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感动深处 1
猛回首,你已沧桑不堪
那一年,麦收时节,小山村发生一次重大血案,一瞬之间,你的丈夫,二弟与公公都躺在新打的麦堆旁,乌黑的血迹将青黄泛香的麦子浸染得斑斓惨翠,令人不宣而栗……
只因你的公公与丈夫在抬脱麦机是将邻居堆放在屋檐下的几捆柴草碰倒了,于是,在那家女主人的横蛮谩骂长达两小时之后,你的婆婆与她小声理论了数句,为此引爆了这场惊动当地的一起惨案。
夜幕降临,劳累一天的你与弟媳还在屋后的厨房做饭,婆婆因气不过而在里屋伤心,两个孩子在院里玩耍,家里三个男人正悠闲的就着花生下酒,而此时,那个丧心病狂的女邻居及其男人突然冲进屋子,将酒中畅谈的三父子一阵乱刀,你的公公因坐在最里边而只将内脏划出,肠子流了一地,而你的丈夫与二弟却因心脏受了致命的几刀,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而永远的去了,后在听说在去医院的路上,你的弟媳手里还拿着火钳,而你,却紧抓着一把青菜……
我不知道当时你们听到前厅的惨叫声时是怎样一种状况,我更不知道当你看到刚才还鲜活的三条生命一眨眼就倒下后会是怎样的惊愕,我只知道,第二天我们全体师生知道此事时,我在原地呆呆的站了十分钟,也未从惊心动魄的旋涡里醒来。
所幸的是,你的公公在村干部的及时帮助下保住一命,曾经兴旺的家,因此横祸而一撅不振,你的小叔子当年只有十七岁,正在高二的教室里用功,当他得知此事后,烧毁了所有的书一路狂奔连夜赶回到了山村……
当时,因你的弟媳是我所在的学校的幼儿园代课教师,因知趣相投我们曾无话不说,她口中的嫂子是那样的善良,能干,而当我有一次在街上见到你时,我更愿意将“聪慧,贤惠,温婉”等辞藻送与你。
因你的家离学校仅数里之遥,嘴谗时我们几个女教师总爱借口来看你而赖在你家品尝你的手艺,回校时,也总是大包小包,一路嘻嘻哈哈,乐此不疲,秀文姐,我们真的好喜欢你呢,不光是你的热情和精湛的厨艺……
十几天后,你陪弟媳来学校来领取她的工资,我有幸亲自抓住你的手,你家出事后我们曾三次来你家,都因你在医院护理公婆而未曾见到你(你婆婆几天后中风也瘫痪在床上了,你因无力分身而将双老送进同一个病房),看到你们的那一刻,我才真正领悟到什么是惨不忍睹,什么是惨无人道,惨寰人绝,看到你只剩下一双眼睛间或闪烁的那张憔悴蜡黄的脸,我只有将你紧紧抱住,泪水浸湿了乱在肩上的秀发,你的弟媳小黄老师更是如风中柳絮,随时有蒸发的危险,随你们一起来的,还有你五岁的女儿及二弟两岁的丫头……
半年后,当连夜逃匿的凶手终于抓获之后,小黄老师含泪离开了自己还泛滥着温热的爱巢,留下两岁的女儿回到射洪老家,此后我们还书信来往,但一年后也断去音讯。而此时,你的婆婆已能起床,公公也出院回到曾经撒满欢笑的家里。一家老小沉浸在久违的喜悦中,你的娘家父母是善良厚道的庄稼人,这半年来,他们一直与你一起默默承受着这从天而降的灾难,为你送去一丝丝力量。餐桌上,酒过三巡,已是风烛残年,饱经伤痛折磨了数月的公公勉强站起,昔日的魁梧刚毅之色以荡然无存,他牵着你与小叔子的手,轻轻的吐出一句话,惊得两只碗同时落地。很久很久,你与小叔子耳边还响起老人的话:“周家已不同往日,我也将不久于人世,秀文姐是个善良孝顺的媳妇,我希望你能转房改嫁小三子……”
你的父母沉思良久,终于明白了你公公的良苦用心,他是想让家族的两个后代不至于成为孤儿,更不想其母携带孩子改嫁他人,从此断了周家的香火。你沉默几天后终于点头,而你的小叔子却比你任性,他离家十天后,回到家里就哭,几欲用泪水洗涤身心的血迹。可是,两月后你公公因再次发病而撒手西去,弥留之际,再次将你与小叔子的手牵在一起,重复中先前的话,血泪纷飞的寒冬,小叔终于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在公公出丧的第二天,你与小你十岁的小叔面对三尊遗像举行了悲壮的婚礼……
新婚三天后,郁郁寡欢的小叔实在无法面对曾经视如母亲般的大嫂,将家里一摊老小托付于你,背着一身血债出门闯世界去了。从此你守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守着你和弟媳的女儿,守着只能吃、不能干活的婆婆。半年后,小黄老师因太想女儿而回家,看到你的一切,因生活而几近摧毁,你只剩下心脏还在跳动了,她不忍心,经家族老人的首肯,带走了年幼的女儿……
秀文姐,人说黄连苦,你的命怎么苦于黄连啊?前几年,我还能偶尔看到你。并不时关心着你的丈夫的行踪或婆婆的病情,每一次,我都想追问:“小叔对你好吗?他人在哪里?”你只是闪烁其辞,笑着说:“谢谢你,纸鹤老师,我很好,他对我也好,还偶尔寄钱回来。”可是,后来,听说你的婆媳也去世了,你的女儿在重庆读书,你也在那里打工,只是不知道你的小丈夫在哪里?我还在心里为你庆贺,以为你终于苦尽甘来了,你已摆脱了家庭的所有责任,可以与女儿和丈夫过正常人的日子了……
可是,秀文姐,今天我又见到你了,你的笑容依然如从前,只是,两鬓又多了几缕白发,我上前又抓住了你的手,反复摸索着你双手的老茧,我忍不住热泪盈眶,突然,你将背上的一个婴儿放下来,我几乎是语无伦次,询问是否是你女儿的孩子,秀文姐,你都当外婆了啊?你笑一笑,垂下眼帘,回避着我的眼睛。突然,你的身后伸过来一双男人的手,拉住你的胳膊想让你离开,我抬头,看见是一个算英俊的男人,他一直低着头,看着脚尖,想将脚下的水泥地钻个窟窿,我恍然大悟,明白那是你的丈夫,我的心格登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划破了肝胆一般。你终于抬起头,再次笑着说:“这是我与小叔的孩子,小三,这就是我常说的纸鹤老师,原来与二嫂很要好……”,你的小丈夫勉强笑了一下,又慌乱的点点头,就抱着孩子挤进了人群,我还想牵着你的手,可是,你又说出了“再见”二字,我才目瞪口呆的缓过气来……
秀文姐!这是你的孩子?你与小叔的孩子?天啦,你知道你今年多大了吗?那个闯当世界十年不归的小叔,将你不明不白的丢在家里,整日重温那场血腥的杀戮,还尽职尽责的守候残破之家,如今,而立之年的丈夫逃避够了,想成家立业了,就要你为他生孩子,你就顺从了?你可知道,四十好几的你带个婴儿,这是怎样的不可思议?
秀文姐,我还想问你,小叔现在对你好吗??
伫立人群,死盯着秀文姐夫妇远去的那个方向,我已是水中的泪人,湿了心的防线……
恋爱一百天
跟凌寒分手后,她便一人去了上海,白天上班,晚上去夜校补习英语,休息天的时候,搭上公车去一个很远的学校学广告设计,总之,除了闭着眼睛的时间是休息着的,其余的时间都是忙碌着的。
也许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去想起凌寒,不会去想起她们曾经的点点滴滴,她承认,直到分手的最后一刻,她都是爱他的,只是,她的爱在他眼里是那么的多余,而如今,她之所以会这么努力的去工作,去学习新的知识,似乎是想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她唐艳艳,就算没有他凌寒,没有了爱情,她依然过得很好,而且还会更好,总有一天会摆脱他口中“乡下妹”这个称号。
再次遇见凌寒,是在两年后了,当时,好已经是上海某家著名广告公司的首席设计师,那天,跟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在小区门口遇到了两年没有见面的凌寒,而他依旧是那么地帅气逼人,甚至还多了几分男人味。
两人到附近的咖啡厅坐了下来。
你怎么来上海了。对于凌寒的出现,她很是意外。
我是来找你的。凌寒的语气很淡定。
找我?
是的。艳艳,我要结婚了。
结婚,好事儿啊,恭喜啊。
尽管她一直是微笑着的,但心里却莫名的多了几份失落,结婚就结婚好了,为什么还大老远跑来告诉我,不知道人家心里会难过吗,难过?天啦,我是怎么呢,他结婚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难过。她心里直嘀咕着。
艳艳,拜托你一件事好不好。她的语气一下子变的好委婉。
我,我能帮你什么啊?
我知道当年跟你分手是我的不对,我不该那么伤害你,其实,你知道吗,艳艳,我一直都是爱你的,这两年来我一直到处在找你,今天,终于让我见到了你,我知道,现在跟你说这些话很不适合,可这都是我的真心话啊,艳艳,再爱我一次好吗,给我一次机会。
她看到了他眼眶里的泪水,她何尝不想呢,可是,他都是快结婚了的人,他们就算在一起了,又能怎样了,他会为了她逃婚吗,不,不会的,他的个性,她太了解了。
我知道我们能够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在我结婚之前,能够跟我真心喜欢的人谈一场恋爱,而你,将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情人了,艳艳,我知道我这样做很自私,可是,就当我求你了,施舍我一点爱好吗,艳艳,我是真的很爱你的。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
听完他的告白,她整个人都疯掉了,逃离似的离开了那家咖啡厅。
冷静,冷静……她心中拼命地呐喊着。
什么,结婚前的最后一个情人,那男人脑子是不是锈掉了。
当她把刚刚发生的事告诉室友沈蔚的时候,沈蔚很是愤怒。
艳艳,你听我说,不管你曾经是多么多么的深爱着这个男人,但是你一定,千万,绝对不能答应他这件事啊,这对你的伤害有多大,你应该比我清楚,总之,我是不会让你这么做啦。
那晚,她失眠了,却也体会到了她内心深处最真的感受,她还是爱着他的,要不然这两年来,她怎么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了,若是因为她的魅力不足,那么,那个叫杜卓珺的花花公子,又怎么会两年如一日的等在她楼下,接送她上下班了,难道,真的是余情未了吗,这场荒谬的恋爱,她真的要陷下去吗?
第二天一上午,她都心神不宁。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居然还把餐桌上的备用食盐当成了白米饭,还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要不是卓珺抢过了食盐的碗,她今天非咸死不可。
艳艳,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从早上见到你到现在,都见你一副心神不灵的,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卓珺很是担心。
啊,没,没什么事,卓珺,快把我的饭碗给我啊,我吃完了还有一个设计图要修了。
搞什么嘛,喂,唐艳艳,你清醒一点好不好,你的饭碗在你右手边五公分处,为什么非得要吃我手上这碗食盐了,难不成练了什么神功,走火入魔了。
啊,食盐啊,难怪有点咸啊,呵呵……
还有点咸,再吃下去还不咸死你。
看她现在这副芳荣,卓珺很是心疼,同时又充满了疑惑,今天的艳艳非同往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终于撑到了下班,她糊里糊涂的给凌寒去了个电话,约他在昨天见面的那个咖啡厅见面。
我答应你,在你结婚的前一天,我会放手。
没待凌寒开口,她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想法。
真的,太好了,艳艳,谢谢你,我爱死你了。
凌寒的情绪显得特别的激动,急忙的从西装袋中拿出了一个很精致地礼品盒递给了她。
是一条项链,而这条项链似乎跟当年她送给他的那条,几乎是一模一样。
咯,看看,你那条项链可是我请的专家仿造的啊,你送我的这条在这里。
说着,他从项上掏出了那条项链。
原来,你还留着啊。
看到她当年送的礼物,他还如此的珍藏着。她很是感动。
傻瓜,这条项链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啊,当然得留着啊。
他握住了她的手,十指相连的握着。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沈蔚好像睡了,哦,若是让她知道她已经答应了他的事,那丫头一定会气疯掉的,呵呵……想想好发火的样子,还真可爱。
当她打开房间的灯,看到卓珺坐在她的床上,吓了她一跳。
卓珺,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艳艳,你是不是已经答应了那个男人。卓珺双眼直盯着她,让她不敢抬起头。
沈蔚全都跟我说了,我真的没想到这个男人对你的影响会这么大,可以让你一整天都为他失神,什么最后一个情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全是狗屁,他若是真的爱你,他就应该跟你结婚啊,又怎么会跟别的女人结婚了,艳艳,你清醒吧,那个男人不会给你幸福的。你又何苦这般做贱自己了。
看着眼前的她,卓珺整个人都快疯掉了,他怎么都没想到,他会输给了那么一个不堪的男人。
卓珺,我们结婚吧。
她终于勇敢地抬起了头,对视着他说出了这句话。
结婚,你跟我?
卓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知道你爱我,你对我好,可是,我始终没有办法忘了他,这次,你就让我彻底地把他忘了吧,这样,我才能接受你的这份爱,才对得起你的爱啊。
可是……
想到她跟他的那场婚前恋爱协议,卓珺有些犹豫了。
你相信我吗,卓珺。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跟他们同一天结婚,也就是说,我跟他的婚前恋爱也只有100天,卓珺,你愿意等我100天后,让我做你的新娘吗?
看着她一脸的真诚,他点头了,也可这么说,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这100天对他们而言也许是短暂的,但是在卓珺看来却是那么的漫长。不知道是他自己对这场爱情游戏规则的遵守,还是真的是因为工作的需要,第三天他就出差去了法国进修三个月。
卓珺离开了,她的休息时间都是他的了,而一切似乎都是在她意料之中的。
让她很意外的事情,在他们“交往”一个星期后就发生了,一个声称是他未婚妻的女人找到了她。但她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女人竟是然初初(他哥哥的女朋友)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凌寒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你。
然初初的语气很冰冷。
初初,怎么会是你。
对于然初初的出现,她很诧异。
凌瑞走了。去了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抛下了我和肚子里的宝宝,就这么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然初初的表情显得是那么的冷静。
凌瑞,他,发生什么事呢?
她心里一下子慌乱了,有种不祥的预感。
为了找你,这两年凌瑞一直都帮着凌寒到处找你,或许是为了帮他的爸妈那么的待你而赎罪吧,那天外面下的雨好大,我们都在劝他们不要再去找了。可是他偏偏就不听,非得要出去,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凌寒受了很严重的外伤,而凌瑞却为了保护凌寒,没待救护车赶到的时候就走了。
听完然初初的叙说,她已经是泣不成声了。
这……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就在半年前,就连我怀孕的消息都还没来得急告诉他,也许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成了你和凌寒的牵拌。
然初初声音依旧是冰冷生硬。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她哭诉道。
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必竟这也不是你的错,我知道你跟凌寒是真心相爱的,可是,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不得不自私地抓住他。所以我只能答应他,让他在结婚前跟你谈一场恋爱。愿你们在这仅有的100天里,能够好好的相处,彼此的心中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说完之后,然初初离开了,留下失了神的她站在原地。
待她回到家的时候,凌寒已烧好了饭在等她了,而沈蔚的房间依旧是紧关着的。自从知道他们交往的事之后,那丫头一见凌寒就躲开。
她明白那丫头似乎对凌寒很不满,可是她也不想对她再多做无畏的解释。必竟这是她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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