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销售竖笛,大卖!
一块又一块板子拼成长桌,上面摆满商品。棕马兽人还按照商品的种类进行了区分。
为保证商品都能卖出去,棕马兽人进货时就选择实用性更强且材料难以被取代的物品。谢梓昭一眼就看懂眼前这些商品都具有哪些用途。
棕马兽人走过无数个部落,集合了各个部落的智慧结晶。罐子、碗碟、梳子、长勺、天花扫、简易的兽皮地图、不常见的肉干果干、编织的箩筐、兽皮衣服、还有一些经过粗糙打磨的漂亮石头,颜色鲜艳的羽毛装饰品等等。
谢梓昭越看越惊叹。身在原始社会,却给谢梓昭一种在逛农产品集市的感觉。
不过大多商品还只是一种雏形,有很多需要改良的地方。
“美丽的亚兽,你看这个怎么样。”棕马兽人见谢梓昭迟迟没有中意的商品,拿起一个南瓜状的物品主动介绍,“这个可是能储存肉干的神奇果壳,把肉干放进去,再这样盖上,肉干能够很长时间都放不坏。”
谢梓昭看了一眼。所谓放不坏的神奇果壳就是一个密封罐子。连接南瓜藤的位置被做成盖子,里面的果肉被掏空。当然,这世界的“南瓜”和谢梓昭所见过的南瓜有些不同,南瓜皮非常硬,经过简单的晾晒加工后更结实。在这个时代能做好密封性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你家崽子很喜欢呢。亚兽要不换一个,就当给崽子买个喜欢的玩具。”棕马兽人拿捏准带崽亚兽的心理。亚兽只能通过胎果生育,两极分化很严重,一种因为没有经过自己肚皮而不亲近崽子,另一种过度补偿,很容易听崽子几句话就买买买。
谢梓昭摇摇头,还是没忍住多看南瓜罐子两眼,“手艺,很不错。不是,骨刀,吧?”
蹩脚的兽人语引来几道好奇视线,谢梓昭有些尴尬,还是装作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是骨刀,但骨刀是我们族里的一个亚兽做的,他能把骨刀打磨得很小很锋利。只是这种骨刀很容易坏。”棕马兽人把他们独有的骨刀也拿出来给谢梓昭看,“都是好东西,这种小骨刀磨起来很废巧劲,用的材质是剩骨,我们就赚个体力钱。”
棕马兽人话语里出现了好些陌生词汇,谢梓昭服下巨木果倒是能听懂,可谢梓昭身旁的雌性就没明白,问棕马兽人刚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谢梓昭忽然感激巨木果能让他听懂不同的语言,而不是拥有某一异能。
凭借他的武力值,哪怕觉醒异能,也未必能打过每天都在打架的兽人。但能听懂语言,他就能更了解这个世界,得到更多讯息,不至于不懂当地习俗而误入危险的地方。
谢梓昭看了看那把小骨刀,和现代用的水果小刀很像,因为材质是骨头,所以很脆,不如铁器有韧性。
看完桌上的物品,并没有他必需交易的。以前觉得靓靓衣柜很废物,如今感慨几枚靓靓币就能换到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产物,实在太良心了。
“美丽的亚兽,这些东西都没有你所喜欢的吗?那你想要什么,可以跟我们说。”棕马兽人问。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能看出哪些客人是来围观,哪些客人有意想买东西。而且谢梓昭穿得整洁,看起来就是有奴隶伺候的样子。怀里还抱着个小兽人崽子,仿佛有靠山的模样,不像差钱的主。
谢梓昭便把来白虎部落的目的说出来,“盐,甜的,酸的,辣的,加进肉里,好吃的。”
他想要调味料,但草梗和木影受木猴部落的限制,很多东西都没听过,更不知道调味料怎么说,只能教谢梓昭一些简单的描述词汇。
棕马兽人只听懂了个盐字,等想明白加进肉里好吃的是什么之后,恍然,“有,可真是问对人了。我们带来了不少调味料。”
谢梓昭默默记下调味料的发音。
部落会定期去交换食盐,不一定过来跟他们行商交换。而调味料大多需要避光阴凉保存,棕马兽人就藏了起来,极少拿出来摆卖。
谢梓昭本以为有个盐,有个蜂蜜就很不得了,不曾想棕马兽人变魔术一般,搬出了好些东西来。
“这是红盐,白盐,黑盐。这是冬天的蜂蜜,这是春天的蜂蜜。这几样都是嘴里辣麻的,这几样是很酸的。还有这个喝了会头晕,不过喝了还会想喝。”棕马兽人一一介绍道。
谢梓昭都认识,分别是,盐、蜂蜜、辣椒、花椒、酸李子、柠檬干、酸枣干、水果酒。那辣椒还有点湿润,说不定能栽种发芽。
可惜没有酱油。谢梓昭知道酱油的酿造工艺繁琐,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找到,倒没有太失落。
谢梓昭每样都想要,只是他不确定自己的东西能换到什么。
“交换。”谢梓昭试探性地指了指盐和辣椒,从兽皮包裹里掏出一支欧式的八孔木管竖笛。
像白虎部落这样的大部落也只是刚温饱没有多久,他猜整个区域的艺术程度都不会太高。谢梓昭选择竖笛,一方面是自己不想背太重,另一方面是这个乐器只要3枚靓靓币,就算低价换出去也不心疼。
“这是什么?”旁边的雌性瞧见,很好奇这怪模怪样的东西。
棕马兽人见过不少好东西,迅速就被竖笛的工艺所折服。这样的工艺水平去做罐子,能把罐子做出更好看的造型。
谢梓昭不需要语言解释,他用竖笛吹奏音乐。
当优美圆润的音色响起,闹哄哄的集市逐渐安静,纷纷看向摊位前的谢梓昭,并不自觉被吸引,靠近。他们或许听过女子的歌声,却没听过如此奇特的乐器发出的声音。欢快,活泼,给人以愉快的心情。
一曲罢,不止棕马兽人感兴趣,就是白虎兽人也纷纷表示想买。
谢梓昭不是那种待价而沽的奸商,他让系统又给他兑换了两把八孔竖笛,从兽皮包裹里拿出递给棕马兽人和白虎兽人。
竖笛轻飘飘的,白虎兽人甚至害怕自己一用力就会弄折,恰好一个女子匆匆赶来,白虎兽人便把竖笛给了女子。
有认识女子的人小声讨论,“是花若。”
“酋长女儿花若来了。”
花若的确当得上部落第一美女的称号。哪怕放在现代,也是容貌不差的明星水平。身上穿着由完整兽皮裁出来的无袖连衣长裙,顺滑的长发搭配绿色的藤蔓编织成两跟大麻花辫,上面点缀着精致的小花。尤其是那一头白发与瓷白的皮肤,让花若看起来像个落入凡间的精灵。
实在太好看,谢梓昭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白虎部落里有超过一半人都是白头发,对于谢梓昭这种白毛控简直是大饱眼福的地方。
只是他莫名地觉得花若的容貌有些熟悉,总觉得哪里见过似的。并不是现代,而是在这个原始部落,他仿佛见过类似于花若这样的容貌。但又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了。
“这就是会发出声音的乐器?”花若听完白虎兽人的描述,将竖笛放到唇边,试着吹了一口气。
哔的一声,很尖锐且刺耳。
但花若开心得不行,那双浅色的眸子闪烁兴奋的光芒,“真的能发出声音。”
周围的人也惊讶极了。
棕马兽人也害怕弄坏乐器,把竖笛给了自己商队里的亚兽。那亚兽显然是个手艺人,对竖笛的工艺来回研究。看了好一会儿才吹响。
“很轻松就吹响了。”那亚兽惊叹地对身旁的人说,“比那竹叶子容易发声音多了。”
花若用那双好看的眼睛望向谢梓昭,期待地说,“这个我买了,你再吹一遍,再吹一遍。我想学。”
谢梓昭对如此天真的女生实在没有抵抗力,他教花若吹奏最简单的小星星。
这种竖笛本就容易发音,花若把手指的位置记住,轻而易举就成功吹出曲子。
很简单的一首曲,可成就感满满。
“这歌曲还有词的,你吹,我唱。”谢梓昭对花若说。早在决定卖竖笛的时候,他就跟草梗要过翻译了。
花若吹奏音乐,谢梓昭就在一旁用草梗教的歌词唱。很是朗朗上口的一首歌曲,围观的人一下子就记住歌词和乐谱。
那种因为自己会了歌曲,就差一支竖笛,想要迫切购买一件属于自己的乐器的心情,当真是急不可待。
他们想买,想买,非常想买。
小奶虎蹲坐在木桌上,看着花若和谢梓昭融洽相处的画面,内心很是感慨。他从未见过花若如此放松安心地与另一个陌生男人交谈。若谢梓昭不是他的伴侣,白苟甚至有想让谢梓昭与花若在一起的想法。
谢梓昭虽然是个亚兽,但聪明,勤劳,对雌性没有半点歧视,还有一个奇特的空间,总是能从空间拿出连白苟都从未见过的好东西。
白苟不需要花若嫁给多么厉害的勇士,但他希望花若能嫁给一个花若喜欢且能够真心对花若好的男人。
一只小手悄悄伸出,摸向兽皮包裹。
小奶虎察觉,毫不留情地给那只手一爪子。
孩童的惨叫声响起,大声哭了起来。
“啊,你对我孩子做什么?”中年妇女大声怒骂,伸手就想打小奶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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