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不愿提起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
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你相信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在大学期间,我大概会嗤之以鼻;而现在的我,可能会相信。
但与其说相信,不如说我希望这种说法是对的。
或许当我70岁时回顾人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但对于现在二十多岁的我而言,只觉得艰难的岁月似乎都过去了,从此将平稳、安定地过日子。
所谓“艰难”的岁月是从何时开始?
大概可以从我24岁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养了一条狗,它叫龙猫……
有没有很搞……
郝佳那时是我的女朋友,我在大二快毕业时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
我们年纪相同、兴趣类似,也很谈得来,一个月后便成为男女朋友。
其实认识她的时间点并不恰当,因为我一毕业就得去当兵。
俗话说:男当兵女变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担心的事就是这句话成真。
记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等车。
月台上还有几对和我们一样因入伍而即将分离的情侣,
他们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甚至如丧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车终于进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郝佳笑着说,“放假时一定要来找我哦。”话的内容不错,但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少了一丝难过?或许吧。
难道我希望她这时哭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妳不难过?”我很疑惑。
“妳在逞强吗?”。
“哪有。”她轻轻推了推我,脸色稍微有些发红。
“快上车吧。”
我上了火车,走进车厢前还依依不捨回头望着她。
“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她说。
这时我才看到她眼角里的……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的心瞬间下沉。
“我——会——等——你。”她双手圈在嘴边。一字一字小声说。
我心头一热,眼角有些湿润。
“。”她挥挥手。
“不准你追着火车跑。”火车起动的瞬间,我大声喊道。
“我才不会。”她又笑了。
郝佳果然没追着火车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断挥手,
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视线消失为止。
但有几个女孩真的追着火车跑,边跑边哭边呼喊情郎的名字,
其中有一个穿高跟鞋的女孩还不小心跌倒。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吗?
果然艺术源于生活……到处充满狗血……
新训时我的心情还好。但下部队前我居然抽到了边防。我心想完了。
果然在那里服役期间,我只回家了三次。
虽然每次都见到郝佳,而且她的笑容依旧甜美,但我担心这只是假象。
部队的老鸟说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后,才会说出已变心的事实。
因为她们怕男孩想不开而成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于是发疯抓狂,
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后开枪扫射同袍。
一年十个月后,我终于等到退伍这天。
听过《》这首歌吗?
我的心情就像歌裡所唱的一样。但我没叫郝佳在月台柱子上绑黄丝带。
我先坐车回到了省内,之后打通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她。
告诉她我退伍了、刚回来。
下了火车,走出车站,竟然看见她站在出口处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没有变心哦。”
我感动莫名,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要跟这女孩一生一世。
郝佳在我服役期间离乡背井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两年。
退伍后半个月,我也离乡背井到郝佳所待的城市裡,
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
这年我和郝佳都是26岁。
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很努力工作存钱,不放过任何加班的机会。
原本工作很稳定,但后来公司受不景气影响,开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
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工资的窘况下,老板跑掉了。
好吧……我认了……
郝佳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郝佳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
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唸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郝佳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郝佳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盯着我,我发誓……这是我见过她最凶狠的表情……
“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么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馀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上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郝佳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
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里像是只属于我和郝佳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里两个多月后,家里就遭小偷。
家里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打印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郝佳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继续拍着她的背,因为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郝佳说。
“养狗?”我有些诧异。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我说的很决绝。
“为什么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有些事我不想再提起。
郝佳满脸疑惑看着我。认识好几年了,我猜想她认为已足够了解我。
在她的认知里,我应该是不讨厌狗才对。
我突然这么反对养狗,也难怪她会觉得惊讶。
其实我不讨厌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欢狗。
这种喜欢,恐怕比一般喜欢狗的人还喜欢。
我反对养狗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再养狗而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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