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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忆的故事


我早已忘记第一次见到简朝晟是哪一天了,毕竟我俩同一年出生,我俩的家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楼。

        在我早已无法回想起的婴儿期记忆里,一定出现过简朝晟。

        毕竟我和他出生时间前后只差了一天呢,他就比我大一天。

        我爸妈和他爸妈,经常一起购买婴儿用品,让我俩一起学爬、学走……谁家没空,就让另一家帮忙带孩子。

        很多年前,我就听来家里吃饭的简伯伯说过,他和我爸在这小区住了两三年,都没什么交集,一直到去医院产检,意外地发现两人的老婆怀孕月份差不多,为了交流育儿的事,两家的联系才多了起来,还越来越多。

        至于苗苗,是我们上小学后才认识的。

        苗苗家虽然也在我们小区,但所在的楼和我们家的楼距离很远。

        倘若没有什么特别事情,她家和我们两家一直不碰面都有可能。

        当然,要不是我、简朝晟、苗苗玩得这么要好,也可能我们仨的家长在业委会,或者什么家长会之类的场合碰了面,但仅限于知道这么个人,却未必会像后来般,大家都成为好朋友呢。

        扯远了。

        说回我记忆中,最早的、和简朝晟有关的画面。

        那一天,我刚上幼儿园。

        那一天,阳光很灿烂,透过打开的门照在坐第一排的简朝晟身上。

        你说,怎么就能有人这样被阳光照着,或许能照进眼睛了,还一动不动呢?

        在一群又哭又闹的小孩子里,我和他应该是特别的,都不吵不闹。

        可他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比谁都认真严肃的样子。

        而我,怎么都学不来他那样坐,没多久就肯定要扭动身体。

        现在想来,我对简朝晟的关注,应该是从那一天正式开始。

        幼儿园的记忆实在太模糊,我只记得零星几个片段,这已经是我记忆中,最清楚的一幕了。其他的,我就只记得他在阳光下奔跑。可究竟是在幼儿园的空地奔跑呢?还是在我们住的小区里跑呢?

        我想不起来了,我就记得,我在那儿,侧着脸,看他在阳光下跑。

        我侧着的脸对着阳光,那阳光耀眼得很,刺得我眼睛有点疼。

        可我舍不得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很奇怪呢。

        那时候的我,对他应该不会有什么特别感情才对。哪有那么小的小孩就懂得情情爱爱?

        可我就是很喜欢、很喜欢看着他跑着的样子。

        没有任何道理地喜欢。

        然后呢?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偷偷观察简朝晟的一举一动。

        似乎,只要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就会觉得开心。

        我们住在同一栋楼,放学总是一起走。

        那是好些年前的事了,放学回家背的书包其实可以很轻。就像他,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带课本习题一类东西回去,抱着篮球或者拿着个超人玩具就算了。可我不是。

        我那轻微的强迫症,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了。哪怕我也知道书包很重,我依旧忍不住每天放学都要将课本一一带回家,第二天又带回学校……有些多此一举,可我乐此不疲。

        就因为这沉重的书包,每次我上学放学,都被迫落在了后面,只能看着他的背影吧?

        我还记得我是如何背着书包,还要双手在肩上轻轻提着帮忙减轻压力。

        我一度怀疑简朝晟是不是对我也有些好感,毕竟他经常会问我,书包是不是太重了,要不要他帮我背。

        我还记得我红着脸拼命摇头,一句话都说不出的样子。

        明明每次他问我,我都是满心欢喜的啊!偏偏在他面前,我表现出来的一点都不像欢喜,倒像生怕宝物被抢的龙。啊呀,这样说,好像有点太瞧得起自己了。

        但在他看来,应该就是这样吧?我的书包,装满了我的宝物。他只是看着书包太重,好心想要帮我背回家,但我却不肯,甚至还要躲到大人身后,只探出头来看他。

        他肯定不可能知道,我第一次拒绝他,是我被他忽然回头询问给吓着了,下意识不敢将书包给他。背书包是我自己的事,我怎么能让别人来帮我做呢?我从小听得最多的话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啊!

        再后来,我拒绝他,还有一个原因。

        要是我和他并肩走着,我还怎么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他呢?

        看他抱着篮球和路上的其他同学打招呼,看他偶尔走快了几步要等我追上,就站在原地玩着他手里的超人,看他有时候要背课文,竟然就拿着随身记或者抄下的小纸条在路上边走边记……

        那么多不同模样的他,可都是我在他身后看着,才能那么光明正大地看到的啊。

        真正让我确信,他想要替我背书包,并不是他对我也有什么特别感情的事件,是三年级那一天放学,才出校门,他就要帮我背书包。我不肯,他甚至不和我废话,抢了过去就快步往家走。

        旁边有同学吹口哨调笑。

        那天是他妈妈来接我俩回家的,也被吓了一跳,正要问他,他就先说了,今晚是我们追看的电视剧《三剑》大结局,他要赶回家看电视,才不肯等我背着个重书包慢慢走。

        ……原来是这样啊。

        那刻我就明白了。

        原来真是我自作多情那么久。

        是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身上有些吸引我的东西,让我也无意识地关注着他。是我,因为他经常想帮我背书包而自觉我在他心中也是特别的,然后不断加强我先前的认知。

        一直到这一天,我才知道我错得多么离谱。

        可是回不去了呀。

        那些朦朦胧胧的情愫,哪里是年少的我知道节制的?

        我只知顺从心意。

        可什么是我心意?我竟也不晓得当如何用言语形容。

        年幼对简朝晟的关注,除却让他在我心里不断扎根外,对我最大的影响,也就是让我牢牢记住了简朝晟的喜好。

        他不是善变的人。

        他喜欢我们就读的小学门前那条街转角处的奶茶店里的可乐奶茶,每次要买都只买大杯的,一口气喝上了半杯,然后剩下半杯,基本在走回小区的路上就能喝完。不过通常情况下,他只有在周五下午放学的时候才会买上一杯。或许是为了庆祝周末的到来吧?好些年后,我接触到了“仪式感”一词,就立刻想到了他当年这一举动。

        总觉得简朝晟在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做生活的仪式呢。

        他还喜欢绿茶,只爱碧螺春。我曾经去他家,亲眼看过他泡茶,看在透明的玻璃壶里,像小螺一样蜷缩成一团的茶叶,慢慢在热水中舒展。原本纯白的水,渐渐染上浅绿。

        那些时光,好像美好得有点过分。

        明明我记得我童年也不是全无忧愁的,怎么现在回忆,始终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像样呢!

        ……啊,我扯远了。

        简朝晟喜欢喝绿茶,我为了他,也一度试图逼迫着自己爱上绿茶的滋味。可恨我怎么都爱不起来啊!我喜欢红茶,喜欢有些甜的金骏眉,我还喜欢普洱,泡得浓浓的,甚至浓到像墨水一样的颜色也没关系,一口喝下去,不至于会立刻觉得精神十足,可是就可以撑住很久、很久不困呢。后来啊,我高中的时候,全靠它,才撑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哎呀,我又扯远了。

        回忆好像就会这样,总有那么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平常或许会觉得再不可能想得起来的,偏偏它们会在某个令人意料不到的时刻,忽然浮现。

        我偷偷喝过简朝晟的绿茶,用他的杯子……我说真的哦,真的!我趁他进厨房,拿起他的杯子往唇边凑那刻,我当真只是好奇,那些绿茶,真有那么好喝吗?

        但在我抿了一小口,被苦涩的滋味骇得只吐舌头的时候,他正好从厨房里出来……

        那一刻,我应该脸红得像猴子屁股。

        我不知道喔,没有镜子,我怎么看得到自己的模样。我只能感觉到,我的脸,好热、好热。

        热得我当时候怀疑,是不是会像漫画里那样,我的脸,甚至我的头,都有热气正在升腾。

        我和简朝晟说的是我拿起杯子那刻的真心话。

        我想尝尝绿茶的味道。

        可我说得支支吾吾,会不会就连真心话,都变得像是假话?

        我一度担心得很,只怕简朝晟会因为我的举动,而怀疑我是不是对他有什么不好的心思。

        我还记得呀,那时候是五年级的暑假,我去他家和他一起做暑假作业。

        他是那种自律得很的人,从小到大就不需要人催促他做作业。可我不是。我的假期作业,都是在开学前一两天才赶着完成的。

        我全依仗着自己那点儿小聪明,还有在关键时刻的拼命,才能在这些年,一直和他同一个班,甚至能凭借着成绩优秀,在老师面前也有点说话的资格,换来和他坐得比较近,甚至是同桌的机会罢了。

        要不是这样,后来,我想和他继续读同一个班,大概也不会那么难。高中后半段时间,我不用几乎每晚都是哭着入睡。我也不必眼睁睁看着他在大学后,就去了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

        回到那天吧。

        马上就是我们六年级开学的日子,我抱着我的暑假作业去他家里赶作业。大人们都要工作,不可能整天在家里盯着我们,我和他独处着呢。

        大概也是这样,我才会忽然鬼使神差般,拿了他的杯子喝茶。

        绿茶那么苦,我红着脸就连作业都忘了拿就从他家里跑出来那么尴尬。

        可我独自一人站在电梯里,我竟然心里涌现欢喜。

        对了,我是回到家后,躲在被窝里尴尬了许久,直到傍晚爸妈回家,做好了晚饭喊我出来吃,他们才知道,我原来不是躲在房间里赶作业。然后……我才想起来,我的作业还落在他家里。

        当我去他家拿,他递给我的,竟然是已经抄了一大半的作业本呢!

        我的字不怎么好看,简朝晟却每年寒暑假都会报书法兴趣班。写得一手好字的他,竟然为了帮我抄作业,特意写得歪歪扭扭。

        我还记得他说过,写字,一定要习惯一笔一划都写的工工整整,绝不能养成乱写的习惯,否则哪怕练习过,也会因为习惯的问题,很快就又写得难看起来。

        他为了我……竟然会这样做么?

        接过他递给我的作业本,听到他站在门边平静地说他帮我写了一部分,然后看着他站在门边一动不动,甚至还问我为什么还不快点回家赶作业。

        那刻的我,多么渴望他会脸红,或者只是耳尖红地把作业本塞给我,然后立刻关上门。

        或者他能有另外一些不寻常的反应都好啊!

        像我无意识地拿了他的杯子尝绿茶的味道,被他发现后就落荒而逃。

        为什么他帮我写了作业,却能如此平静地告知我?

        我看着作业本,才刚刚生出的几分奇异心思,就被他的淡然态度泼了一头冷水。

        一定又是我自作多情了吧?

        大概,真的只是因为我们两家关系密切些,他才会像对朋友、或者对亲人那样帮我的忙吧?

        你们能想象,那时候的我,心里是如何甜里泛起微酸的吗?

        那种酸,是我喜欢着他,我觉得他有千万般好,我想要永远、永远拥有他,可我现在怎么都不敢和他说,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的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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