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不出茅房就知三分天下
“这里究竟是哪儿?”我指了指地面,表示我不管大方向,只问此地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一个农庄。”师祖说了句废话。
“得到主人的允许进来的?”
“那个,你知道,现在这个年代,中文还没有普及。”师祖挠了挠头,“虽说我们为了上次穿越,研究过此地此时的历史和语言,但毕竟我老了,有些记不太清。”
“所以呢?”
“所以……以我的对话水平来说,只能打听到现在咱们是在九百年前,还不能和别人客气的借宿,并且表达友好。”他笑得很是心安理得,“再说我们道家讲究顺其自然嘛,咱们也不碍主人什么事,于是……”
于是,他就破门而入了。而且,还不告而取。
我看了师祖一眼,他已经脱掉了道袍,换了一件灰色粗布的袍子,把盘在头顶的、长长的白发也散了下来,就那么披着,手里还拄了一枝他绝对不需要的树枝手杖,完全是《魔戒》中甘道夫的造型,而且还是法力低微的灰袍干豆腐。
我看着他,他老脸一红,“至少我知道这里是诺曼附近,还不错吧?”
“不错。”我认命了,眼睛瞄到师祖手中大而破旧的柳条篮子上,“这是给我的?”
师祖点着头,献宝一样拿出篮子里的东西。有一件说青不青、说绿不绿的女式粗布裙,一条不知道是桌布还是披肩的、已经磨得出现毛边的厚布,一双式样难看的、粗糙的女鞋,好在是皮的,皮质还不错。
另外,还有一块样子更像是砖头的面包,两片咸肉似的东西。
“那是什么?”我指着篮子中师祖换下的衣服。团成一团的道袍中,露出了塑料瓶的盖子。
“呃……”师祖试图掩饰,“我穿越的时候,不,应该说我赶到救援你的时候,身上带着瓶矿泉水,机场里买的,贵得要死……”
我伸出手,打断师祖又一次长篇大论的打算。哼,有干净水不给我喝,要我喝那只脏碗里不知从哪里装来的水?在这种情况下,想让我尊老是不可能的。
“其实我只是想省着点喝,万一进入沙漠地带,咱们爷俩可就指望这个了。”师祖苦着脸把矿泉水递给我,“你别瞪我,我自已也没舍得,刚才喝的是从井里打上来的水。”
“诺曼附近全是山林,哪来的沙漠?”我猛喝了几口水,那凉而甘甜的液体,终于令我被火烧灼般的胸口平复了下来。可是诺曼?那不正是当年里昂征服,并最后殒命的地方吗?
可惜了,当时我们为了执行穿越的刺杀任务,只研究了八年后的情形,对目前所处的情况却完全不清楚。不过,应该不会太和平。就算没有战争,至少各领主间也不友好。里昂的领地如果我没记错,在诺曼的北部地带,也不知我们现在的具体方位是哪里,因为师祖只说在诺曼“附近”。
其实也难怪师祖,当时只有我这种语言能力超强的人才完全学会了此时此地的古代语言,师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打听到我们所穿越的年代,说实话已经很难得了。
我还记得,里昂当年的重甲骑兵征服此地的雄风。他手下几乎没有轻骑兵,就连弓箭手也有马,不过战斗时是徒步的。上次穿越时不觉得,现在想想他在健马上的英姿就觉得帅到不行。
在师祖恳求的目光下,我省下了半瓶矿泉水,看他宝贝的藏起来。然后用刀子切开面包,就着咸肉吃了一小块,结果累得我腮帮子疼,肉也腥得要命。怪不得北欧人的下颌都很坚强,总吃这些东西,能不锻炼牙口吗?
勉强解决了温饱后,我走到一个大草垛之后换了衣服。和衣服比起来,我明显过于瘦小,真不知这家的女人是不是吃生肉长大的,这身高、这腰身……幸好不是低胸装,不然那领口得开到我的肚子上。折腾半天,我只好把那个大披肩先裹在肩头,然后在胸前打了个叉,再系在腰上。之后,又把过长的裙摆给割下来,一层层垫在鞋里。鞋子太大了,塞上这么多布才跟脚。
还好,穿越的季节没变,同样的夏末初初,不然在地球还没有变暖的北欧,穿这点衣服会冻死我这个从亚热带地区来的人的。而我胸口的伤,只剩下一条寸长的细红痕,暂时没有再疼。
但我还是很沮丧,女为悦已者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女人不爱漂亮?而我这么的装扮后,美艳的亚洲妞就变成了在贫困线以下挣扎的流浪妇女,脸如菜色,蓬头垢面,连我窈窕的腰身和丰盈的上围都被掩盖了,再加上一双大得滑稽的脚,实在有够郁闷。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重遇里昂,我本来应该打扮得美美的,我要让他深深爱上我,就像他九百年后那样,可现在却……没希望了!
“咱跟这群北欧女人拼气质,拼内心。”看我一脸不高兴,师祖安慰我。可是,这话还不如不说。
是啊,里昂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可至少也得让他看得到我,并且看得舒服呀。他是亲王殿下,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里,高贵得如天上的云,怎么会耐烦了解一个有如地上之泥的、流浪婆子的内心。
“我们下一步要怎么办?”师祖又问。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是师祖啊,你问我?”
“这不是论资排辈的时候,毕竟我是初来。”师祖瞄了我一眼,“毕竟……是你丢了弟弟、丢了法宝、丢了……男人。”
我想咬人!
我目露凶光的瞪着师祖。是,我无意中启动穿越程序,令我家小丁不知掉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小夸也不见了。做为姐姐,做为修道者,我真是失败透顶。可是我的男人,我的里昂他并没有丢,只是我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生命的过程中。
我,见得到他吧?可见到真的好吗?我是否应该直接找到小夸和小丁,回到现代去。毕竟,我所深爱的,并且深爱我的男人是九百年后,不是这里的那个。虽然,理论上他们是同一个人。
“为今之计,只有先去打探消息。”我咽了咽唾沫,脑袋空空如也,干巴巴的说,“要先弄清我们在诺曼的具体方位,这里是在谁的领地,也要打听附近有没有天降奇人的怪事发生,这样才好找小丁和小夸。还有……不知道尼娜和那个老巫婆在哪里。”
我希望她们死在时空走廊中。迷失也将就。就是千万别出来捣乱。
“就是说咱们没计划。”师祖鄙视我。
“走一步、算一步就是咱们的计划。”我翻翻白眼,“不然咱们爷俩中谁是诸葛亮,不出茅房就知三分天下?”
“是茅庐。”师祖小心地提醒我。
我不理会,只说,“关键是我们得给自已设定个身份,不然寸步难行。”这边儿的人就爱说,我是谁谁谁之子,我是某某某属下的。
“就说我们是流浪的吉普赛人。”师祖出主意,“虽然长得不太像,但好歹黑眼睛黑头发。而且流浪民族嘛,多奇怪也不算怪,又没人来查证身份。”他说着又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两顶皱巴巴的帽子,选了一顶帽沿大的递给我,“这边的人愚昧,认为吉普赛人是霉运和神秘的象征,人人敬而远之。这样,我们也正好可以便宜行事。”
“那你刚才是怎么打听的事情?”我把帽子戴上,生生被遮住了半边脸。
这样正好,省得别人好奇我东方式的美貌。顺便,把我们脱掉的衣服和那半瓶矿泉水,还有师祖从飞机上带下来的两包花生又放在篮子里。唉,这可是我们在这个陌生世界的唯一财产了。想回去?找不到小夸就是休想。
“我施展了点小法术吓唬人来着。”师祖挺得意,“早跟你说,这边的人容易被唬住的。”
“幸好没有人把你当巫师烧死。”我突然想起刘易斯的初恋,那个有火类异能的东方女孩。
没错,这边的人愚昧,但也有着近乎于野蛮的勇猛。他们能成群结队的拿着农具去杀所谓的怪兽,能划着渔船去征服所谓的龙……跟这些人讲不出道理,一旦被认定危险,我们才真的危险了!
想到这儿,我试着运用一下道术。结果悲哀的发现,师祖那样等级的超级高手,因为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缩减成我这种程度的废柴,以此类推,我那点法术到了这边就接近零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一个心里明白,但实力比普通人还不如的巫女。至少,人家这边的女人很强壮。
咦,上回穿越回刺客时,我是怎么保持力量的?好奇怪。
“师祖会保护你的。”看我连用了三次最擅长的五行之刃也没有成功,又甩出塞在腰带里的、我师傅以及刘三刀会长的符咒却没有奏效,师祖劝我。
“你别闯祸害我就好了。”我目无尊长地说,把散落在地上的符咒又藏好。
师祖毫不介意我的态度,还煞有介事的摸摸我的头说,“乖孙女,跟爷爷走。趁着天还亮着,我们赶到镇上。爷爷还有几个钱,可以让你住一晚客栈,吃点热乎乎的食物。”
我一听,很欣喜,就算伪装祖孙也认了。但,我随即就捕捉到一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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