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却说此时的疯爷,对面坐着的,正是沈清秋口中叫小厮去喊来接人的二叔,沈言。
“秦岩,朱家那边不用盯着了。”
站于疯爷身后的魁梧健壮汉子闻言,立即答道:“是,老大。”
“怎么,今儿个瞧着朱家人这般德行,是不是不想找你那心尖尖的小夫郎了?”沈言闻言打趣道。
疯爷闻言却是未答,转而问道:“听闻你家来了个外甥投奔?”
“不成,那可是我大嫂的亲外甥,你可不能打他的主意!”
似是怕眼前人不乐意,沈言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补充道:“你还是继续在朱家寻你的小夫郎吧,虽说朱家男丁不堪,说不得养出来的小哥儿还是不错的。你家小夫郎是朱家哪房的孩子,我去给你打听。”
疯爷却是嗤了一声,“沈二郎,别给我装样儿,恐怕你早就猜到了吧。”
沈言闻言这才正了脸色,“魏二,魏崇峰!金钊现在是我沈家人,你不能动!”
“我若非要动呢?”
“你!你!魏二!”可沈言打也打不过,劝也劝不住,可真不知如何是好了。怎么就这么巧,怎么就正好同瞧一出戏,正正好给这煞神瞧见了!
“沈二郎,你当知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沈言扒了扒头发,“知道知道,你那是密令,我知晓轻重,谁也不会透露的!老子怎么就认了你这兄弟!”
过一会儿,沈言又软了语气,“那个,魏二,要不你别再打金钊的主意了吧,他可真是够惨了,我都没敢告诉他他全家都死了。”
“你要告诉了他,他肯定会主动跟我回去。”
“你!”沈言闻言颇是气急败坏,“你可真是黑了心肝!”
“你别跟他说了,我亲自告诉他真相。你帮我约他出来,刚才他恐怕瞧见你了,你自己想办法圆过去。”
听闻此言,沈言骂骂咧咧:“你个黑心肝的煞神!”起身就要找家伙事给对方揍一顿,转一圈一回首,结果人都不见了。
“好你个魏二!”
再说金钊和沈清秋,沈清秋已经打发了小厮回府喊二叔沈言,可两人这都等了小半天功夫,人还没来。
“钊哥儿,你还有心情吃饭!那可是土匪!”沈清秋看着刚才还吓得脸色煞白,这会儿竟坐在桌前吃的津津有味的金钊,不禁娇斥道。
“清秋姐姐,你说得对,土匪怎敢大街上放肆,过来吃饭,银子都付了,可别浪费了。”
“哎呀,浪费什么呀!我,我那是害怕打气的说辞,你怎么就信了呢!他们要真把你当街掳走可怎么是好?这个二叔,平时不用他哪都有他,这会儿用着他了,却不见人了。”说话间,直气的跺了跺脚。
“清秋姐姐,”金钊张了张嘴,却没说出来。
“怎么了?”
金钊笑了笑,“没事儿,我就是觉得,我可能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吃饭了。”
“呸呸呸!别说丧气话!咱们往后日子长着呢,我以后每天带你来吃!”顿了顿,又道:“你要是喜欢,我现在也陪你吃就是。胡说什么最后一次,怪不吉利。”说话间坐在了金钊身边。
“清秋姐姐,你真好,跟我大哥一样好。”
“你个钊哥儿,小嘴可真甜。”一根尖尖食指戳了一下金钊的额头,人却不由得笑了。
却说那回去喊人的小厮,等把沈言带到广源楼金钊和沈清秋面前时,两人饭都吃完了。
沈言进包间先看了沈清秋一眼,见沈清秋神色间并无异样,脸上只有对土匪的害怕,知晓金钊定是没把看到自己的事儿告诉沈清秋。而金钊这会儿的脸色也已经平静了下来了。
“走了,二叔接你们回家。”
“二叔,你怎么才来!我们饭都可以吃两顿了!”沈清秋见到二叔迟迟才到,不禁抱怨着。
“二叔刚才不在家,回了家才知道你们这里的事情,这才马上赶了过来。”
“整天到处跑,找你的时候找不到人,哼!”
“别整天没大没小。”说着抬手弹了沈清秋一个脑瓜崩。
沈清秋抬手摸了摸额头被弹的地方,嘴里嚷嚷着:“二叔,你快带我们回家,我们最近可不敢出门了,那土匪可真是猖狂。”
待回沈家之后,金钊便一直在清竹园等着沈言。
果然,半下午,金钊便听到了沈言进门的声音。
“二老爷。”
“嗯,钊哥儿在么?”
“在呢,少爷正在院子里泡茶呢。”
“行,你们先下去,我有事儿跟钊哥儿说。”
“是,二老爷。”
等沈言走到金钊面前时,金钊正好进行完最后一步,倒了一杯新茶。
“二叔,请。”
沈言坐在金钊对面,持杯品茗。
到底还是放下茶杯,直言道:“钊哥儿,魏二让我约你出去。”
金钊闻言心念急转,原来疯爷竟是姓魏,瞧沈言像是并不知“疯爷”这个诨号,那疯爷是什么人,怎么会跟沈言掺和在一起,莫不是达官贵人落草为寇不成?不对,他既然敢大摇大摆坐在大街上看热闹,要么是没人认识他,要么便是没人知道他是土匪。
瞧着金钊并未应声,沈言继续道,话里却带了丝艰难:“魏二知道你金家是否灭门的真相。”
金钊这才抬眼直直看向了沈言。
像是羞愧一般,沈言率先移开了视线。
金钊这才道:“我去见他。”
“你,你何不问我为何与魏二相识?”沈言却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金钊闻言却是自嘲一般笑了笑,“我问了你就会说?”
端茶送客,不欢而散。
第二日,当金钊再次坐在广源楼的包间里时,却产生了恍若隔世一般的恍惚感。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金钊回首便看到了疯爷。
不觉间,金钊早已起身,并随着疯爷一步步的靠近,不自觉的,人已经往后退了几步。
退无可退时,疯爷也贴近了金钊。
疯爷一只手轻轻抚上了金钊眼尾的一颗孕痣,金钊反射性的闭眼,睁眼却又垂下了眼睛。
“怕我,嗯?”
本来轻抚孕痣的手,却是慢慢往后,箍住了金钊的后脖颈。那手蒲扇一般大,金钊觉得自己仿若小鸡崽一般被握在了疯爷的手里。
察觉到疯爷越靠越近的身体,金钊抬手推人,却被疯爷另一只手轻易便制住了。
下唇被吮吸住了,当金钊嘴唇被咂出刺痛感时,终是忍不住喃喃出了声:“疯爷。”
一出声间,却是被攻城略地,满嘴滑腻。扫略间,金钊几无喘息之机,那舌头也大的厉害,似要从喉咙眼钻到肚子里一般,只一吻,就差点要金钊啜泣出声。
待疯爷放开人时,金钊已然潮红着脸,湿了眼眶。嘴唇红艳艳的,诱人的紧。叫疯爷流连不舍一般,亲了几下才彻底放开了人。
轻抚着后脖颈的一只手,重新抚上了眼尾的孕痣,这次却叫手下的人轻轻打起了颤。
疯爷紧盯着手下人的反应,活似一只饕餮巨兽,就要择人而噬。
疯爷两手一抱,自己往椅子上一坐,金钊便已经跨坐在了疯爷的腿上。
金钊怕的更厉害了,忍不住轻轻挣扎起来,“疯爷,我不要,你放开我,”
“不要乱动,乖一点。”嘴唇贴着耳朵,声音钻进了心里。
显然,贴在一起的身体,叫金钊发现了疯爷的反应,金钊不敢挣扎了。可疯爷一双手却未停下动作,似就要钻进金钊的衣衫内。
金钊使出吃奶的劲儿,双手去推拒,却被疯爷一只手便轻易摁进了怀里,贴在了疯爷胸前。而另一只手,却钻进了衣衫。
只一双粗粝的大手,已经叫金钊啜泣出声。
怀里人哭的可怜,疯爷轻轻吻去了金钊眼角的泪水,亲了亲眼尾那颗孕痣,“乖一点,好孩子。”
在疯爷面前,金钊毫无反抗之力,从来都是。
待金钊平静下来时,虽还是坐在疯爷的腿上,却尽量叫自己镇定的抬眼看向疯爷,“疯爷,我家人,我爹娘大哥,他们还活着么?”
“你爹娘已被杀害,此次惨案活下来了一人,金山,我已经派人好生医治,其中或有蹊跷,我怀疑他是你大哥金毅,但脸已被烧毁,需要你亲自辨认。”
纵然早有猜测,此时的金钊听闻此言还是木了一般,直愣愣盯着疯爷反应不过来。
爹娘死了,大哥也许死了,也许幸存却被烧毁了脸。
疯爷轻抚着金钊的后背,安抚着怀里的人。
许是过了一会儿,也许是过了半晌,金钊才回过神,大颗大颗的泪珠就滚了下来,“是我,是我害死了他们是不是?若是我不逃,若是我乖乖呆在大青山等你回来,他们就不会出事对不对?”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把我掳上山,若是我没被掳上山,他们也不会出事是不是?”
“你说我是你的夫郎,你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杀了?不对,因为我先逃了。”
“不是你掳我上山的,可是你却要我跟着你,不放过我,我爹娘死了,都是因为我,是我害死了他们。”
说到最后已经是语无伦次,自己也不知在说些什么了,好像只是为了发泄,把心中憋闷的委屈说出来而已。自从一桩桩的事情发生,金钊一直憋着,忍着,生受着,没有人可以给金钊发泄心中的不甘愤恨,没有人可以让金钊安心靠着哭一场。现在,在疯爷面前,自被掳上山到现在,金钊头一次哭得撕心裂肺,哭得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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