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温暖淡如水(1)
天边的白云随风轻轻飘动,萧瑟的冬风伴着阵阵凉意,枯黄的落叶打着旋飞舞,直至缓缓落在泥土里、池塘中。低矮灌木中的枯叶经风一吹,不知从哪个隐秘的角落中片片飞出,争先恐后,十分热闹。
旧人旧礼,陈玉堂守旧,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纵使重新掌兵他也没有低眉苟且的遵从新制,秦勇昌几次威慑,他都耳充不闻。
丧仪由秦怀山一手操办,按着的皆是秦国旧制,楠木棺材上挂着一圈白色绸缎,面颊凹陷且已泛腐的陈玉堂安静的躺在里面,穿的是平江城旧制的丧葬服饰,玄色白沿、腰系白带、脚蹬白色祥云靴。斑白的黑发高高束在头顶,用他最宝贝的羊脂白玉冠装饰,枯槁的手中握着的是一块象征来生喜庆的大红色方布。
火化陈玉堂的时候,孟洵还在昏睡中,所以当他拿到那个小小的、装着骨灰的白色瓷坛的时候,呆楞了很久,后来,他虽接受了现实,却还是大哭了一场。
府衙内没有刻意的设立灵位,而是将骨灰坛放在房间最显眼的位置,日日敬香守护。自从陈玉堂被火化之后他的眼泪似乎就此干涸,面上又扬起了潇洒的笑容,虽然每每深夜中仍旧会从噩梦中惊醒,穿着早已被汗水打透的衣衫,呆呆坐到天亮。
“爹爹,你尝尝裳儿煎的药甜不甜!”
“傻丫头,汤药哪有甜的。”
孟洵脸颊微红,害羞的瞥了一眼面不改色的秦怀山,笑着捏了捏同裳的脸颊,见她笑盈盈的放下汤药扑进怀中蹭着头的小模样,好似真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一股比从前更加浓厚的保护欲油然而生。
“爹爹,裳儿熬的药自然是甜的,甜到心里那么甜。”
“嗯,我们裳儿长得这么可爱,说的都对。”
“那是咯。也不看我爹爹是谁,我爹爹可是大名鼎鼎、名震四海的孟阎王!”得意的挑着眉眼,同裳笑道,“爹爹,喝了这碗药,咱们趁着池塘还没结冰,赶紧去抓鱼好不好?”
“秦同裳!抓鱼?我看你是又想上房揭瓦!”
“天地良心啊,怀山爹爹冤枉人家!人家才不要上房了,之前都掉下来过,还在嫂嫂面前丢了好大的人。”
娇哼一声,转身投入木玄空的怀里,动作熟练的环着他的脖颈、窜进他的怀里,同裳一双大眼睛贼溜溜的转着,嘴角是若有似无的笑意。秦怀山知道每当她露出这样的神情,一定是又生出了什么鬼主意,果不其然,自己还没来得及惊呼,就被她早早挂在房梁上的水壶浇成了落汤鸡。
“秦同裳!”
“空哥哥,咱们快跑,怀山爹爹要发飙啦!”
木玄空宠溺的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当即带着她笑声开怀的朝门口走着,而同裳还不忘回过头来火上浇油。
“爹爹,当心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秦同裳等我抓住你,看我打折你的狗腿!”
“我爹爹又不是狗,我怎么会是狗腿!再说,要打断我的腿,那怀山爹爹也得抓的住我呀!”
“伶牙俐齿,你看我抓不抓的住……”
“抓什么抓,抓她还不有很多机会,你赶紧去换一身干净的衣裳,这么凉的风,若是生了风寒怎么办!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一般计较。”
将撸起袖子的秦怀山拉进怀里,挑起他的下颚,见他仍旧一脸怒气的像个孩子一样,孟洵宠溺松散了他高高梳起的发髻,用自己的外褂轻轻擦拭着那湿漉漉的乌发。
“这丫头跟你小时候可太像了,太可恶!”
“我小时候很可恶?”
“当然了,古灵精怪,满肚子坏水……”
抬首对视,秦怀山凝着孟洵那满含深情的双眸,那里面满满都是自己的倒影,不由得心脏漏了一拍。
“我小时候可恶,还是现在更可恶?”
“三岁看到老,都可恶!”
温软的嗓音,刻意粗鄙着音调,但不论什么话从怀山口中说出,孟洵都觉得像天籁之音般悦耳动听。微微笑着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站起身来从柜子里掏出一套淡蓝色的衣衫,对着他的身材比量着,而后自顾自的笑起来。
“吃蜜蜂屎了?傻笑什么?”
“你看我给裁缝报的尺寸,太准了!”
“什么时候做的?”
“你去打怀阳的时候,算算已经很久了,我忙忙叨叨的一直忘了这茬,若不是同裳闹了这么一出,保不齐我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呢。”轻柔的卸下他的褂子,孟洵温柔道,“不要总是穿着老气横秋的藏蓝色、黑色,你年纪轻轻生的又白净,应该穿些明艳的颜色。”
“同袍每天都是黑色衣衫,也没见你说什么。”褪下衣袍只着玄色里衣,秦怀山眉眼轻挑,“给我拿一件白色的来。”
“儿大不由娘,同袍自有千秋一管,而我只负责照顾好你就阿弥陀佛了。不过你这柜子里,怎么没有白色里衣呢?我记得你有好几件呢?衣服呢?”
“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之前没有棉布包扎伤口,我就让军医都给撕了,找一件你的给我穿。”秦怀山露出结实的胸肌,见孟洵盯着自己,脸颊微红,转过身去顺势披上了褂子,“又不是没看过,如今怎么色眯眯的。”
“我才没有色眯眯,我这是欣赏,欣赏自己的心上人不行吗?”孟洵凑过脸颊,讨打的扯下他的褂子,轻佻的挑起他的下颚,却忽然深情道,“怀山,谢谢你为我默默忍受了那么多流言蜚语,我欠你的,一定会好好的补偿你。”
“少说些虚头八脑的,乖乖把钱都交给我才是硬道理!”昵了他一眼,秦怀山娇憨的笑着,“还有,成婚当日我要八抬大轿,管他世人说什么,你要十里长街铺满红毯迎我。”
“天神临凡,自当如此。”
“若是届时流言与你身份不利……”
听着那突然落寞的声音,轻轻捧起他的脸颊,蹭了蹭那温热的额头,孟洵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更知道他的担忧都是基于自己的名声。
“天塌下来有我顶,河水泛滥有我拦。身份、地位从来都不是我在意的!怀山,别怕,不管旁人说什么,我都陪着你。哪怕最后咱们归隐山林、远遁红尘,我也定不会负你!”
“我信你。”
视线中孟洵脱下了白色里衣,眉目含笑,褪下外褂,伸展手臂任由他给自己穿上,秦怀山感受着孟洵那带着厚厚茧子的手指轻柔的抚摸在每一寸肌肤,结实的胸膛随着动作偶尔蹭着自己的脊背,心头流淌着一阵阵暖流。
乍之见欢,不如相处不厌。原来,爱情的相处模式,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平淡如水也是一种幸福。多年前的相遇到如今的相知相守,如果说老天爷从前亏欠了自己什么,如今也算是都补回来了。
原本明艳美丽的池塘随着夏去秋过冬日来,渐渐败落,枯萎的荷叶斜插在水面上,偶尔跃出水面的锦鲤也似在喧嚣着无花相伴的落寞。
对于如何让千秋一知道自己是爱她的这个问题,同袍曾私下里谦恭的向木玄空请教关于同裳为何一定要在他视线之内,他的回答是,爱一个人会生出膨胀的保护欲,只有她在视线范围内,才能更好的保护她。所以在难得的闲淡日子里,同袍除了训练士兵、研讨新的作战计划,就一直陪在千秋一的身边。
短短几日相处下来,同袍意外的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恬淡安静,不再孤独,而且好似只要千秋一不在身边,就会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天空湛蓝如柔软绸缎,白云随风缓缓移动,同袍安静的守在军营的高台下,痴痴的看着高台上面英姿飒爽的千秋一,眉眼中满是爱意,虽然她并没有回头,纵是背影也让自己无法移开视线。
“将军,又来守着媳妇啦?”
“对呀!自己的媳妇,自己守!”
“哇哦!”
士兵们的起哄钻入耳畔,千秋一虽背对着同袍,仍旧脸颊微红,见身旁的士兵也在笑,便不客气的踹了他一脚。
“不许笑!”
“是!嫂子!”
“叫将军!”
“秦将军,千秋将军让我喊你!”
“谁让你喊他了!让你叫我将军!”
对着他的头又羞又臊的拍了几下,千秋一余光中是同袍温柔滴水的笑意,耳畔的风轻柔的吹过,仿若天地间只剩两人,早就忘了士兵打趣的事,嘴角弯起一个娇羞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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