酸饮料。喝下去之后,由回味中才渐渐有酒意袭来,你如果不注意,一下子喝了很多,那是必醉无疑了。宾利酒的这一特质,使它很容易被不会喝酒和不爱喝酒的人接受,无意之间就喝上了口,就喜欢上了宾利酒的后劲,在一阵美妙的眩晕感中,体会半人半仙的无穷乐趣。


  宾利研发了一款两端酒,极其适合老人和小孩饮用。一般观念中,老人和小孩子是********的群体,有诸多的不适宜,其中就有许多享受项目,好象只有青壮年才能享受,过了这个年龄层面,或达不到这个年龄段,就只有默默忍受了。这款两端酒针对老年和小孩的特点,起到有益而非有害的辅助作用。比如小孩,正是学习知识的阶段,一般的酒就有麻痹神经,使人变迟钝的嫌疑,而宾利酒则不然,喝了宾利酒,也会醉,但它不是麻痹神经,而是让神经放假,休息一下,以利再战。所以处于学习阶段的人,喝了宾利酒,往往事半功倍,能够应付超常的脑力劳动量。


  老人呢,多有老年痴呆,脏器功能减弱,所以一般意义上的酒,只会加剧这些症状,而宾利酒则不然,它只会减缓这些症状,喝一瓶宾利,顶得上打半天点滴。


  但谁肯信呢,你宾利酒有天大的好处,没人买账也等于白搭。李春代言的广告播出后,也有过一段沉寂,旋即,人们开始了“不妨试试”,各个销售点上都传来喜人的消息,看涨,又看涨了。


  宾利和灵凤汇总了市面上的情况,觉得最大的绊脚石,是人们对李春是否真的代言过此酒,还是存有疑虑。毕竟李春的身份过于高,市面上冒充李春,打着李春旗号行骗者,屡见不鲜,人们很难相信,以李春的身价,会屈尊为一款葡萄酒做广告。宾利说看来还得再去求求姐夫了。灵凤说他也出面了,还能怎样。宾利说,他作为代言人,仅做一个广告还不行,要亲自出马,现身说法,这样力度才够用。


  灵凤说这就有点勉强了,我怕说不动他。宾利比灵凤有信心,说他和李春在金凤阁长谈过一夜,觉得十分投机,说不定他会答应。于是二人就策划了一个类似小雪在曼哈弄的那个促销周,安排李春在第五天出面,与酒友们见面。


  为了这个出面,宾利和灵凤到金凤阁来找李春商量。李春答应得十分痛快,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和大家一起喝酒去,不是什么吃亏的事,我愿意。


  这个促销周是在春风总部所在地举办的,不仅李春,连金凤银凤都参加了,加上之前的广而告之,有不下十万人在现场见到了李春,李春也没有多余的话,还是那五个字:


  宾利,我喜欢。


  这个促销周起到了星星之火的作用,由此,宾利酒热销的局面才算正式打开,并且一发而不可收,迅速蔓延到了各个角落。一时间:宾利我喜欢,成了最为流行的话,人人会说,人人都在念叨着说。


  与这句流行广告语并行于世的,是一些关于李春为什么喜欢宾利的段子。其中有宾利与灵凤拍拖的内幕,有李春和金凤喝了宾利酒的反应,有宾利酒在北极的不俗表现,也有宾利酒在曼哈镇促销的故事,反正大凡与酒有关的故事,都与宾利挂上了钩。这就加剧了人们对这款酒的兴趣与渴望。负责操作这些段子的,是宾利他们一伙中的精神领袖汉森,这是个造势的能手,擅长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并且作得跟真事一样,与柳芭家乡那个乌里扬诺夫好有一拼。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宾利酒登堂入室,跨入世界名酒行列,并居于首席,仅仅问世几个月,就击败了欧洲传统名牌酒。这就引起一轮新的围攻,一大群刚才还是宾利师傅的老酿酒专家,转而开始攻击宾利酒了。他们只是出于不服不忿,一吐为快,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们的出场本身就是对宾利酒的捧场,标志着宾利酒的层次和级别,闹来闹去,宾利酒销得更旺。


  这就是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人们这时才有点明白过味儿来,怪不得李春为宾利酒做广告,原来他和宾利是连襟啊。这层内幕,也是汉森他们故意揭出来的,并且炒作卖点:现在,宾利和灵凤尚未结婚,却事实上有了自己的孩子,这点也是李春认可的。按照汉森他们的设计,李春在那幅拿着酒杯的照片之后,又和宾利拍了一张合影,两人手拉着手,李春拍着宾利的肩膀,说得还是那句:宾利,我喜欢。


  这张照片在一夜之间就覆盖了世界的每个角落,不由你不看,也不由你不信,视觉轰炸,意识入侵,把你搞得不喝杯宾利酒,就睡不着觉,就是人生的一大欠缺。


  太过强势了,这才是真正的强强联合。于是就有些自作聪明的人,也跑来找李春商量广告代言的事宜,并向李春许诺价格不菲。李春根本就没接见这些人,由春风总裁办的人都给挡驾回去,并向社会声明,李总裁不是广告商,李春只喜欢宾利。这无疑又是一枚重磅炸弹,宾利的强劲势头,无论东西南北风,都是好风凭借力,左右逢源,歪打正着,怎么玩怎么有。


  在这种大形势下,灵凤和爹爹老多财商量,把多财酒庄正式更名为宾利酒庄,当然,原有的隶属关系不变,要的是这个知名度。多财也不认真与他们计较,连闺女都给了人家,还在乎一个破酒庄?酒庄更名之后,原来酒庄里所有的存货们,一律跟着改名成了宾利酒,漫漫的万里酒窖,沉睡了多年的美酒佳酿们,立时身价百倍,它们再也不寂寞了,每天都是出库,再出库。


  汉森简单算过一笔账,现在酒庄的销售量,如果换算成流量,是每分钟十立方米,大约十吨,也就是说,跟一条小河的流量差不多。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钱,也以同样的速度和规模往宾利酒庄涌流,这笔账,归灵凤算,钱也一律归她管,这是老板的权力。


  初战告捷,灵凤从这偌大的一堆钱中,扒拉出一小堆来,分给伙计们,也按照承诺,给李春拿过去一部分。李春笑着把这堆钱返还给灵凤,说是当姨父的给小外甥的礼物吧。灵凤也不客气,说这就够了吗,这么点钱可不像你李总的风格嘛。金凤打趣说这小妮子是不能可怜她的,贪心不足。李春许诺等外甥出生之后,另有重赏。灵凤宾利这才高高兴兴地回了酒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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