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虫子
“你看好骆马,我去去就回!”
秦小知利索地跃下马背,随手把缰绳丢向梅九,然后跳入沙坑。那梅九正发愣呢,没接稳他丢来的缰绳,身上给结结实实抽了一把,这才回过神来。
“这、这是合颚虫?”得益于蹑影宗的情报网,梅九身为前蹑影宗弟子,对别国的奇闻异事多少也有些了解。他以前虽没见过合颚虫,但在书中度过相关记载,这奇怪的虫子在世间也没几种,眼下回忆起来一对比,那死虫子的各项特征都与书中记载相符,就知这是岠国沙漠中几大凶兽之一的合颚虫。
“正是,不过此处距离虫窝较远,不会有太多合颚虫出没,想不到这么快就叫我们遇上了。”秦小知捡了石头丢回储物空间,却不着急回去,而是蹲下身在合颚虫的尸体上摸起了什么。
梅九翻身下马,将两头骆马并牵至一起,又四下仔细探视一番,脚下黄沙静若止水,没有异动,但他依然不敢有丝毫懈怠。他见秦小知竟徒手伸入合颚虫的身体里,把那黑黄不清的黏液和看不出是何物的肉块一股脑儿往外掏,当下就从胃中涌出酸水,喉头涌动了好几下才忍着没吐出来。
“你……你这是做什么?!”
“我在寻它的心包。”秦小知终于从那烂成一滩的虫身里扯出一个沾满黏液的囊状物,接着放在沙中滚了一圈,抹去上面脏污,然后爬出坑,把心包丢入骆马身侧挂着的驮筐里,对梅九笑道,“合颚虫的心包能卖个好价钱。我们到冰木林会经过几个绿洲,就算别的东西不需整备,水却少不得。岠国水贵,卖了这玩意能换不少水。”
经他一提醒,梅九才忆起曾在书中看过如下记载。
不论是粮水或者果蔬,用合颚虫的心包存储至少能维持半年不腐,这对物资并不丰盛的岠国人来说实乃一宝。只是心包较大,击杀合颚虫时少有能完全避其心包位置,所以完整可用的心包数量并不算多,价格也因此水涨船高。
“其实虫腿和虫牙也能卖些钱,不过卸起来麻烦,价钱也不如心包高,我们还需赶路,今天就这样吧。”
秦小知从梅九手中接过缰绳,正想说侯蓁蓁怎么到现在还没赶上来,却听远处一声熟悉又吓人的虫叫,那叫声正是从他们之前所在的方向传来。他先是一慌,但又立刻冷静下来……那虫子会叫多半是死了,而且大姐头连树怪都揍得动,打只虫子肯定更不在话下!
他想归想,心却是提着不放。而似乎是要印证他的忧心一般,继那声虫叫后,一声接一声的“叽——”开始有节奏的发出不间断的连响。
“叽——叽——叽——叽——”
秦小知与梅九相视一眼,迅速驾马往回赶去。
与此同时。
侯蓁蓁一手捏着方才想偷袭她的那只合颚虫——这只虫子的体型比秦小知用动力源砸死的那只还要大上一圈。她并没有杀死它,仅仅是用那只看起来没有任何杀伤力的玉手一把箍住了虫子身体,任它不断地扭动身躯挥舞利足,却无法挣脱。
“嘴长在腹部,发声器却在头部……”
她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接连戳着合颚虫头部的发声器,激得它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叽叫。
“可以穿石的利足……能够在瞬间撕碎硬物的尖牙……”她像是在验证从这虫子身上读取的信息,瞅准了合颚虫那张不停开合的口器,倏地掰下一只长足扎向他的利齿——那颗牙齿被撬飞出,那支长足也应声断裂。
“硬度相当吗……大部分内脏都位于头腹部,即使尾部被破坏也不会危及生命,可以断尾逃脱……天蚣族科学家创造的无机生命体?有点意思……”
不等她思考完,“大姐头”三个字由远飘至耳边,秦小知也不顾忌梅九会如何作想,就这么一嗓子吼了出来。
“卧……你干嘛呢这是!”待那二人骑近一看,侯蓁蓁竟捏着那虫子上下其手,而那虫子也扭得厉害,看着可能随时都会逃脱,长长的尾巴不时抽在她手上,也不知她疼不疼,吓得二人全都勒马往后退远了些,“你……你不会是打算把它放跑吧???”
“这虫子在岠国应该有很多吧?”侯蓁蓁问。
“有,到处都是!”秦小知忙不迭点头。
“那就不留了。”她说完,手指微微使力,那虫子连死前的悲鸣都无法发出就在顷刻间被捏碎,满肚子的汁液飞溅,洒了秦小知和梅九一头一脸。
“……”
酸臭冲鼻,梅九抹了把脸上的黏液,没忍住呜哇哇吐了一地。
秦小知到底是在垦荒军里干过的,心理素质强大,被合颚虫体液溅湿的经历不在少数,但瞧见始作俑者的身上却没沾染丁点腥污,他还是怒了。
“你干这种事的时候能不能考虑一下旁边还有别人?!”
侯蓁蓁见他二人确实一身狼狈,略带歉意地道了句:“我下次注意……”
他们此行经过的第一个绿洲是五号绿洲。三人解决了那两只不速之客,行了约莫半个时辰,就到了五号绿洲的城门之下。
五号绿洲在十六个绿洲中面积属中等,且因离着邻国最近,受合颚虫干扰较少,所以人口数量较多,也较为繁华。
碧树铺黄沙,高墙筑城池,奇迹般的绿意张扬出蓬勃的生机。岠国人民视林木如珍宝,他们不会砍伐任何一棵树木,而是在绿林之中寻找空地,以及在绿洲最外围筑建着自己的城池。因用地有限,岠国建筑多为比屋连甍的数层高的楼阁,城中留出的街道极窄,人一多,很容易就出现踵接肩摩的状况。
守卫五号绿洲城门的那人比秦小知还高出一个头,就是宁国虎威门的门主都不比他那般威武雄壮。他扫了一眼侯蓁蓁和梅九,眼中篾意尽显,但对着秦小知却笑得十分灿烂。
“嘿!小秦队长!你这是从宁国回来了?”
城门守卫和垦荒军一样隶属兵部,这二人说起来也曾归同一个上司管,见过几次面,因而这守卫对秦小知辞去职务去了宁国一事有所耳闻。
“是呀方老弟,你之前不是在九号城当差吗,怎么给调到这儿来了?”
这位看起来粗犷的大汉名叫方飞虎,今年十九,比秦小知还要小上两岁。秦小知既比他年长,那为何方飞虎还会称他是小秦队长呢?当然是因为秦小知矮啦!就因岠国人里找不出比秦小知更小的个头,所以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是小·秦队长。
方飞虎苦笑道:“最近是合颚虫的繁殖期,虫子到处作怪,连五号城周边都受到了侵扰,人手不够,我就给调了过来。”
岠国的城门守卫和宁国那些守城的小兵小卒不同,他们多为能凭一己之力消灭合颚虫的好手,在岠国人眼中的地位可不比垦荒军低多少。
“连这都开始多起来了?”秦小知皱眉道:“难怪我在过来的路上还遇上两只……”
“哈哈!”方飞虎忽然大笑,“我说你怎么一脸黑水又脏又臭,原来是遇见虫子了!亏了有你在……”他瞥了眼另外二人一眼,“这二人可是你从宁国带回来的?”
“是,他们是我的友人,方才遇见虫子,他们可帮了我不少!”秦小知说完,见方飞虎再看那二人就变了神色,笑了笑道,“我们还得赶路,就不多耽搁了!”
“哦……好,三位慢走!”没去要三人的身份文牒,方飞虎就给他们放了行。
近些年越来越少有宁国人会往岠国跑,秦小知也就罢了,侯蓁蓁和梅九二人刚在城中现身,就如磁石一般吸走了街上所有人的视线。
“咦,是宁国人呢!宁国人来这里做什么?”
“哟!还真是宁国人!俺可是第一次见宁国人,他们真瘦!怕是连俺一拳都吃不住!”
“他们前面那人是岠国人吗?为何那么矮?”
“你竟不识那人?他就是垦荒军的小秦队长,剿杀的虫子比历届任何一位队长都多!”
……
岠国人不懂窃窃私语,叽叽喳喳的一通议论,自然也不会顾及这些话给当事人听见会如何,有些认出秦小知的还乐呵呵的上去跟他打起了招呼。
秦小知边带二人朝城里的街市走,边解释道:“你们若是听见不喜的话可别太往心里去,我们这一路走下去估计遇到的都是这种情况,要是全记心里头,估计不等走到冰木林就给气倒了。”
然而他的这份担心实属多余,梅九这一年来受人冷眼相对的次数多的数都数不清,如今被岠国人指指点点地说笑倒也没觉得有多大压力,侯蓁蓁就更别提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只顾四处打量新奇的建筑,一脸淡然。
侯蓁蓁只点了点头不做声,梅九却是问道:“我们这是去哪?”
秦小知一指梅九身后背着的莲钺,他这双刀形状古怪,没法像剑那样收起,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就一直背在了身后。
“方才你也瞧见那虫子了,合颚虫外壳坚硬,仅凭你这莲钺恐怕伤不了它,我们先去把心包卖了,然后找家铁匠铺子给你的武器淬个炼、升个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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