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四卷 声声慢 第五节
第五节
正要从镖局离开,我却见那小哥打包一堆当地特产小食,极为仔细小心,层层叠叠,繁繁复复。想他大概是给心上人寄东西罢,他却抬起头来主动道:“她还在南方时,往往喜欢吃这些,我便隔一段时间给她送去一些。”
我知他所说的定是恋人了,便问:“她去北方是……?”
小哥道:“送镖。”
我瞪大眼睛道:“我一贯以为送镖是男子做的事……这一路风餐露宿,她可受得了?”
他笑道:“我家那位却不是寻常女子。”
我便意识到是自己落了窠臼,急忙道歉。那小哥也宽厚,哈哈一笑,并不怪责。
不到十日,我便见到了他家那位不寻常的女子。
那日阿细在屋外叫我,说有镖局的人来宅子里,又说那人自称李扎,道是卫白的朋友。我心道怎的这样快,心中又疑惑不知是何人来访,去到院内,却见一个皮肤微黑、人高马大的姑娘。
那姑娘一见我便笑得露出一排亮白牙齿:“林姑娘,我去北方送镖,在京城歇脚,恰好遇上卫白,便把他给你的信给捎回来了。”便从袖口掏出一封信来。我以为这便是全部了,她却又从身后托出一个大包裹来。我想伸手去接,她却直接放在了地上:“太重了太重了,你可拿不起。”
我道:“这箱子这样沉,镖费一定极多。李姑娘你进屋来喝杯茶歇歇,再算账罢。”
她爽朗笑道:“你对那位也太不放心了些,他可是给了我一大笔,不然我才不受这罪。喝茶倒是不用,我还得回家去见我家那位。我这回在这边倒要待个一两月,你若有时间,来找我聊天便是。”
我点头微笑,目送她英姿飒爽地跨上马去,又听得马蹄声渐渐远了。
阿细叫来两个家丁把那包裹拖进房内,又拿来剪子。
我道:“我是先看信呢,还是先拆包裹?”
阿细道:“既然都是你的,便是你自己决定了。”
我便去拆包裹。顶上却是一个小包,一张红签写着“花细”。我笑道:“谁说都是我的了,这不还有你的么。”将那小包递给她。
阿细喜出望外,拿了包裹一路小跑进内房去了。我见包裹里整整齐齐码着五本书,均是集录,分别为锦川、绮罗、九重、碧海、赤炼,作者却都清一色署着卫白二字。我倒觉得好笑,叫他收集我喜欢的话本,这人却如此不要脸,把自己的书一并拢来给我了。
再往下看,底下是四副精致小牌,每一副一个花色;又有一匹大红锦缎,抖开来看,原是一大块暗纹披肩。将这卸均掂量了,却不知到底是何物沉重。最底下却有一个沉得不行的乌木盒子,打开一看,却是空的。
我一头雾水,将那信拆开,但那信实在短得出奇:
“林吉:
我在京城一切安好,不必挂怀。
南方虽好,但依你而言,没有说书先生,人们也无听书的习惯,我便不能挣钱。想林府家大业大,虽已把你许给了我,但依旧必定瞧不起一穷二白的姑爷,我还是再存个几两银子罢。
虽不知你平日喜欢读些什么书,因你从不曾与我讲过,但人都道爱屋及乌,是以我想,你喜欢的人写的书,你必定喜欢。
槐生有物要寄,我便一同裹了。至于那半颗牙齿,若觉得受罪便拔去了罢,装在那盒子里,寄与我也可,自己留着也可。”
又附一张纸,是那四副小牌的玩法。
待阿细出来问我卫白都寄了些什么,我便道:“倒真像春儿说的一般,也不知花了多少银子,寄了一堆废物。”
阿细一愣,从房里拿了自己那包过来:“你待看看我的。”我略略一看,厚厚一叠竟全是书信,不禁笑出声来:“你看看这一个两个,一个惜字如金,一个洋洋洒洒,简直不可理喻。”
正说着话,却闻见一股浓郁香气。春儿与月圆嬉笑着进来,两人一手端一碗馄饨吃着。见地上的包裹,春儿嗔道:“有情郎就是好,隔了千百里还有人这样惦记着。”
阿细道:“说得好像没有人心疼你一样,你这馄饨是莫大娘送你的第几碗了?人家大娘小本生意,并不容易。”
月圆忙道:“春儿很热心地在帮莫大娘的,一有空就去帮大娘招呼客人、收拾桌子,并不是吃白食。”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是谁给你发月例,怎么倒去给别人当佣工了。”我笑道。
春儿辩道:“是莫大娘喜欢我我才去的,别人要我去、我都不去呢。”
话说我这日常便多了好几项事做,一是看书,二是打牌,三则是去找李扎。看书么,自是无所谓,卫白那五本集子都算是闲书,我一边看一边还觉得他黑心,有些故事已经听他在楼里讲过,书里却还有。打牌自是一份消遣,我与阿细春儿月圆刚好四人,只是我不谙此道,倒撒了不少银子给她们三个。
然我一向不喜与生人打交道,是以一连过了好几日,都未去镖局寻李扎。阿细却觉得过意不去,便推着我去了镖局。待得到了厅里,又见得那小哥,他依旧是笑着道:“姑娘来寻李扎罢。她正在天井里教人习武,姑娘跟我来便是。”
一路走道旁的兵器架上便是十八般武器皆有,长鞭飞镖、棍枪刀剑,皆泛着犀利的寒光。
这似曾相识的寒光啊……
未到天井,便听得吼声阵阵,更有刀剑刺出时的铮铮之声。又听得李扎中气十足的声音念出招式要诀,我却觉得比寻常女子的软言细语好听得多。
那小哥道:“阿扎祖籍不是中原人氏,是以善武好斗,性情豪爽,不同于中原女子。”
却忽然听得哐当一声,刀剑脱手,摔至地下。我不知生了何变故,急快步前去,却见一柄长剑置于地上,而鲜血自李扎捂住左手手背的右手指间汩汩而出。小哥笑着安抚我道:“不妨不妨,只是平时惯常小伤罢了,刀剑无眼,伤人哪能不见血。”
耳边忽似有人说话,声音缥缥缈缈,极不真切:“你现今毕竟已经是我的随仙,九重上虽安定,但也不能没有随身的武器。便赐你一柄剑罢……灵鹿剑不是由钢铁所锻,而是由你自身灵力所化,自是不与寻常刀剑所用方式相同。普通的剑,与人争斗时便是点、刺、挑、勾等诸多手段,但灵鹿剑无刃无实形,需配备心诀使用,伤敌不见明血,对神对妖,只损修为;对普通凡人,只短命数。它以你自身为剑鞘,自然也以你自身修为为依托,你修炼疲懒,它也迟钝,你功力渐涨,它亦精进。人与剑相辅相成,待到二者九九归一之时,你便再也不需要武器了。赐你此剑,便是希望你勤于修炼,却不要常与人相斗,过于招摇,引来祸端。”
又似从梦中醒来,李扎已经拿了纱布来裹伤口。见到我与阿细,又笑出一口亮白牙齿来:“这剑铸得不好,反手使剑时护手总喜欢将皮肉拉伤。”便去到内堂与我聊天。她毕竟走南闯北,不同普通女儿,说起话来直来直往,十分爽快,又广有见闻,极为洒脱。与她聊天之时,我总觉得自己过于拘束小气,但她似乎并不在意。
临走时说到卫白,她只笑道:“卫白这人看上去是个谦谦公子,其实内心躁动汹涌。我一直以为陪着他的会是一个同样波浪滔天的女子,也不知道怎么找了你这样一个外表内心都这样文静秀气的小姑娘。其实倒也挺好,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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