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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各自成长


可笑,人类都是自私自利的东西,怎么可能为一只猫而死?何况猫的寿命通常都比人类短很多。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这句话真的应验了,它发现此后的每一世,不管它是怎样的生老病死,再次轮回时,依旧是一只猫,且每一世都带着前几世的记忆,和第一世的怨恨。

        直到那天,它横穿过一条马路,有时候它能有幸躲过去,有时候它会被来不及躲闪的车子迎面撞死,反正它早就在这一世又一世的轮回里厌倦,早已对生死无所谓了。

        但是那一天,它看见那个女孩,在看见它的那一刻,在将要撞向它的那一刻,生生扭转了车头,绕过它,却失控翻车,最后车毁人亡,它记得她的车子在自己的头顶呼啸而过,它记得透过车窗的挡风玻璃,那个女孩竟然对它笑了。

        她是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撞死它吗?它不敢置信。于是,在她的车子翻倒后,它好奇地跑过去察看,它想看看那个女孩是否还活着,却看见了那女孩因为车子变形而被挤压的残破的没有知觉的身体,它试图唤醒她,于是它从破损的车窗爬进去,用爪子搭上她的手臂,他看见她的手臂上有一朵三瓣花形状的胎记。

        就在这时,也许是因为之前车子在侧翻时导致了油箱泄漏,在侧翻的同时又产生了火花点燃了汽油,正午盛夏的马路上本来温度就高,汽油燃烧也使得油箱温度过高从而导致车体瞬间爆炸,它就这样以搭着她手臂的状态,瞬间跟她一起被炸死了。

        而再轮回时,他竟然不再是猫,而成了人,还是当朝太子。这一切似乎都应证了吉普赛女巫的话,那个女孩为它死了,所以它终于在这一世变成了人……

        他似乎一出生就认识字,一出生就能说人话,似乎他为了变成人,等待了很久很久。钦天监说他出生时天有奇象,说他是真龙之子转世,再加上他是当今皇帝和皇后的独子,便是再聪慧些,也只会被传颂、被崇拜。

        他经常做这个梦,有时候他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直到那夜在画舫听见那首诗经: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那是他梦里听过的,在第一世最喜欢的诗经啊,那不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东西。也就是在那一瞬间他相信了。他相信了那个从小到大,经常重复出现的梦,并不是梦境,那就是他的前世。所以这一世,他带着前几世的记忆,变成了一个人!

        于是,当他看到书写着这首诗经的纸条时,便想莫非那个女孩跟自己一起转世了?毕竟爆炸的时候,他是搭着她的手腕的,他们是一起被炸死的!是她为了救一只猫牺牲了自己,才让他摆脱了猫生的世世轮回,成了人。

        所以他急了,他急切地要找到这个写诗的人,如果是那个女孩,他想用这一世去报答她、呵护她、爱她、尊重她……

        可是当他气急败坏地追过去,却看到了一个少年,是个男的吗,那么莫非是他记忆中第一世的主人,那个老教授,转世了?当然这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在水里,他明明记得救他的是一个少女,只是他太弱了,怎么就在那么关键的时候晕死过去了呢?甚至来不及看看她的手臂上有没有那个三瓣花形状的胎记。他实在是太懊恼了!

        自此之后,据说太子在正阳宫卧床养病了两日,待再出门时,这个9岁的孩子变得更加沉稳,甚至不苟言笑,也愈加勤奋了,时常在藏书阁里独自看书看到半夜,又或者在较场练功,一练就是一下午。

        于是,大家都猜测太子是深觉自己是皇帝唯一的子嗣,肩负护卫天下苍生的重任,才如此励精图治。于是各位臣工们为表忠心都纷纷上奏,请太子保重玉体,并各种明示、暗示,请皇帝务必多多努力,多生子嗣,以替太子分忧。

        皇后娘娘看太子如此勤奋也是愁得不行,一个9岁多的娃,怎么就不会玩乐呢?这要是成了书呆子可怎么好,便想着让皇帝给太子找几个伴读,但都被太子拒绝了,嫌弃那些同龄的孩子都是毛头小儿,蠢笨无趣。

        倒是提出想要良驹并豢养鹰隼,说不仅可以娱乐,日后还可以带着去狩猎,甚至带去战场……这,皇帝自然是立刻应允,养儿如羊,不如养儿如狼,还指派了护国大将军肖倾掣做太子太傅,教导太子骑射武功和兵法谋略。

        自那夜后,京城再无翠枝姑娘,而听音阁阁主身边多了一个女暗卫。倒并不是因为怕她在画舫上见过太子,会被皇家人灭口,而是严旭尧提前将她“保护”了起来,以免被人顺藤摸瓜发现倚风院与听音阁的关系,进而查出那个亲吻过太子唇瓣的人是他那女扮男装的女儿……老父亲真真是操碎了心。

        严煜也多少听闻了一些,于是,更加努力地习武,也更加认真地跟着父亲学习着听音阁的经营。他终于明白为何姗姗给他留的纸条的最后一句写着——“早日筑就一方自己的天地,日后方可给舍妹以庇佑“。有这么个闯祸精的妹妹,还是个专惹大祸的,他可不得尽快变强大吗,不然,这哪儿护得住啊!

        何止严煜,连云顶医圣都颇有危机感,觉得以这小丫头爱惹事的个性,不逼她多学点本事,还真是护不住自己。这要是再像她娘一样,被哪个臭小子给祸害了,他要找谁说理去?哎,连他这个从来没有重男轻女观念的人,都忍不住在心里感叹到:怎么就生成了个女娃呢?这女孩子呀,只要不嫁错郎,一辈子基本没大事。但是一旦嫁错郎,哎,误终生啊……

        于是,姗姗被云顶医圣逼得每日起早贪黑,学习医术、毒术、易容术、练武,等等。闲暇的娱乐就是给师傅做饭,弹琴给师傅听,跟师傅上山采药,跟师傅下棋。一年的春秋两季,师傅会带着她四处游走,沿路救治一些需要救治的伤患……云顶医圣发现这丫头几乎从来不喊累,每天精力旺盛地乐此不疲,除了不做男装打扮的时候,经常照镜子傻乐,还喜欢收留流浪的小动物外,几乎感觉不到她还只是个不到10岁的小姑娘。

        最开始的时候,姗姗是每个月都给听音阁寄家书,在里面炫耀自己又学会了什么新的技艺,叮嘱严煜也好好学习,别被她赶上了;慢慢地变成每两个月寄一次,有时候说说自己游历的见闻,有时候还会寄来她沿路发现的好玩的物件,说送给爹爹和哥哥做礼物;再然后变成了半年一封书信,只简单地问候爹爹、哥哥,还有柔儿姐姐他们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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