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诚盛集团总部,顾禾拿着简历安静的坐在总经理办公室,桌上那杯茶已经凉透再也没有吞吐出热腾腾地白雾,她大概等了两个小时,就在她低头查看时间的一瞬,门终于开了。
一个男人匆匆走了进来,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身材笔挺修长,顾禾认得他,“向经理。”
向歌一边忙着去解外套上的扣子,一边埋怨道:“这群老古董,什么都说不通,一个会开了四个小时,真是要人命!”又将脱下的西装外套随意丢在顾禾身后的沙发上,很抱歉地说:“让你等这么久,真是过意不去,待会一起吃个饭,你都回来三天了,我还没请客,真是失礼。”
顾禾眉眼一弯,笑道:“我可是来面试的。”
向歌扫了一眼她手中的简历,摆摆手说道:“本来你直接来上班就行,可是我到底刚刚接手,这后门不好开的太明显,不然老头子非揍死我不可。”
顾禾点点头,说道:“我知道。”
“你师姐还好吗?”
“挺好的,最近教授已经让她试着授课了。”
“那个叫什么基的洋鬼子还缠着她吗?”这才是向歌最关心的。
顾禾抿着嘴笑道:“你说Jean?当然了,现在师姐办公室每天都有新鲜的花,还有吃不完的甜点。”
向歌脸色一变,恨恨道:“不过是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想不到黎舒这么不坚定。”
顾禾眉梢轻扬,将简历递到他的桌上,说道:“师姐可没答应他,那是他一厢情愿。”
“唉”向歌无奈叹息,“要不是老头子不准我留在国外,我和你师姐的孩子早就能打酱油了,棒打鸳鸯啊。”
顾禾耸了耸肩,有些无可奈何,向歌和黎舒从大学时代就是恋人,后来两人一起出国深造,毕业后黎舒打算留在大学任教,向歌自然是妇唱夫随,可是向家人如何能同意独子在外漂流,再加上向家的产业也需要他承继,于是向先生恩威并施,向太太一哭二闹三上吊,又有黎舒助攻,向歌终于还是回来了。
黎舒是个好女孩,自信聪明独立,明明是天之骄女却又不似旁人一般把傲慢浸润在骨子里,她作风强悍但又不失善解人意,总是能恰到好处的给予旁人所需要的关怀。
顾禾留学这几年多亏了她的照顾,在车祸发生后,姑姑大受打击病倒,堂姐高潆忙着照顾躺在病床上的顾禾,善后的事宜都是黎舒一手包办的,后来高潆要回国处理顾禾父母的身后事,黎舒又接过了照顾顾禾与顾禾姑姑的担子,直到孟奕鸣来,黎舒才得稍稍松了口气。
那些日子黎舒常常给顾禾讲她刚到学校的事,每讲一件就翻出一张校园里的照片,问顾禾有没有印象,想以此替顾禾找回记忆,奈何顾禾脑部受创严重,这一切根本无济于事。
慢慢地黎舒也就不讲了,而是每天跟她说自己和向歌的过往,每每说至最后总要落寞的加上一句:“其实失忆也是一种幸福,要是我能失忆就好了。”
顾禾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又或许她曾经经历过,只是一切都随着那场车祸埋葬了,总之,她无法理解黎舒的惆怅与茫然若失,她能做的只是安静地当一个聆听者。
顾禾看着正在翻阅简历的向歌,本想告诉他,其实黎舒已经有了回国的打算,但是转念一想这种事还是留待黎舒来说吧,也许黎舒想给他一个惊喜呢?
“你师姐说你大学毕业后工作过三年才去的瑞士,怎么简历里没写?”
“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是在哪一家公司工作的,身边的人也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金融类的公司。”
“小禾”向歌忽然抬头,神情颇是严肃,“你……该不会之前是在电信诈骗公司吧?你脑子不灵光,很有可能被那些公司给骗进去的。”
顾禾先是紧张,继而听到他这番话,一时忘了自己今日是来面试的,眼前这人也很有可能是自己将来的老板,便怒目切齿的吐出三个字:“向三胖!”
向歌愣了愣,旋即涨红了脸嚷道:“叫谁三胖呢!你才胖!你们全村都胖!”
向歌念大学时很胖,胖到追黎舒花了整整三年才抱得美人归,因为向歌的大伯和二伯各有一个儿子,从小向家人便总唤向歌小三儿,等向歌在成长过程中呈现横向发展时,家里人便改叫他三胖儿,到了大学,他就成了向三胖。
即使后来他减肥成功,这个名字也依然伴随着他,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堪称被钉在耻辱柱上的一个名号,也因此他平生最恨别人叫他三胖,但一个人除外,那就是黎舒,不过往往黎舒这么叫他的时候,都意味着向歌可能要倒大霉了。
顾禾随即败下阵来,“不准说我脑子不灵光。”
“不准叫我三胖。”
“一言为定!”
“成交!”
二人由此达成协议。
向歌这才将简历放下,说道,“公关部缺个文秘,你先干着,不合适又再说。只是公关部的总监有些……难搞,你尽量不要和她起冲突,有什么事找我就行。”
顾禾点头,“好。”
向歌还是有些不放心,“干脆我去跟老头子说一声,把我的秘书换给她,你来做我的秘书好了!”
顾禾却不是很在意,笑道:“没关系的,只要我认真工作不出错,别人就是想挑刺也挑不出,但如果你把秘书换了,反而叫人非议。”
向歌见状只得再三嘱咐顾禾,无论对方如何挑刺,都要忍住,之后又让秘书小王带顾禾去人力资源部办入职手续,最后才去公关部报到。到了公关部总监刚好不在,副总监交代了一些事项后,让顾禾第二天来上班,等忙完这些已经是下午四点半,向歌因为临时有事去了天津,吃饭的事便暂且搁置了。
顾禾出了公司,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路过Cartier时橱窗内正展出今年夏天的新款,顾禾低头瞧了瞧自己腕上的手镯,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进去,“小姐,请问您需要购买什么首饰?”
“能不能帮我把这个手镯取下?”顾禾将手伸过去,指着腕上戴着的镯子,小心翼翼的询问。
店员小姐仔细看了一眼,笑道:“这是Love手镯,您爱人送您的时候应该配了一把螺丝刀,用它就可以打开。”
顾禾一向没有戴首饰的习惯,尤其是镯子,因为嫌戴着做事不方便,尤其是写字时磕磕碰碰的,连带着字也写的如虫蠕蟹行,只是这镯子……顾禾醒来时便戴着它,等她好一些的时候想着要取下,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打开,后来还是黎舒说了,顾禾才晓得这镯子的寓意,她那时很恐慌不知道这样一只象征着忠贞爱情的镯子是怎么跑到自己手上的,又是谁留着开启的“钥匙”?
后来孟奕鸣来了,有一天顾禾对他说:“你能帮我把这个镯子取下吗?我不习惯戴首饰。”
孟奕鸣却在瞬间的呆愣后,摸着她的头笑道:“你忘了?我们那时候说好的,我用这个镯子锁住你一辈子,但我还是怕你跑了,所以就把螺丝刀给丢了,就丢在苏黎世湖里,你不能指望我现在去把它捞出来吧?”
顾禾下意识的将头缩了回去,以此躲避孟奕鸣的触碰,孟奕鸣假装不知道,在她身旁坐下,却自然地与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或者等你好了,我们去店里让她们帮忙给你取下?”
“好。”顾禾轻声应了,只是之后因为各种忙碌顾禾又忘了这事,在那之后的两年里顾禾其实有很多机会去取下这个镯子,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鬼使神差的给忘了。
时间久了,顾禾也习惯了它的存在,加上孟奕鸣的殷勤,顾禾总觉着取下镯子会伤了孟奕鸣的心,即使她早已将他伤的很重。
可如今走到这儿,顾禾却又兴起了这个念头。
“小姐,小姐”店员微笑唤着顾禾,企图将这位神游天外的顾客拉回现实,“嗯?”顾禾忽的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抱歉,他,把螺丝刀弄丢了。”
“这样啊”店员以为顾禾是与送镯子的人分开了,不想睹物伤情,于是笑着答应了她的请求,“好的,那请您稍等。”
“K Love H”——顾禾凝眸看着镯子内侧刻着的一行英文,店员小姐循着她的目光看去,笑道:“您爱人很爱您呀。”一时又想起眼前这位小姐已经和她的爱人分开,慌又住了嘴,只沉默着将柜台上的小螺丝刀收起。
K Love H?K爱H?K是谁?H是谁?顾禾,GH,那么H是顾禾,K又是谁?孟奕鸣?不,不是孟奕鸣,他连英文名的开头字母都不是K,这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所有人都当作他不存在一般?
顾禾忽然感到惶恐,她惊慌失措的拉住店员的手,恳求道:“能不能帮我查查这个手镯是在哪儿买的?买它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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