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一碗酒,孤灯大雪!
第九十三章:一碗酒,孤灯大雪!
欧泊翁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崩裂的法身瞬间消失,他因为为傲的法身只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救了他一命而已!
现在,他活了下来,但是法身却支撑不住了,又或者说,他自己已经不能维持住法身了!
这一战,欧泊翁知道自己输得很彻底,不管对方用的是什么剑法,是什么手段或者伎俩,但是自己依旧是输了。
以法身境界面对对手的的百藏境界,但是自己依旧是输了,即使自己讲自己的修为压制到了百藏境界,但是法身输给百藏,这是最了然不过的事情。
他是法身高人,当然不会无耻到欺骗自己!即使他知道,自己根本不会赢,但是当他真正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输的那么的彻底!
苏歇不敢相信自己赢了,要说在战斗中运用手段,苏歇自然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胜过一位久经战斗的法身高人的,所以苏歇只能耍小伎俩!
苏歇说的那句让对手使用法身的话就是这个伎俩的开始,他先用这一句话引起了对手的警觉和小心。
再用自己七十二路的博雨剑法消磨掉对手的耐心,虽然这个过程中自己被对手伤了三十六剑,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当他七十二招剑法用完,再次转到第一式的时候,这个时候对手一定会放松的,一定会格外的放松,这个时候,就是苏歇出手的时机!
这一切,根本就不用观察对手的眼神或者态势,因为这是最简单的自然反射。就是在这个时机,自己第二次运用博雨剑法第一式的时候,就是发动进攻的时机。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苏歇特地挑选了那一招剑法运用到一般的时候突然转变,这就给了对手一个猝不及防的打击。
苏歇当然不会好心到给对手提醒运用法身的地步,这一切都是为了引起对手的警觉,而这个警觉是对后面他心情放松的那一下铺垫,一切,都是按照自己预先设定好的情节发展的。
所以,苏歇赢了!
至于输的对手,心里自然不是好受的!
不是欧泊翁不想用法身修为,第一是自己真的不齿,第二是自己真的不敢赢这场争斗,按照他最先的设定,自己应当和对方是一个旗鼓相当的平局,最后在自己“一不小心”之下,苏歇逃遁离开,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
但是现在,自己输了,除了输掉了脸面,欧泊翁认为这应当是最好的结局了!
如果自己赢了,当着蹊萍剑仙的面,他估计自己也就葬身在这沙漠之中了,如果自己放水输了,那么苏若方自然不会绕过自己,那么最好的结局就应当是平局!
而现在,苏歇赢了,自己之前的担心也就全部化解了,蹊萍剑仙不会动自己,自己又没有放水,苏歇是实实在在的赢了自己,双方都得以保全了,对于他来说,这显然是最好的结果了!
所以他笑了,折断了三根肋骨不算什么身受重伤也算不得什么,躺在雪地里,下着雪的沙漠里,欧泊翁望着天空,放声大笑。
突然,心头一口鲜血涌上了自己的喉咙,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这些血液喷上了天空,最后又随着被血色浸湿的雪花落在了地上,覆盖在了欧泊翁的脸上!
有时候,输了也好!
苏歇没有在意躺在雪地里自己畅快的欧泊翁,他输了,自己就不用再看他了。
苏歇知道,自己这么多年的计划现在终于实现了,一步入百藏实现了;惊天一战也实现了。
不出意外的话,下个月的天机榜上就应当会出现自己的名字,而且排名绝对不会太低,试想,能有几位百藏顺利战胜法身高人呢?
即使是法身高手压制自己的修为到百藏境,能够实现苏歇这样的成绩的估计不会太多!
苏歇畅快的笑着,他已经忘了自己又多久没快乐的笑过了,又或者说,其实他在今天之前从来都没有这样笑过,可是今天,他已经记不起来他这样笑过几次了!
苏歇的面前就是沙漠,沙漠就是凉州,凉州代表着自由,这就是苏歇最向往的东西,现在,苏歇想要的东西都有了,名气,自己有了,自由,就在苏歇的面前,至于丢失的那一份爱情,苏歇相信,就在不远的前方!
沙漠的雪在风中肆意的狂舞,席片一样大的雪花将整座瀚海盖住,白色的天空与大地一望无际,苏歇仿佛处在自己永远的梦境。
暮色之中,苏歇向着身处关州的陈蹊萍重重的行了一礼,不管是对法身前辈,还是对自己的大哥,又或者是自己的教习,苏歇都应当行这一礼。
蹊萍剑在苏歇的手中欢快的抖动着,不知道是一剑重伤了法身的欧泊翁带来的快乐,还是在积极的向着陈蹊萍告别。
苏歇走了,单薄的衣衫在暮色中消失在茫茫大雪之中,陈蹊萍转过头来,对着西南又重重的行了一礼,不知道是在向谁问候?
关州的西南方向是中州,当初牧先生向着西南问剑,就是在挑战顾拜疆,陈蹊萍当然也不会像顾拜疆行礼,当然了,中州还有天香阁。
素窗也不会天真的认为这个自己追而不得的男人是在向自己行礼!
素窗终于离开了,六年的时间终于让她想到了一些什么,最终,她还是选择离开这个自己坚守了六年的地方。
就像苏歇走的时候一样,她也没有带着什么,出来她的一身寒气之外,什么都没有带走。那柄像万年玄冰一样的冰霜寒剑也被留在了兵器架上。
这次,她是去寻夫的,不是去寻仇的!
她所要找的人已经找到了,就是苏歇!
不知道到底陈蹊萍说了什么,终于,这位痴情的女子还是想通了,陈蹊萍仙游中州的时候她错过了陈蹊萍,牧先生九步上灵府的时候,住在朱雀大街的她也错过了牧先生,现在,她终究是不想错过第三人了!
能被她看上,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但是苏歇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份荣幸!
好在这一切苏歇还不曾知晓,他在夜色中狂奔,蹊萍剑带着自己在瀚海的天空中狂奔,急速中大雪打在了苏歇的脸上,但是苏歇丝毫没有感觉。
单薄的衣衫也没有让苏歇感到寒冷,虽然上面还有刚刚欧泊翁留下的破损,但是苏歇依旧觉得快活不已。
法身境界带来的伤痕丝毫没有让苏歇感觉到疼痛,这样的快乐足以让他忘掉一切伤痛。
风暴在继续,苏歇的狂奔依旧在继续,只有大雪才能衬托出苏歇一步入百藏的气概,只有沙漠中的大雪能够承载这一切。
深夜,苏歇终于看见了一丝灯火,那应当是斐所古城的灯火!
夜晚的沙漠格外的宁静,很少有人能够承受沙漠中夜晚的狂风,特别是下雪的沙漠。
这样的风暴足以让骆驼迷失方向,甚至冻死在沙漠中,看着眼前这一片安静,一片祥和,苏歇没有选择进城。
斐所古城处在八百里莫贺延碛的边缘,也就是说,过了斐所古城,前面是就是八百里莫贺延碛,即使是现在身为百藏境界的苏歇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安全的通过那里!
但是苏歇不畏惧,他的目标就是这里,斐所古城之后的八百里莫贺延碛,慧海的成德能够过来,自己就过不去?
终于,苏歇走进了斐所古城,准确的说是飞了进去,不论是那里的城池,这个时间里总是城门紧闭的,也没有人会来给苏歇打开城门的。
苏歇的入城没有惊起一丝波澜,没有在天空之中留下任何的足迹,苏歇只是静静的出现在了一家酒馆里而已。
真想不到这个时候,这种天气下城中居然会有酒馆开门,当然了,酒馆的老板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来。
房间中的炉火让苏歇感受到了些许的暖意,一碗烫好的烈酒就是最好的慰藉。
酒馆的老板是个女人,苏歇知道,一般这种开酒馆的女子没有一个是简单来头的,尤其是这种敢在深夜开门的。
但是苏歇没有放在心上,自己不过就是来喝一碗酒而已。
老板娘再如何风韵犹存又与自己有着什么关系呢?
对面路上的一盏明灯就在苏歇的面前,摇曳不定的烛火昏暗淡黄,苏歇喜欢这种灯光,喜欢这种颜色。
就像是驰星院的小竹灯一样,就像是星月湖里的漫天星辰一样。
大雪依旧在肆意的纷飞着,浑然没有一丝想要照顾这个幽暗的灯光的想法,雪在灯下飘着,又或者说雪从灯上飘到了灯下,深夜里,只有那一抹灯光是最美的!也只有那一片雪是最美的!
苏歇很享受现在,但是又总觉得哪里不对,放下酒碗的那一刻他蓦然间想到,自己当初离开关州的时候,陈蹊萍对自己说的:“太安静了!”
是啊,这里的一切太安静了,这里是适合自己的,但是有些早,现在的苏歇更加适合那些烟柳繁华之地。
比如洛水的云城,江南的柳城,但是绝对不会是风中寂静的斐所古城,更不是黄沙漫漫的凉州城!
这一刻,苏歇起身,飘然离去!
老板娘依旧静静的坐在炉火旁边打盹,仿佛没有发现苏歇离开一样,小店的木门自己关闭,又好像是被风吹的关住了一样。
深夜相逢,赠你一杯酒又如何!
苏歇一路狂奔在夜半的时候来到了莫贺边缘的斐所古城,又在夜半的时候从寂静的斐所古城出发折返了回去。
为的,难道就是在斐所古城喝一碗酒吗?不是,他还看见了古城的孤灯夜雪!
年少,就应当有说走就走的勇气,即使出门就是漫天的风雪,即使此时已经子时夜半,一切都应当遵从自己的本心。
告别的关州的萧索,拒绝了凉州的荒凉,少年,在一片风雪的夜半,向着江湖的欢快,向着烟柳的繁华,
进发!
第一卷:驰星院,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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