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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去烟渺渺 三


  那日的吵闹之后,出乎意料的,夏侯淳并没有来找她的麻烦,也没有再出现在她的面前。[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云烟虽然单纯,但是她不笨,而且夏侯淳也是一个不太善于掩藏心事的人,她明白,其实他心里对她也是有愧疚的,所以他才没有遵从太子殿下的决定娶了她。

  娶是一回事,爱又是另外一回事,他不爱她,她明白。

  病没过多久便痊愈了,依着云烟的性子,她在屋中是待不住的,可是如今成了王妃,总有一层身份的束缚在,想了想,她只能往太子府递帖子,可得到的回复是太子妃依旧不见任何人。

  这让云烟感到失落,毕竟,邯姐姐连她都推拒了。

  还好,没过两天,她便收到了北堂苏差人送来的东西。原本北堂苏便是东溟的五公主,得知她成亲的消息应该不难,可没想到,她差人送来的贺礼竟然那般丰厚,足足十个箱子的珍稀玩物,个个价值连城,派人大张旗鼓地送到她十王府门口,她真是被吓坏了,同时也庆幸,北堂苏那个不拘小节的丫头,难道不知道这样做很容易让人误会吗?

  虽然说云晋和东溟交好,但若是私交太过还是会给自身惹来麻烦的。不过,后来她才知她的顾虑是多余的,因为北堂苏这些东西是通过云晋礼部送出的,听说运了好些东西来,被礼部扣没扣下什么她就不得而知了。

  十箱子的珍宝固然可贵,但最让云烟欣喜的还是北堂念的亲笔信,足足有厚厚的一沓,她啰啰嗦嗦地说了许多,看得云烟忍俊不禁,想提笔写一封回信,突然又不知该说些什么。说自己过得很幸福?显然不是,很不快乐?她又不能这么写。

  想了想,她决定写一些自己快乐的经历。

  “王妃,你换上骑装是要去骑马吗?”凤儿从外面进来,突然见云烟兴致勃勃地换上了一套干练的骑马装,不禁讶然。

  “不是,我想去打猎,你快去帮我准备弓箭,对了,要我常用的那套。”心情的明媚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光彩熠熠,凤儿也换了一身简便的衣装,背着她的弓箭,和她一起去了马厩。

  北堂苏走的时候将她自己的白马送给了她,这匹马是纯种的贵族马,体型剽悍、耐力好,却性格温顺,在东溟用这种马与一般的野马配种生下的崽多用来做战马,但是纯种的却只在皇族和贵族之间才有,可谓千金难求,是真正的宝马。

  骑着这样一匹马出去,识货的人便知这是身份的象征,云烟本不欲这般招摇,可是她很久没骑马了,这马要多遛遛才行,只怕这剽悍的马养久了也会变肥变懒,再说,这信是写给阿苏的,骑着她送的马出去是再好不过了。

  于是,云烟将闪电牵出了马厩,闪电像是知道要出去,顿时兴奋的低声嘶鸣,还不时用头来蹭她。闪电是阿苏给起的名字,云烟便一直沿用。

  凤儿不会骑马,云烟便带上了弓和少量的弓箭先行一步,让凤儿坐车跟在后面慢慢来。

  出了城,驾马驰骋,云烟觉得痛快极了,清风吹过,带起她耳旁几缕未绑到的发丝,挠着脸,微痒。她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很长一段时间来堆积的抑郁都一扫而空,让她心头畅快,不知不觉更是提高了马速。

  她要去的地方是以前她最爱去的京郊的一个马场,那里临山,有许多野生的动物出没,是贵族和富家子弟常去的场所,她之所以不想去十王府自己的马场,就是想要摆脱王妃的身份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

  在路上,闪电跑得很是欢快,不用云烟催它,它也卯足了力气真的跑得如一道白色的闪电,云烟想,原来马和人一样,憋久了,都需要发泄。

  因此,不过短短的一路,闪电就超过了路上好多匹赶路的马,云烟不时哈哈大笑,大声地夸奖闪电道:“闪电,好样儿的!”闪电闻言,总会从鼻端轻哼一声,似在回应。

  不一会儿,云烟又超过了路上的一队人马,那是三个人的组合,那领头的公子哥模样的人穿着劲装,看装备和行路方向也是去京郊的马场打猎的,云烟错过他们时,还侧头对着他们露出了一个善意的笑容。

  那年轻公子一见骑马超过他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禁讶异,再看她胯下之马,眼中顿时浮现漂亮的光彩来,他唇角勾起一抹兴味盎然的笑意,突然夹了夹马腹,竟然策马追赶起来。

  听见身后传来的马蹄声,云烟微微回头瞥了一眼,却不想是刚才那黑衣公子打马追来,而且他胯下的马也算是云晋顶尖的好马,所以不一会儿,两人之间的距离便缩小了一些。

  闪电似乎知道有人在追赶它,兴致更浓了,扬起蹄子跑得更快。云烟的骑马技术算不得顶尖,再加上她许久不骑了,刚才的速度已是她能承受的极限,此刻闪电跑得这般凶猛,她心中还是有些害怕的,可是无奈这不是她从小养到大的马,性子还算不上特别熟悉,想要它慢下来,它却有些不听指挥。

  这时,身后那黑衣公子已经将距离缩短到一个马身左右了,不过看闪电的疯劲儿,他要追上她是不可能的了。

  倒是后面那黑衣公子瞧出了云烟的害怕,他唇角的笑意愈发深刻了些,竟然在如此快的速度下一只手丢开了马缰,屈起两根手指放到嘴里,一抿唇,吹出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那闪电闻声,竟像是突然听到什么命令一般,速度渐渐慢了下来。

  云烟松了一口气,转头,对此时已经和她并马而行的的黑衣公子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黑衣公子见之,爽朗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朗声道:“姑娘好骑术,马也是好马!”

  云烟瞧见此人举止潇洒利落,神情坦荡,自有一种大家气派,不禁心生好感,也勒了勒马,让闪电缓缓而行,这样她便能好好地和那公子说说话了。

  “谢公子刚才出声相助,说实话,我与这马接触得不算多,所以到如今也不能特别熟练地驾驭它,让公子见笑了。不过听公子刚才的口哨,公子竟然懂东溟马?”

  “实不相瞒,在下家里是行商的,做得最大的便是这贩马,这各国的马都是懂一些的。”那男子星眉朗目,生得十分耐看,他的皮肤偏黑,五官算不得多出众,但是他的性格却是一见之下便让人乐意与之交往的,加上云烟本性开朗,也很是与他谈得来。

  此时,听他这般说来,云烟诧异不已,她试探着问:“公子可是姓高?”要知道,云晋所有的马生意,大大小小,都与高家脱不了干系,而高家也是云晋四大商家之一,李、云、高、皇甫四大家族,在马市这边,高家几乎算是垄断了。

  于是云晋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凡是想做生意的人,最先应该搞好关系的,便是这高家。虽说高家家底算不上最丰厚的,可是他却操控着最重要的运输行业,不管你做什么生意,只要卖得远了,谁又离得开马?高家不仅卖马,还有自己成了体系的马队和镖局。

  因此说到家里做马生意,被猜出姓高,高珩也并无多惊讶,他倒也磊落,朝云烟拱了拱手便大方地承认了,“在下高珩,不知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云烟呵呵一笑,挥了挥手洒脱地道:“你便叫我云烟就行。”如今云烟着了骑马装,头发大部分都被利落地束起,所以也不分出阁或未出阁的发型,那高珩自然猜不到此云烟便是十王妃周云烟,所以顿时对其心生好感。

  两人一路谈论下来,竟不知不觉地放缓马速慢慢走到了马场。

  看到了马场,云烟顿时来了精神,从身后的箭筒里抽出她专用的小巧些的竹箭,朝着高珩招呼一声便策马跑向山脚可打猎处。

  高珩见云烟在马背上飒飒英姿,顿时便想策马跟去,谁知从不远处一人骑着一匹枣红马冲他而来,人还未到近前,便扯开嗓门儿吼道:“高公子啊,为何现在才到,我们可是等了你许久了。”

  高珩顿时想起,一位友人约他今日见面,说要引荐一位神秘人物给他认识,适才和云烟谈得畅快,差点将这件事情忘了。

  不舍地将目光投向云烟消失的方向,他对来人道:“这就来。”于是调转了马头,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这边,高珩下了马,被引进了马场里一间布置雅致的屋子,发现里面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其中大部分都是他认识的贵族子弟或商场好友,只有一位年轻公子他不认识,想来这便是他们要引荐之人的。

  高珩进去之后一一拱手问候,而友人将他拉了上去,满脸喜色地介绍道:“这位是十爷,十爷,这位便是高家老爷子最为信任的嫡长孙高珩,高家一小半的马生意都由他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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