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二更


  防盗;大大买了这章, 但没买够书的50%, 也要等24时后看到

  叶锦程见小姑娘把他拉上来, 就走了,顿时傻眼了,连忙喊道:“唉, 姑娘, 你就这么走了啊?”你走了, 我怎么办啊?

  纪迎夏回身, 瞅了瞅叶锦程,不解的道:“你不是已经上来了?”

  叶锦程好笑,“我是上来了, 我的腿?”他看向还在流血的膝盖,苦笑,这腿即使来的时候拄着拐杖还能走的了, 此时也走不了啦。

  纪迎夏诧异,抬眼望去,啧, 这腿折了啊!她刚刚确实没注意到,她以为这人只是脚扭了呢, 没想到这么严重!

  “你还能走吗?不能走的话, 我回去喊人来抬你回去!”纪迎夏建议,她能背的动这人, 但她不会背, 毕竟男女授受不亲。现在虽然没有她上辈子那么在意女子的名节, 但几十年的观念,她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不过,等等。军人,瘸腿。这人不会是,纪迎春那不要了的未婚夫吧?想到这里,她猛然抬头看去。对上了叶锦程深邃的双眼。

  “你不会是刘家村的吧?”纪迎夏尴尬的移开视线,试探的问。

  叶锦程没什么好隐瞒的点点头,他笑着问道:“怎么,我是哪里人,这跟你要救我有关系吗?”

  还真是纪迎春那不要的未婚夫。

  纪迎夏摇摇头,“我回村喊人来帮忙把你抬回去!”

  叶锦程伸手阻拦,“唉,等等!”说完他摸摸头,有点不好意思。

  纪迎夏不耐的问:“又怎么了,我得赶紧回去喊人,不然天都黑了!”

  叶锦程俊脸微红,他咳了咳道:“姑娘,有吃的吗?”说完他窘迫的低下头,他早上起床就出来了,早饭都没吃,现在已经下午了,中午饭更没吃。虽然他的腿很疼,虽然他饿的不行,但按照往常他的性格,他是不会向这姑娘开口的。毕竟以前他出任务,也不是没有一天不吃饭的时候,那时候他能忍,现在没道理不能忍。但看到小姑娘转身了,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话问出了口。

  纪迎夏愣了愣,没吭声。只沉默的把背篼放下,拿出背篼里她中午吃剩下的馒头。

  “我这只有馒头,你要吗?”说着不待对方回应,就把馒头递了过去。

  叶锦程松了口气,现在家家吃食不多,他刚刚看小姑娘没吭声,以为对方不想给,没成想这姑娘转身就把她的食物拿给了他。他既心虚问小姑娘要食物的举动,又紧张他难得开口问人要食物,生怕对方不理会他。他抱着心虚紧张欣喜的复杂情绪接过小姑娘递过来的馒头,说了声谢谢。

  “我这里还有点水,你要吗?”纪迎夏再次问道,她知道这馒头有多干,光吃馒头,很噎人。但,问完之后,她就尴尬的发现,那水壶是她的,而她已经用过很多次水壶,所以又怎么好给别人用呢,而且还是个男子!

  叶锦程没想到这些,他拿着馒头就吃了起来,听到有水,立刻点头说要。既然已经占了小姑娘便宜,再占点便宜,又有什么区别。待他回去了,再补偿她就是。

  纪迎夏拿着水壶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她也不知刚是怎么回事,看他吃着干巴巴的馒头,张口就问他要不要喝水,可能是善心发作吧,她以前每逢天灾,都会大发善心,忍不住施粥,这回应该也是吧。

  所以,给就给吧,大不了,她把水壶拿回去,给大堂哥用。虽然这水壶很好,她有点舍不得,但她既然已经开口了,就不会再把话收回去。不然,这多掉面子啊!虽然,她的面子也不值几个钱。但,至少过了她心里那关,即使她现在再穷,再落魄,也不能让人看不起,不,让自己看不起。

  纪迎夏把水壶递给了叶锦程,就运转内力,飞似得往家走去。

  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到了家里。

  她气喘吁吁地,虽然有内力,毕竟这个身子赶不上原来的身体,基本上没用过内力,猛一下用内力,不适应很正常。走到门口,她发现不对,这个时候,家里人应该在地里干农活才是,怎么大伯大伯母都在家。然后,她再一看,原来如此,家里来客人了。

  叶展华和刘志梅今天上午就来了,马上要到中秋节了。在这个地方,凡是结亲的两家,每逢过节男方都要给女方娘家送节礼,订了亲得当然也要送。所以,叶展华和刘志梅就亲自上门送礼来了。

  本来他们想让儿子叶锦程来的,但那孩子,天不亮留了句,我出去逛逛。就出门了,早饭都没吃。没办法只有他们当爸妈的来了。顺便问下婚事,眼看着他们儿子一天大过一天,不把婚事解决了,刘志梅觉得,她觉都睡不安稳,再加上儿子的腿还瘸了,更让她操碎了心。

  按理,他们不该这么积极,纪家村和刘家村两村相邻,纪家闺女办的事情,她这几天多多少少听到了点,他们纪家女儿办了丢人的事情都不急,他们急什么啊?但考虑到儿子的年龄,她就放下了面子,来看看,如果对方想解除婚约就赶紧解除,拖着她儿子算怎么回事啊,你都谈了一个对象了,她儿子凭什么还要等你啊?

  如果不想解除,依照她听到的,他们纪家想让纪迎春的妹妹替嫁,也不是不可以,但,首先那纪迎春的妹妹得比纪迎春好才行,不然,她也不会轻易同意的。他们家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十几年前被坑了儿子的婚事,她已经气不顺了,如果,这次她不能满意的话,纪迎春那闺女等着吧!敢这么耍她儿子,她刘志梅不是这么好说话的。

  等他们两口子来到纪家,才发现事情不是那么回事,原来他们想让替嫁的那闺女不是纪迎春亲妹妹,而是堂妹。她嘲讽的想,她说怎么会有替嫁的事情,这也太荒唐了,感情不是自己亲生的啊,所以才会让她代替自己的姐姐,嫁给她瘸腿的儿子?

  虽然,她不认为自己儿子有什么不好!但,她儿子腿确实瘸了,以后能不能恢复正常谁也不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儿子在部队已经医了两个多月,回来二十来天了,走路还要依靠拐杖,能不能好全,她心里没谱。

  虽然她儿子怕她伤心,没告诉她事实,她有眼睛,有心,能感觉的到。她儿子的腿可能很难恢复正常了,她那么完美的儿子,以后可能要成个摆子了!她能不心碎吗?

  她是当妈的,自然爱自己孩子,她儿子怎么样,她都不嫌弃。但,事实就是事实,她儿子的腿确实瘸了!

  一般人家,疼女儿的,是不会想着把女儿嫁过来的,一定要嫁过来的也是没有办法的。虽然,她其实不缺儿媳妇,只要把他们家老叶的出身亮出来,儿媳妇什么样的找不到。但,她不想这么做。这样做的话,她儿子还能娶到什么真心的媳妇啊,还不是看上他们家的身份了?

  所以,她虽然没有见过纪迎春堂妹,她心里已经对她有了好印象。她如果愿意嫁她儿子,她一定会把她亲闺女待的。

  她今天一来,说明目的。纪迎春她娘,张口就是让纪迎春堂妹替嫁的话,虽然她有点吃惊,这家子办事怎么这么荒唐,但细细想来,也不是不行,既然纪迎春她娘敢把话说出来,看来还是有一定把握,那姑娘会同意。不然,她不会当着纪家奶奶的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让侄女替嫁的事情。看来是经过纪家奶奶同意的。

  纪奶奶虽然不高兴,老大家的话里话外贬低夏夏的举动,但她确实是同意的。虽然叶家那孩子是个瘸子,她相信自己看人不会出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叶家父母明事理,懂是非,家庭富裕。即使他们家儿子腿瘸了,也饿不着她的夏夏,反而因为他们儿子有缺陷,还会优待她的夏夏。再说了,她的夏夏勤快能干,也不需要别人养,既然如此,夏夏嫁过去了,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啊?

  再说了,夏夏本身就比迎春能干俊俏,怎么说都是叶家占便宜了。这样的话,夏夏要求的,让她的孩子有一个姓纪,也不是不能提的。

  几个人正说着婚事,纪迎夏回来了。

  刘志梅第一眼看到纪迎夏,就很满意。这闺女眼神周正,气质斐然,虽然穿着到处是补丁的衣服,也掩盖不了她自身的风华。这气度,不是纪迎春那村姑模样比得了。听说这孩子的父母都是军人,而且外公还是大学教授,她自小就是跟着外公长大,耳闻目染之下,文与武的结合,自有有一股说不出的神秘气质。刘志梅连连点头,这儿媳妇,她要了。

  迎夏坐在矮矮的凳子上,腰挺得直直的,双腿贴在一起,一只手拿了个馒头,另一只手撕了块馒头正往嘴里送,听到大哥的话,虽然不喜在吃饭时说话,但毕竟入乡随俗,她既然已经不是原来的她,有些东西没必要计较,她停下手里动作,微微一笑,“大哥,我现在长大了,是大丫头了,当然不能像以前那样了。”

  居宜形,养宜气,味归形,形归气。不管人的性格多么相似,生活环境和教养条件对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原主长期生活在大伯母的压迫下,洗衣做饭,天天干粗活,即使上了学,有点想法,但其实还是个村姑而已,而她从小呼奴唤婢,锦衣玉食的,不管是嫁人前,还是嫁人后,从来没受过委屈,虽然从小跟着父亲习武,没有学习那些大家闺秀的做派,但也是熟知礼仪的,骨子里的高贵与优雅,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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