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游戏(3)
早晨醒过来时,像两尾虾一样贴着。
邹程司睡在她身后,一只手跨过背揽住她的腰。
梁洛洛小心地翻过身。
她曾经以为自己不会习惯跟另一个人睡,没想到感觉倒也不赖。
邹程司有点奇怪地喜欢睡懒觉,一点也不符合他高冷的人设。
她打量着他。
觉得他这样看有点幼。
长而淡软的睫毛,鼻梁像根翘起来的小唇膏,非常直,弧度很圆润,嘴唇是薄薄的,据说薄唇的人会寡情,梁洛洛还没验证过。他最好看的是脸型,是素描书里面标准的男性脸,下颌更窄些,显得清冷秀气。
皮肤肤质很好,简直可以说非常好了,光滑,是小麦色。
梁洛洛都想给他画个超浓的妆,眉毛画直,眼皮撒些哑光粉,再把脸打上些许高光,就可以推出去当时尚杂志的封面人物。
干脆就拍裸着上身的照片好了,特别勾人。
“邹程司,起床了。”她推他,“起床了。”
邹程司听到,伸手把她按下来。
“你怎么这么懒呀?”梁洛洛声音有点闷,温到他身上的气息,还蛮好闻。
“嗯。”连声音也是懒懒的。
梁洛洛躺回他的臂弯里,拿他的手指玩。
他的手指整整比她大一个号。
也很长。
指头是粗粗的,不像她是尖尖的。
也是没有做过重活的手,没有很多茧,但摸过去有种粗糙的感觉。
昨天晚上就是这双手在她身上游走,梁洛洛想,男人和女人真是好多地方不一样。
他的手倒是挺白的。
梁洛洛把他的手指放到嘴里咬了一下。
邹程司:“你干嘛?”
梁洛洛:“看看能不能也给你做个标记。”
邹程司闭着眼睛笑,把她再挪过来一些,脑袋往前,几乎贴着她的头发:“你不用给我做标记,我会找到你的。”
梁洛洛:“真的吗?”
邹程司:“嗯。”
梁洛洛:“可是我未必想让你找到我啊。”
邹程司不再回答。
毕竟是邹程司负责做饭,加上昨天晚上她也吃饱了,于是她也就耐心地继续睡,等他清醒过来。清醒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两个人一起坐在浴缸里。
现在看,浴缸就太小了,邹程司一坐进来,水基本就全流到外面去了。
梁洛洛先享受了会儿坐在他怀抱,接着觉得他根本无法让自己洗澡,就把他赶出去了。
洗澡这事,还是远观比亵玩有意思。
洗完澡,邹程司继续打扫房间,给她做饭。
他们的生活很简单。
梁洛洛有时候甚至想,这是不是别人梦想中的生活?
吃喝不愁,每天做丨爱。
毕竟都是新手,热情非常足,常常因为只是在屋子里擦身而过了下就天雷勾动地火,以至于梁洛洛觉得:哇,他们俩好像都有点放荡。
邹程司人身上乐趣很多,但仅限于房间内。
梁洛洛知道没女孩子追他的原因了。
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屋子里看书,如果没有她提议,也不会出去走动。
梁洛洛最开始还拉他下楼玩,后来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亲亲抱抱,吃饭睡觉,无聊看书,没什么不好。
她最近迷上了玩游戏。
从超市里买各种游戏道具回来玩。
象棋啦、跳棋啦、飞行棋啦、五子棋啦、围棋啦,应有尽有,她很喜欢各种棋类运动,邹程司也不嫌她幼稚陪她玩。
他们经常赌。
如果邹程司输了,梁洛洛就会走过去,把双腿架在他脖子上,像个爸爸扛小小的女儿一样,让他扛着她在屋子里走一圈——不走外面当然是因为很羞耻啊,她还没大胆到那个程度。
她要是输了,就会在明知自己要输的时候,故意把棋在棋盘摆个“6”字的形状。
耍赖,抹开,假装没发生,一切都不承认。
有时候邹程司会把她抱起来,更大多数时间他只是笑笑过去了。
这是他们闹的时候。
安静的时候,梁洛洛就会跟着邹程司一起看书。
他好像很喜欢下午开着窗,躺在凉席上看书,让外面的阳光和风都洒进来,感受时间分秒走过。
偶尔暴风雨的时候,屋子里漆黑一片,他们就不看书,什么也不干,感受寂静。
梁洛洛偶尔把脑袋搁在他大腿上,偶尔把脑袋搁在他腰上,大部分时间是在他臂弯里,两个人经常下午看着看着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她总会贴在他身上,热烘烘的。
因为感觉到他的存在,令她觉得很安全,那是一种跟自己独自睡觉完全不同的状态。
甚至于有点幸福了。
虽然她明明知道,这种幸福不过是初尝爱情的甜蜜,加上因为身体贴近带来的荷尔蒙释放。
梁洛洛考虑过爱情。
那不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事。
这个世界大多数人的爱情都是被如现在这般短暂甜蜜的瞬间迷惑,以为爱情能够永远保持这样,所以眼睛眨也不眨地试图进入婚姻。
大部分人进入婚姻就会后悔——譬如她的母亲。
所以她一开始就很清楚地知道,恋爱会让她眩晕,也不过只是最开始。
恋爱以及跟男人上床这件事,她迟早会习以为常。
这也是她和邹程司在一起的原因。
和一个陌生的、还算喜欢的男人,彼此不知道彼此身份和财产的时候没顾忌地恋爱,明知没有结局,却已经是爱情最佳的开局。
毕竟她以后可不打算付出多少心力在这上面。
她总觉得邹程司有和她相似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他们看起来激情无比,其实心里对这份感情都很克制,不肯轻易动心。
还也许,她认为,他看似温柔,但心并不容易被融化的,有它坚硬的地方所在,而那个地方,不是她能够触碰的。
他们之间虽没有明言,但很有默契地只要对方不提,便不会打探对方的私事。
只许对方主动说,不许主动问。
梁洛洛发现,邹程司至始至终,除了她看到的,从不提及自己。
傍晚,梁洛洛闲适地躺在他腰上,突然说:“邹程司,我们来交换秘密怎么样?”
邹程司看着书:“好。”
梁洛洛:“当我碰到我讨厌的人的时候,我会喜欢说反话。我要是喜欢黑的,我就会说喜欢白的;我要是说喜欢红的,就是喜欢绿的;我要说对她说讨厌,我就是对她说喜欢;我要是对她说喜欢,我的内心就是讨厌。”
邹程司:“那怎么区别你是不是真的讨厌这个人?”
梁洛洛:“碰见讨厌的人,我的小拇指会勾起来。这是我的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哦。”
邹程司笑着点头。
梁洛洛略抬头:“那轮到你的秘密了。”
邹程司过了会儿才说:“我不能吃冰棍,或者任何结冰的东西。”
梁洛洛:“就这样啊。”
邹程司:“就这样。”
梁洛洛:“你的秘密好无趣啊。”
这就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吐露真心话的他。
可这大概是她选择邹程司的一个原因,他在保持底线,从不轻易揭露自己。
除非真正到了他心底里的人,否则没办法知道他内心深处的秘密。
这反而让梁洛洛觉得安全。
梁洛洛说:“如果要把你比喻成水果的话,我觉得你很像个青苹果。吃起来脆脆冷冷,不小心吃到核了,会有点苦。”
邹程司说:“嗯。”
梁洛洛:“那你觉得我像什么呢?”
邹程司:“西瓜。”
梁洛洛:“为什么?”
邹程司:“打开之后,全身都是甜的。”
梁洛洛笑起来,推了推他的腿:“哎,你个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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