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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我觉得柯南要是知道三哥的故事,又能多拍几集了


“于是乎,李四家人把张三告上法院。”

“请问这个案件中,张三有没有犯罪,要不要对李四的死负责任!”

“嗝!”

林河说完,狠狠打了个饱嗝,没办法,尤叔送的西瓜属实有点大,炫了半个就有些胀。

“笑死,张三也是个人才,自杀还要看时辰。”

“懂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会风水学,跳河被救上来的概率更大。”

“大家说,法律要是增加一条自杀前,必须要掌握风水易经学,不然就要入刑,这样是不是可以大大减少国内自杀的人数。”

“这尼玛,人才啊,我觉得没有十年脑血栓都想不出来这个提议。”

当然,这些来搞笑的只是少数人,绝大多数人还是认真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三哥应该没有犯罪吧,毕竟是两人相约自杀,不存在怂恿唆使的行为。”

“对,就算是没有张三,李四也要去自杀的。”

“楼上正解,请注意主播的故事,是李四先发帖说要自杀,张三才找到了他。”

“我觉得如果是张三发帖,李四找他,最后张三又没死成,只有这样,张三或许能构成教唆他人自杀的目的。”

“我觉得张三应该构成犯罪,毕竟,如果没有张三,李四说不定也不会去跳河。”

“万一他选择自杀的方式是割腕呢,最后因为怕疼,然后就放弃了,这样岂不是能够逃过一劫。”

“不管怎么说,李四已经死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张三就算不用负刑事责任,也要进行民事赔偿吧。”

“如果我是李四的家人,也一定会去起诉张三的。”

“楼上的,你这是典型的死在哪,讹到哪啊。”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

二十多万人在直播间炒成一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服谁。

等直播间的弹幕稍稍放缓一些,林河这才缓缓说道:“既然咱们是普法直播间,那咱么就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一下,张三的行为有没有构成故意杀人罪。”

“首先呢,咱们分析一下,故事中的李四,是一名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吧。”

“此时,他并没有喝酒,或者是失恋,处于不清醒状态。”

“而且,是他主动发帖自杀的,因此,从这点来看,可以排除他受到怂恿蛊惑的猜想。”

“其次,他的主观意念是干嘛,是自杀啊,张三的主观意念是干嘛啊,也是自杀啊。”

“两人都是去自杀的,谁也没有影响到谁,只不过是结伴同行而已。”

“张三只是运气好,被人救上来而已。”

“因此,张三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反倒是李四还要感谢张三。”

“因为张三的风水学说,反倒是让李四多活了一会,在桥上多吹了一会晚风!”

林河说完,低下头去,眼神微微上移,斜视着手机屏幕。

此时无声胜有声!

bgm:诶~哦~~~诶~哦~~吧吧哦~~

“卧槽,真的无罪,我就说嘛,这种事情三哥怎么会犯罪!”

“哈哈,我觉得柯南要是知道三哥的故事,又能多拍几部续集了。”

“三哥就是牛逼,不但把李四坑挂了,自己还能无罪!”

“懂了,懂了,我这就去喊我前女友跳河去。”

林河看到这条弹幕,也是咧了咧嘴。

这位网友,你的想法很危险啊。

林河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给他提个醒。

“这里法院之所以判张三无罪,是因为他本身也是有着自杀倾向,而且也同样是做出了自杀行为。”

“但我还是要说明一点,如果故事中,张三虽然有自杀的想法,但是等李四跳下去的时候他怂了,又不想死了。”

“那么张三高低要被判个故意伤害罪,李四如果要是死亡的话,那么问题会更严重的。”

“所以我想说,打算和前女友跳河去那哥们,你还是耗子尾汁!”

林河盯着屏幕,模仿马老师的语气劝诫道。

“哈哈,年轻人不讲武德,你劝你还是耗子尾汁!”

“要跟前女友跳河那哥们,我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不错,又是一个入狱小技巧,主播继续。”

“来来来,我替主播喊一句,大家都别愣着,上一上礼物。”

众多礼物在屏幕前划过,林河看得心花怒放。

两分钟后,林河这才道:“咱们接下一个故事。”

“咱们这是在直播间普法,那就讲一个跟直播打赏有关的案例吧。”

林河搜肠刮肚一番,随后面带笑意的说道:“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啊。”

“假如一个人在枪尖的时候,还当初打开了抖音直播,恰好有几百人观看。”

“那么他的行为算不算当众枪尖,会不会加重刑罚?”

这个问题可谓是极度刁钻,因为当众枪尖这个行为,大家都潜意识的认为应该是一个人在犯罪,然后旁边围了一大群人。

可是现在呢,犯罪事实倒是成立了,旁边并没有人围观,而是网络上有人围观。

这个你要说算是当众枪尖吧,现场违法犯罪的只有一人。

你要说不是吧,毕竟有几百人看到了。

这……有些难说啊!

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先是沉寂片刻,然后这才开始热闹起来。

“雾草,开直播枪尖,这哥们的属实有些变态啊!”

“狠人呐,这尼玛纯属心理变态!”

“难道只要我一个人注意到,主播每次的问题都这么野的吗?”

“哈哈,习惯就好,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现在就喜欢待在这个直播间,去看别的主播都咳嗽。”

……

“这个应该算是当众枪尖吧,毕竟有几百人看到了,妥妥的当众枪尖!”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影响太恶劣了。”

“尼玛,这人怎么能这样,礼义呢,廉耻呢,求主播发地址,我要去这人的直播间当众唾骂他!”

“俺也一样,想去骂人!”

“带我一个,小弟闽南六省脏话王,一人喷十个不成问题,当众枪尖,这事我实在看不下去,我要去喷人。”

看着上面这些评论,林河也是觉得好笑。

这好好的一个故事案例,怎么节奏就跑偏了。

大家都关心起地址来了,我提出的问题你们就看不到?

这一届的网友真难带!

林河苦笑一声,无奈道:“好吧,这次大家的理解是正确的。”

“这人枪尖并打开直播的行为,的确属于当众枪尖。”

“这里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枪尖罪的刑期一般是三到十年。”

“而当众枪尖,属于情节极其恶劣,起步就是十年刑期,最高可以判无期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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