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第五十九章
这样的内讧, 吕布并非第一次经历,只不过那一次他是胜者。
他原本就是并州刺史丁原最为倚重之人,掌握了并州军不提, 又时时出入中军帐, 跟随在丁原身边。
因此在他下定决心后,一切都十分顺利。
他要自己的本部兵马替换岗哨, 把守各处,而他自己选择了一个黄昏时分,走进了丁原的帐篷。
如果说火烧孟津城并非他有意作恶,这一次应当也算不上,吕布漠然地想,过了那么多年再路过孟津时,那些断壁残垣还明晃晃地立在那里,那些穿过这座死城的风还在他的耳边轻柔低语, 告诉他那些曾在火光中奔跑哭喊的百姓也想要血债血偿呢!
所以他杀了丁原,并且在之后又发动了几次清洗,将那些忠于丁原的昔日同袍一一斩杀,那些多半也是鲁直的并州汉子,甚至有他的同乡, 他们愤愤不平,破口大骂,直到鲜血从营内流到营外, 直到头颅被斩下,他们的眼睛还在瞪着呢!
在那之后, 并州军被他收拾得很干净。
麾下的武将一直追随他,效忠他,为他勇猛作战, 他们曾南征北战,也颠沛流离过,偶尔同袍间有几句口角纷争,多半一顿酒后也就释然了。
吕布从未想过这一次的反叛来的这么突然,声势又这样浩大。
那些士兵好像疯了。
陷阵营的士兵,魏续的本部兵马,吕布的骑兵,以及原本就未曾清剿干净的侯成宋宪的叛军,都搅在了一起。
吕布想起来年少时家中做过的一道菜,那其实也算不上一道菜,只是将前一天的剩菜都倒进锅里加了汤,等到汤开时,拿个长柄木勺伸进去使劲搅一搅,搅得所有菜都熟烂成了一锅,再往里加些面片,煮熟盛进陶碗里。
尤其是寒风刺骨的冬天,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落了肚,这一天不管读书也好,练武也罢,反正什么辛苦都可以丢到脑后。
他非大家子,因此吃着这样的饭菜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本来就不是很爱奢华享受的人。只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将军,没人再敢给他做这样糊弄的膳食,他也不再进庖厨,自然渐渐就忘了。
但现在他将这点记忆忽然翻出来了。
那些人搅在了一起,没有章法,没有阵型,像是在打架,可是手里拎的不是木棒而是长刀。
他们就这样相互厮杀,杀得眼睛红了,嘴角沁出血沫,杀得那一张张脸上带着恶鬼一样的神情,浑然不像个人,可他们还在这样砍杀不休。
这片林间空地变成了他记忆里的那口汤锅。
有一只无形的长柄木勺正在这里用力地搅着,搅动空气,搅动战局,搅动他的脑子,让他无法思考,也无法呼吸。
他也必须起来战斗。
他必须丢下女儿的尸体,必须拿起武器,必须像他从昨夜开始反复多次那样,像一位盖世豪杰,像威震天下的名将一样去战斗。
他必须跳进这口汤锅里,同那只长柄木勺战斗。
吕布昏昏沉沉地爬起来,身边有亲兵在同他说些什么,他听不清,也不打算听清,哪些是叛军,哪些是忠于他的士兵,哪些是魏续和侯成宋宪的部曲,哪些是他的部曲,他一清二楚。
吕布最擅长的是马战,他的骑术冠绝天下,无人可敌,但论起步战,士兵中曾有窃窃私语,说温侯的剑术略逊陆廉一筹,那位有惊雷之剑的女将军才是天下第一的剑客。
但当这位温侯拿起两把手戟冲进混乱的旋涡中时,士兵们才惊觉——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手戟比长剑略短,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有钩有刺,有啄有割,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
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不敢近前,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还能掷出伤敌!
两只手戟先掷出一只,杀一人,上前两步若有人持长兵拦住,便再杀一人,待第三人上前时,他已将第一只手戟拔了出来,旁边又有人再递他一只手戟!
锬锬雄戟,清金练钢,这样不起眼的兵器到了他手中,硬生生杀得天地变色,血流成河,杀得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
不错!吕布是杀不死的!可他也只有一个人,他也不曾下令围杀,他们何必要留在这里,血战到底呢?
侯成已经死了,宋宪也已经死了,至于魏续……魏续……他在哪里?
士兵渐渐地开始后退,渐渐有人开始逃跑,很快变成了无可挽救的溃败。
高顺赶到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到处都是血腥气,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并州人。
高顺本能地拔出环首刀,拎过盾牌,喝令士兵结阵向前,将魏续麾下的叛兵一一斩杀!
他这样下令时,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士兵也倒下了,于是这片混乱战场的尽处,“吕”字大旗下,那个身着金甲的将军也看到了他。
吕布手里握着一柄染尽鲜血,因此显得十分滑腻的手戟,因而不看周围那些守在他身边的士兵,光看他这幅形容也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恶战。
但令高顺感到讶异的是吕布的神情。
这样的恶战他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他们都活了下来。
每一次在退敌之后,吕布脸上总是有光的,他会桀骜不驯地大笑,会大声嚷嚷他的功绩与战果,会在见到他赶回来时,得意又豪气地拍一拍他的肩膀。
但这个手握短戟的吕布阴着脸望向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人。
高顺愕然。
他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现下将军到底是怎么了?
吕布忽然将手里的短戟丢了出去,一屁股就坐在了几具尸体上。
那几具尸体的血还没有冷却,受了他这样的力,鲜血便涌得更急更凶,片刻间将他的胸甲与绑腿都洇湿了。
可是吕布好像根本没感觉到异样,他箕坐在尸山之上,笑着问了一句:
“还有你吗,高伯逊?”
高顺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这位沉默寡言的将军把长刀收了起来,令士兵阵型散开,自己走上前去。
“我来殿后,”他说道,“将军护送天子,继续前行吧。”
这支队伍在千难万险后,终于穿过城门,进入了濮阳。
两旁的百姓没有人敢抬起头,他们都将额头死死地贴进了泥土里,甚至浑身都为这荣耀而光辉的一幕而颤抖不已。
那架金根车比起刚出宫时,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可还有小黄门尽力地用自己的袍袖将它擦拭干净,因而在东郡百姓的眼里,它依旧是美轮美奂,恢弘庄严的,连同高坐其中的天下共主,都一样比太阳还要耀眼。
这些庶民是不敢抬头的,但两旁濮阳守军脸上的迷幻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天子将这些神情收进眼里后,又将目光投向了旁边。
纪亭侯陆廉离他很近,目光一错不错地向前望去,专心骑在马上,拱卫御驾。
天子那颗因恐惧而变得冰冷的心悄悄动了一下。
后宫中那些妃嫔都是青春年少,而陆廉虽看不出年岁,但自离长安,征战至今,至少也有二十五六岁了,与他大不相称;
妃嫔之中,无论是武家出身的董氏女或吕氏女,还是皇后伏氏,都有着堪称美丽的好颜色,而陆廉不过中人之姿,相貌平平;
再继续想一想,那些妃嫔见到他时,总会羞怯又欣喜地用神情或是言辞来告诉他,她们多么渴求他的一瞥,陆廉初见他时,眼中却一丝波澜都不起。
陆廉并不爱他,更不渴求他的青睐。
天子将目光收回,重新看向前方时,心里这样默默地想,这位纪亭侯果然如传闻中那样,是个直率至极的人。
如果他依旧高坐在雒阳的宫殿中,如他的父祖一样,拥有一个强大的帝国,他可以微笑着同左右聊起她,赞叹她的战绩与传奇,并且按照朝廷对待武人那样,用爵位和官职换取她感激涕零和效死的忠心。
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吕布的并州军因为叛乱元气大伤。
伏完的南军多半也被调去了兖州。
他失去了皇后,失去了皇子,失去了吕氏女。
他身旁还有公卿,都是忠贞死节之人——但他们没有一兵一卒。
臧洪还有些守军,但不多。
张郃,高览、张邈……
天子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陆廉,这一次她察觉到,并且转过头来,轻轻地问了一句。
“陛下?”
她大概是以为他口渴了,或是累了,因此用眼神询问他需不需要什么照顾。
但他看着她,轻轻地微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他的皇后已经不在了,这位年轻的天子心里苦涩地想,她在乱军之中说不定是能活下来的,因为兖州人没有任何杀她的必要。
但他必须要当她已经死了,她死了,皇后的位置就又一次让出来了。
高祖斩白蛇,除暴秦,世祖平贼乱,灭王莽,造就了大汉四百年的基业,这份基业现在传到他的手中,他必须牢牢抓住!
哪怕是做低伏小……哪怕是摇尾乞怜!
御驾来得仓促,又十分疲惫,因此城中来不及洒扫平整路面,只能让车子走得慢一点,省得颠簸到天子。
因此这条路对于刘协来说,无比漫长。
今日不适合宴饮。
所有这些人都是灰头土脸,憔悴得几乎要晕倒的模样,因此他们立刻被安置到了城中最好最舒适的那些房屋里,有仆役为他们打来温水用以沐浴,端来羹汤填饱肚子。
即使这样体贴而又舒适的环境,还是有人因为路途上的劳累和恐惧病倒了,于是臧洪又召集了全城的医师前来,力图令这些贵人们能够尽快恢复身体。
比起这些士族出身的贵人,并州军似乎坚强得多,上到主帅,下到兵卒,几乎没有人吭过声,嚷过痛。
——也许是因为这场灾祸就是因他们而起呢!
——不是说夜袭天子的是曹操的兖州军?
——荒唐!你想一想也明白,他有什么道理要对天子下手?
可惜已经到了濮阳,这样的窃窃私语最终只能化为腹诽,再在某些公卿的目光中悄悄流传。
吕布似乎全然不知晓这些事,他洗了一个澡,吃了一餐饭,等到高顺得了令来到他面前时,他已经坐在廊下,手边放了一壶酒,两只杯子。
“今天喝几杯无妨。”吕布这样说道。
高顺也就不再推拒。
“将军住得还惯么?”他问道,“听说陆……纪亭侯特意为将军选了这一处宅邸。”
“嗯,”吕布点点头,“这里很好。”
这座宅子虽然称不上华美,却很清幽,离天子下榻的郡守府很近,与其他大臣的居所却又隔开了一条街。
虽然陆廉不曾登门,但这座宅邸选得很细心,他和高顺都感受到了。
于是君臣之间又没有什么话说了。
吕布默默地倒了一杯酒,递给了高顺。
似乎是因为那杯酒的缘故,高顺沉默地坐了一会儿,又开口了。
“将军。”
“嗯?”
“将军当反思。”
吕布看着他,“伯逊但讲无妨。”
“将军身边,并非没有智谋之人,只是将军不肯细思,举止言行又太过随意,”高顺急切地说道,“将军,凡此种种,不可不详察啊!”
他讲了这些话之后,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的主君,有些焦急,又十分痛苦。
但吕布只是笑了一笑,伸出手去拍拍他的肩膀,他的神情很奇怪,既不像过往时听了跟没听一样不往心里去,也不像戳中了痛处又羞又窘又不自在。
金乌西落,最后一抹余晖落在了吕布的脸上。
“我知伯逊乃忠言也。
“但我今日之祸,犹如一场大梦,梦醒方知他们究竟为何叛我。”
高顺的眉头轻轻皱起时,吕布又为自己倒了一杯酒。
“他们非因我行止不检而叛我,”他说,“他们叛的是天子。”
他负了魏续之姊,又与诸将妇牵扯不清,称得上薄情寡性,行止不检,但这么多年里也一直风平浪静,他们为什么会在这一个晚上密谋而后爆发呢?
——因为他不能带给他们胜利,不能带给他们前途了。
他们曾经是并州军中的一个个武将,靠军功一步步求得封赏,只要这条路没有堵死,他们就可以忍受主帅这样那样的错处。
但在他们回到雒阳,见到了一个那样虚弱的天子,又因为河内失守,不得不去兖州后,这条路就渐渐被堵死了。
曹操也许会留吕布一条命,但断然不会留下这个完整的并州军,他们会被拆散调离,会被送去前线打最危险的仗,九死一生。
至于天子?天子已经是个摆设,他又有什么用?
作为主帅的吕布最大的用途——带领大家升官发财——消失了,提了他的首级和天子去投奔曹公还有额外的富贵可言,怎么能不牵动这些人的心呢?
“大汉的将军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们想去投奔一个新的主君,”吕布微笑着说道,“正如我当初杀董卓,投奔朝廷一样。”
这样不堪的形容令高顺眉头紧皱起来,“将军何必自轻若此……”
吕布摆了摆手,“这不重要,伯逊啊,你与文远和纪亭侯是有旧的,寻空时可以去提醒他一句。”
“……提醒?”
“天子性情软弱,却并不愚笨,他必定要想方设法,再寻一支兵马来为自己效死。
“只不过,这就是陆廉的事了。”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
最后一丝余晖也从吕布脸上消失了,他喝光了最后一杯酒,缓慢地起身,向着屋内走去,一缕银发在夜风中轻轻飘了起来,散着微光。
他就这样离开了高顺,走进内室,轻轻坐到了榻边。
妻子一动也不动,将半白的长发压在枕头下,就那样躺着。
吕布看着她衰老憔悴的容颜,平静地想,他现在看起来与她也很相称。
他再也不是什么金甲赤兔,名震天下的吕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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