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平静的旅途
三天后,萨兰德南部荒野深处,地质已经由戈壁向沙漠满满转变。胡斌一行人已经到达了地图所示目的地附近,炽热的阳光让人打不起精神,几天的跋涉让小队的状态十分狼狈,队伍里唯一的女性剪刀已经在抱怨该死的天气了。
又到了扎营的时候了,夜晚的沙漠十分危险,不仅气温十分低下,还有许多危险能轻易抹杀不小心的旅者。
在众人的努力下,几顶帐篷被支了起来,有人从驮马上取出了干柴点燃了篝火,菜汤和烤肉干的香味开始在这个临时营地中央蔓延起来。
“明天就能到达遗迹了,但愿入口不是那么难找。”剪刀喃喃道,几天的相处,她已经渐渐适应了与队友们的相处,不再咄咄逼人,动不动就拿出飞刀。
“你在说什么啊,没有本大爷找不到的墓穴入口,你在小看本大爷我么?”弗里森大爷显然进入了妄想状态,手舞足蹈地对剪刀发表宣言,浑然没有发现自己的烤肉被大个抽走。
泰德终于遇到了对手,木讷寡言的大个每天的饭量十分惊人,但对于他身上的加厚重甲和特制塔盾的负荷量来说,众人反倒见怪不怪了。
胡斌没有理会耍宝的盗贼,他一点都不担心会找不到遗迹。补给足够他们在这里呆上大半个月,就算几天内找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身份问题,虽然众人都十分尊敬他,但隔阂不可避免。还好有霍华德这个编号者在,否则以他的随从们那闷葫芦的性格,这一路会憋死人的。
“霍华德,你生前是干什么的?”胡斌主动勾起了聊天。
“呵呵,加拿大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啊,每天为工作和女友奔波,十分无聊的人生。不过现在想想,还真是好日子啊!”霍华德一脸怀念地说,手中的木棍有一下没一下地挑动着篝火。
“是啊,我现在都不敢想象自己已经对割开别人的喉咙毫无感觉地了,自从新手任务以后,开始忘记平凡的感觉了,我们是不是变得冷血没人性了。”胡斌歪过头,想要看看霍华德的表情。
“我没想过,我有不得不回去的理由。”霍华德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的温柔一闪而过,但转瞬变得坚毅起来。
“呵呵,你倒是看得开,我一直在想既然自己已经死了,那么回到原本的世界后自己会以什么形式存在?你有没有想过空间的目的?”胡斌双手放在脑后,倒在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不管怎样,一切为了活下去。”霍华德显然背负着什么,不想再把话题进行下去。
“是啊,一切为了活着。”胡斌闭上眼睛,一时间只剩下木柴燃烧的脆响。
胡斌突然起身,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手搭上了剑柄。其他人楞了一下,随后迅速拿出装备戒备起来。队伍中没有菜鸟,显然胡斌发现了什么,整支队伍迅速组成了防御阵形,把鹰钩鼻子和两名死神之眼以及牧师洛林位在中间保护起来。
盗贼弗里森亮出一把森然的匕首,像影子一般融入了夜晚。胡斌眼中亮起一丝微光,精灵血脉已经被激活,刚刚在地面上听到了马蹄声,这招还是在冬季游猎时和元帅学到的。
篝火被迅速扑灭,远处传来一阵狼嚎。独眼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和众人打起手势。一伙沙盗路过了这里,可能行动方向朝着他们,人数大概40,其中骑兵超过10名。
弗里森果然经验老到,已经在敌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就把他们的信息报给了队友,就算有着精灵血统的胡斌,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内侦察到这么准确的情报。
独眼看了一眼胡斌,发现对方也在看着自己,无奈地笑了笑,接过了指挥权。看来这位领主想看看他的能耐,能带领大军攻城拔寨的人物会不懂指挥。
任务迅速被分配了除去,远程人员被不知在一条沙丘后面隐藏,骑兵交给了胡斌几人,相信四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会让对面知道什么叫正规军。其他人包括独眼自己则偷偷向沙盗的步兵摸去,洛林理所当然地被留在营地。弗里森?天知道他在哪。
战斗随着几发弩失的发射而打响,强盗们瞬间乱作一团,没有想到在这样偏僻的地域会遭到人类袭击。
胡斌和三名随从纵马加速,排成一条笔直的兵线,气势仿佛一只军团在冲锋。
随着强盗首领的呼喝,强盗们迅速从混乱中挣脱,十多名骑兵对着胡斌一行发起了反冲锋,其余人则破口大骂地排了个简单阵列一起扑过来。
等沙盗的骑兵们看清楚对面冲过来的是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来不及后悔和害怕了。四个坦克般的身影带着骑枪突进他们中间,甚至来不及惨叫,几具尸体便被抛离了坐骑。等其他人下意识把武器递到那几个身影前时,骑兵们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对谁发起进攻。
那是带着贵族徽记的正规骑士,随便一人都能让他们夺路而逃,自己手里的垃圾甚至无法在对方盔甲上留下痕迹。胡斌不会给沙盗们更多时间思考,放回皮套的染血钉头锤宣告这支骑兵的全军覆没。
霍华德没有心情看胡斌秋风扫落叶般的表演,他们七个人要对付对面冲过来的二十多个沙盗。
不过刚准备大干一场的老独眼,刚刚大吼一声准备砍人,便纠结万分地发现对面溃逃了,抽动着眼角,老独眼骂了一声垂下了武器。
霍华德冲得最快,但剪刀的飞刀比他的剑更先到达敌人的喉咙。一名自由侠客连蓄力都免了,直接一刀腰斩了前方的沙盗首领,首领哀嚎挣扎的惨象吓傻了其他沙盗。等大个和独眼追上前面众人时,便看见残存的沙盗被几个人追着跑,随后被追来的骑士和远处射来的冷箭逐一放倒在地。
众人开始熟练地对尸体补刀,整理收集战利品,随后回到了营地和洛林汇合。独眼想了半天终于意识到,盗贼弗里森还没回来。
众人急忙大声呼叫盗贼,准备召回漫无踪迹的队友。还未动身便听见弗里森悲切地惨叫声充斥了整片荒漠。
弗里森对自己的技艺相当自傲,那群蠢的像猪一样的沙盗们被自己连续干掉了几个暗哨,却连个反应都没有。“实在太没挑战性了,本大爷我可是这行的天才,那群只知道热血上头的战士怎么能理解战斗的艺术。”弗里森把玩着从暗哨尸体上摸到的硬币,对不远处的队友砍瓜切菜般的战斗十分不削。
“哦?那什么样的手段才算得上艺术。”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问道。
“当然是,是,反正本大爷的手段就是艺术。”弗里森大言不惭地辩解了一句,自鸣得意地点了点头。
随后弗里森身子瞬间僵硬住了,这声音不是队伍中剪刀的声音,更别说剪刀根本就无法发现自己。终于发觉不对劲的弗里森立刻扔出一枚弹珠,彭的一声轻响,一团烟雾掩盖了他的身影。
冷汗浸透了自己的兜帽,但弗里森却不敢动一下,他把自己藏在了沙子下,谨慎地观察着四周,却没有发现空旷的荒漠上没有一个人影。
“难道是晚上饭吃多了,自己产生了幻听?”弗里森心中不断安慰自己,但他同时深深地后悔没有立刻和队友汇合。他只能期待队友发现自己失踪后来寻找自己,碰到被别人摸到身边还没发觉这种事实在太可怕了,对方难道是鬼魂么。弗里森成名以来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恐惧这种感觉自己多久没体会到了。
“队友们估计已经回到营地了,老独眼他们怎么还没来?”弗里森的鼻子嗅到了一丝清香,他现在已经肯定有人在他附近,瞬间安心了不少。但是在哪里,耳朵里只能听到风声,开阔的地面上除了石子就是沙子。小腿开始发痒,可能是沙子进到裤子里了,弗里森的耐心被恐惧和焦虑渐渐吞噬。
友呼叫自己的声音传来,弗里森仿佛天听到了籁,将自己从地狱送上天堂。“你们终于来了。”弗里森快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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