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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其血玄黄


  

  (作者注:第三十四章中陈仓非“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中的陈仓,而是在荆州南阳以西一个地方。而不是司隶的陈仓,那个陈仓还在汉中以北。在长安以西。

  为了凑对日子,保证我们比董卓早到汉中,我们三天就赶到了汉中,实际上在当时,除非我们全为骑兵才可能,步兵日夜兼程都很难讲。(……可能勉强可以爬到那里:)

  汉代出现了隶书,已经和现在的文字差别不大,不过还是繁体的。:)稍后,草书也开始出现。不过印章一直用的是篆文,小篆,到现在还有篆刻这一门专门的艺术。

  还有,本书不是历史!地理上,九分真,一分假,(一些地名,一些路线,一些城,为了需要);历史上,一分真(天灾,有些还被我扩大了),九分假;人物上,半真半假。:)

  中平二年三月十二日,天近正午,汉中这里雪停的比我们那里早,裸露的地面没有长出草,在灿烂辉煌的太阳下,虽然还是有点寒冷,但还是能感觉到夏天的即将到来。

  但这些都不是我们该注意的,因为只有历史上会记下这天的情况,这天,无论胜负,西凉人都必须被称为勇士。因为,他们用五万人将我们十七万大军拖到了最终决战。

  而这时,他们决战的信号已经发出!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点了个头拍马就跑出阵来,身后传出另一阵鼓声,我知道有人会和我一起冲锋。

  我明白,确实如文栋兄所说,要想赢得此仗,必须胜出眼前之役。

  现在,对手在如此危急之下,想出这个应对之策,把这个战场的局势又再次扭转过来。

  现在,只有击杀董袭,才是最快结束这战斗的唯一办法,幸好对方阵中只有他了,他不用上全力,也没有办法挽回这个局面了,就为这个原因才让他如此近的在我眼前。我纵马追向董字大旗没入我阵地的地方,自然而然的接着,我也进入了厮杀的中心。

  远处看到尘土飞扬中厮杀时,我的心里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当我进入时才发现,这厮杀遥远比故事中的屠戮要更为残酷,因为所有人的身边都有自己的敌人,通常还不止一个,他们根本不是在杀人,而几乎是带这一丝绝望的防着自己被别人杀,就算是那些彪悍的西凉人。

  我杀的第一个人,我记不得他长的样子,因为当时他斜刺里冲出来,我下意识的右手拽起天狼,就是一扫,打中他的脸上,一个什么东西溅了我一身,不过不全是红的,还有一种黄颜色的还有粘糊糊东西。我清晰的记得这个,因为当时我的右臂上全是的。不过,杀第一个人,却没让我有周仓和我说过的那种很难受的感觉,我当时就是心里紧了一下,就没了。杀第二个人就更没有了,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不过他的刀还是在我的甲胄上留下了一条白印,接着一股热热的东西把它染成了红色,我之所以知道是热乎乎的是因为我的脸上也有,我本来希望我的这种麻木不仁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可惜,当身上的血越溅越多时,我的脑子出现的却越来越多的是那些眼前或过去眼前看见的倒下的人。

  我的左手上一直提着弓,右手则攥着天狼,使劲的凑向前去,我想让这一切赶快结束,但我不希望是通过自己生命的结束来达到这个目的。董袭还是把自己裹在了自己的军队中。好不容易露出来半个身体,要么很快就被自己人挡在里面,要么,我被人缠住了右手。

  在混乱的战场上,虽然我和董袭相距不过五十尺,但我却怎么也没法靠近他。

  骑兵的再次冲入我阵,由于队伍中有自己人的缘故,他们就是把大家全打散了,到也没造成骑兵的挥刀乱砍散兵游勇,完完全全的变成了有规模有武器有训练有场地的由我们一手策划的两州精英的“民间”械斗,而罪魁祸首当然都是对方。

  “斯巴达克斯!帮我开个路,我要靠近董袭!或者掩护我射也行”在混乱中看到了面具没有了的登,而他正和几个士兵一起配合着杀敌,这使我想借助他的帮助,冲开一条血路,扫除我杀董袭的各种阻挠。

  “组斯巴达战阵!”我没有想到他的嗓门这么大,或者是他的嗓门太容易辨认,他只喊了一声,便很快很多他的战士围在了我的身旁。他们围成了一个三角的形状,最外排拿着巨盾短剑,里面的人则围在我身边。三角形的一个角对着董字大旗,角上就是斯巴达克斯。

  “斯巴坦!”登第一个发出口令。

  “哟!”众人应和,同时战阵的队伍向前开始整齐的前进。

  “斯巴坦!”“哟!”……在这样的保护下,我静下心来张弓搭箭,瞄准旗下,瞅准机会射击。

  时间在流逝,董袭却总是被人挡住,斯巴达战阵上的人开始有人倒下,但一旦倒下一人,里面在我周围的人就立刻补上。

  不能再拖了!再打下去,我们的损失会越来越大,而如果师父那里受挫,那些骑兵不追师父,回来帮董袭我们就更被动了。想到这里,弦响箭出,旗下的那群人中立刻有人掉下马来,实际上我没有瞄谁,我只知道全力向那里射出一箭,肯定会射到人。

  我立刻再拿出一支箭,立刻再次射出,然后我就想发了疯似的,一支一支地射向那旗子的下面。

  箭没了!毫无疑问箭没了,箭壶里空空如也,就像我这样的射法,不射完又能怎样。

  如果董袭被射死就好了!可那个骑狗似的巨汉这时反倒出现在我眼前了。

  我拿着弓大喊,“箭!我只要一支箭!”

  没有人回答我,他们都执着盾牌和短剑。没有人有箭,而且他们还在认真的对付阵外的敌人,阵内的人则随时准备接替倒下的人。

  都是我的错,我居然忝为主将!我看着那个家伙在眼前十步之遥指挥着骑兵攻击却显得如此束手无策。

  “斯巴达克斯,给我让开一条路!”我下了我的最后命令。

  斯巴达战阵停了下来,在斯巴达克斯旁露开了一个口子,我从这里直接冲向董袭。

  路上我打碎了一个人的肋骨,因为我从他身边过时,随着我挥出天狼,我听到了他整个胸腔里清脆的响声。我格飞了两个横戈阻拦我的人的武器,其中一个人手还在飞出去的那件兵器上。董袭看到我的样子恐怕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他开始退却,打马向坡边平地斜斜的跑去。我则一直跟在后面,将天狼运交左手,蓄势等待机会一击毙杀。

  忽然他拔马向右侧,旋即整个马身打了一个转,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从他身边经过,而天狼却在我的那一边,而他的马就上来了,刹那间到了我的身后!我甚至听见大刀劈风的声音。

  我不知道来不来得及,但我当时完全是在搏命了。随着整个上身的转身天狼的狼牙就向后扫去。

  一切结束了,至少我的心放下来了,我天狼插在他的脖子上,他的刀砍在我的右侧差一点的地方。

  我随着马彻底转过身来,看见登和几个战士跑了过来,登一刀割下了董袭的脑袋,飞身跨上了董袭的战马,提着头,在董军后面呐喊。

  “这里留下陈鸥和姜政。注意戒备和打扫一下战场,救助一下伤兵。其他人继续追击。”我回到了阵中,看着开始败退的董卓军,对大家做出计划中的命令。不过有几条本来是计划里没有的,我也加上去了:“斯巴达克斯部回去休整,我有任务给你们。还有……下面的指挥交给您了,陈梁兄。我回去看看下面计划的执行。这里就劳烦您了。”

  “知道了。”陈梁对我一拱手,接着转身,“追击!”然后在他走之前拍拍我的肩,小声的说:“没事的,第一次,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多谢文栋兄。”虽然我尽量装得若无其事,但自己明白文栋兄还是猜透了我的心思。

  “为什么让我留下来干这个事?”一直没有机会作战的姜政显然一肚子意见。

  “行,我让嫂子回来替你。”

  “那就免了。”

  登的军队损失不小,很多人的一条腿的腿骨断了,因为马蹄的践踏到了腿上,他们的胫甲没有撑住,可他们居然单腿跪地战斗到最后,也有一些两条腿都断的,他们就一直躺在地上,和他们一起静静躺着的还有脸被踏碎的战士。

  轻的胳膊脱臼了,还在那里骂骂咧咧。

  “其他人第一排马全跳过去了,就我前面那匹那么笨,整个撞上了我的枪杆。”

  他将前胸的衣服被扯开,朝右边的肩上看看,又骂了一句:“该死。”

  我没看到他的肩上的伤况,但我看到他衣领上的那些蝌蚪,我问了登。

  “尤利叶斯,他们那里的风神的意思,他的姓。”这是登的回答,我嘴还念叨了几回,他们的发音和我们都不太一样,有些不知道他的舌头是怎么动的,我没想过人可以发出这种奇怪的音。

  “以后我也应该留长发,像你这样。”他指着我脑袋后面的马尾巴。

  “为什么?”我倒是觉得很奇怪。

  “你不知道,最后为什么他近在咫尺,却砍偏了吗?”

  “我的头发扫到了他?”聪明人无需多问,我想我还不是很笨。

  “眼睛。”他补充道。

  进城后,登要带着他的人回到自己的营地,我建议他们去师娘那里看看,他说他们有大夫,我说我们有最好的。

  师娘那里的立刻忙了起来,外面排起的长队,轻自己排在最后一个,他自称斯巴达人无所谓这个,他可以等,其他人得赶快把腿骨正好,否则就得一辈子当跛子了。

  我叫上登一起和我到城楼商议,他好像没怎么受伤,甚至连累都看不出来。一路上,我就问他一些我很感兴趣的话题,因为这次作战不是他们我们早就陷入苦战。不会像现在只是等着追击的胜利了。

  “你们那个方法,”我拿天狼示意了一下他们克骑兵的方法的动作,“很怪啊,从来没听说过,用人自己当绊马索。”

  “那就是斯巴达人的创造。”他笑着指指背后那个在队伍后面那个气鼓鼓的壮汉。

  “你们称自己为斯巴达人?斯巴达人这个称号是不是因为你的姓而定的?”

  “不是,都不是,我们这么多人,是来自不同族的,那个家伙是斯巴达人。”

  “那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这才是关键,我一直想问的。

  “那说来就长了,我的祖先,大概离现在有二百五十年了吧?是一个色雷斯族的战士,色雷斯,色……雷斯,对,就是这个音,后来罗马人,侵犯了我们色雷斯人,我们战败被并入罗马的版图,我的祖先斯巴达克斯被俘虏了,最后卖在了罗马城里成为角斗奴。角斗奴,你不明白,角斗,角斗你明白了吧,就是角斗的奴隶,为了那些贵族的娱乐而互相搏斗残杀,绝对不像我和轻那样纯粹是玩和训练;父亲每次和我讲这些的时候都很激动,斯巴达克斯秘密组织了很多角斗奴,在一个暴风雨之夜一起行动,逃了出来。从维苏威山开始,他们开始反抗当时几乎万能的罗马帝国,斯巴达克斯具有绝对卓越的指挥能力和军事才能,曾经几乎打到罗马,可惜,队伍发生几次大的分裂,实力一次次削弱,罗马又从他的其他各个征服地(行省),调来了多支大军来镇压,在最后一场与当时执政官克拉苏的决战中,斯巴达克斯的奴隶大军全军覆没,他也战死了。不过在作战前,他已经预先想到了最终的结果,他把队伍中的所有的老人,女人,孩子,包括他的妻子和女儿雇用商人的船送过了海(亚得里亚海),他不知道,他妻子身体里又有了他的儿子,当他儿子生下来后,他的妻子举起他儿子,隔着海对那边哭着,说……”尽管一直在克制,但登说到这里时还是有点激动,他说的虽然简单,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个绝世英雄的存在。“斯巴达克斯,我们不仅有个女儿,我们还有个儿子,他叫斯巴达克斯,你看见了吗?从此我们家族的姓就成了斯巴达克斯,可惜,我们在海的东边依然不能摆脱罗马人,很快,我们这一族人又开始被迫迁徙,我们中有色雷斯人,高卢人,叙拉古人,希腊人,撒丁人,也有罗马人,你可能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算了……我们一直向北走,离开了罗马的边境,得到了斯巴达克斯一生的梦想的自由,可惜自由的代价太大,因为那里荒无人烟,什么都没有,只有漫长的冬天和森林中的野兽,没有轻壮男丁的我们几乎无法生存,很多人都死在了这条自由之路上,后来我们不断迁徙,在一个罗马边境旁的山上碰上了轻的先祖尤利叶斯和他的族人,他们的家园被罗马人征服后,他率领未战死的斯巴达人到了这里,我们到那里总算安定了一段时间,斯巴达人的骁勇和他们各种战斗技能和战术使他们打退了罗马人的数次进攻,但罗马军队实在太多,最后在我们族人的劝说下,我们一起又开始了继续的长途跋涉,路上陆续有些人的加入,尤其是在波斯高原的南端我们援助了被罗马军团攻击的亚马逊族,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个族全是女人,她们都是标枪和弓箭的好手,可惜罗马军队实在太多了,虽然有我们的帮助,她们还是伤亡惨重,最后还是和我们一起背井离乡,开始她们还不习惯和那么多男人在一起,不过后来经过多次和罗马追兵的交战后,她们也就和我们建立了很深刻的感情,那段时间斯巴达男人和亚玛逊女人结婚的特别多。最后,我们来到安息国,国王是个好人,他收留了我们整个这个大族,而且善待我们,前前后后我们从罗马到安息用了十七年!我的先祖也由个婴儿成为英勇善战的战士。罗马军远征安息,由于斯巴达克斯的儿子具有过人的军事天赋,他被大家推举为军事首领。和安息人一起抗击罗马人,他设计让骄傲的罗马人孤军深入,在沙漠里和安息人一举全部歼灭了罗马人,俘虏六千余人。”说到这里,登的心情又好了起来,我也稍微从那种郁闷中的稍微有所解脱。“当主帅被俘押解回来的时候,斯巴达克斯的妻子在路上看见了他,立刻惊呼‘克拉苏’。因为她曾经是克拉苏的女奴。宙斯的审判终于降临到他的头上,先祖向安息王请命,亲手杀了这个杀父的仇人,因为这一仗,安息王很器重我的先祖,将女儿许配给他,我们一族就作为国王亲族定居在了那里,后来,发现战俘中很多都是罗马各个征服地的原住民,所以,因为先祖的关系,后来这些人也就没有被处死或者卖为奴隶而是慢慢也加入到我们这个大族中。本来就这样就完了,可惜,老国王忽然病死,没有制定好继承人,安息国陷入混乱,因为我的先祖一样具有继承可能,所以,我们一族遭到其他王子和公主各族的攻击,先祖被迫再次领着全族离开了安息国,进入了你们大汉的西域都护府,你们的都护使待我们很好,让我们自己择地方定居。不过你们人倒是真多,只要那里有绿洲,那里就有人,我们当时有好几万人,经常是这个地方待十年,就被你们的一个臣国所驱赶,为了水源土地我们还和他们打过不少仗,我们发现我们人和你们的比太少了,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弥补,我们就这样进入了那片大山,过起了游牧生活,还好,那里水草倒也丰茂,只是种不了什么粮食,这样待几年,就得再找一处放牧,我们真的想有个地方让我们可以安定的住下来,不用到处游牧居无定所。赶上前年大旱,去年闹瘟疫,我的族人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万人了,父亲也病逝了。我就继续带着整个部族,好不容易在那个山坳里定了下来,又要打仗,来的还是个杀人放火的将军,我们很感激你们的通风报信,但我们不能再躲了,我们从这条大山的那头躲到了这头,我们没处可以躲了。”

  “你们的牛羊马匹呢?”

  “还在山坳里,有人照看着,打赢了,我们就回去了。”

  “不用回去了。”我发出了邀请。

  “为什么?”

  “我们一定会输吗?”他明显会错了我的意。

  “不是,我会给你们地方住,相信我。我是堂堂大汉平安风云侯谢智,我说的话你还不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太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但听了他们的遭遇后,我就想着给他们个好地方住下,而且我还想着用他们的方法训练我们的军队。

  “什么是平安风云侯?”他的回答险些让我摔下去。

  我给他解释了好大一会什么是平安风云侯的意思,他倒是聪明的多,至少相比有些人。他至少明白了这是个很高的官爵。

  他非常高兴我对他的承诺,到了北城门下马时甚至还给我行大礼,只是我不止该怎么还礼。所以,我赶快把他拉起来了。我想这个一定要兑现,可千万别忘了。

  “你的汉语不错。你的话虽然有些口音,我全能听懂。从那学的。”在上城墙时,我忽然想起这个事情。

  “这有什么?我们族中也有很多汉人。我母亲就是一个汉人,不过他好像和你们长的不太像,我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因为母亲是在全族翻越雪山前夜生的我,所以我叫登。而且,本身我们部族内语言就一直没法统一,常需要多个人转述才能让所有人明白意思,而且能写出这各种文字的人也不多,来到这里这两百年,我们常与汉人交易换取一些物品,久而久之,我们大家就都用汉语了。所有人的言语统一而且可以用来记载事情。我们自己本来的语言反倒不太用了,像我就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是用其他族的文字,族内只有几个长老还能用我们以前的文字……”

  “姐姐,你怎么穿成这样?”我看到姐姐后就惊讶的喊了出来,因为姐姐也穿了一身甲胄。

  “没什么,要进行下一步了,一身宽衣大氅不太适合大军行动。我老师送了我一副海兽皮甲,看着我们第一步完成了,我就换上了,小弟,你看看合身吧?”想象外表上,仅仅是外表上,娇滴滴的姐姐穿了一身甲胄,拿起武器,就比如是我的天狼在部队中奔驰,确实很有意思。

  “挺好,姐姐穿着挺合适的。”我尽力控制我的笑容,然后对身后来自遥远西方的英雄之后招手“斯巴达克斯,我们来讨论一些问题。”

  “你们是姐弟?”他没有动,看上去有些出乎意外的说。让我想起了小孔明,不过这个要大很多,看上去也要朴实一点,不像小孔明那么“狡猾”,也不知道师娘,芸小姐最近被他折腾得怎么样了。

  “是啊?你想说我们是兄妹?实际上我无所谓。”我看了看姐姐的反映,然后立刻说。“但我们确实是姐弟。”

  “那倒没有。”斯巴达克斯很诚恳的说,“从昨天商议开始,我就一直以为你们是父女。”

  (亚马逊女战士,传说中存在于伊朗高原西南的部落,全部为女性构成,据说被罗马军所击溃消灭,对于它的存在,至今史学家仍有争议。

  另巴西野史记载,葡萄牙殖民者曾在亚马逊森林中遭到一个不知名的部落的袭击,全员全位女性,善用弓箭,遭重创。后葡萄牙人曾搜寻她们,以求复仇,可再也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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