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文学网 >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林河 > 第91章 建安风骨今犹在,魏武遗风永流传

第91章 建安风骨今犹在,魏武遗风永流传


给张三定一个制造并使用假币罪?

听到这个问题,一百多万水友愣了。

不是,还带这么玩的?

“主播今天杀疯了,这是一定要送自己进去啊。”

“谁说不是呢,兴许三哥只是怀念里面的生活了。”

“主播狼灭,鉴定完毕。”

“哎哟,你要是这么讲,那我可就兴奋了。”

“来来来,大家一起出出主意,送给张三进去。”

在众水友们的调侃声中,也是有人认真思考了林河刚才的问题。

“想要给张三定罪的话,那么他手中的假币是一定要进行流通,让受害人误以为绿色的一百是真钱,对现有的货币体系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作用。”

“我觉得吧,张三拿着钱到精神病院去花是没问题的。”

“不一定非要去精神病院啊,随便找个色盲,跟他换个钱也行。”

“可问题是,这钱花个一百两百的,好像也够不到量刑的标准吧。”

林河见大家讨论的差不多了,这才幽幽说道:“故事的后续是这样的。”

“张三同村的五大爷的七舅的孙子马六,跟张三一样,也是有遗传性的色盲症状。”

“这天,张三见马六新买了一款挨炮12,只觉的心痒难耐。”

“就提出拿五千元购买马六的新款手机,马六一听,这生意能做啊。”

“于是乎,张三给了马六五千块钱,马六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张三。”

“拿到钱后的马六,开开心心的立刻去了镇里的手机店,表示自己要换挨炮13.”

“店员见马六这小子拿着假钱忽悠自己,就要赶他走。”

“可是呢,马六非说自己这钱是真的,不干。最后,店员只能报警。”

“结果呢,就是马六无罪,而张三呢,因为制造和使用假币,数罪并罚之下,被判了七年。”

“大家需要知道一点,在刑法一百七十二条中有这么一条规定,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规定的数额巨大,是指金额超过4000元或者400张以上的,就达到量刑标准了。”

话音刚落,直播间的水友再次欢乐起来。

“懂了,懂了,4000元是立案标准,那我花3800元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楼上的,你这个想法真的很刑,请你看清楚,只要使用超过400张以上,也是可以量刑的。”

“哎呀,奇奇怪怪的知识又增加了,赶紧拿本子记起来。”

“故事是个好故事,法条也是一丝不苟的,但我总觉得这个主播这个主播不怎么正经。”

“真是太开心了,今天又学会了一个入狱小技巧。”

……

随着水友们的讨论声,直播间的礼物再次漂亮。

说实话,面对屏幕上密密麻麻的礼物,林河已经有些麻木了。

不过,既然是广大热心网友的一番心意,他也不好拒绝人家的好意是不。

一斤极品大红袍,两斤,五斤,八斤……

林河坐在那里,心中默默数着屏幕上的大红袍。

许久之后,礼物初歇。

林河再次道:“来来来,今天高兴。”

“咱们多讲两个普法小故事。”

“张三呢……算了,咱们这次不讲张三。”

“咱们就说李四吧,李四这小子开了一家公司,是个大老板,非常有钱。”

“可是呢,他这人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跟孟德一样,非常好色,喜欢勾引人家的老婆。”

“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建安风骨今犹在,魏武遗风永流传。”

“这天,他拉着王五老婆的手在逛商场,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郎情妾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是真正的夫妻呢。”

“正开心呢,正主王五出现了,王五见李四这小子居然敢勾引自己的老婆,当即面色大怒,准备冲上去给李四这小子俩大逼兜子。”

“李四见王五跟自己动手,也是不含糊,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对着王五就是一顿爆锤。”

“打完人之后,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说道,我勾引你老婆是看得起你,你踏马的还敢打我,找死呢。”

“这下可把王五给气坏了,从地上爬起来,想要再跟李四一决雌雄。”

“结果呢,跟上次差不多,再次被李四打倒在地。”

“最后,警察叔叔来了,把李四带回了派出所。”

“王五被李四打成重伤,检察院打算以故意殴打他人,并致其重伤的罪名起诉李四。”

“大家觉得这条罪名合适不?”

“哈哈,好一句建安风骨今犹在,魏武遗风永流传,真是深得我心呐,就冲这句话,三哥我粉你!”

建安风骨今犹在,魏武遗风永流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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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林河意料的是,大家留言的第一句内容竟然不是回答他刚才的问题,而是疯狂刷屏这句话,这给林河整的有些无语了。

礼义呢,廉耻呢,觉悟呢?

这帮小子真是太坏了。

良久之后,这才有人正常发言。

“不合适吧,明明是王五先动手的,怎么能说是李四故意伤害呢。”

“脑子呢,人家勾引你老婆,你难道就上去跟别人讲道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或许咱们可以成为很好的哥们,对了我住隔壁,我姓王。”

“动手打人是人之常情,可是法律上还想没有人之常情这一说吧。”

“我觉得吧,李四到了法庭说,可以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这样的话,法院应该会从轻发落的。”

“从轻发落个屁,明明是李四有错在先,怎么能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呢。”

“好比小偷去你家偷东西,你刚好回家,两人撞个满怀,然后你俩打在一起了,到法庭上小偷会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这踏马的还不当成抢劫给判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

“感觉不对那就对了,我觉得法院的判法没毛病。”

……

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争吵。

一方认为法院起诉的罪名个非常合理,一方认为李四这次判的有点冤。

林河见状,满意的点点头。

不错,有争议,才说明自己这个故事讲的深得人心。

到最后,等自己把正确答案放出来后,可以改变一大部分人的认知。

也只有这样,才更能说明自己普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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