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情敌
一周后,我飞到了大洋彼岸。
不是我不着急,是因为一周来天气异常,所有的航班都被取消。于是我只好强迫自已静下心来,利用这段时间用心学习刘三刀教我的道术,顺便研究我家小夸。
小夸的正面和反面刻满了文字,但却不是人类所知的任何一种,就像某种密码,很难破译。逼着刘三刀帮我请教了理事会中一位在道典古籍方面颇有造诣的师长,才知道这是巫族文字。也就是说,是某些神秘的大巫族内特有的、只有本族中人才能读懂、而且不是通过学习、是经过所谓的梦授、由本族上一代巫祝长代代传承给下一代巫祝长的。
“这么说我是巫祝长的传人?”我从这个信息中又推理出了一丢丢自已身世的线索。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还是火之巫族的下一任帮主哩。那么,小夸就相当于丐帮中的绿竹棒喽?可它为什么要把神力藏着掖着,非要我自已开发出来呢?是它没苏醒?是它不愿意苏醒?是我的力量太小,还不配完全拥有它?
唉,宝物有如名士,都有些怪癖的。它不会像《死神》里黑崎一护的刀大叔斩月那样变态吧?
到目前为止,小夸表示出来的特性只有三点:一,除了主人我,谁也不能拿起它。这一功能,应该划分到忠心那档。二,随意以它敲击东西,它有能令物品轻易变成粉末。用现代科学解释,说不定是改变分子结构什么的本事。三,我的生命遇到危险时,它会形成光之结界来保护我。
不过,这些都是被动的,它什么时候才能跟我心灵相通,为我所指挥呀?最奇怪的是,为什么我没有一丝关于火之巫族巫祝长的记忆?既然是梦授,我脑子里应该有相关存档才对。但我真的真的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这,是不是刘三刀所说的,关于我身世的秘密呢?
说实话,我很焦虑和好奇,不过既然不能得到正面回答,不能有人主动告诉我详情,那么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我自已也能解开的。只是,我需要时间和一些意外的刺激。
时间,我有的是,但总有不长眼的人来破坏我生活的安宁,所以我不能静下心来尝试与小夸沟通。好在它毕竟是我们火之巫族的宝贝,一周来我潜心研究,神神叨叨的跟它说话、抱着它睡觉,讨好它、尝试各种古怪的方法刺激它的力量,终于又被我发现它的新特性,也算功夫不负有心人。为此我信心倍增,坚信只要我有机会磨铁杵,它一定能成针(真)的。
“小姐,去哪里?”印度裔的出租车司机问我。
我犹豫了下,把手中写着地址的纸条递给了他。
尽管我太渴望见到里昂,简直相思成狂了,但我身负责任,必须第一时间见到师兄才行。有些话,电话里是讲不清的。小丁的失踪、超级吸血鬼的存在、我心里那种就要发生大事的不安、都要第一时间告诉师兄并与他商量对策。
我觉得师兄有秘密使命,并不只是当狼王那么简单。因此,有他知情很重要,而且他也是我的主心骨。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并没有飞到里昂身边,也没有飞到荆棘镇,而是到了狼人镇。只是小镇是没有大机场的,于是我先坐飞机飞到目的地附近的大城市,再乘坐短途火车,最后才叫了这辆出租车。
“很远哪,抄近路的话要穿过一片树林的。如果想走公路,至少要多走一个多小时。”司机从后视镜中望着我。
我与他对视了片刻,好像很难决定,但最后仍然选择了穿过树林。
我到达机场时还是下午,可现在已经接近午夜时分。我一个单身女孩,要坐男司机开的出租车,走荒僻的小路,确实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如果是身体性物理攻击,我觉得我完全可以对付,如果是其他的,那就好玩了。
但,有些路必须走走才可以。
“好吧。”司机耸耸肩,启动车子。
我坐在后座上闭目养神,毕竟坐飞机是很疲惫的,特别是漂洋过海,超过二十个小时的那种。而渐渐的,随着车子有规律而轻缓的颠簸,我陷入了半睡半醒之间……
我感觉自已进入了狼人镇,头顶的太阳明晃晃的,但街上居然死寂一片。再走近些,那场景吓得我差点尖叫,而后呕吐。
街上全是尸体,确切的说,应该是尸块。因为每一具尸体都不完整,身首分离是最常见的,可怕的是身体成为碎片,内脏纷飞。细看,那些断头中,有些竟然是我认识的……师兄的手下。而在狼人的尸体中间,也有不少血族的尸体。他们死得比较“体面”,至少是全尸,但全部呈现出一种铅灰色的干尸状态,看起来要可怖得多。
发生了什么事?好像这里才经历了一场惨烈的屠杀。是他们相互之间攻击而造成的吗?那为什么有的狼人和吸血鬼倒在一起,像是共同作战似的。
妈的被魇住了,盗梦空间啊这是。
在心里发毛的时候,我突然有所感,拼力挪动手指,掐了自已的大腿一把。片刻间,那些恐怖的景象消失了。我发现自已身处树林之中,而出租车已经停了。
抬头看,月如弯刀。向前看,司机已经取下了包头布,散落下一头浓密,水色光滑的黑色秀发。后视镜中,呈现出一张精致的面孔,大大的灰色眼睛温柔娴静,看不出一点坏心眼儿。饱满的额头上,坠着一根黑晶石头链。
“尼娜。”我轻呼了一口气。
“马小乙。”她略点了下头,姿态极其优雅。
“怎么找到我的?”或者说,怎么知道我的存在。
尼娜笑,目光慢慢转冷,闪过奇异的明紫色,“一个男人深陷爱河的时候,不管他怎么掩饰,也是会露出破绽的。他那么爱你,就算是在睡梦中,也从没有过停止。”
哈,这句话!听得我心头涌上浓浓的甜蜜,就算即刻死了,也觉得不枉这一生。不过,我不能全信这句话。我相信里昂确实这样爱着我,但面对情敌,我可不会昏了头。
飞来这边的事,我并没有告诉里昂。我想给他一个惊喜,而且不愿意见他之前所做的事令他担忧。那么,尼娜是怎么知道的?又怎么会提前变化成印度司机的样子,把我带到这里来?话说她能变化外形,并且让我不能很快发觉,说明她法力很强大啊。
“金基南是你的人。”我想到一种可能,并不住提醒自已:要小心哪马小乙,你面对的是实力强于你的高手高手高高手。
“你真聪明,怪不得里昂为你神魂颠倒。”尼娜仍然从后视镜中看我。而敌不动,我自然也不动。
“但金基南并不是一开始时就是我的人,只是后来投奔了我。”尼娜继续说,“我给了他猫一样的九条命。作为他的主人和创造者,他发生了什么事,我自然会知道。”
“你很喜欢当人家的主人。”我忍不住讽刺。想起里昂那样高贵骄傲的男人被迫臣服于这个女人,我心里就极其不舒服。
尼娜不理会我语气的不善,“金基男是个卑劣的人,不然他的身体应该化为泉水,渗入地下,然后在神殿中重组的。”
“是啊,泥块很难看。”我不退缩地凝视着那双灰色眼睛,突然心头一凛。
不对,有地方对不上!
里昂一直很小心的保护我,我相信他不会让人追查到我的所在。所以就算尼娜知道里昂有心上人,她也不可能确定那个人就是我。而对于金基南来说,我是拿走夸父之引的人,是不是里昂的秘密情人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考虑之列。那么,我的这两种身份是怎么重合的呢?我哪里露出了破绽?尼娜是通过什么来确定我不仅是夸父之引的主人,还是里昂的情人?
里昂之死,大多数人都以为是因为杀了P先生所致,婚约什么的,很多人认为只是个玩笑。他为我受阳光之刑,大约只有李斯特和开特·凯撒知道真正的内幕。那么,是李斯特告诉了尼娜,还是开特·凯撒?李斯特不太可能,他那个人极度傲慢,自已的失败怎么可以往外说?而开特·凯撒……几百年的忠诚,生死未变,我不应该怀疑他!
“鬼牙戒指。”似乎能读懂我的心声,尼娜突然轻声道,“确实,我只知道里昂深深爱着一个女人,为了她,不惜付出生命和灵魂的代价。可我一直不知道她是谁,她被里昂保护得太好。直到金基南去抢夺那宝物失败,然后为我细细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他看到了你用鬼牙戒指,虽然当时他已经‘死’了,可有点泥土,他眼睛所化的那点泥土还存留了几分钟。”
当的一声,我感觉心一直沉到谷底。当时只想着胜利,却忘记鬼牙戒指是不宜暴露的。虽然我不可能想到金基男的“眼睛”还留在现场,但我确实太不小心了!
“除了利用它的力量,你有了解过那戒指的事吗?”尼娜的眼睛又闪过紫色,却是深紫,看起来有些凶气,“它开始时是血族的宝物,但后来被赐与了兰斯洛,于是就成为了范伦丁家族的。传说,范伦丁家的继承人会把这戒指送给唯一的爱人,可是从兰斯洛开始,那戒指就从没给过谁。只可惜这个传说很少人知道,我却是知情者之一。所以当里昂把戒指送给你,要猜测你的身份就不难了。”
我的心抖起来。
原来,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选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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