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福泉小镇
这片大陆已经上百年了没有季节的变化了,这百多年来老的一代死去,新的一代来接替,渐渐的就没人还记得这片大陆曾今有过“节气”这个词。
绿草如茵、枝繁叶茂、微风和睦。这是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除了那些老的连话都说不清的老人知道这是春天,似乎就没人知道原来有个名字可以用来形容这些美好的日子。
这里是福全镇,是只有四五十家的小镇,这个小镇很独特,因为小镇内各类型的商铺只有一家。
一家杂货店、一家饭店、一家铁铺,你不可能在福全镇找出两家相同类型的店铺。这就造成福全镇的经济并不算富裕的情况。直到现在,福全镇依然是瓦砖成家,也只有穿梭整个小镇的大道是水泥路。
他们知道他们并不富裕,但他们知足。每天日出起床,日落入眠,不会无米成炊,每天可以摇着扇子和邻居聊聊八卦,参与镇中的各类活动,生活被维持在微妙的平衡里不急不缓的过着,不会刻意的去炫耀什么,也不会对左邻右里耍心机。
民风淳朴,这就是为什么福全镇各类型的商铺只有一家的原因,居民们没有经济上里尔诈我虞,大家不屑去秀弄他的们城府,他们知足,日子过得开心就好。
在镇里一条十字路上,一位粗布披肩,陋衣裹身,样貌清秀帅气的十五岁少年,身前摆着一家颇有年岁的手推车,用扇子轻轻扇着,吹远那诱人的香味,大声喊道“好吃的牛杂,过来买啊”
少年身体单薄,但声音却是很响亮,不一会儿就引来七八个居民,一个下午过去,手推车上的牛杂只剩下四五串。少年抬头看了看渐暗的天色,嘴角露出满意的微笑,用肩上披着的布擦擦额头的汗,拿起剩下的牛杂颇有滋味的吃着,吃完后就准备离开了。
“小二,你牛杂卖完了没有,我们好久没有一起玩了,一起去踢蹴鞠吧”
就在少年蹲在石凳上吃着牛杂的时候,三四个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年龄的少年跑来,不过出人意料的人,这些少年看起来都挺强壮,虽然脸上还有这稚气,但手腿上的肌肉已经很明显了。
“大少,我待会还要去老孙爷那里进牛杂,今晚是没空了”吃牛杂的少年一点也不在意对方叫自己小二,还甩甩眼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吃牛杂。
领头的少年是镇里金铺店老板的儿子,不过福全镇本就不富裕,金铺里自然也没有多少钱,好在金铺老板一家人对人极好,从不看小像卖牛杂这类的人,所以人缘挺好。
大少麻利的拿过一串牛杂,坐在小二旁边,边吃边说道“我们好久没玩了,明天一定要好好聚聚才行”
小二想了想,说道“说的也是,我明天去找你们,然后一起去踢蹴鞠”
大少见小二这么爽快很是开心,吃完手中的牛杂后准备和伙伴们离去。
“对了小二,吃这么多牛杂没用的,要吃点饭才可以”刚走没几步,大少忽然回过头来,撸起手袖秀着里面老鼠大小的二头肌,得意的说道。
小二露出无奈的笑容,向他们挥挥手,说道“知道啦”
小二名字不是叫小二,只不过读音像才被这么叫而已,不过知道对方并没有恶意,他才没去在意。
小二名叫晓二,是一个孤儿。
吃完牛杂,收拾干净后,晓二推着车来到一家规模不大的饭铺前,而饭铺前也早就站着一位老伯,这老伯也是很健壮,健壮的身板有模有样。似乎知道晓二一定会来,老伯见晓二来了立刻拿着一个装满牛杂的袋子走上前,笑着问候道“卖的怎样啦”
“我自己吃了些,大部分都卖完了”晓二笑着拿过袋子。
“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晚餐就应该吃些好的,你来孙爷爷这里吃多好,你以为孙爷爷会在意那几个灵币吗”
“孙爷爷,我真的吃饱了,吃不饱我会上山捉山鸡吃,不用麻烦您”
“你这倔脾气,说多少次都不听...”
似乎是知道晓二的顽固,老孙爷也没有多说,给过牛杂,慰问几句后便让晓二离开了。
福全镇虽然不大不富裕,但是居民间都很愿意互相帮助,晓二,十年前父母双双死去,全镇的居民都抢着帮他,不过晓二统统拒绝,硬是凭借父亲教他的技术卖起了牛杂,把自己养活到如今。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晓二比任何同龄人都知道这点,所以他不敢白拿老孙爷的牛杂,每天拿过牛杂晓二都是会煮好一半,第二天早上送到老孙爷的饭铺里。也因为晓二煮牛杂的技术极好,所以两人合作起来非常愉快。
在老孙爷处拿了牛杂之后,晓二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趟杂货铺。福全镇因为地处偏僻,所以平时没有外人来,但是每个月定期会有一名行脚商人过来和杂货铺交易换换商品,晓二平时并不需要买杂货,但行脚商人带来的商品中却有一件是他很在意的。
“张大叔,行脚商人来了吗?”
刚走到杂货铺门口,晓二就迫不及待的放下手推车赶上去。
“看你小子,紧张什么,你要什么你觉得张大叔不知道吗?”
杂货店的老板张大叔满脸胡渣,身材和老孙爷一样健壮,看到晓二来了,都是露出宠爱的笑容。说着,张大叔走进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三块红色的小水晶。
“这次只有三块,够吗?”
“谢谢大叔,多少块都够!”晓二欣喜的拿过张大叔手里的红色小水晶,再和张大叔攀谈一会后才挥手道别。
父母去世,晓二并没有搬家,依然是住在村尾的一间小屋里。
回到家,晓二洗干净手推车,休息了一会后拿着砍柴刀走到镇后面的小山上去打猎。
福全镇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山路出去,四周的群山并不高大,里面生活的各类动物也不是那么强大,特别是生活在福全镇周围小山上的,只是一些连妖兽都算不上的小动物。晓二饿了就会上山捉些打猎维持生计。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晓二手提着一只野鸡回来,不出一会这只野鸡已经变成香喷喷的烤鸡。晓二吃东西从来不留剩的,更何况现在晓二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很快手里的野鸡就变成骨头。
福全镇的天空格外的明亮,月亮特别美丽,晓二吃饱后喜欢躺在草地上望着月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
夜风轻吹,吹的小草动摇,吹的树枝摆动,也吹起一些回忆。
晓二眉间微皱,眼神有些黯淡,似乎有着淡淡伤感在其中。这个时候,晓二忽然起身走进屋里,等他走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本旧的已经看不出封面的书籍。
十年前平康一战,福全镇尸横遍野,晓二在尸体堆里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晓二刚刚失去父母。那是一种感觉让晓二捡起这本书的,父母没有给他留下任何东西当作纪念,晓二只觉得在同一片死场上捡起来的,冥冥中似乎父母留给自己的。
晓二打开这本书,书里有许多插图,每一个插图都是一个动作,晓二看了一下,把书放在一边,按照书上的动作一拳一脚的摆动起来。
晓二不知道这些动作叫什么名字,他只是将这些当成锻炼身体。十年来晓二已经将这本书看了好几遍,但书上的动作却只学的一半不到,因为有些动作要扭动身躯,对人体来说是很大的煎熬,而似乎越后面的动作越挑战人体极限,也因为这些难度极大的动作,晓二现在虽然并不算强壮,但却非常强大。
晓二所在的国家叫兴厉国,是一个崇尚力量、喜欢暴力美学的国度。大家不会练习固定的套招,战斗时,他们喜欢直接的挥拳踢腿,正面对招。
晓二没有本国人那种夸张的肌肉,但是按照这本书上的动作练了十年,普华感觉全身的肌肉稳稳的绷紧,有着巨大的力量潜藏在其中。但虽然晓二是这么觉得,但现在的同龄人,就像大少,随便一拳就可以打穿半个树干,用上武技后更是一拳倒一棵树。而晓二就算用上武技也顶多是留下一个拳印罢了,但即使如此,他依然觉得这套动作一定有着不同凡响的地方。,只是他还没发现罢了。
对于力量上的差异,晓二早已经看得云淡风轻,他把书上能做的动作做了三四遍后,直接坐在地上,拿起无名书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是一张重叠的纸,打开来会发现里面画了一个男性的全裸身躯,有许多红点遍布在男性的身躯上。
有两个红色大字印在这个图的旁边,这两个字他问遍镇里人也没人能告诉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常常对着图案上红点的位置戳自己的身体,当他点了一个书上称之为神庭的地方时,他忽然感觉头晕脑胀,然后一个人昏了过去。
“这些叫穴位的位置还真是神奇啊”晓二惊叹一声,随即认真的看着图案上的各种红点,把他们记在脑海里。
出生在兴厉国,晓二从未看过动作如此复杂却似乎灵敏如猫的动作,以及这名为穴位的东西。无名书的存在镇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晓二下意识的把这本书拥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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