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默默爱恋
其实“拍脸”这件事,对袁依茜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她活这么大,天天听别人心里的尴尬事,这种算是小场面了,所以在听见林昼心说要以死谢罪的时候,她差点绷不住要笑出来。
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结果直到他们去附近的步行美食街吃晚饭,林昼那家伙还在心里担心她的脸有没有事,在付钱的时候一直抢着买单。
“我请你吧,谁让我今天误伤了你。”
林昼仗着长得比她高,整个人挡在二维码前面,快速地拿出手机扫码付钱,跟老板说:“扫好了。”
老板抬头看了一眼,以点头代替回复。
“真的不用啊。你不是都帮我付了书费吗?”袁依茜看着林昼右手拎的袋子,有些无奈。
她买的那四本书贵的离谱,加起来四百多,林昼二话没说直接帮她付了钱。
“而且还帮我翻译了几段英语。”袁依茜又补充他做的好人好事。
林昼帮她翻译了好几处单词难点,省了她很多找翻译软件的时间。她后面不好意思麻烦林昼才让他去看漫画,自己管自己写,结果写着写着就睡着了。
所以这么一捋,之后的种种结果其实都是她自己造成的。
现在林昼连这么十几块钱都不让她付,属实是把内疚进行到底了。
“就一碗面而已,没事的。”林昼极其无所谓地说,将手机塞回口袋。
倒也不必这样,她要的不是内疚感。
袁依茜在心里叹笑一声,最后还是妥协了:“好吧。下次我请你。”
老板的速度很快,也就过了五分钟,面就做好了,二人端着碗找到一处空位坐下。
美食街人来人往,四处飘香,肉眼可见的水蒸气从那些蒸笼里飘散出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食街的路灯一盏盏点起,棕色的头发在灯光下似乎有一圈光晕,霞光像是在林昼的眼里住下一般,不曾离开。
袁依茜夹起面,在放进嘴前说了一句:“不管怎么看都好神奇。”
“什么?”林昼拿筷子的手悬空了,抬眼望着她。
“你的眼睛,”袁依茜吃了一口面,“现在就像发光了一样。”
“哦这个啊,”林昼明显低落了不少,指着他的眼角说,“很不适合吧。”
他以为她在嫌弃不好吗?怎么会这么想?这双眼睛多漂亮啊?
袁依茜轻轻摇头,认真地说内心话:“不,很漂亮。有人还特地买这种美瞳呢。”
林昼不好意思地笑了:“是吗?”
[别人喜欢?那你呢,你也喜欢吗?]
原来夸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不喜欢吗?
袁依茜知道自己在林昼心里有分量,但没想到每一件事都要以她为主。她到底是何德何能呢?
袁依茜用手挡着自己上扬的嘴角,假装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其实不瞒你说啊,我有段时间很想买这种美瞳。”
林昼果然不其然地激动起来。
[她说她喜欢!!太好了!她喜欢!喜欢!]
不过他讲话时倒是一本正经:“是吗,我好像没看过袁小姐戴过美瞳。”还淡定地喝了一口汤。
“因为不适合啊。我买东西总是选不好颜色,”袁依茜吃完最后一口,放下碗,将问题抛给林昼,“诶,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颜色呢?”
林昼紧随其后放下筷子,回答她:“你喜欢什么颜色,就选什么颜色就可以了。”
林昼说得很认真,像是深思熟虑之后说的话,但袁依茜清楚,这个人压根就没想过,他的心里全是夸她的话。
[你穿什么都好看!什么颜色都适合!上次穿的那个樱草色的外套也很好看。]
[那套果绿的衬衫也很适合,啊,还有那条蓝色的……]
袁依茜:“……”
总之就是披个麻袋都好看是吧。
袁依茜从袋子里拿出面包和蛋糕,慢慢悠悠地说:“那我喜欢棕色。”
林昼愣住了:“棕色?为什么?”
袁依茜瞥了眼林昼的头发,笑着回答:“还能是什么,因为好看呗。”
不过那个人完全没有发现她说这句话的原因,真的以为她在说颜色,还有条有理地说:“不过你也确实很适合暖色系。”
袁依茜笑了笑,将恰巴塔推给他:“你还饿吗?吃吧。”
“哦好。”林昼打开包装,捧着恰巴塔,一口下去咬掉了一半,细嚼慢咽后眼睛一亮,“嗯好吃!外面很脆,里面很软,烤过之后很香,沙拉里也有一点鸡蛋拌进去了,很香啊。”
[虽然是别的男人做的。]
袁依茜:“?”
你还在介意这件事啊?!
袁依茜忍住笑,拿出手机,点开和甄美法的聊天记录说:“是吧。之后可能要作为卖了。”
许之昂给甄美法尝了恰巴塔,甄美法发微信告诉她可以出品,让她到时候把所用材料报价告诉她。
“那我是第一批吃到的吗?”林昼问她。
“嗯,”袁依茜点头,将手机反盖在桌上,“当然了。”
林昼更开心了,三下五除二吃完恰巴塔,深怕浪费,舔掉了不小心沾到手指上的沙拉酱。
他全然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被某人尽收眼底,等他吃完,又有一个小礼盒被推到桌子中央。
“再尝尝这个黑森林吧,好吃记得下次来买啊。”袁依茜说。
原来这个礼盒里面是黑森林蛋糕啊。
林昼点头回答:“好,我会的。”
他很少去店里买东西,主要是怕袁依茜嫌他烦,经常去的话,感觉像是骚扰她一样。
想去,但又不敢去。
袁依茜就像是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一样,轻笑一声回答:“你要是能来,我肯定很开心啊。反倒你要是不来,我还觉得是因为我做的不好吃,所以你不来了。”
“怎么会——”怎么可能觉得不好吃。林昼拆着蛋糕盒,不好意思地说:“我就是怕打扰你工作。”
“我们开店就是为了接待客人,有客人来怎么是打扰工作?”袁依茜有条不紊地回答。
“你不介意就好。”林昼也放心了。
是啊。
其实在其他人眼里,买东西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只是因为喜欢,所以做什么都会小心翼翼,多想一些,怕对方误会。
林昼有时候挺烦这样犹豫不安的自己的,但又怕做太过界限的事会引起她的反感。
不过现在有袁依茜的这句话,他之后肯定会多去店里看看。
想到这里,林昼心情好了很多,拆开蛋糕盒,一块顶上铺满巧克力碎的蛋糕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黑森林?感觉和其他店的不一样啊?]
袁依茜听着林昼的反应,心想:当然不一样了,她这个是特别改良过的。
黑森林蛋糕是德国著名甜点,里面最关键的东西便是巧克力与樱桃。
传统黑森林蛋糕是在巧克力胚上刷上果胶,挤上做好的奶油,一层奶油一层樱桃,最后再抹平。
酒渍樱桃作为夹心,浸透黏腻的奶油,削成碎末的巧克力撒在蛋糕上,用巧克力的苦减少奶油的甜,突出樱桃的酒香与微酸。
袁依茜做的这款黑森林蛋糕不是传统版的三层蛋糕胚,她用慕斯代替剩下两层蛋糕胚,作为独立的慕斯体展示出来,于是横切面便是白色与底下的咖啡色,二者的夹缝中则放有她自制的酒渍樱桃。
这款蛋糕在山禾很受欢迎,是销量第二的蛋糕。
袁依茜递过勺子,先没吃,看着林昼舀了一勺放进嘴里,期待地问:“怎么样?”
林昼边吃边点头,咽下去之后迫不及待地说出感想:“感觉和其他地方吃的不一样,这真的是黑森林吗?感觉其他地方的吃进去都是黑色的蛋糕胚和奶油,这个入口即化。嗯,夹心的樱桃也很好吃,有点酒香,但又被巧克力盖过了。”
这就是袁依茜乐意给林昼新品的原因,他总能用他的语言详细告诉她最直观的反馈。
袁依茜也挖了一点尝尝。
因为蛋糕在外面放了很久,不再冰冷,慕斯放进嘴里一抿就化了,正如林昼说的那样,带点酒香。
“我在最底下的胚子上刷了一点酒,慕斯里加了一点马斯卡彭芝士。”袁依茜看着又吃了几口的林昼说。
“马斯卡彭?啊我知道,是做提拉米苏的那个吧?”林昼点了点头,“我吃出来了一点。”
“没想到你竟然没混在一起。”袁依茜笑道。
有一些客人会把马斯卡彭芝士、马苏里拉芝士混在一起,做披萨去超市买材料的时候常常会买成马斯卡彭,最后会将这段事故作为笑话讲给她听,她大概听了二十多次。
“因为我记得你过说的,马苏里拉是会拉丝的,马斯卡彭常用作蛋糕里,不会拉丝,”林昼回忆着回答道。
袁依茜有点印象。她确实很早之前跟林昼说过。
不过真是过了很久,没想到林昼还记得。
[这么好吃的蛋糕就应该搞个全国巡回出售,只在小南山卖就太可惜了。]
听见林昼心里这么说,袁依茜想起了昨天发生的那件小插曲。
“啊对了。”
袁依茜的身子往前倾,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神神秘秘地告诉林昼:“昨天有节目组来了,说要拍我们店。”
“真的吗?”林昼正吃得起劲,一听这话,手立马停了,“什么节目?”
“新节目,我记得叫……哦,再来一次,”袁依茜差点忘了是什么名字,“就是星期五的早晨里出来的两个编剧,有一个做导演开了一个子节目,专门拍美食店的,我们店就是小南山这边的其中一家。”
“星期五的早晨啊?那个我知道,”林昼点头,接着又问,“那谈下来了吗?大概什么时候开始?”
“嗯,看甄老板发的消息,应该是谈下来了,”袁依茜看了眼手机,想起昨天的那份合同,“不出意外的话,开拍时间是八月以后。”
“那你呢,你也会上电视吗?”林昼看着她。
关于这件事,袁依茜倒是没想到过,不过应该会有镜头特写,不管怎么说她好歹是主厨。但要是采访的话,应该是甄美法或者许之昂说话,她是肯定不会接受采访的。
因为采访肯定要与一些工作人进行沟通交流,而在这么一个封闭的环境下,他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十五米。那么到时候她的耳朵里就会出现杂七杂八的心里话,完全听不见主持人在说什么。
在这件事情上出现岔子,她可担当不起,于是索性不被采访,万事大吉。
不过既然是和林昼说,袁依茜就多了一个坏心眼,佯装思考地撒谎道:“我不知道啊,但如果有采访的话,我应该会露脸吧。”
“也是,毕竟你是主厨嘛,”林昼点头,吃了一口蛋糕,讲话声音能听出来明显的心不在焉,“那挺好的,到时候出名了,嗯……”
[啊想让别人知道她,但又不想让别人看到她……会不会有人因为看到她的脸特地过来找她啊……哎……]
不仅心口不一,而且还有很强的占有欲。
袁依茜心笑不语,吃下一口蛋糕,让酒味弥漫在整个口腔。
嗯,感觉不错。
“不过你别说我,你不是也要开画展吗?到时候说不定比我们还出名呢。”袁依茜想逗林昼,扬长声音叫他的外号:“艺术家——”
林昼很不习惯别人叫他这个称呼,每次她一这么叫他,林昼都会全身表示抗拒。
这次也是,林昼果然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但也不恼火,就是跟她解释:“你别这么夸张。我也只是和大家一起开了个展子,除了我还有其他画师,而且到时候说不定大家都是去看他们的,我就是个小杂碎。”
“你的画还叫小杂碎?我学三十年都画不出你那样的画好吧。”
袁依茜说的全是真心话。
她去给林昼送蛋糕时,有幸看过林昼画画。
当时林昼没看到她,在椅子上专注地涂色。
他画的是小南山山脚下的树林——无数光束从枝叶的间隙里逃窜坠入地面,杂草摇曳,底下是涓涓细流,清澈到石子都能看见。
要不是纸张上还有未涂色的空白处,她真的以为这是照片。
那位带她来找林昼的男老师告诉她,林昼的专业是油画系,但不论是油画,还是水粉画、水墨画、炭笔画,甚至是雕刻,都得心应手。他在还是大学生时就为游戏公司画过插图,现在仍有游戏公司找他约稿。
林昼真真实实地应验了那句话——大佬就是大佬,不管用什么工具都能画好。
有这么高的水准,这个人还在谦虚:“没有这么夸张,袁小姐那么聪明,要是和我一样从小学起来,一定比我画得要好。”
袁依茜:“……?”
好家伙,人们所谓的“爱情是盲目的”,在你这里是生理上的盲目啊?
“你别谦虚了,能开画展的能有几个?你这么夸我,搞的其他人都不行一样。”
袁依茜赶紧先堵住林昼的话,生怕他再多说什么把她捧上天了,她是真的会自满的。
“那……如果画展开展了,”林昼把头抬起来,不光是眼神、动作,声音像在确认什么难得的东西一样变得小心翼翼,“你会去吗?”
果然来了。
她从很早就知道林昼在预谋什么——林昼想在开展那天和她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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