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风头无双
她要做什么?
难道她要用两支笔写字!
这怎么可能!
宋经霜看着洁白的纸张,一只手拿一张纸,随后便落了笔墨,众人惊讶的看过去,就看到宋经霜速度飞快的写着一首诗,一只手用一种形体,两个手写的还不一样。
看到宋经霜一手漂亮的楷书,一手漂亮的狂草,虽然速度飞快,可是每一个字都带着风骨,一看便知道是大家才有的水平。
尤其是在落月阁一位中年男子,在看到宋经霜的字以后,立刻激动了起来。
“好字,好字,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字,妙,当真是妙!”
那男子连连赞叹,看着宋经霜的目光带着异色,周围的人看到男子,顿时就傻了,这不是皇家学院的先生吗?
这位先生乃是京城书法大家,他的笔墨虽然没有一字千金那么夸张,可一张字也要几百两银子。
他的字就是当今万岁爷都是夸奖过得,现在他居然如此夸奖一个废物!
宋经霜速度很快,不过一会的时间,就做了两首诗,写了两种字体,那楼主也被宋经霜的字震惊到了,不过他还是更加震惊宋经霜的诗。
这两首诗都写了战场,写了狼烟,写了战场的残酷,另外一首诗写的是思念,远在边境的男子,看不到家,摸不到家,家中的儿女思念父亲,却一年到头连一点消息都收不到。
听完两首诗,众人都沉默了。
这才想起来,就是的父亲,镇国公,可是为了保护天下百姓,守护在寒冷的边境,看不到女儿。
而宋经霜,跟父亲一别多年,除了偶尔的家书聊表心意,却连见父亲一面,都无比的艰难。
众人看着宋经霜,她目光坚毅,身上气势从容不迫,颇有大将风范。
也不知是谁,率先鼓起了掌,紧接着,掌声雷动。
“宋小姐!这才是当之无愧的嫡女风范!”
“镇国公府好样的。”
宋经霜只是凭着一手好字,两首诗,就获得了满堂喝彩。
奚无倦居高临下,宋经霜的字一眼落入眸中。
笔锋逼人,气势磅礴,不像是十几岁的女子所写,倒像是——饱经风霜的战将!
“恭喜宋小姐,通关。”
守关人一看这两首诗,便自觉的让开路。
然而,宋经霜却忽然转过身看向人群中的吴佳丽,“你之前不是说,我要是过去,就要吃了这张桌子,现在可以吃了。”
吴佳丽脸色难看,被这么多人看着,浑身颤抖。
这怎么可能!
宋经霜一个草包,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好的诗!
倒是容楚玉,看到宋经霜又一次出了风头,脸色非常不好。
只是看到吴佳丽那个不争气的,三言两语就被宋经霜唬住,她只好笑着道,“佳丽的意思是,闯过七楼。毕竟落月阁闯过七楼才算是通关,不是吗?”
吴佳丽听了,顿时一脸得意:“就是,我说的是七楼。”
宋经霜轻笑,没有多说,也懒得跟吴佳丽多做计较。
宋经霜既然过了第一关,她抬脚便向着二楼走去。
楼上,奚无倦朝着凛宿使了个眼色,后者立马跟在宋经霜身后,将她的墨宝卷起来,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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