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坎特斯的贫民窟
“还有什么地方是我没去过的吗?”法斯特看向小混混问道。
“还有就是贫民窟了,那地方脏乱差,我不建议您去!”小混混眼珠子一转,谄媚笑道:“您看今天天色也不早了,我真心建议您去‘戈兰妲的轻纱’玩一遭,那里的女人要什么样的都有,比你年纪小的都有,我知道你年纪小,你要是不好意思去,老哥陪你去,男人嘛,总要有第一次的嘛……”
“我看是你想去吧!”法斯特冷笑了一声,这小子这几天念叨了十来次了,每次说着说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要是马里恩在,说要带他去玩,法斯特可能会意动,但是现在,法斯特并不想去:“你要想去你自己去吧,给我指条路,贫民窟怎么走?”
接住法斯特抛过来的一枚金币,小混混的一张脸笑成了菊花,但他的心底还是有一丝不快,装什么纯洁,都是男人谁不知道谁!
“沿着这条大道再往下走,左拐走进去,贫民窟就在新城区和旧城区之间的地方,您走好哈!”
小混混摇头晃脑的离开,法斯特自己走了过去。
每座城市都有有钱人,富得流油,每座城市也有穷人,食不果腹。
即便是作为一座极富有特色的富有城市,坎特斯,依然有着自己的伤疤,那就是贫民窟。
泥泞的道路,难闻的气味,脏乱差的街道,垂头丧气的路人,低眉顺眼的语气,每个地方的贫民窟,都是一样的。
法斯特一边走一边想,为什么每座城市都会有贫民窟呢?不管是富有的,还是贫瘠的,难道是这些人是天生的失败者吗?还是,他们懒惰到连自己的食物,都不想去为之奋斗?还是说贵族和权势阶层剥削太过严重?法斯特想不通...
鼻子微微翕动,法斯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街道边上有一个老太太驾着一个小车,正在烤着土豆饼,法斯特走过去买了两张,粘软清香,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样,这也是贫民窟才特有的食物吧。
一群脏兮兮的孩子跑了过来,眼巴巴的盯着法斯特,要是在以前,法斯特肯定觉得他们很讨厌,直接出声驱赶了,但是现在,见多了黑暗和残酷,他反而没觉得什么,递过去几颗银币,买了一大摞张土豆饼,给饥饿的孩子们分发了下去。
孩子们也不懂得说谢谢,羞涩而又畏惧的拿着土豆饼跑开了。
“赶着去死啊!妈的!”
街道拐角处,一个斜眼大汉一巴掌将一个小孩拍倒在地,因为小孩儿踩脏了他的鞋,小孩儿也不敢哭,抓起掉落在地的土豆饼,害怕的跑远了。
法斯特看到了这一幕,知道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自己也不可能天天保护着这些孩子,也没想着搭理,但没想到的是这名大汉歪着脑袋盯着他,带着身后七八个大汉,径直朝他走了过来!
大汉十分嚣张,直接站在了法斯特面前,跟他贴的十分的近,伸出一只手开始摆弄他的衣领:“哪来的小子啊,怎么以前没见过呢...”
“臭小子,看到金哥,还不问好啊!”
“就是,新来的,要知道本地的规矩!”
身后两名大汉像狗一样吠叫着,怒瞪眼珠子盯着法斯特,就像要把他吃下去一般,名为金哥的头头,得意的斜睨着法斯特,等着他的答复。
BiaJi!
犹如踩烂一只青蛙,法斯特一脚踩到金哥被小孩子踩脏的那只新皮靴上!
咔嚓!
摆弄法斯特衣领的手掌,被法斯特抓住,用力向后弯曲,手背贴上了手臂,很明显断了!
“啊——啊啊啊!”
法斯特的动作做完过了两秒钟,名为金哥的地痞才大声惨叫起来,身体弯曲着惨叫!
身后的大汉想要凑过来出手,被法斯特两拳狠狠砸在了脸上,鲜血飚射,崴在了地上,后面的几个大汉色厉内荏,已经不敢靠近,他们都是普通人,连武士层次都没有达到,完全不是法斯特的对手。
“饶...饶命饶命!大哥饶命啊!”金哥惨叫着求饶,然而,法斯特的脚,在被采扁的那一只脚上狠狠的碾着!
“等你们这些人给我闭上嘴的时候,我才停手!”
金哥用另一只完好的手死死的捂住嘴,可惜他是个软蛋,嘴里的哼哼唧唧怎么也停不下啦,法斯特只好尽情的蹂躏……
“你你你...你不要嚣张,这附近有巡逻队的!”金哥身后的大喊结结巴巴的说了句话。
法斯特陡然加重力道,金哥瞪大眼珠子大喝了一声:“闭嘴!”
他身后的大汉立马闭嘴,金哥自己也闭上了嘴,法斯特过了一会儿见真的安静下来了,便松开了他,金哥一下子摔倒在地,痛的哆嗦着,但是死命捂住了自己的嘴,不敢发出半点儿声响。
“哼!”
法斯特再也不看这些欺软怕硬的垃圾一眼,转身离开,就在他转身的时候,忽然看到远处街角有一个熟悉的影子闪过,法斯特若有所思,追了上去。
很快,一群穿着制服的巡逻队跑了过来,但是他们没有看到法斯特的影子,大骂地上的几个人废物,没收到罚金,气急败坏的走了。
法斯特很快便追上了那个小混混,一把提着这家伙的衣领,轻松的提了起来。
“那几个人是你找来的?”
小混混脸色惨白,狡辩道:“真的不是我,我是担心您再贫民窟迷了路,所以特地过来看看,您真的误会了……”
“既然这样,去找那个金哥对质一下就好!”法斯特提着小混混要过去,小混混脸色更加惨白,一旦对质结果出来,自己不仅要面对法斯特,还要面对金哥这帮人,小混混眼中狠厉神色闪过,手已经摸上了匕首的手柄!
“求求您,放过我吧,我真的没有……”
“啪!”
小混混的匕首才刺到一半,一个耳光就抽到了他脸上,在法斯特如今高级武士的力气下,这小子立马荤素不知,握着匕首的手,也软了下来。
“给脸不要脸,抽脸才舒服的东西,那我就满足你!”
法斯特左右开弓,直到把手都抽麻了,才把这家伙扔到了地上,转身离开。
几天时间,法斯特将坎特斯城全都逛了个遍,对于这座城市,基本上是熟悉了。
接下来,他找了家不错的场地,开始专心的修行起来。
在魔武文明如此发达的大路,练武场与冥想室,基本上是每个城市必备的场所,一个针对战士需求,一个针对法师需求,各种设施十分完备,两种场所往往都在一起,对法斯特来说十分方便。有的练武场和冥想室,还配备有教练和对练,不过价格相对昂贵罢了。
法斯特早上炼体,淬炼肉体力量,下午读书与冥想,学习法术。
《通用战技精髓》里面讲述了基本的武器应用和基本战技与注意点,法斯特在练武场中正好熟悉,已经练得十分熟练;
《月精灵战技》里面的各部分,他早已记熟,只是有些锻炼依然达不到要求,需要继续坚持,比如柔韧度和反应速度。
《随风之剑》算是一道难题,风与剑相比,太过轻微与捉摸不定,法斯特几乎每天都在琢磨,出剑,练剑,但总是达不到书中所说的效果。
《由光明到黑暗——堕落法师手记》,通读了几遍,感觉这名法师的思绪越到后面越乱,法斯特目前的法术修为还不足以修行里面提到的法术,只能是先学习理论。
《混沌法师笔录》,是一位突破大师级法师无望的正式法师,做的一种崭新的尝试。
一般的法师在达到正式法师以后,法术天赋才会真正展露,同时结合自己的喜好,选择某一系法术进行深入发展,将自己的法力完全转变成某一系,如同涂色一般,将自己的法力池染成特定的颜色,这一步称之为“法力元素化”,这样可以大大提高释放此系法术的转换率,使自己的法力和元素属性越发的精纯与强大,进而突破大师级、元素师等等。
这位法师寿命无多,天赋普通,他反其道而行之,想要尝试突破常规与桎梏。
他自命为“混沌法师”,在正式法师阶段,尝试深入学习多元素法术,并试图将法力池涂成多种颜色,多元素混合起来,开发“混合元素法术”,让不同元素的法力在自己体内循环转换,并试图让它们达到平衡。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混合元素在他体内形成了一个漩涡,法力之间相生相克,让他的法力与日俱增,而且他成功的释放出了自己创造的“混合元素法术”,就在他以为自己要突破大师的时候,元素漩涡的旋转停止了,纯粹的各系元素如装车一般混杂在一起,五颜六色的光彩从他的身体上喷涌而出,大爆炸发生了,混沌法师被自己体内的强大魔力烧成了虚无!
好在混沌法师属于法师协会一员,为了让法师协会见证他的创举,他选择了在法师高塔进行突破,法师高塔的防御法阵抑制了爆炸,才防止了伤亡,从此以后,法师之中,再也没有人愿意进行混合法术方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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