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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有旨


  大唐二十年,二月初六。

  长白山之上,依旧覆盖着厚厚的积雪,天气明媚,万里暖阳,却化不掉那冷冷的湿气,都说二月春风似剪刀,长白山上的二月春风,却像是一柄闪烁寒芒的刀剑,吹的人心神发凉。

  梅树之下,石台之畔,叶小枫手持一根沾了墨水的竹笔,眼观鼻,鼻观心,在雪一样白的宣纸之上泼墨,一点墨迹散开,那雪白空旷的纸面,忽地有了风景,但见青山墨河,云雾迷蒙,飞鸟留影。

  叶小枫笔下所画,乃是长白山此时之景,自他归山之后,在山上待了已有百余日。期间,他弃武弃剑,不念不想,无欲无求,仿佛将所有的事情都忘记,再也不提下山之事,再也不提山下江湖。

  江湖,似乎已经被他遗忘了。

  “胸中有山水,笔下出风景,好啊,画的好啊,真是一幅好画。”

  忽地传来一道赞叹的声音,叶小枫抬笔,目光扫向来者,逆君子陈不平大步走来,随他一同前来的人,还有云惜春,两人在山下游历了小半年,吟诗作对,颂文摹帖,相处的极为融洽。

  “先生缪赞了,不过是随手画了两笔。”

  如今的叶小枫,心情极为的平静,脾气也不再毛躁,沉稳了许多,听到逆君子陈不平的夸奖,他也只是淡淡的笑了一声,并未放到心里去。

  “当真是一幅好画呢。”云惜春温柔一笑,她轻轻的捧起山水图,笔迹尚未干透,里面的景物也并不多,仅有一座山、一条河、一片云雾、三两只飞鸟,以及一道隐隐约约的人影。

  那人影沐长风而立,面向山河,徒留一道背影,站在茫茫的云雾之中,却也叫人看不真切。

  “这是惜春姐教出来的画法,你们两个,一个无事献殷勤,一个自己夸自己,夫唱妇随,还真是……般配啊。”叶小枫无奈的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他纵然再愚钝,却也看的出来,二人关系不一般,很不一般。

  “惜春姐,你看我画的怎么样?”

  夜七郎捧着一幅人物画走来,画中有梅、有雪,有石台,还有一位持笔的少年。

  “画的挺好,只是,若这少年,手中握的不是一只笔,而是一柄剑,那便再好不过。”云惜春端详了半天,看看画中人物,又看看叶小枫,总觉得差了一点感觉,待她目光瞥及陈不平腰间的浩然剑之时,豁然开朗,指出不对劲的地方。

  画中的人物,自然是叶小枫无疑。

  但那持笔作画的文雅气质,却不像叶小枫,一点也不像,常人看到这幅画,定会夸赞不已,只因夜七郎画工了得,人物神情,极为传神。

  只是,若让熟识叶小枫的人来看这幅画,便会觉得异常的怪异,既熟悉,又陌生。

  缺的是一种气质,少的是一分潇洒。

  偏偏又多了几分拘束,不像,实在不像。

  夜七郎撇了撇嘴,小声嘟囔道:“我就是照着老大的样子画的啊,哪里不像,分明是偏心。”

  转念一想,曾经的叶小枫的模样涌上心头,夜七郎低头,再看手中的那副画,顿时皱紧眉头,道:“这是老大么?怎么看起来怪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是了,若是老大手提一柄剑,那感觉便对了,可惜,老大,已经很久没有握剑了。”

  几人评价的话,落到叶小枫的耳中,笑容僵硬了片刻,叶小枫转移话题道:“夏正启那家伙呢?怎么没跟你们一起来?这么长时间没见悲秋姐,难道他心里就不挂念么?”

  “万国朝会即将开始,陛下召他回去了。”

  陈不平解释道,见叶小枫面露不解,旋即又补充了几句,“自大唐立国之初,南征北战,威名远扬,令诸国敬畏,所谓万国朝会,便是指万国来朝的日子,每五年便有一次。一来是大唐宣扬国威,二来是诸国互通有无,三来是万国朝拜献礼。”

  “不但如此,各国的青年才俊,亦会齐聚一堂,彼此之间,常有较量切磋。”

  “大唐的世家子弟,皆要参加万国朝会,为我大唐争光立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正启才不得不折返长安,不然的话,我想,他应该更愿意来长白山,见一见心上人。”

  “万国朝会。”叶小枫目光闪烁,若有所思。

  “老大,要不,我们也去凑个热闹?听起来很有意思唉。”夜七郎桃花眼亮晶晶的,在长白山上待了这么长时间,她早就厌烦了。

  “不去,你想去的话,便自己去吧。”

  叶小枫直截了当的拒绝道,一脸不感兴趣的表情,压根不给夜七郎挽留的机会。

  就在这时,一位信使骑马而来,手持皇榜,在七梅山庄的门口,喊道:“皇上有旨。”

  声音传来,叶小枫面色诧异,山高皇帝远,更何况叶恒之和云若仙两人境界非凡,根本不可能听从李安世的调动,这皇旨,来的太过蹊跷。

  走到门外,信使撑开皇榜,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万国朝会在即,孤欲求天下英才,为我大唐争荣光,故召龙湖盛会武榜魁首——叶小枫,入京赴宴,钦此。”

  话音落下,那信使见叶小枫不跪,心中微怒,却也不敢发作出来,递出两物,又道:“这是请柬,以及一封陛下的信,还请公子接过。”

  叶小枫立在原地,沉吟许久,不曾动弹。

  “我来,我来,给我就好。”夜七郎眼睛一转,怕惹了那信使,回去在李安世面前告状,谄笑两声,上前接过信件和请柬。

  “好生狂妄的小子。”信使暗道一声,却是扭头便走,心里对叶小枫的评价差到了极点。

  “老大,你的信。”夜七郎将信交给叶小枫,自己翻看起那张金箔做的请帖,爱不释手。

  抽出信来一看,叶小枫额头顿时浮现出细密的黑线,表情古怪,嘀咕了一声:“这下,纵然我不想去,却也不得不去了。”

  “老大,你这话,什么意思?”夜七郎闻声扭头,往那信上一瞅,嘴角忽地抽搐,疯狂憋笑。

  信中只有两句话。

  孤之掌上明珠,不可任人而取。

  欲取者,需听孤之言,须有功名在身。

  翻译过来,意思就是,老子的女儿,不是谁想娶,就能娶的,想要娶老子女儿的话,那就乖乖听老子的话,还必须有功名在身。

  李安世乃是大唐皇帝,给叶小枫一个功名,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但这个功名,却需要叶小枫来做,李安世的意思很简单,来参加万国朝会,孤给你开个后门,不然别想娶夏婉清。

  话说写到这份上,再傻的人,也能明白。。

  所以,叶小枫有选择的权利么?

  这是他躲不掉的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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