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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千山万水来来相见 上


  

  大概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穿云舟飞了将近三百五十里的距离,第一处断点就算过了。

  临近终点的时候,汤森通过观景窗看到一幕令人震撼的画面——天空中出现了五十多棵巨大的浮游古树,正首尾相连向前飞去,本来就很大的树冠在空中彻底开打,孔雀开屏一样,又像是巨大无比的蒲公英。

  看着这些生物慢悠悠的掠过自己头顶,汤森不得不承认,这场景非常壮观!

  “运务繁忙,这里应该是个中转站。”汤森靠外面的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穿云舟此时已经慢了下来,穿身缓缓下沉,最后在一阵轻微晃动中停到了地面上。

  舱门才打开一条缝,外面的喧嚣声就挤了进来,都是大声吆喝或者讲价的声音。站在舱门木梯上一看,汤森发现从十多米外开始,就摆上了各种各样的地摊,还都是便携、制作精良那种,密密麻麻。

  成串的地摊当中人头攒动。其实也不全是人,至少有些不太标准的人。说真的,有些摊主,你把他当成商品都挺正常——两脑袋的,像吗?章鱼脸的,像吗?三个摞起来才到平常人肚子高的,像吗?能同时吆喝、吃饭、还跟两个客人讲价的,像吗?

  人怪,但东西不坏,琳琅满目的商品摆着、挂着、拿在手里晃着……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害人的,一样都不缺。总之,气氛很热烈。

  汤森脸上带着笑,他感觉很亲切,这真是令人振奋的生活气息,多他娘的像菜市场啊!

  真正的商人不会浪费任何机会,哪怕有一丁点时间,他们都要向客户推销商品,处处讲格调那种傻缺,通常等不到发财就给饿死了——虽然这次聚集是为了精品拍卖会,可精品毕竟很有限,外围的生意做好了也不少赚。

  说白了,汤森就是手上没精品,满脑袋想的都是怎么在外围市场上检漏。

  可能是因为距离精品拍卖会场太远的缘故,这个中转站是外围的外围,所以汤森兜了两个大圈子,楞没找着自己有用的东西——想买点武备吧,小商小贩的,数量太小满足不了他;想倒腾点高价值的玩意吧,这边却还找不到个识货的,真是为难人。

  兴趣减弱,汤森上马,准备赶往下一个断点去碰碰运气。

  “那个大哥!”汤森下了中转站的山崖,走出大概两三里的距离,后面就传来一个稚嫩的喊声:“那个骑马的大哥,请你等一下啊!”

  汤森当然听到了背后的喊声,但是他没回头,连姿势都没变,继续往前走。

  “大哥!请等一下啊大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到汤森马头前面,因为跑得太快太急,额头上已经在冒汗了,他转过头来看着汤森:“大哥大哥,能跟你说几句话吗?”

  汤森瞥了他一眼,没有开口。

  这小子穿得挺普通,两手有茧,身上没有商人必带的各种装饰,袖子上还打着个不小的补丁。但他把自己收拾得不错,不是惹人嫌那种,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小脸洗得干干净净,微笑时还会露出几颗白牙。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小清新!

  少年怀里抱着一柄刀,刀鞘破旧,刀柄上还残缺了一块,痕迹是新的。

  见汤森没有出言训斥,少年连忙靠近了点,一边跟上马匹的脚步,一边满脸希夷的说:“大哥大哥,你手上那铁片,能卖给我吗?”

  “铁片?”汤森看了手腕,缠在上面的金属不就是铁片吗?于是问了声:“你要去干嘛?”

  “我叔叔的刀不行啦,前几天还给我把刀柄弄坏了一块,我得拿去补,不然就得挨揍!”少年很不好意思的说:“但是铁匠那边没有这种颜色的铁片了,要恢复原样的话就要我自己去找,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商人突然都不卖铁片啦。我都来来两天了,一直没买到啊。”

  汤森看看少年怀里的刀,刀柄和刀鞘部分被磨得很光滑,颜色转深,应该有点历史了。刀柄上的金属真是带着一种浅蓝色,跟自己这根金属条的颜色比较相近。镶嵌上去的话能凑合着用,差别不是很大。

  “大哥,你就把铁片卖给我吧!我一共只有三天的时间啊。”少年诚挚的说:“我用两颗渡渡草的种子跟你换好不好?如果不小心受了外伤,这种草的种子可有用了,直接丢进伤口里就行,马上就止血,马上就收口!”

  “大哥,最多我再加一颗啊!”看到汤森没有说话,少年朴实的脸上露出急切:“你就把铁片卖给我吧,我真找不到别人了啊。”

  “没兴趣。”汤森两腿一夹,黑马速度加快,立即就把少年甩在后面了。

  汤森没有其他意思,他只是单纯的不想跟陌生人产生交集而已。

  “大哥你别走啊,我还有别的东西!”身后传来少年情急的喊声:“大哥大哥——我这还有一串项链,是我打猎的战利品,也一起送给大哥好不好?大哥你帮个忙啊!帮个忙啊!”

  商路上,朴实的少年一手托着刀,另一手举着渡渡草种子,小手指上勾着一串大小兽牙做成的项链。他的喊声很无助、他的身影很孤单……四十米外的汤森回头看去,发现少年还在坚持不懈的挥手,那条项链还在左右摇晃。

  汤森不禁莞尔一笑,想了想,取下手腕上的铁条直接扔了过去。

  “叮”的一声,浅蓝色的铁条直接插在少年的面前,极有弹姓的铁条微微颤动着,闪耀着迷离的浅蓝色反光。

  “谢谢大哥!真是谢谢你啦!”少年兴冲冲的拔起铁片,就想追上去把自己的东西给汤森,但汤森早已提起坐骑的速度,绝尘而去。

  “好人啊,这位大哥真是好人。”少年追了几步,见没希望追上,自然也就放弃了。

  邻近晚间时,一直快马向前的汤森到了一处岔路,也终于遇到上路以来第一支商队。

  这支商队是从另一个走私重镇来的,它跟瓦卡莱的直线距离不过五百里,但要讲实际路途的话,可就远了不止一倍。其实这就是西海岸的典型地貌,望山跑死马太寻常了,运气不好的话,过个简简单单的河沟也能花你半天时间。

  这支商队有二十辆马车,车顶的标志比较特殊,是一面绯红色的飞熊旗帜。

  一般来说,商队商团会以植物景观做标志,以彰显自己的和平意愿。凶猛的动物野兽是佣兵团的最爱,因为代表着威猛。而那些威力强大的异兽或特殊物品形象,则被各国王室包圆了。比如说三叉戟这种图案,如果小势力用了的话,那纯粹是给自己添麻烦。

  “这位朋友面生,咱们以前没有见过啊。”一个首领模样的中年人看汤森打量自己的旗帜,于是拍马出来说话。看见汤森的容貌之后,他行了个简单的礼节:“曰安,先生。”

  “这是我们的家族旗帜,我们飞熊家族做生意也有三四十年了,小打小闹的,也没想过要专门树一面商团旗帜。”

  出来就二十辆马车,这还叫小打小闹?如果存心隆重亮相的话,又会是个什么场面?

  “很有气势,非常不错。”汤森随口说了一句,但从神色上,你绝对看不出来他在敷衍。

  “先生真是这么觉得?”中年人非常高兴,哈哈大笑着说:“我也这么觉得啊,但家里那几个娘们还跟我吵了好几回,说什么把好好的家族标志染上了铜臭——我就郁闷了,明明都开始做生意了,干嘛还要标榜自己清高?这不是捏着鼻子哄眼睛吗?”

  “尊驾贵姓?”这回汤森是真心实意的笑了,这中年人说话挺有趣:“我叫森。”

  “原来是森先生。”中年人换了一个比较郑重的礼节:“我是雅加达,飞熊家族的雅加达!”

  “雅加达先生应该不止是商队首领,而应该是飞熊家族的重要人物吧?”汤森一牵马头,开始跟雅加达并行,这是个很友好的举动:“这次是去参加精品拍卖会的吗?”

  “是啊,这两年的生意不算好,大家的曰子都过得紧巴巴的,精品交易会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雅加达点点头说:“只要能上拍卖会上的东西,是真的很值钱,收获也会很不错。前年的最低成交金额是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金币。”汤森平心而论:“这赶得上某些小商团整年的生意了。”

  “三十万金币是不错,可森先生,那只是一双袜子。前面一串名字我没记住,但的确是双女人穿的袜子,最后被一个大势力的少爷给买走了。”雅加达叹了口气:“这生意,羡慕啊!”

  但汤森心头那个火大啊——他身上的现金兑票加起来只有十五万,买半双袜子的钱?!

  “可是羡慕有什么用?那是别人的生意。”雅加达没看出汤森心里的火:“我家的专长是做沉重的玩意,这类东西很少出精品,去参加这个拍卖会,也只是做做外围的小生意罢了。”

  “沉重的玩意?”汤森想了想:“你是说金属?”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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