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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所谓知己


  说起这位姑母,其实也是个人物,她的夫婿更是奇葩一朵。( ·~ )


  姑母闺名庾非,是庾嫣祖父的庶女,生母只是个丫环,还是趁家主喝醉酒时自己爬床怀上的。庾嫣祖父是个铁铮铮的军中硬汉,平生最讲规矩,做事一板一眼,他并非没有通房妾侍,可那些都是母亲或妻安排的,似这种陪嫁丫环爬进姑爷被窝的行为,在他看来,是**裸的背叛!


  也许在别人眼里,男人多睡了个把女人,实在不算什么事,陪嫁丫环本就是姨娘预备役,正该给姑爷睡,他却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庾嫣的祖母也是妙人,明知自家夫君恶心得不得了,偏就给这丫环开了脸,让她整天在后院梨花带雨地晃。可把庾嫣的祖父害惨了,很久没敢涉足妾侍们的聚居地,觉得每一个都像蜘蛛精,只有妻房里稍微安全点。


  丫环更牛,居然一击中的,十月怀胎后生了个女儿。可惜男主人吃一堑长一智,以后防她跟防贼似的,死也不肯近身,枉费她那么强的生殖能力,只落得个英雌无用武之地,一辈都没提成姨娘,到死都是通房。


  丫环娘亲处境如此,庾非在家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其名为“非”,就昭示了庾嫣祖父的心态——《射雕英雄传》中,郭靖给杨康的儿取名杨过,改之,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庾非在庾宅夹着尾巴做人,端的低调隐忍,人人都以为她呆板懦弱,有限的几次外出做客,也没有任何崭露头角的迹象。


  谁知某一天,却有楚穆宗室的弟托媒上门,指名道姓,要娶她做侧室,于是举家大惊。


  庾嫣祖父详查之下。[]才发现这个女儿平日里都是装的,实际上她早就在乳母的掩护下,女扮男装外出多次,并因此结识了四处游历的襄侯穆谌。两人郎有情妾有意,已是暗渡陈仓,私定终身。


  事已至此,庾嫣祖父只能哀叹血脉传承的强悍,这个女儿分明就是她生母的翻版,留久了必成祸害,不如早点打发出去了事。故并未阻拦。反而挑了个最近的吉日,匆匆给她办了副嫁妆,如送瘟神一般送出了门。


  襄侯穆谌是楚昭帝的再堂兄,祖父襄亲王,父亲襄国公,传到他这代,爵位又降一级,成了襄侯。再往下,就是镇国将军和轻骑都尉了。所谓“君之泽,五世而斩”。意思是,君王的恩泽只能传五世,除非爵位世袭罔替(清朝人称这种世袭方式为“铁帽王”,清朝立国二百多年,一共只有十二个铁帽王),否则传到五代之后就没了,以后的孙只能是平民。


  穆谌这一系,他祖父襄亲王还算得帝宠,掌过一些实权,搂了一些银。他父亲只会斗鸡走狗。一辈没干过正事。到穆谌,更是远离权力中心,纯粹成了闲散宗室,芝麻绿豆官都没当,只靠着皇室给的俸禄和两代主母的妆田过日,十分不成器。


  这是旁人的看法。穆谌自己可不这样认为,他明明就不成武不就,从没上过一天衙,从没挣过一角铜,性却高傲得很,只恨世人浅薄,不了解他丰富的内心和横溢的才华。遂寄情山水,与三五个惯会阿谀奉承的学,时时结伴出游,写些俗不可耐的诗句。短短十余年间,就积下了几大册。


  穆谌不忍自己的大作埋没,咬牙拿出所有的私房——据说还欠了一屁股债——把诗册拿到书肆刻印,成煌煌三大卷,《穆谌诗集》上、中、下册,共几十万字!亲,他写的可不是无良作者蓝某这种闭着眼睛猛灌水的网,而是诗词啊诗词,讲究浓缩就是精华,一个字要拈断数根须的诗词!


  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同学望穿秋水也没等到的,那个没良心的男人,据说生平做诗一万多首,为华夏国诗人之最,估计也就几十万字吧。[ ~]五律诗每句五字,全首四十字;七律诗每句七字,全首五十六字。要知道,夏雨荷的负心人活到了八十九岁高龄,穆谌当时还不到三十岁,就写了这么多,可见平日多么勤奋,一晚上做十几首是小菜。


  诗集刊出,穆谌便每日抱着诗集,到处请耆老名宿指正,其意不过是想通过这些人的嘴,让他一举成名,然后传扬千古。


  看在他出身宗室的份上,也有一些抹不开面的耆老给他“指正”。但他的诗作,尽是陈词滥调,光“月夜感怀”就有几百首,首首大同小异,昧着良心也说不出几句好来,只得敷衍了事。若不幸遇到某个性情耿直的倔老头,也不管会不会打碎学青年的玻璃心,翻着诗集从头鄙视到尾,气得穆谌头角森森,青筋乱跳,又不好当场翻脸,怕破坏了温尔雅的才形象。


  庾非初识穆谌,就是在一处友聚会上。那天穆谌正与一帮人在酒楼雅间里互相吹捧着,小米酒喝着,且是惬意,不想闯进一位久试不第的老学究,非要面见侯爷。


  老学究与穆谌有些曲里拐弯、八杆打得着的姻亲关系,故而也得了一本穆谌的诗集——亲戚家肯定人手一本的,穆谌让他们当传家宝,说以后会值很多很多钱,能惠及孙。


  也许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诗才,也许是为了巴结侯爷,老学究捧着诗集对穆谌说:“得侯爷惠赠后,某如获至宝,置于床侧案头,终日手不释卷,从中得益匪浅。昨偶得佳句,遂题于扉页之上,以酬知己,今闻侯爷在此,特奉上请侯爷鉴赏。”


  “谁许你在本侯的书上乱写的!”穆谌闻言勃然大怒,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打翻了桌上的酒水,又带倒了身下的椅,顿时劈哩啪啦,乒乒乓乓,响成一片。


  老学究惊呆,一时不妨,手里的书已被抢去。穆谌看着被别人涂鸦的自己的书,就像看着被别人强暴过的自己的女人,气得手直抖,又不知该怎样抹去这污迹。


  这时庾非凑上去献上一个小瓶:“小生这有涂改剂,侯爷命府上的书童小心涂上,待晾干后,再自己在上面题一首,应该就可以盖住了。”


  涂改剂这玩意,是赶考的学们捣鼓出来的,穆谌从没上过考场,所以没听说过。现在得到此物,忙携书回府,叫书房小厮如法炮制,自己再将新作题上,果然盖住了。


  自此之后,庾非这个不起眼的小个算是打入了穆谌的朋友圈。几次交谈下来,穆谌发现,世上再没有比庾非更懂得欣赏他的人了,他随口吟出一句新诗,庾非满眼崇拜;他对着高山长啸,以发泄怀才不遇的忿懑,庾非感动落泪;他酒醉呢喃,庾非竟然守着记下他恍惚间说出的警世名言!


  不出三月,庾非被穆谌引为平生知己,然后……然后……他发现庾非其实是个女人,虽然长得不咋的,出身也有些不堪,可,“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呀最难觅。”


  就这样,出身不可说、相貌不可论、嫁妆不可观的庾非,嫁进了襄侯府为侧妻。并在婚后的数年中,一直保持盛宠不衰的势头,虽非正妻,却有相当的话语权。


  你道为什么?知己啊,知己的能量是不可估量的,它超越了年龄和相貌的局限。自认才高八斗却又怀才不遇的穆谌,最需要的,不是鲜嫩的**,而是赞美、鼓励和崇拜,即知己给予的麻醉快感。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如今且说庾嫣,又一次在自己的小客厅中接待了姑母庾非,听她灌输若干认养容悦儿的好处。似乎,她不抢到这个儿,以后在王府中就会无法立足,下半辈定会一无所有、混得无比凄惨。


  送走姑母,庾嫣坐在自己房里发呆,乳娘陆氏给她斟上一杯蜜露,劝着说:“不是奴婢多口,五姑奶奶的话信不得。她出嫁的时候满肚怨恨,恨老家主不给她亲娘提位分,恨老家主给她的嫁妆少,以为嫁进宗室侯府做侧妻多了不得,府里人人都该趋奉她,结果白闹腾一场,以后几乎不跟娘家走动。那时王妃还没出生呢,所以不知道她的事。”


  庾嫣恍然道:“难怪呢,我就说,以前怎么从没听家里人提起过她。”


  陆氏撇撇嘴:“她那样的人,能有什么好心,根本都不来往的,突然跑上门,一个劲地撺掇着王妃做这做那,她家老爷不过是个闲散侯爷,居然忝着脸参合起亲王府的家务事……谁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庾嫣悚然而惊,忽听管家过来传话,说王爷回府了,中午准备跟幕僚一道用膳,让王妃拟个菜单。


  庾嫣应了一声,附耳对乳娘道:“妈妈别担心,我晓得轻重的。”


  乳娘生怕自家姑娘犯糊涂,趁机提议,让她把这事说给王爷听,一来,可以探探王爷对换养儿的态度;二来,若襄侯那边果有不良企图,也好让王爷早做打算。(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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